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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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哲学精髓

世传《老子》只有五千言,而关于它的解说则汗牛充栋。老子的哲学,似简而实繁,似浅而实深,似可言而实不可论。他所揭橥道,实开形而上思索之先河。他的哲学有究于天人之际的特点。对于我们从何而来、我们生活于其中的世界从何而来,道家作了较早的沉思与探究。

道似万物之宗

老子认为,道是万物之宗,一切事物都是由道产生的。“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寥兮,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为天下母。吾不知其名,强字之曰道。”(二十五章)道是先天地而存在的,是浑沌未分的,是世界的本原。道即是“无”,“天下万物生于有,有生于无”(四十章)。“有”是指有形有象的具体存在的事物,“无”是指先于具体事物的无形无象的本原。世界从“无”到“有”,有一个派生、生成的过程。

老子为我们提供了一个宇宙生成模式:“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四十二章)“道”是虚无,“道冲而用之,或不盈。渊兮,似万物之宗”(四章),用它生成万物却永远用不完,像是万物的宗祖。“一”即是“有”,是由道最初产生的统“一”未分之物、浑沌未分的物质整体。这个统一之物分为阴阳两个方面,即“二”。阴阳二气互相激荡、互相作用,即“冲”。由此形成阴阳和合之气,即“三”。由和气再产生宇宙万物。这个万物生成的过程,也可以表示为“道”(无)—“一”(有)—“二”(阴、阳)—“三”(阴阳和合)—“万物”。宇宙生成的过程,既是从“无”到“有”的过程,也是从“一”到“多”的过程。

老子的宇宙生成图式,可能是对古代天文学成就的总结和哲学思考,对于现代天文学关于宇宙起源的探讨,在思想上也颇有借鉴之处。

形上超越与不可言说

“道”,原义为具有一定指向的道路。《尔雅·释宫》:“一达谓之道路。”《说文》云:“道,所行道也。”道又引申为人物所必经由之途,也就有了所必须遵循的规律的意思。老子说:“反者道之动”(四十章)。“反”,是道所运动的规律,既是相反相成,也是远必归返。韩非说:“道者,万物之所然也,万理之所稽也。”(《韩非子·解老》)道便是万物的总规律。在老子这里,道不再是某种具体的事物,而是超越了事物的具体形态的一般性质,是对于万物本质或本原的哲学抽象。张立文先生指出:从具体某一事物之道,到哲学之道,是人们理论思维的飞跃。老子完成了这个飞跃,把道作为他的哲学最高范畴。[1]

具体的道是可感觉的,抽象的道却是不可感觉的。“视之不见名曰夷,听之不闻名曰希,搏之不得名曰微。此三者不可致诘,故混而为一。其上不皦,其下不昧,绳绳不可名,复归于无物。是谓无状之状,无物之象,是谓惚恍。迎之不见其首,随之不见其后。”(十四章)任继愈这样翻译这段话的大意:

看它看不见,叫做“夷”,

听它听不到,叫做“希”,

摸它摸不着,叫做“微”。

这三者无法进一步追究,

它实在是一个东西。

它上面并不显得光明,

它下面也不显得阴暗,

渺茫难以形容,

回到无形无象的状态。

这叫做没有相状的相状,

不见形体的形象,

这叫做“惚恍”。

迎着它,看不见它的前头,

跟着它,看不见它的背后。[2]

道是看不见、听不到、摸不着的东西,不是某种具体的存在物。这是道的形上超越特性。

具体的道是可言说的,可以用语言来表达的,抽象的道是不可言说的,无法用语言来表达的。“道,可道也,非恒道也。”(一章)把恒常的道与具体可言说的道区分开来,使道具有形而上的性格。《老子》之外,《左传》《国语》《论语》《孟子》也都说“道”,如“朝闻道,夕死可也”(《论语·里仁》),“吾道一以贯之”(《论语·里仁》),“得天下有道”(《孟子·离娄上》),“得其民有道”(《孟子·离娄上》),这些先王之道、君子之道、人生之道都属于可言说的道。老子超越的道则是不可言说的,是超感觉、越时空的,没有具体规定的。道不可说,但又必须说,人离不开语言来表达自己的观念世界,老子不得不说:“吾不知其名,强字之曰道,强为之名曰大”(二十五章)。老子所碰到的语言问题在《易经》的卦意、卦象、卦辞关系中也存在。对于这种语言困境,魏晋玄学家王弼提出了“言不尽意”“得意忘象”的理论。

对于超越的道的认识和对于具体事物的认识,在方法上也截然不同。道是“玄而又玄”的超感觉、越理性的,不是通过“为学”这种通常认识事物的途径所能把握的。“为学日益,为道日损,损之又损,以至于无为,无为则无不为。”(四十八章)对于具体事物的知识学习越多,对道的认识则应是越来越少。老子主张“绝圣弃智”“无知”“无欲”,致虚极、守静笃,涤除内心的杂念,使内心清明幽静,犹如明镜,明照一切,此其谓“涤除玄鉴”的认识方法。“鉴”即镜子。对于道的认识,只能是在内心澄明的情况下体验与直觉,和光同尘,与道合为一体,达到所谓“玄同”的精神境界。

老子提出的形上超越之道在中国文化史上影响至大。道家来源于古代宗教文化,老子却摆脱了天帝、天神、天命等宗教迷信思想,极少宗教迷信的糟粕。虽然在认识论上老子主张摒弃理智,注重直觉,但使人类思维比较彻底地摆脱了宗教迷信的束缚,显现了理性的光茫。与其同时代的孔子只是“子不语怪、力、乱、神”(《论语·述而》),主张“未知生,焉知死”(《论语·先进》),“未能事人,焉能事鬼”(《论语·先进》),对宗教迷信敬而远之,持一种谨慎的保留态度。老子则毫不回避这些问题,直截了当地究诘天道,对于世界的本原之类的玄而又玄的问题作了将宗教迷信排除在外的回答。其在思想史上的意义,就如同德国古典哲学家康德用原始星云假说来说明天体的起源一样,“在这个完全适合于形而上学思维方式的观念上打开了第一个缺口”[3]

道的辩证性格

“道”可以用来表示规律。在老子那里,道所表示的规律即是“有无相生,难易相成”(二章)和“反者道之动”(四十章)的辩证法。

在整个世界中,无时无刻不存在着矛盾。《老子》书中列举了一系列的矛盾概念:有无、难易、大小、高下、长短、前后、生死、进退、古今、美丑、刚柔、强弱、祸福、荣辱、胜败、损益、正反、始终、智愚、巧拙、正奇、敝新、善妖、兴废、予夺、利害、阴阳、盈虚、静躁、张歙、华实、曲全、枉直、雌雄、贵贱、吉凶、厚薄、轻重、攻守等。“道”揭示了事物矛盾的普遍性和客观性。

矛盾并不仅仅指对立,更多情况下是指对立双方的相反相成。老子说,天下皆知美之所以为美,这就已经有恶了;都知道善之所以为善,这就已经有不善了。有和无相互生成,难和易相互依成,长和短相互形成,高和下相互包含,音和声相互和调,前和后相互跟随,这是永恒的规律。

矛盾双方往往向相反的方面转化。“反者道之动,弱者道之用。”(四十章)向相反方面转化是“道”自身的运动规律,柔弱是“道”的作用。这种情况也非常普遍。例如,委曲反能保全,弯曲反能变直,低洼反能充盈,敝旧反能变新,少取反能收获,多智反而迷惑。又如“祸兮,福之所倚;福兮,祸之所伏”(五十八章),祸和福是相互依存又相互转化的。“塞翁失马”是一个众所周知的故事,“焉知非福”就印证了祸福相互依存和转化的道理。

“道”具有普遍性的辩证性格。老子善于把这种辩证性格用于看待和处理人生,形成一套辩证人生哲学。老子主张,为人处世应谦下谨慎,甘居柔弱。“贵以贱为本,高以下为基。”(三十九章)老子爱用水作比喻,认为“上善若水,水善利万物而不争”(八章)。能够隐忍、不争,“知其雄,守其雌”“知其白,守其黑”“知其荣,守其辱”(二十八章),这是一种非常难得的修养功夫。这是由于人们往往不懂得柔弱的妙用。“人之生也柔弱,其死也坚强。草木之生也柔脆,其死也枯槁。故坚强者死之徒,柔弱者生之徒。”(七十六章)因此,“兵强则灭,木强则折”(七十六章),坚强处于劣势,柔弱处于优势。江海之所以能为“百谷之王”,就因为它善于处在小河流的下游(六十六章)。

柔弱不仅是一种美德,更是一种生存的智慧。仍拿水来打比方,“天下莫柔弱于水,而攻坚强者莫之能胜”(七十八章)。没有一个东西能够代替得了水的作用。以柔克刚,以弱胜强,天下没有不知道这个道理的,然而却没有谁能真正地去实行它。水是天下最柔弱的东西,却能在最坚硬的东西中穿来穿去,它具有看不见的巨大力量。这种柔弱胜刚强的规律常被运用于战争,作为作战的指导原则,“将欲歙之,必固张之;将欲弱之,必固强之;将欲废之,必固兴之;将欲夺之,必固与之。是谓微明,柔弱胜刚强”(三十六章)。对于敌人,将要使它收敛,姑且先使它扩张;将要削弱它,姑且先使它强大;将要废毁它,姑且先让它兴起;将要夺取它,姑且先给它。这是一种深微明哲的道理。

天、地、人的勾连

老子以天道来规范人道,援人道融入天道,追求天人合一的最高境界。老子说:“道大,天大,地大,人亦大。域中有四大,而人居其一焉。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二十五章)“道法自然”是老子思想的一个核心命题,也是道家学派的思想主旨之一。在老子看来,人取法于地,以地为法则;地取法于天,以天为法则;天取法于道,以道为法则;道取法于自然,以自然为法则。此处的“自然”,并不是专指自然界,而是指自然而然,与“人为”相对。以道为法则,也就是合乎自然,顺从人与万物的自然本性,不要以人为的造作来扭曲事物的本性。

老子以天道作为天、地、人的共同法则。天道应是客观的、普遍的,但老子在以天道来规范人道的时候,往往是援人道入天道,把自己心中的人道理想作为客观的天道法则。老子曾说:“天之道,其犹张弓欤?高者抑之,下者举之;有余者损之,不足者补之。天之道,损有余而补不足。人之道,则不然,损不足以奉有余。”(七十七章)任继愈的译文如下:

天的“道”,

不很像拉开弓〔射箭瞄准〕吗?

高了就把它压低一些,

低了就把它升高一些,

过满了就减少一些,

不够满就补足一些。

天的“道”减少有余,

用来补给不足,

人的“道”却不是这样的——

偏要减少不足的,用来供给有余的人。[4]

这就像如今所说的“马太效应”,贫者愈贫,富者愈富。富裕的人,仍要给予;贫穷的人,还要把他仅有的也拿走。老子认为,天道应该是追求公平的,“损有余而补不足”,对社会中存在的“损不足以奉有余”的不公平现象给予了抨击和批判。


[1]张立文.中国哲学范畴发展史(天道篇).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8:39.

[2]任继愈.老子新译(修订本).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5:89.

[3]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397.

[4]任继愈.老子新译(修订本).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5: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