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研究立场和视角的转换
生活是伦理和道德产生与发展的源泉,离开生活而从某一既定的伦理体系与道德原则出发来解读现实生活,就是本末倒置。加强对民众日常生活伦理的研究,将是中国伦理学新的突破点和生长点。伦理学作为哲学价值论的核心,作为一种实践理性,应该从事实与价值的统一上面向生活、关注生活、描述生活、诠释生活,指出生活的目标、揭示生活的价值、建构生活的规范,从而指导现实的人生。
我们首先应该以纯粹客观的态度面对生活,进行实证研究,搞清楚我们的生活状态和生活方式究竟发生了什么样的变化,其社会成因是什么,支撑我们当代社会民众的日常生活的价值心理和价值规范是什么,这些价值心理和价值规范形成的社会原因是什么,它们是合理的还是不合理的,是有价值的还是无价值的,然后才能对此进行价值评价,进而才能确立新的价值规范和行为律令,建立符合民众生活实际和价值追求的新的生活伦理。
道德作为人类生活中的一种价值观念和规范意识,其评价标准仍然是它是否代表绝大多数人的最大利益、是否代表社会文化的前进方向,而不是简单地以社会与统治阶级的经济利益和政治制度为尺度。道德的应然和正当,其价值根据只能是人性的自我完善和社会关系的完善,而不单纯是一定统治阶级利益的实现。当然,有时这种社会进步趋势与某些先进阶级、政党的利益和目标会一致,但我们在思维上必须把这当作两回事,因为毕竟也有不一致的时候,甚至有实际上不一致却被统治阶级的意识形态说成一致的时候,从而导致社会的伪善并阻碍社会和道德的进步。道德区别于其他精神文化的特点就在于它具有鲜明的实践性,这要求我们的道德建设和伦理学研究一定要贴近生活、贴近民众、贴近实践。
长期以来,我们仅把道德理解为一种社会意识形态,是社会、阶级整体利益的自觉表达和宣示,是社会的道德价值导向和规范控制。改革开放前,我们的社会主要是一个政治化社会,我们强调道德要为政治服务,在那种单一的社会结构中,人们的生活被完全纳入国家的政治和制度生活中,没有公共空间和私人空间的区隔,连找“对象”这样非常私人化的事也有政治和组织力量的介入。在这样的社会环境中,我们所宣扬的社会主义或共产主义道德与当时的社会生活有高度的契合,因此,道德在社会生活中的作用就似乎显得非常重要和有力。
我们以往对道德的本质与结构等根本理论问题存在着很大的误区。道德的结构应是多层次的,它不仅包括社会政治与制度生活层面的价值导向、规范体系,而且包括源于民众生活并指导民众生活的日常生活道德,甚至还包括个人的终极价值信仰伦理。民众的日常生活伦理虽然是非常具体的常识道德,但它才是真正在民众日常生活中发挥作用的规范性力量。我们过去长期认为道德就仅是社会的政治原则和价值导向,这导致源于民众生活的、体现合理生活方式的生活伦理未被重视。道德不仅是社会和阶级的意识形态,不仅是社会整体利益的表达,而且理应是民众利益的体现,是民众的文化创造,是民众在自己的日常生活中对其合理生活方式的概括和提升。比如,在时下的餐饮消费中,吃不完打包回家就是一个文明的新观念、新做法,这正是在改革开放的新形势下,我们汲取西方文明的好习惯并发扬中国传统的俭德而形成的新的、文明的生活方式。只有在民众的日常生活中,我们才能把建设节约型社会落到实处,才能把勤劳节俭的民族精神发扬光大。
从历史的经验看,我国儒家道德之所以能在传统社会发挥那么大的作用,就是因为它能够很好地把社会政治制度层面的价值导向和民众的日常生活结合起来。传统道德之所以被那么多人信奉、实践,就在于它与民众的生活实践有紧密的联系,国家政治伦理原则恰恰是从这种家族社会的日常生活规范中提升出来的,因此它有着广泛的群众基础,比如,“三纲五常”不仅是封建社会统治者所提倡的道德规范,而且是为民众所忠诚践履的道德规范。
儒家道德本来就是基于人伦亲情而产生的一种日常化的、人伦日用性的道德,是民众日常生活方式的概括表达,我们研读儒家“三礼”中的某些篇章,会深刻地感受到其中的道德要求是多么具体鲜活,比如古代的孝道总是首先表现在对父母的“昏定晨省”“冬温夏清”的日常生活礼仪和生活起居关怀的具体实践中。日本小学生至今在出门与回家时,还有用固定的语句向父母打招呼以表示礼貌和尊重。近来,我们在看韩国电视剧时还能看到儿媳妇遇到公公下班回来,站在房门口恭恭敬敬迎接的镜头。他们的这些做法不都是对我们儒家道德传统的继承吗?难道对我们没有启示吗?
另外,传统社会在道德建设上,除了观念倡导、社会与学校教化、家庭教育外,还通过制度强化、乡规民约、宗族训导、日常生活规范、习俗传统等把道德全面生活化,并使道德在生活化中得以强化。至今还在韩国实行的成年礼、笈礼等,不就是我们古人的冠礼、笈礼吗?这对培养孩子的成人意识和责任感显然是有益的。清明时节上坟必然会强化人们的家族意识和孝祖孝亲意识。前一阵新闻报道说,宁波在文化庙会上让小孩子穿上汉服,举行所谓“开笔礼”,有的人认为这是作秀,确实也可能有一点作秀的成分,但如果把它日常生活化而不是表演化、仪式化,那么对于形成尊师重教的良好社会风气也不无裨益。实践证明,道德区别于其他精神文化的特点就在于它具有鲜明的实践性。因此,这要求我们的道德建设必须注意在实践中重视养成教育,不要光讲大道理,还要坚持知行合一,一定的道德只有在生活实践中被反复强化,变成习惯与习俗,才可能最终形成并发挥作用。我们过去长期坚持的让青少年到了清明时节去扫烈士墓,就有助于培养青少年的崇高感、感恩意识。前些年,某些学校让孩子回家替爸爸妈妈洗脚的事情,引起了不同的争论。在笔者看来,这些重视实践体验的养成教育对于道德教育是有积极作用的。
总之,道德面向并贴近生活而不仅仅是面向并贴近政治,面向并贴近民众而不仅仅是面向并贴近官方,面向并贴近实践而不仅仅是思想观念的倡导,这就是我国当代道德建设的真正突破口。道德要源于日常生活并指导日常生活,这才是道德建设和伦理学研究的真正出路。
道德建设必须源于生活、深入生活、指导生活。正如上述,一个完整而健康的道德结构应该是国家教化伦理与民众生活伦理的和谐共处、能动互动。一个社会的伦理道德,如果只服务于一定的政治需要,只发挥其教化百姓、维护社会稳定的作用,那么是不够的,它必须对民众的日常生活有切实的指导。
从这个意义上反省新中国成立以来的道德建设,其存在着单纯倡导国家教化伦理的偏差。我国的社会主义道德是在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指导下,由战争年代的革命道德发展、演变而来的。在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指导下,中国共产党基于武装斗争的需要,采取高度统一的共产主义和集体主义的政治道德,这在战争环境中是非常必要的。在计划经济时期,政治成为社会生活的主旋律,国家即社会,社会即国家,国家与社会处于高度统一之中,政治权力渗入日常生活、私人领域的很多方面,在这种社会背景下,政治化的国家教化伦理(或称国家道德意识形态)代替了个体的日常生活伦理。曾几何时,不顾我国当时社会发展尚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现实和大众道德的层次性特征,人为、生硬地推行那种政治性的国家教化伦理,使其成为社会的普遍伦理要求。这种道德结构,一旦面临今天变化了的社会新情况,就会出现道德的真空。改革开放以后,特别是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逐步实现了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型,加之政企分开,小政府大社会的政治体制改革,我国的社会政治关系发生了重要变化。随着经济成分和利益主体的多元化,独立于国家行政干预的私人领域、(民间)社会生活正在产生和扩展,中国的市民社会正在崛起。同时,随着国家与社会的分离,国家行政权力渐渐从人们的日常生活、私人领域退出,这必然使仅仅依靠过去的单一的国家政治教化伦理来指导多元而丰富的民众生活实践变得不可能。
这种情况要求我们的伦理学研究与道德建设一定要面向生活、面向民众、面向实践,研究变化了的客观情况,根据这种变化了的利益关系和社会生活实践要求来建构新的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道德体系。这种道德体系只有建立在从私人领域、民众日常生活的相对独立性与国家伦理导向和整合等方面进行全方位考虑的基础上,才是为社会和民众的生活实践所需要的。
正因为我们长期以来秉持一种国家教化伦理的意识形态立场,我们的理论思维的视角只盯着上面的需要而不面对客观的社会现实和民众的需要,所以我们的理论体系只能是对同现行经济、政治体制相一致的主流价值观念与规范体系的系统论证和辩护。这种经济、政治体制内部已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社会生活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我们却仍然固守传统的观念,并认为这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真理,不能与时俱进、革故鼎新,导致我们的伦理理论与社会现实严重脱节,伦理理论变成干巴巴的教条,难以发挥应有的社会作用。
要实现国家教化伦理与日常生活伦理的统一,我们必须转变过去那种纯粹建立在意识形态立场基础上的思维方法,树立起伦理学的真正科学的思维方法。那么,伦理学的真正科学的思维方法是什么?意识形态的思维方法是什么?作为一种思维方式,科学的伦理学思维方法要求我们首先面对客观存在的事实,以纯粹的认识态度去描述、诠释客观存在的道德文化现象。意识形态的思维方法则预设并承认一定的意识形态观点的正确性,然后再去做论证工作,或者因一种社会需要去为人们的行为建构价值目标和行为规范。总之,两种思维方法的根本差别在于,是对现实生活采取一种纯粹客观的认识态度还是主体有利益立场和价值观点的预设。笔者认为科学的伦理学思维方法是诠释、反思、创新,而意识形态的思维方法主要是论证、维护、教化。诠释是一种科学的方法,它首先是面对客观对象的,并以理性的态度对对象进行科学的描述、分析、诠释。相反,意识形态的思维方法则力求对既存的意识形态价值体系进行合理性、应然性、正当性的论证。反思就是不断地换方向、换角度、换位置,对社会的价值体系进行再审视、再认识、再思考。反思的过程同时也是批判的过程。意识形态的思维方法则立足维护既有的价值体系,立足对既有价值体系的传播和教化。伦理学的理性批判不是要全盘否定,而是要创新、超越,从而构建新的理论价值体系,这正是伦理学的生命力所在。
中国当代伦理学要实现自身革命性的突破和进步,就必须淡化其固有的意识形态的思维方法,而强化其科学的思维方法。没有这一思维方法的变革,伦理学理论就会继续落后于社会现实,并且永远难以获得真正的科学形态。论证而不诠释、维护而不反思批判、教化而不创新,这就是我国主流伦理学难以获得长足进步的根本原因。导致这一情况产生的主要原因是,我们长期以来对道德做了片面性的理解,把道德等同于单一的国家教化伦理,把道德作为国家政治的附庸,甚至以政治取代道德,而不知道道德的真正作用是指导民众的生活实践。
如果说论证、维护的思维方法阻碍了我们伦理学的进步的话,那么单纯的教化则使我们长期以来在伦理学理论上难以突破、难以创新。伦理学研究要取得突破性进展,就必须面向生活、深入生活,首先对民众的生活状态和变化了的生活方式做出实证研究,在此基础上归纳提炼出真正符合民众需要的道德价值体系,最后才能够反过来指导民众的生活。中国伦理学的真正希望就在于坚持伦理要源于生活、指导生活的正确道路。
另外,社会文化史的研究方法也为伦理学研究提供了有益的借鉴。史学首先是面向史实的,社会史学首先是面向社会生活和生活方式之变迁的,社会文化史学又为人们的社会行为、社会生活提供了深层次的文化价值心理分析和解释,这些都为我们的伦理学研究树立了面向生活的客观态度,以及价值诠释的社会文化综合分析方法。这两点都可以为真正科学的伦理学所继承,我们需要的只是在此基础上继续前进。伦理学作为一门价值科学,要建立在客观描述、文化分析的基础上,同时还应该进行价值批判评估和应然的价值建构,以发挥伦理学作为价值学科的引导生活、提升生活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