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中国新闻传播学·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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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舆论监督和正面宣传是统一的” ———学习习近平“2·19讲话”

1989年11月,“坚持正面宣传为主”被正式提出,但在实际的贯彻执行中,通常被理解为只能报道正面的事实,报道负面事实会被认为违背了这个方针。2016年2月19日在党的新闻舆论座谈会上,习近平澄清了这样一种对“坚持正面宣传为主”的误读,要求媒体激浊扬清、针砭时弊,直面问题和丑恶现象。本文意在厘清习近平关于“舆论监督和正面宣传是统一的”的思想。

一、“坚持以正面宣传为主”的提出和实际贯彻中的误读

“坚持以正面宣传为主”作为新闻宣传方针被正式提出,是在1989年11月25日中共中央宣传部举办的全国省、市、自治区党报总编辑新闻工作研讨班上。当时,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李瑞环发表题为《坚持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的长篇讲话。讲话中他说:“改进新闻工作需要研究和解决的问题很多。无论是从新闻工作的一般意义上讲,还是从当前各方面的实际情况来讲,或是从稳定压倒一切这个大局来讲,关键的问题是新闻报道必须坚持以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这是社会主义新闻事业必须遵循的一条极其重要的指导方针。坚持这个方针,就是要准确、及时地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实事求是地反映社会现实生活的主流,让人民群众用创造新生活的业绩教育自己,形成鼓舞人们前进的巨大精神力量,在当前就是要造成一个有利于稳定局面的舆论环境。”他的讲话有当时的特殊背景,那时的社会情绪比较低落,而社会需要稳定,所以李瑞环强调“让人民群众用创造新生活的业绩教育自己,形成鼓舞人们前进的巨大精神力量”。

什么是正面?他强调了七个方面的“鼓舞和启迪”,指出:“我们所说的‘正面’,所说的‘为主’,就是要着力去宣传报道鼓舞和启迪人们发展社会生产力的东西,鼓舞和启迪人们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的东西,鼓舞和启迪人们加强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的东西,鼓舞和启迪人们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东西,鼓舞和启迪人们热爱伟大祖国和弘扬民族文化的东西,鼓舞和启迪人们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的东西,鼓舞和启迪人们为推动世界和平与发展而斗争的东西。总之,一切鼓舞和启迪人们为国家的富强、人民的幸福和社会的进步而奋斗的新闻舆论,都是我们所说的正面,都应当努力加以报道。”

李瑞环的讲话分为12个方面,前面论证了正面宣传为主,后面论证了批评报道和舆论监督,他又强调:“坚持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不是不要批评报道。重视和改进批评报道,同样是新闻事业的社会主义性质和党性原则决定的。批评与自我批评,包括新闻批评,是我们党的建设的重要法宝之一,是我们党克服消极思想侵袭、保持健康肌体的有力武器。正因为如此,我们党历来重视在报刊上开展批评。”“坚持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与正确地实行舆论监督是一致的。”同时,他还谈到“要使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取得良好效果,必须努力提高宣传艺术”[1]。但正面宣传和舆论监督如何做到一致,他没有进行论述。

从此,“以正面宣传为主”作为我国新闻和宣传工作的一项方针被确定下来。但在执行中,“报喜不报忧”实际上成为工作常态,“正面为主”长期以来被理解为以报道好事、正面的事情为主,舆论监督、批评报道被视为涉及坏事和负面的事情,自然不能“为主”。

在2013年8月19日的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上,习近平要求“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是宣传思想工作必须遵循的重要方针”[2]。但随后的贯彻执行,大体仍在20多年前的理解层面上。

二、习近平对“正面宣传为主”的全面论证

在2016年2月19日的全国新闻舆论工作会议上,习近平再次提出:“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是党的新闻舆论工作必须遵循的基本方针”,他同时对正面宣传与舆论监督的关系做了十分精辟的论证,从而阐述清楚了“正面宣传”的内涵,把“正面宣传”与“舆论监督”的关系梳理清楚了。

习近平关于正面宣传与舆论监督的关系,论述了以下几个层面的认识。

第一,正面报道为主,不是说只能讲正面,不能讲负面,关键要处理好主流和支流、全局和局部、成绩和问题的关系,搞清楚个别真实和总体真实的关系,把握好平衡,在宣传的整体上呈现主流、成绩和全局的正能量,从宏观上把握和反映事物的全貌。

显然,总体上把握好正面与负面的平衡,宏观上体现正能量,是理解正面宣传为主的钥匙,理解为只能讲正面而不许讲负面是错误的。一件负面的事实发生了,不应回避不报,但若连篇累牍地集中报道,忽略了主流、全局正面的情形,这样的报道不能说贯彻了正面报道为主的方针。要做好“正面宣传”,还要注意引导群众多看主流,不被支流和表面现象支配,不把点上的问题说成面上的问题,不把个别问题说成整体问题,不把局部问题说成全局问题。

第二,对人民群众关心的问题、意见大反映多的问题,要积极关注报道,及时解惑释疑,引导心理期待,要善于批评和报道,通过新闻报道推动改进工作。

习近平一向关注人民群众,他为《之江新语》这一党报栏目写了232篇小言论,编书成集后的第一篇言论的标题就是“做人民群众的贴心人”。群众关心的、意见大的、反映多的事实,大多是我们工作中的问题,不应回避,而要通过解疑释惑,协助党政机关解决问题,推动改进工作。以这样的思路来报道,虽然涉及的大多为负面事实,但报道的形式和目的是正面的。

第三,对重大原则问题、明显的大是大非问题,不能当绅士和做“看风派”。有的问题本来就是党和政府坚决反对的,不能闪烁其词,让群众产生误解,好像在包庇这些事和人似的。

习近平谈到的这种情形正是媒体经常发生的问题。面对一些明显违反党的政策的事实,媒体报道和评论闪烁其词,甚至以各种正面的理由为其辩护,这样的“正面报道”实为负面报道,造成很坏的影响。例如各种关于政绩工程的“正面”报道。

第四,要保障所报道的事实的真实可靠,不论是好事还是坏事,新闻真实容不得一丁点马虎,否则最真实的部分也会让人觉得不真实。要防止简单的一因一果判断,注意一因多果、一果多因、互为因果、因果转换等复杂情形。对问题的分析要客观,不要把自己放在“裁判官”的位置上。

一件事实发生了,不论它是正面的还是负面的,一旦报道失实,其传播效果均是负面的。因而习近平容不得新闻的不真实。新闻是关于事实的叙述,需要根据事实来描述事实,以裁判官的身份把复杂的因果关系主观化地描述为一因一果,不仅说不清楚事实本身,还会引发新的事端,传播效果是负面的。例如一些关于医患冲突的新闻。揭示新闻事实与事实、事实与语境之间的复杂联系和语境,才能引导群众理解事实,不会以偏概全。

再如,2016年2月6日19时28分,有网友在篱笆网发了一篇名为《有点想分手了……》的网帖,网帖称自己是“上海女孩”,春节前去“男朋友”家乡江西过年,被第一顿饭“吓一跳”而逃离江西。该网帖春节期间转发不断,从中国农村问题、地域歧视到青年婚恋观,引发话题不断。由该帖衍生的话题、文章在各媒体平台的点击量达到1.1亿次。2月14日《人民日报》为此发表题为《农村,想说爱你不容易》的评论。2月21日,这个故事被证实为假。《人民日报》“姑妄听之,姑妄信之”,一本正经地传播了谣言,扩大了事态的后果,把一个社会话题强行放大为全国性的矛盾,不利于营造网络的健康舆论环境。

第五,一些没有什么特别意义的事情,不报道不会产生社会影响,而一旦经过媒体报道,特别是连篇累牍、不厌其烦地报道,就会被放大,造成社会缺乏精气神,散掉人心。这样的报道就没有贯彻正面报道为主的方针。

这类新闻在网络上较多,例如2016年6月10日打开电脑时跳出某网站“十大新闻排行榜”,依次是:女子怀孕4月仍月经肚子会乱动(新!)、大爷种600株罂粟抹酱当凉菜吃、孩子嗜睡父母疑保姆喂晕车药、男童被老太喂自己血次日高烧、男子偷价值3万锦鲤煮火锅吃(新!)、赵薇穿红裙吸雪茄霸气十足(新!)……难道全中国、全世界最重要的新闻就是这些?这类新闻充斥媒体,导向错误,哪里谈得上正面宣传为主。

第六,一些领导机关、领导干部对舆论监督要有承受力,不能一遇到敏感复杂的问题,就习惯性地采取“捂盖子”和通过宣传部门“灭火”来应对舆论监督,不能怕自己的“形象”和“利益”受损而限制媒体的采访报道。关键时刻,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承担起新闻信息的发布者和权威定调者的角色。出现负面事实,早说比晚说好,自己说比别人说好。

媒体的舆论监督经常会遭遇这样的情形。一些地方和部门压制舆论监督,还往往打着正面宣传为主的旗号。习近平对此十分清楚,批评也是严厉的。这种情形在信息社会造成的是掩耳盗铃的传播效果,明显是负面的。这也是一种对正面宣传为主的曲解。习近平2011年3月1日在中央党校春季学期开学典礼上谈到,没有矛盾,就没有世界和发展。矛盾和问题是普遍存在的,他要求各级领导干部不要怕遇到矛盾和问题,而要敢于正视矛盾和问题;不要绕开矛盾和问题走,而要同群众一道千方百计地去求得矛盾和问题的及时正确解决。新闻舆论工作也应该如此。

第七,正面宣传要用心用情做,让群众爱看爱听。那种堆砌一堆政治套话、假大空式的宣传达不到正面宣传的目的。一套话语满足不了所有人,一个腔调难以唱遍天下。用一种模式应对各种不同的接受群体,宣传也可能适得其反。

这是一类“以正面宣传为主”理由下的负面表现,习近平对此路数十分熟悉,给予了严厉的批评。正面宣传绝不等于说一堆正确的政治套话,不能剪刀加糨糊,简单拼凑和形式主义地表达。他要求提高正面宣传的质量和水平,增强吸引力和感染力。例如2016年各电视台的春节晚会,辽宁电视台和北京电视台的节目就符合习近平所要求的“融思想性、艺术性于一体”,宣传效果是正面的。有的电视台的春晚节目,用很多政治套话与华丽但质量不高的内容拼接,自然受到群众的批评。

三、“以正面宣传为主”应理解为“以正面宣传效果为主”

习近平的以上思想,在关于他讲话的新闻报道中被概括为这样一句:“要增强吸引力和感染力。真实性是新闻的生命。要根据事实来描述事实,既准确报道个别事实,又从宏观上把握和反映事件或事物的全貌。舆论监督和正面宣传是统一的。新闻媒体要直面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直面社会丑恶现象,激浊扬清、针砭时弊,同时发表批评性报道要事实准确、分析客观。”[3]

这段话涉及三方面的内容。第一,正面宣传不是形式主义地堆积政治套话,而要具有感染力。第二,要求所报道的事实必须真实,把握好具体事实的真实和宏观上反映事物全貌的关系。第三,在前面论证的基础上,他最后谈到舆论监督和正面宣传的统一,要求新闻报道必须做到两个“直面”,即不能回避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不能回避社会丑恶现象,从而否定了正面宣传就是只能报道正面事实不能报道负面事实的认识。但是,报道的落脚点要对头,做到“激浊扬清、针砭时弊”。不能仅仅通过报道向群众报告负面事实,还要通过对负面事实的报道,达到正面宣传的目的,即立场正确,是非分明。习近平这一思想,早在2006年他主持浙江省工作时就有所阐发,他为省新闻舆论工作提出了十二字要求:“为党为民、激浊扬清、贵耳重目”。他在这里所强调的,是正面的宣传效果。

把握正面宣传与舆论监督的统一,关键在于要做到“激浊扬清、针砭时弊”,以获得正面宣传效果。对负面事实正面解释和引导,不仅能起到扶正祛邪、激浊扬清的作用,而且还能增强党的公信力和权威性。坏事发生了,批评得有理、有利、有节,这就是一种正面宣传,因为它所取得的传播效果是正面的。自2003年“非典”事件之后,党中央强调及时总结经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公开”成为常态。那以后,我国媒体对一些负面问题及时回应或报道,产生了积极的社会影响。

1989年5月,习近平在福建宁德地区工作时就说过:“舆论监督的出发点应该是积极的、建设性的。监督的重点应该针对那些严重违反党和国家重大政策以及社会生活中存在的重大问题,要抓典型事件。揭发的事实,务求准确。涉及党的一级组织和政府的批评,要持慎重态度,不能先入为主。要深入调查,多方听取意见,得出合乎事实的结论。特别要注意不应把批评的矛头对准那些群众有意见而我们工作中因限于目前条件、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上。要让人民知道,党和政府正在采取措施,克服困难,解决问题。”[4]习近平关于舆论监督的论述,考虑的是宣传的正面效果,并很好地把握了正面宣传与舆论监督的关系。

如何辨别什么是正面,什么是负面?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院长赵启正提出,要以效果导向来理解“以正面宣传为主”。不要过度追求文本层面的正面报道,而要看重于自己、于大局、于群众皆有“正面效果”的整体性传播语境。说我们的不好就是负面消息吗?不是。判定这个报道的正面负面问题,应该从是否有利于我国人民的根本利益方面来考虑。比如对SARS的报道,我们就不能简单地把它理解为负面报道。中国的新闻报道应当追求正面效果,正面效果就可以推动社会进步。报道要追求正面效果,而实事求是是必不可少的因素。[5]

这方面的一个典型案例是关于2015年深圳“12·20”重大滑坡事故的报道。由于深圳方面积极协助境内外媒体对此开展采访,结果增信释疑,为事件救援处置营造了平衡有序的舆论环境,实现了建设性的监督。问题不在于要不要批评,而在于怎样批评。对存在的问题,要讲准、讲透、讲充分,群众就能给予理解,调动起正视问题、不惧困难、共克时艰的积极性和自信心。从目的、效果上看,正面宣传与舆论监督是有机的、统一的。

引用文献[Reference]

[1]李瑞环.坚持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J].求是,1990(5).

[2]习近平在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上强调:胸怀大局把握大势着眼大事 努力把宣传思想工作做得更好[N/OL].(2013-8-21)[2017-06-01].http://politics.people.com.cn/n/2013/0821/c1024-22635998.html.

[3]习近平在党的新闻舆论座谈会上强调:坚持正确方向创新方法手段提高新闻舆论传播力引导力[N/OL].(2016-02-19)[2017-08-15].http://politics.people.com.cn/n1/2016/0219/c1024-28136159.html.

[4]习近平.摆脱贫困[M].福建:福建人民出版社,1992.

[5]赵启正.表达中国的时候应当注意效果[J/OL].(2010-08-02)[2017-06-01].http://news.sina.com.cn/c/sd/2010-08-02/094620806300.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