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恩格斯列宁论社会主义社会建设(马克思主义研究论库·第二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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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论

就“社会建设”具有的本来意义而言,在传统的马克思主义词典中是找不到这个概念的。它应该是马克思主义新词典中的内容。社会建设以及它的具体形态——社会主义社会建设,是中国共产党人和中国马克思主义者的贡献,具体地说,是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在马克思主义发展史上第一次明确提出的概念和理论。

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实践中,我们党关于社会主义社会建设概念、理论的形成和提出有一个过程。社会建设概念的第一次提出,是在2004年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上。全会从提高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出发,提出加强社会建设和管理、推进社会管理体制创新的要求。2004年12月1日,胡锦涛同志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七次集体学习时发表了题为《学习和运用建设社会主义的成功经验坚持好发展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讲话,从讲话中关于“全面把握我国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发展的基本特征”的提法和“正确认识和处理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与和谐社会建设的关系”的提法中可以看出,党中央关于社会主义社会建设的思想是很明确的。其中出现了与经济、政治、文化并列的“社会”概念及其表述形式,出现了与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并列的“和谐社会建设”概念及其表述形式。2005年2月19日,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专题研讨班上,胡锦涛同志重申了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社会建设的要求,并对其意义、内容等做了进一步阐述,指出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重大任务的提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总体布局,更加明确地由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三位一体发展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四位一体”,并认为“关于社会主义社会建设的理论,是马克思主义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这是关于社会主义社会建设概念和思想的最明确的表达。把社会建设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总体布局联系起来,把它看作这个总体布局的“一位”,表明我们党对社会建设的意义有了更加明确的认识,表明作为马克思主义理论重要内容的社会主义社会建设理论从此确立起来。2005年2月21日下午,胡锦涛同志在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向全党提出了加强社会建设理论研究的任务。他指出:“做好任何一项工作都离不开理论指导。与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建设一样,我们对社会主义社会建设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还有大量工作要做,因而尤其需要在实践的基础上加强理论研究。要加强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关于社会主义社会建设理论的研究,并用来指导我们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各项工作。要加强对我国历史上关于社会建设理论的研究,按照去伪存真、去粗取精的要求,努力做到古为今用。要注意研究国外社会建设理论,借鉴其积极成果。”

作为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者,特别是专门从事马克思主义发展史研究的理论工作者,我们特别注意到中央关于“要加强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关于社会主义社会建设理论的研究”这一要求,以为社会主义社会建设概念和理论的提出具有十分突出的思维创新和马克思主义理论创新的意义,对于这一科学理论的形成、本质、内容和意义等的认识,不仅要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新的实际出发,还要放到社会主义,特别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历史进程中,放到马克思主义发展的历史进程中。

本书《马克思恩格斯列宁论社会主义社会建设》,是关于社会主义社会建设理论的马克思主义发展史研究的上篇,《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习近平论社会主义社会建设》(暂定名)将是它的下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