(二)列宁的社会主义社会建设思想
列宁是第一个将社会主义建设思想付诸实施的无产阶级革命领袖。列宁在把马克思恩格斯创立的科学社会主义从理论变为现实的过程中,从俄国经济文化相对落后的实际出发,从新生无产阶级政权的巩固和建设新社会的需要出发,创造性地阐述了一系列关于社会主义社会建设的思想,为马克思主义的社会主义社会建设思想的发展提供了经验,奠定了基础。
本书拟从社会主义社会的教育发展、劳动就业、收入分配、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管理等六个方面详细考察列宁的社会主义社会建设思想。与马克思恩格斯不同的是,列宁经历了一段时间虽然不长但十分重要的社会主义初创时期,具有实际领导社会主义社会建设的经验。在领导俄国无产阶级取得十月社会主义革命胜利之前,列宁就已经在思考俄国无产阶级在取得政权后如何巩固政权及成功管理新型国家的问题。革命胜利后,俄国面临巩固革命胜利成果、建设新型国家的全面的迫切的任务,这个任务自然包含社会主义社会建设。列宁对此有着非常直接的和较为全面的阐述,从而形成内容较为丰富并具有创造性的社会主义社会建设思想。列宁领导俄国社会主义建设的时间仅仅七个年头,但他留下的思想遗产却十分丰富和极其宝贵。他除了在社会主义社会的教育发展、劳动就业制度建设、收入分配制度建设、医疗卫生制度建设、社会保障和社会管理制度建设等方面有重要的阐述外,他关于无产阶级夺取政权后的主要任务是从经济上管理国家的思想、关于劳动群众是社会主义社会建设的主体的思想、关于共产党是社会主义社会建设的领导核心的思想、关于学习和利用资本主义社会管理经验对于社会主义新社会的建设是必要的思想,不仅构成列宁社会主义社会建设思想的重要内容,而且是这一思想的原则基础。
(1)无产阶级夺取政权后的主要任务是从经济上管理国家。1918年3月苏维埃政权同德国及其同盟缔结了“布列斯特和约”,此后,苏维埃政权获得了一个短暂的和平时期。在这一时期,列宁及时地提出苏维埃政权面临的新任务,就是“组织对俄国的管理”。而管理主要是经济上的,“管理国家的任务现在首先是归结为纯粹经济的任务:医治战争给国家带来的创伤,恢复生产力,调整好对产品的生产和分配的计算和监督,提高劳动生产率,——总之,归结为经济改造的任务”[1]。列宁指出,要做到卓有成效的管理,除了善于说服以外,还必须善于实际地进行组织工作,即用新的方式去建立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无产阶级夺取政权后,“随着剥夺剥夺者及镇压他们反抗的任务大体上和基本上解决,必然要把创造高于资本主义的社会结构的根本任务提到首要地位,这个根本任务就是:提高劳动生产率”[2]。劳动生产率归根到底是使社会主义最终战胜资本主义的最重要最主要的东西,“社会主义能否实现,就取决于我们把苏维埃政权和苏维埃管理组织同资本主义最新的进步的东西结合得好坏”[3]。这里,列宁实际阐述了无产阶级在取得政权并镇压了剥削者的反抗以后,应不失时机地把工作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经济建设上来的思想。但是苏维埃政权还未来得及管理国家,就遭到了外国武装干涉并爆发了国内战争,社会主义建设被迫中断。直到1920年底,新生的苏维埃政权取得胜利后,列宁在分析国内外形势和党的任务时再次提出应当过渡到管理俄国和经济建设上来的任务。他指出,为了彻底战胜资本主义,除了用革命的力量来推翻剥削者,还要建立新的经济关系,从而向全世界表明,苏维埃不仅是一种革命的力量,还是一种能够树立榜样的力量,而后者则更为重要,“因为归根到底,战胜资产阶级所需力量的最深源泉,这种胜利牢不可破的唯一保证,只能是新的更高的社会生产方式,只能是用社会主义的大生产代替资本主义的和小资产阶级的生产”[4]。革命愈向前发展,就愈要提出一个重要的任务,即“从积极方面来说建设共产主义,创造新的经济关系,建立新社会”[5]。“从经济上管理国家”的意义在于确立苏维埃社会主义国家的经济基础,就社会主义社会建设的广义来说,它是任务之一;而就社会主义社会建设的狭义来说,它是这一建设的基础。但是,从管理国家的意义来说,它又直接具有社会主义社会建设(狭义)的意义。
(2)劳动群众是社会主义社会建设的主体。列宁指出,新生苏维埃政权在帝国主义战争和外国武装干涉所造成的严重经济破坏的形势下建设社会主义,是一项十分困难的事情。要克服这一困难,出路在于普遍吸收所有的劳动者来管理国家,因为“社会主义不是少数人,不是一个党所能实施的。只有千百万人学会亲自做这件事的时候,他们才能实施社会主义”[6]。“只有比先前多十倍百倍的群众亲自参加建设国家,建设新的经济生活,社会主义才能建立起来”[7]。在这里,列宁提出了劳动群众是社会主义社会建设和管理的主体的思想。一方面,只有劳动群众能够表现出充分的自觉性、思想性、坚定性和忘我的精神,社会主义建设才有可靠的保证。另一方面,只有社会主义的制度保障,只有苏维埃成为唯一的国家机构,全体被剥削的群众才能真正参加国家管理,才能真正发挥首创精神。列宁也完全相信广大劳动群众能够管理好国家,他号召人们打破那种以为“只有富人或者受过富有阶级教育的人,才能管理国家,才能领导社会主义社会的组织建设”的偏见,认为“凡是识字的、有识别人的本领的、有实际经验的普通工人和农民都能够胜任组织家的工作”[8]。列宁甚至提出,“我们的目的是要吸收全体贫民实际参加管理”[9]。
俄国社会主义建设的经验表明,社会主义的社会建设和管理是一件非常复杂的事情,在一个经济、文化都比较落后的国家,要做到人人都参加国家建设和管理是不现实的。列宁后来也认识到这一点,指出虽然苏维埃在纲领上是通过劳动群众来实行管理的机关,可是由于劳动群众的文化水平的限制,实际上却是通过无产阶级的先进阶层来为劳动群众实行管理。但是,列宁坚持认为,劳动群众真正能够成为社会主义国家的建设者和管理者,永远是所有无产阶级进行社会主义社会建设和管理的最终目标和最高追求。
(3)共产党是社会主义社会建设的领导核心。外国武装干涉和国内战争结束后,苏维埃政权的各项工作逐渐走上了建设轨道,在这当中俄国也出现了一些新的矛盾。在十月革命胜利后的初期,由于国家的各项管理机关还没有健全,工会除了执行工人监督外,几乎成了能够担负起组织和管理生产的唯一机关,以后又与国家最高国民经济委员会共同组织对企业的国家管理。当俄国社会主义建设步入正轨时,关于工会在社会主义建设中的作用和任务问题,在党内就产生了意见分歧。托洛茨基坚持“工会国家化”,主张按各个工业部门把经济机关和工会合并,执行行政管理和经济管理的职能。以施略普尼柯夫等人为代表的“工人反对派”则提出“国家工会化”,主张由各种产业中的工会代表选出中央机关来管理整个国家的建设,将工会与苏维埃政权对立起来。这场争论的实质是在社会主义社会建设和管理中要不要坚持党的领导的问题。列宁针对这场争论发表了一系列重要文章,批评“工人反对派”特别明显地暴露出来的工团主义倾向。他指出:“只有工人阶级的政党,即共产党,才能团结、教育和组织无产阶级和全体劳动群众的先锋队,而只有这个先锋队才能抵制这些群众中不可避免的小资产阶级动摇性,抵制无产阶级中不可避免的种种行业狭隘性或行业偏见的传统和恶习的复发,并领导全体无产阶级的一切联合行动,也就是说在政治上领导无产阶级,并且通过无产阶级领导全体劳动群众。”[10]工人阶级不仅在取得政权之前,而且在夺取政权时期,在掌握政权之后,都需要共产党的领导。为了顺利推进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必须继续毫不动摇地坚持共产党的领导,这是社会主义建设取得胜利的根本政治保证。列宁在批评托洛茨基的错误观点时,科学地阐明了党、国家政权和工会之间的正确关系。他充分肯定工会在社会主义社会建设和管理中的重要作用,认为工会是建立先锋队和群众之间的联系的纽带,是具有最广泛群众基础的工人阶级组织,正确调解各种不同性质不同类型的矛盾是工会的重要任务。但是,“工会却不是国家组织,不是实行强制的组织,它是一个教育的组织,是吸引和训练的组织,它是一所学校,是学习管理的学校”[11]。列宁阐明了共产党应是社会主义社会建设和管理的领导核心的思想。
(4)学习和利用资本主义社会管理经验。十月革命后,列宁从俄国实际出发,阐述了学习和利用国家资本主义过渡到社会主义的思想。他把国家资本主义定义为:“就是我们能够加以限制、能够规定其范围的资本主义,这种国家资本主义是同国家联系着的,而国家就是工人,就是工人的先进部分,就是先锋队,就是我们。”无产阶级,即革命先锋队掌握着足够的政治权力,同时又存在着国家资本主义,这种情况是历史上前所未有的。“问题的关键在于我们要懂得,这是一种我们可以而且应当容许其存在、我们可以而且应当将之纳入一定范围的资本主义,因为这种资本主义是广大农民和私人资本所需要的,而私人资本做买卖应能满足农民的需要。必须让资本主义经济和资本主义流转能够象通常那样运行,因为这是人民所需要的,少了它就不能生活。”[12]
列宁认为,学习和利用资本主义来建设社会主义,除了利用国家资本主义以外,还包括学习资本主义的先进生产方式、经营方式和先进的科学技术和管理经验。列宁专门论述了利用资产阶级专家的必要性和可能性。他指出:“没有各种学术、技术和实际工作领域的专家的指导,向社会主义过渡是不可能的,因为社会主义要求广大群众自觉地在资本主义已经达到的基础上向高于资本主义的劳动生产率迈进。”[13]利用资产阶级专家,这是在特殊情况下采取的妥协办法。把这些在资产阶级社会中受过教育的、和资产阶级有着千丝万缕联系的资产阶级专家手里掌握的全部文化和技术知识,由资本主义的工具变成社会主义的工具,使他们由资本主义的服务者变成劳动群众的服务者,变成劳动群众的顾问,这是已经夺得政权的无产阶级给自己提出的困难任务。
作为一名求实精神和创新精神高度统一的无产阶级领袖,列宁在继承马克思主义社会主义社会建设思想的基础上,从俄国的实际出发,对社会主义社会建设进行的初步的理论探索,是对马克思主义社会主义社会建设理论的重要贡献。
由马克思、恩格斯、列宁阐发的社会主义社会建设思想,奠定了马克思主义社会主义社会建设思想的理论基础。但是,应该指出,关于社会主义社会建设的思想在他们那里无论多么丰富与深刻,都不是作为我们今天提出和理解的社会主义社会建设概念所具有的意义而自觉地加以阐述的,更不是出于建构一套马克思主义的社会主义社会建设思想体系的目的而做的阐发,它是马克思、恩格斯、列宁在实践中或者在相关问题的思考中遇到了属于社会建设的性质或意义的问题而做的理论阐发。由于历史的和实际经验方面的局限,他们还没有明确的社会建设和社会主义社会建设的理念和概念,而关于他们的所谓具有一定的系统性和创造性意义的社会主义社会建设思想,实际是后人根据今天发现、提出和理解的社会建设、社会主义社会建设理念,从他们的大量的但又较不集中、较不系统,甚至较不自觉的阐述中发现、发掘与研究的结果。社会主义社会建设思想在他们那里达到的程度不能说是成熟的和得以系统发挥的,这一任务是留给后人的。我们当然不否认苏联和东欧那些曾经的社会主义国家的马克思主义者对这一思想的发展可能有所贡献,但是,他们的社会主义实践的失败、社会主义政权丧失的教训,表明他们实际没有完成马克思主义奠基人和列宁主义奠基人赋予他们的这个任务。真正自觉地接受这个任务并使这一思想达到科学的形态和基本形成一个结构严密的体系的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伟大事业,特别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开创者,是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缔造者。这是与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的艰苦卓绝的奋斗史、中国社会主义建设,特别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历史联系在一起的,是与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历史联系在一起的,是同中国共产党的几代中央领导集体紧密联系在一起的[14]。
注释
[1]列宁.列宁专题文集·论社会主义.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388.
[2]列宁.列宁选集: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490.
[3]同②492.
[4]列宁.列宁选集:第4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13.
[5]同④9.
[6]列宁.列宁选集: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464.
[7]列宁.列宁全集:第35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85:416.
[8]同①378.
[9]同①504.
[10]列宁.列宁选集:第4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474.
[11]同①368.
[12]列宁.列宁全集:第4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87:84.
[13]列宁.列宁选集: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482.
[14]包括毛泽东论社会主义社会建设、邓小平论社会主义社会建设、江泽民论社会主义社会建设、胡锦涛论社会主义社会建设、习近平论社会主义社会建设等内容的《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习近平论社会主义社会建设》(暂定名)一书,不久将作为我们的课题“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论社会主义社会建设”的另一部分成果得到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