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信息资源产业实证研究(2016)(中国人民大学研究报告系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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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我国信息资源产业相关政策的演进

通过制定促进信息资源产业发展的相关政策,提高信息资源在社会资源结构中的比重,实现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型与升级,成为越来越多的国家谋求国际竞争力和全球影响力的战略选择。本节通过对我国信息资源产业政策文本的梳理与分析,对我国信息资源产业总体发展情况进行总结。本节将“信息资源”及93个细分行业名称等94个关键词纳入搜索范围,搜索到的所有政策文本均为2016年8月1日前公开的,包含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国务院及其下属机构规范性文件、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省和直辖市政府及其下属机构规范性文件等不同效力级别的有关信息资源产业的政策文本。最终,共搜索到中央层面政策文本960个,地方层面政策文本4 924,合计5 884个,并对部分相关性较差的及重复的政策文本进行剔除,最终筛选出390个有关推动信息资源产业发展的政策文本。在对政策文本加以遴选之后,进一步确定了文本量化分析的三个维度,从政策数量、政策发布主体、政策产业类别三个维度展开频数统计分析。

1.政策数量

近年来,我国制定了发展信息资源产业的战略、规划,发展信息资源产业成为调整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战略选择。《2006—2020年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指出:信息资源日益成为重要生产要素、无形资产和社会财富。《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的建议》中也明确提出了加速发展信息产业、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的发展战略。2004年12月发布的《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工作的若干意见》(中办发〔2004〕34号)也指出,加强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工作的总体任务之一是强化全社会的信息意识,培育市场,扩大需求,发展壮大信息资源产业。2010年10月,《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提出“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全面提高信息化水平”,提高产业核心竞争力。

纵观我国历年信息资源产业政策文本情况,可以发现我国信息资源产业经历了较长的发展过程。根据研究中搜集到的有关信息资源产业的政策文本,将时间阶段划分为5个:1991年及以前、1992—1997年、1998—2003年、2004—2009年以及2010年至2016年8月。从政策文本搜索的结果来看,改革开放初期,信息资源在国民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没有凸显,1991年及以前仅有6个中央层面的相关政策文本,地方层面并没有相关政策出台,信息资源产业建设增长速度较慢。进入21世纪以来,政策文本数量呈现快速增长趋势。通过比较中央和地方政府出台的产业政策以及根据前期研究成果的总结,可以发现以下特点:一方面,中国信息资源产业经济政策的中央部门机构带动性较强,2000年之前的大多数政策均是在中央部门层面颁布的,中央部门机构文件出台频次和地方政府文件出台频次呈现正相关关系,且从出台时间和政策内容上看,都显示出部门文件具有较强引领性;另一方面,中国地方政府在推出产业政策方面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日益增强,1999年及以前的政策以中央文件为主,但进入21世纪之后,地方政府在出台规模上明显超过中央。自2006年开始,地方层面发文速度和数量大幅增加,增速远高于中央层面(钱明辉等,2016)。2004年至2016年8月发布的332个政策文本中,中央层面(主要是中央机构)颁布了69个,地方政府则颁布了263个,占据了总政策数量的79.22 % 。图2-8为我国信息资源产业政策文本数量增长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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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8 中国信息资源产业政策文本数量增长统计图

2.政策发布主体

从政策发布主体角度进行相关分析,可以通过判断政策文本的效力级别来确定信息资源产业政策强度的变化趋势。当前,信息资源产业政策的发布主体主要是国务院组成部门、国务院直属机构、省级政府部门及省级机构四者,国务院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发文相对较少,仅占总体政策文本数量的2.82 %(见表2-6)。可见,在政策发布主体方面,部门主导的色彩比较浓重,现有的政策文本大多是不同部门基于自身职能发布的,旨在从一些具体领域来加强对产业的支持、扶植或者调控的力度。

在信息资源产业政策的发布主体中,国务院组成部门主要包括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商务部、文化部、人民银行等机构,国务院直属机构主要涉及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工商总局、知识产权局等部门。其中,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发文数量之比为1∶2.86。在效力级别上属于行政法规的政策有11个,属于部门规章的有90个。相关的地方政府及其机构分布较为广泛,地方政府规章共有45个,地方规范性文件共有244个。从效力级别角度可以看出,效力级别高的政策文件虽然相对较少,但是相应的涉及具体实践和规范的部门规章与地方规范性文件数量相对较多,对实践的指导规范性较强。表2-6为我国信息资源产业政策发布主体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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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2-6 中国信息资源产业政策发布主体统计表

3.政策产业类别

从产业类别角度对信息资源产业政策文本进行频数统计,可以根据政策文本的分布情况对各行业发展情况加以了解。根据中国信息资源产业11个中类产业的政策文本数量分布统计情况来看,自我国信息资源产业政策文本正式发布以来,政策文本数量按中类产业分布为:调查监测业30个、勘探测绘业1个、数据内容制作处理业50个、设计开发业2个、博物展示业2个、咨询与管理服务业20个、代理经纪中介业33个、出版发行及租售业15个、技术推广服务业5个、教育培训业45个、通信技术服务业6个(有些政策文本重点关注的是信息资源大类产业,没有针对某个具体中类产业,故分类时舍去这些文本。具体见表2-7)。按产业类别统计的文本数量在行业间相差较大,其中数据内容制作处理业、教育培训业、代理经纪中介业以及调查监测业4个中类产业合计158个政策文本,约占总政策文本数量的四成多。相反,部分行业如勘探测绘业、设计开发业及博物展示业等相关信息资源产业政策文本数量十分有限。信息资源产业中类产业发展程度存在比较明显的差异。在中央和地方政府层面,信息资源产业政策的产业分类情况基本一致。诸如,数据内容制作处理业中央层面政策12个,地方层面38个,教育培训业中央层面政策10个,地方层面35个,说明中央与地方在产业上的重视程度基本保持一致。产业政策文本在不同行业间相差较大,部分产业受到较高的重视,对于产业发展有着重要的作用,相反个别产业相关政策出台较少,对于行业发展起到一定局限作用。表2-7为我国信息资源产业政策文本按中类产业类别分类统计情况表。

表2-7 中国信息资源产业政策文本按中类产业类别分类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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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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