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作为文本个案的《德意志意识形态》研究
不难看出,本书对《德意志意识形态》的解读属于文本研究中的个案研究和微观研究,而且我们是按照后一种思路来进行的,即是对《德意志意识形态》的全面性研究。本书将依据《德意志意识形态》原始手稿、新的《马克思恩格斯全集》历史考证版(MEGA2)编辑的最新进展和研究动态,从文献学的角度,对这一文本的产生背景、写作过程、版本源流进行翔实的梳理和考证;按照原书写作的先后顺序,对其各个组成部分,特别是学界研究非常薄弱而又占全书绝大部分篇幅的第一卷中的《圣麦克斯》《圣布鲁诺》部分以及第二卷进行详尽的释读,对过去相对来说较为熟悉的《费尔巴哈》章的内容重新进行认真的辨析;根据我自己的理解,对其中各章节关涉到的重要问题和思想一一进行深入的讨论,从总体上重构整部文本的理论视界和逻辑架构,勾勒出马克思透过观念世界和意识形态的层层迷雾,“从现实出发”观照和理解人、社会和历史的致思路向,并将其置于人类思想史的进程和当代社会实践图景中,阐明其现实价值与意义,予以客观的历史定位。
在此,我把本书的主要内容和学术观点概述如下:
第一章梳理和讨论的是《德意志意识形态》的“创作前史”。《德意志意识形态》的写作标志着马克思、恩格斯的思想达到了一个新的高度和平台,这是他们多年思考、探索的结果。这一著述的要旨在于清算他们自己的“新哲学”与当时德国流行的哲学学说和其他社会思潮之间的关系,这是一个剥离和建构的过程。在几年以前,马克思、恩格斯的思想与后者还属于同一阵营,而再往前追溯,在十年左右的时间内,黑格尔哲学及作为其后继者之一的青年黑格尔派的思想一直是其观照、把握和理解世界的背景和参照。从深受其影响到最后与之决裂,最终马克思、恩格斯的思想走上了独立发展的道路。研究这一思想进程对于理解《德意志意识形态》的思想内容,进而把握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复杂内涵,具有非常重要的价值。这一章的内容包括:对长期以来流行的“两个转变说”的解释思路的分析;马克思、恩格斯思想起源阶段的知识视野与思想状态;他们最初如何融入青年黑格尔派,而后又怎样与其发生歧见到最后进行反叛;早期11部文本昭示出怎样的思想进程。
第二章到第四章属于《德意志意识形态》研究的“文献疏证”部分。
第二章对《德意志意识形态》的写作过程进行了详细的勾勒和梳理。面对历史文本,只有深入探究留存下来的那些宝贵材料,尽可能客观地理解和再现作者当时的写作语境和曲折过程,才能使我们对其思想所进行的阐释、概括和评价有一个坚实的基础。根据我收集到的资料,结合自己的分析和判断,结论是:这不是一部计划中的、完整的著述,即事先并没有经过十分严密的通盘考虑和筹划,而是由多个事端引发,写作计划和框架结构几经变动、更改,由若干写法不同、篇幅长短不均的章节所组合而成的相当松散的著述,并且最终也没有全部完成并出版。这种状况表明,长期以来不考证这一文本的写作过程、刊布情形、版本源流,只是凭借由别人编辑而成的、俨然是一部“完整”的著述就对其内容进行解读,甚至单纯根据其中的只言片语便对其思想进行概括和评论,会造成多少误读和歧解!而现在是改变这种研究状况的时候了。
第三章探讨的是《德意志意识形态》作者复杂的情形,也就是其中的“赫斯问题”。通过对大量文献资料的甄别和分析,表明莫泽斯·赫斯等人真正参与了这一著述的写作,理应归入作者之列;而作为该书第二卷批判对象的“真正的社会主义”思潮的理论奠基者的赫斯应邀参加有关章节的撰写,表明马克思、恩格斯当时与他仍然是一种思想合作的关系,而不可能是两种异质思想的彻底决裂。这一解释对于客观、全面地把握当时马克思、恩格斯思想的真实状况以及与其同道的关系,改变长期以来马克思主义哲学史研究中存在的简单化定性和划界的意义是不言而喻的。
在第四章中我详尽地梳理和考证了《德意志意识形态》手稿保存、刊布与版本源流情况。一部书的命运犹如个体生命的历程,曲折而多变。对于《德意志意识形态》这部表征马克思主义理论最重要的文本来说,不仅写作过程断断续续,几经周折,最终作者留下一部由若干写法不同、各章篇幅不均的手稿、誊清稿和刊印稿等组成的相当松散的著述;进一步的考察还会发现,这些遗稿在以后的岁月中保存地点多次转换,有的散落,有的受到“老鼠的牙齿的批判”,有的字迹也变得模糊不清,尤其是经过不同保管者的手之后,他们都进行过不同方式的编码、归档以及对其内容的逻辑处理。而手稿从零散发表到全书出版,也费时近90年,其中的《费尔巴哈》章更出现了多种结构编排不同的版本,近年MEGA2“《德意志意识形态》研究小组”又提出新的编排设想以及编排顺序。凡此种种,给作者原始思想的准确呈现和解读者的客观理解增添了阻障和困难。显然,弄清楚这些曲折和源流也成为《德意志意识形态》研究中不可或缺的一环。
从第五章开始进入文本解读和思想阐释部分。
第五章是对作为《德意志意识形态》“先行稿”中的《对布·鲍威尔反批评的回答》以及《〈莱比锡宗教会议〉引言》《圣布鲁诺》的解读。马克思等人写作《德意志意识形态》的直接动机是要回击1845年出版的《维干德季刊》第3期上布鲁诺·鲍威尔等人文章中所阐述的见解,《圣布鲁诺》是这一文本写作的起始篇章。因此,从把握作者思想表述和逻辑思路的角度考虑,《德意志意识形态》的研究应该从解读这一部分开始。布鲁诺·鲍威尔对费尔巴哈派别的分析思路是从费尔巴哈出发,然后利用“恩格斯和马克思”做过渡,最后到赫斯,由此产生的一切判断都是布鲁诺·鲍威尔“通过自身、在自身中并与自身一起”完成的。那么,这个“自身”是什么呢?质言之,它只是观念和思辨。它的现实命运如何呢?自视甚高而一无实际后果!这表明,布鲁诺·鲍威尔并没有“离开思辨的基地来解决思辨的矛盾”,他仍在精神领域内施展伎俩,甚至可以说始终站在“黑格尔体系的基地上”,致使对困扰德国古典哲学的难题的解决并没有实质性的推进。
布鲁诺·鲍威尔可以说是对马克思、恩格斯早期思想发展产生过重要影响的青年黑格尔学派的思想主将之一。从老师到论敌,从深受影响到彻底决裂,时间不过10年,这里没有个人恩怨,只是源于观照、理解和把握世界方式的巨大差别:是从观念、精神和自我出发还是根源于现实、感性和实践?
对《圣麦克斯》章的解读是我写作此书最费劲也最用心的部分。这一章对作为青年黑格尔派重要成员、其实在这一派别中又显得非常另类的施蒂纳当时引起轰动的一部书《唯一者及其所有物》极其详尽地进行了考察和批判,几乎要占《德意志意识形态》全书手稿的十分之七;不仅篇幅巨大,就其思想容量和深度来说,手稿中所阐述的很多观点复杂而深邃。马克思、恩格斯的思考路向貌似逻辑实则散乱,叙述方式经常转换,条分缕析的解剖和淋漓酣畅的揭露杂糅在一起。迄今为止,包括苏联和西方马克思学研究界,还没有详细地解读和分析这一部分的论著问世,由此可见其解读的难度。这种情形使我感到无论多么艰难,一定要完成对其认真而全面的研究,以填补《德意志意识形态》研究中的这一空白点。
第六章到第八章解读其中的《旧约:人》部分。
第六章讨论的是“理解人生与历史的方式”。马克思、恩格斯与施蒂纳之间在诸如是把“无”当作人生事业的基础还是必须从“现实的条件”出发,是抽象地书写“人”的传记还是以个人的物质“生活”和社会“生活”来规约人的成长过程和轨迹,对精神世界的探索和追求意味着层次、境界上对现实的不断超脱还是在耍“思维的绝技”等方面,不断发生碰撞,展现了两种观照和把握世界的方式的差异。如果我们承认世界不是一种存在、一种理解、一种诠释,那么需要站在第三者的立场来分析他们之间的驳难逻辑与观点得失。这是一种很困难的解读,一种不适宜于做出简单肯定或者否定的判断的解读。
第七章探究的是历史流变中究竟该如何把握精神的问题。历史究竟是什么?它纯粹只是自然年代的更迭和过去事件的罗列,还是后人以自己的观念和方式对既往历程的一种梳理和解释?古代与近代以什么作为分界线?只是缘于某一个特定的历史时刻和偶然事件,还是后人对于时代“进步”的一种价值评判?“近代人”何以异于“古代人”?只是由于他们分别生活在距今不同的岁月和国度,还是在“人之所以为人”的内涵、层次和境界等方面,两者之间有着质的差别?质言之,在对“历史”进行观照和理解时,是不是存在实证历史学与哲学方式之间的分野?哲学视域中的古代与近代、“古代人”与“近代人”有没有特殊含义?有什么样的含义?上述问题就是20世纪西方历史哲学反复思考的“历史之谜”,显然它们并未进入过传统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解释系统。然而,本章的研究表明,在马克思、恩格斯写作《德意志意识形态》之前,施蒂纳就在《唯一者及其所有物》一书中深入思考过这些问题,并从观念发展的角度重新解释过历史。他认为从“古代”向“近代”的转变不是一种平面的岁月嬗变,而是意味着“人”的精神的觉醒、提升和超越;而马克思、恩格斯借对此书详尽的考察,对施蒂纳的观点进行了深刻的批判,认为必须坚持基于“彻底性或可靠性的历史的反思”,然后从历史、现实中才能推衍出观念。此外,他们还对施蒂纳关于精神本质(即“纯精神”)、精神的现实表征(即“不纯粹”的精神)以及把握精神的方式的思想进行了梳理和辨析,展示了两种观照和把握世界的方式在对待精神问题上的本质差别。我认为,认真研究施蒂纳的原始思想以及马克思、恩格斯通过批判而表达的自己的见解,无论是对于重新理解马克思历史哲学的复杂内涵,还是对于推进其当代发展,都是十分必要的。
第八章探究的是“自由之境及观念嬗变”。我们注意到,对马克思主义自由观的研究常常会出现“过于抽象”或“陷入虚妄”的状况,比较现实和到位的方式还是应该结合对具体文本内容的解读来讨论这一问题,即在马克思、恩格斯当年的思考语境和理论纠葛中理解和把握其思想的原始状况和复杂内涵。本章的研究表明,在他们看来,“自由”不是一个抽象的词汇,更不是虚幻的精神,只有还原为现实、回到实践才能透视清楚它的本质及其真实存在状态。这也意味着:“自由的本质”、“现实的自由”与“自由主义”是不能混淆的。在近代资本主义的发展中纷繁复杂、花样翻新的“自由主义”思潮,其实只是处于不自由状态的人们的幻想,是诸如施蒂纳这样的“德国思想家、理论家们”的“善良愿望”。而所谓自由主义从“政治自由主义”到“社会自由主义”最后到“人道自由主义”的嬗变,不过是他们基于普遍人性而推导出来的自由学说体系。实际上,基于现实利益关系而处于各不相同的状态的国家和民族,残酷的社会现实、社会各群体迥然有别的生存处境和坎坷的道路,使“现实的自由”从来没有如思想家们描绘的那样呈现出“玫瑰色”梦幻般的图景。因此,只有寄希望于实践、革命和不断的社会运动,“现实的自由”才能得到提升,也才能产生相对科学、进步的自由学说。
第九章到第十三章研究《新约:“我”》部分。
第九章是对从“人”到“我”思维路径的总批判。关于利己主义,施蒂纳认为它经历了从“通常理解的利己主义”到“自我牺牲的利己主义”再到“自我一致的利己主义”的嬗变。而马克思、恩格斯对施蒂纳的观点给予了根本质疑和否定,认为如果把“探求自身”依托在所谓“创造”之上,而又把纯粹的“反思”视为“创造”本身,这种对利己主义、对人、对精神的理解必然是一种虚妄和幻觉。应该说,马克思、恩格斯从现实出发的致思路向找到了透视利己主义的基点,然而,施蒂纳凸现精神、观念的至上性的观点在相对有限的界域和意义上还是有合理性和价值的。
此外,在这一章中,我还讨论了思维能否“建构”世界的问题。施蒂纳从强调人的“唯一性”出发,表达了他对语言、思维和世界之间相互关系的理解,他通过语言叙述使思维完成了对“世界”的“建构”,又借助观念转换使思维实现了对现存世界的“占有”。而马克思、恩格斯认为,施蒂纳的思维观无论是从实际上还是从逻辑上都会遇到诸多困难,因为它不能处理诸如现实内容的多样性、不同个体之间的“唯一性”、个人与实际生活之间的冲突以及观念怎样引导甚至支配现实等问题。当然,马克思、恩格斯的观点既是与施蒂纳相对立的,也是与一般唯物主义不同的,即是对唯心主义和唯物主义观照世界方式的双重超越,进一步说,语言之谜、思维之谜、世界之谜及其相互关系之谜之所以剪不断、理还乱,根源在于“人”的现实复杂性和精神超越性。
第十章进入对“独自性”能否超越“自由”的讨论。马克思、恩格斯批判了施蒂纳对自由的超越性问题的论证和解决,认为施蒂纳由“自由”悖论引申出“独自性”,并对二者所进行的本质性区分,实质是一种“基于抽象的更进一步的抽象”,而将关乎人的解放的客观的现实需要和个体的自然条件和能力撇开了;至于施蒂纳以“身为奴隶者”为个案对“独自性”所做的论述,无视奴隶制下那一幕幕残酷而恐怖的场景,更带有“假设的性质”。为此,马克思、恩格斯突出强调了自由与现实、经验、历史之间真实而非“倒置”的关系。施蒂纳的思考则体现了与此完全不同的另一种方式和方向。
第十一章是关于“权利、法律与犯罪”等“属人”还是“为我”性质的研究。我注意到,一直到目前为止,几乎成为学界热点的马克思主义政治哲学研究中,对经典作家原始文本及其思想的深度挖掘和客观阐释仍显得非常不够,基于此,本章特别解读了关乎这一议题的《我的权力》部分。在人们通常的理解中,权利、法律乃至犯罪等现象归属具体法学讨论的范畴,然而无论是施蒂纳还是马克思、恩格斯,从来没有把它们看作单纯的法的问题,而是从个体与社会的分野中,紧密结合人的自由问题来透视它们的存在方式、表现形态及其本质特征,这使其各自的分析别具特色和深度,而且呈现出两种很不相同的视角和思路。人的社会性与个体性的矛盾、现实性与超越性的差异,要求我们必须多角度、多方位地考虑问题、判明趋势,这也符合马克思主义的辩证分析方法。
第十二章讨论的是个性与社会的关系,具体说是探讨什么样的社会能使人的“个性”得以彰显。我首先根据《唯一者及其所有物》中的相关部分对通行本目录和正文中遗失的《我的交往》部分的四节内容进行了复原;之后又梳理和分析了施蒂纳的论述与马克思、恩格斯极其详尽的批判,指出前者把“我”的个性作为理想的社会形态和真正的交往关系的准则、依据、理由、出发点乃至归宿,与后者所认定的所谓“个性解放”只能是社会变革的产物的观点,与其说是对立的,不如说是可以互补的,因为人与社会、人与“我”、“我”的个性与共性之间的复杂关系本身就不存在一劳永逸的解决,它们既是冲突的,又是融通的和互动的。
第十三章研究“享乐”与现实生活的关系。“我的自我享乐”是施蒂纳在《唯一者及其所有物》中讨论“我”由“所有者”过渡到“唯一者”之前的最后一个环节。施蒂纳所谓的“享乐”不是声色犬马、及时行乐式的感官欲求的满足,不是“丰屋、美服、厚味、姣色、音声”式的世俗追求,而是与他对个体的唯一性、独自性的理解和珍视分不开的。同时,他的思考还表明,“享乐”其实是与个人内心的领悟、体验和创造分不开的。马克思、恩格斯则把享乐生活和享乐观念还原为漫长的人类社会发展中的一种社会现象和社会意识,把它们看作是被社会环境所决定了的存在方式和形态,认为它们的代表者、体现者、承担者只能是社会阶层、社会群体中的人,要根据这些人在社会中的处境和地位,来看享乐生活和享乐观念的内容、形式及其演变。这样说来,如果通过个体、通过“我”可以把社会与生活、享乐之间的可能具有的众多环节乃至鸿沟填平,那么,在这一问题上,我们再次看到施蒂纳与马克思、恩格斯之间两种思路存在着互补乃至对接的可能性。
在《德意志意识形态》的各章节中,《费尔巴哈》章是过去学界相对熟悉的。然而过去对这一部分基本上采取的是“寻章摘句”和“断章取义”的做法,很少有论者根据文献的原始状况做精深的研究,进而甄别和梳理清楚其阐释方式和论证逻辑。具体说,第一,没有把《费尔巴哈》章置于这一文本写作的实际过程中,即按照马克思、恩格斯和赫斯等人写作的大致顺序来解读他们是在怎样特定的论争环境中、在什么样的基础和意义上形成和提出自己的思想的,假如没有此前的《圣布鲁诺》和《圣麦克斯》章做铺垫,他们会不会写作此章;第二,更进一步说,也没有按照《费尔巴哈》章手稿和版本的实际状况和具体语境来理解马克思等人尚不完整的阐释和论证。一般说来,在思想史研究中,缺乏可靠的文本、文献学基础而做的解释、概括和评判,是不合法的乃至不科学的,因为它甄别不出:这一时期思想家们的思想是一种什么状况?是因处于“在路上”的境地和阶段还有待深化、完善和发展,还是已经完全定型和“成熟”了?业已形成的观点与表述这些观点时的实际情形、特殊考量以及具体的行文、措辞之间是一种什么关系?留存下来的手稿是否明确、完整地体现了他们的思想?
第十四章到第十七章对上述这些问题重新进行了分析。
第十四章研究的是唯物史观的阐释方式与论证逻辑。我们知道,唯物史观或历史唯物主义已经成为当代思想界讨论最多、分歧最大,甚至可以说说法最混乱的议题之一,在相当多的论者那里,它已经脱离了其创立者——马克思、恩格斯及其阐释载体——那些蕴涵深邃但又非常散乱的文本,独立而抽象地成为一种可以随意掺杂、涵摄和剔除任何内容的“大口袋”或“大熔炉”。鉴于此,我认为,回到马克思的文本序列中追溯其不同阶段的思想运演、具体阐发和论证逻辑,是比原理性的表述更为“鲜活”的思想史佐证、评判依据和发展基础。本章详细地梳理了《德意志意识形态·费尔巴哈》中两个“誊清稿”对这一问题的论述,从中不难看出,马克思主义哲学是在什么意义和基础上推进唯物主义,又是怎样扬弃和超越唯心主义的。
过去对这一部分的解释给人们造成的普遍印象是:马克思主义哲学只是一种唯物主义形态,是与唯心主义完全对立、异质、不相容的哲学。随着对这一章节的解读,我们会发现,把马克思主义哲学归属到唯物主义谱系,在一定意义上说没错,但是不够,特别是错在把它混同于以往的一般唯物主义了。如果仅仅把马克思主义哲学理解为一种唯物主义,尤其是将其意义和内容限定于以还原论方式唯物主义地处理世界本原问题,即使在历史观上达到唯物主义的水准,实际上也并没有把握马克思主义哲学区别于其他哲学的特征、它在思想史上所实现的革命性变革的实质,相反大大收缩了马克思主义哲学展宽的现实视域和深邃的历史厚度,极容易造成对它的简单化、教条化和庸俗化的理解。而就马克思主义哲学与唯心主义哲学的关系而言,其实不仅仅是对立关系,更是扬弃和超越的关系。的确,马克思对唯心主义的一些派别(诸如我们分析到的青年黑格尔派)进行过淋漓尽致的挖苦、讽刺甚至痛斥,但这些只是对其哲学前提的荒谬性的揭示和批判,而另一方面,必须看到,马克思在新的基点上也注意到了唯心主义哲学对人的主体性思想的重视、探索和发挥(而过去的唯物主义哲学在这方面的研究却乏善可陈或成果有限),因此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实际上也保留或继承了这一方面的有益因素或成分,特别是德国古典哲学中的主体性思想(当然是经过改造的),是这一哲学形态的进一步发展和更高阶段的超越。
第十五章讨论的是唯物史观的理论视域和现实归旨。如果说“誊清稿”只是为了应出版商要求而提供的《德意志意识形态》的先期“样章”,其中由对1842—1845年德国复杂的思想图景、理论“事件”的分析而引发的对社会、历史的现实前提及运动的描述,对唯物主义历史观的社会结构理论和方法的阐发等虽然比较明确、逻辑,但却较为简略和概括,那么,在其他三个“未誊清稿”中,于叙述分散的表象背后,“誊清稿”中已经论述过的唯物史观的那些方面又得到了更进一步深入的讨论,而其中未涉及的其他诸多方面则得到了详细的阐释或扩展,诸如人的现实处境及其“解放”的途径,超越费尔巴哈的哲学直观而形成的对感性世界、人、历史、自然新的理解,“原初的历史关系”的因素及意识发展的阶段,异化的逻辑和共产主义的物质基础,“历史向‘世界历史’转变”及其后果,思想统治的形成及其本质,等等,这些在“未誊清稿”中都有分散的但却是深刻的叙述和分析,需要我们将其与“誊清稿”贯通起来把握和理解,真正展示历史唯物主义宽广的理论视野和鲜明的现实归旨。而在过去的研究中,对这些方面或者语焉不详,或者笼而统之,并没有把马克思、恩格斯复杂而深邃的思想和逻辑挖掘出来,而这是我们深化唯物史观研究必须要做的基础性工作。
第十六章梳理“历史向‘世界历史’转变”的过程与环节。“历史向‘世界历史’转变”是马克思、恩格斯论证唯物史观或历史唯物主义最重要的论据之一,在《费尔巴哈》章“未誊清稿Ⅲ”开头的两个片段中,他们详尽地描述了城市与乡村的分离→行会制度的建立→商人作为一个特殊阶层的出现→工场手工业的产生→人口跨国度的迁徙和“流浪”→“商业和工场手工业集中于一个国家的现象”→大工业的发展与垄断等各个环节次第过渡的历史进程。正是对这些细节的描摹和勾勒昭示出唯物史观或历史唯物主义的思维主线、思考重点、擅长领域和诠释界域,更提供了我们透视招致其之后坎坷命运的内在理论根由。
第十七章甄别“现实的个人”与“共同体”之间的关系。本章根据《费尔巴哈》章最后部分的18个段落,重组了其论证层次和逻辑结构,概括了马克思、恩格斯关于“现实的个人”与“共同体”关系的见解:“现实的个人”是社会存在的前提,但在历史的演进中社会的主体却不是“现实的个人”而是他们所属的阶级;每个个人迫于生存条件、受共同利益的制约而形成共同的关系,进而结成共同体,但其个性和自由却又受到了共同体的制约;只有“个人的自主活动”参与、渗透到“生产-交往形式”交织而成的社会结构中,才能实现古代共同体→现代市民社会→自由人的联合体的转变。马克思、恩格斯的卓越之处在于,不仅阐发了上述见解,更对这些见解做了历史的、逻辑的论证。遗憾的是,长期以来我们对这一问题的理解和处理没有达到马克思、恩格斯的水准,相当程度上存在着简单化、片面化乃至极端化的倾向。今天重温马克思、恩格斯的阐释与论证,仍具有相当的现实意义。
《德意志意识形态》第二卷是对“真正的社会主义”的批判。这一部分如同《圣麦克斯》一样也几乎没有引起过研究者的注意,更不用说悉心探究了。如果只是泛泛地浏览,它会给人一种印象:那些由各学科的划界而展开的条分缕析的批判、翔实的文字引证与对照而组成的论述结构,不是很散乱和琐碎吗?正面的、系统的思想在哪里呢?它们是深刻的且为其他章节(比如《费尔巴哈》章)所不可替代的吗?然而,如果深入到文本内部悉心梳理和思考,就会发现上述看法乃是一种肤浅之论!就当时的实际情况看,如果没有这一部分与第一卷对“黑格尔之后的哲学”派别的分析相配合,马克思、恩格斯不可能完成对“德意志意识形态”思想图景的全面性透视和总体性批判。这样说来,对这一卷思想内容进行认真解读和深入分析就成为完整的《德意志意识形态》研究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
第十八章到第二十二章研究第二卷对“真正的社会主义”的批判的内容。
第十八章分析的是社会主义与“哲学论证”问题。马克思、恩格斯通过对“真正的社会主义”形成、流变过程和实质的揭示,通过深入分析这一派别思想代表的具体论述,再次确认,“共产主义是用实际手段来追求实际目的的最实际的运动”,是现代社会变革的表现和产物。它不能靠“哲学论证”、思想演绎和“美文学描摹”,其“建筑基石”不是抽象的自然与社会、“生活与幸福之间的二重性”的消解,不是虚幻的“人类的特性的完全体现”,恰是从“最粗暴的关系”和“粗暴的对立”的社会出发的。“禁锢于意识形态之中”,试图通过“哲学概括和阐释”来使其理论和体系精致化、科学化的做法,根本无助于问题的解决和实质性推进。这些对于我们总结国际共产主义运动的经验教训、推进对社会主义的认识和理解显然是有深刻的启迪意义的。
第十九章探究社会主义史的理解与叙述。在思想史研究中,经常要面对文本与思想之间的关系问题。二者之间并不完全是一一对应的,根据文本而引申和推导思想,有可能导致错位和失误;此外,由于各种特殊原因,如果只能借助第二手的材料来进行推测、揣摩和判断,研究基础就更不牢实,这种情况下只能通过关注细节、描述客观和判断审慎来弥补。本章以马克思、恩格斯对“真正的社会主义”的历史编纂学批判为例,甄别了格律恩在理解和叙述《一个日内瓦居民给当代人的信》、《实业家的政治问答》和《新基督教》三本书时对圣西门及其学说的误解,以及马克思、恩格斯深中肯綮、入木三分的分析。我甚至认为,他们对处于19世纪40年代的格律恩的揭露,在当今如此浮躁、理论泡沫这样泛滥的时代,仍显得振聋发聩。
不仅文本与思想之间的理解和叙述值得深究,在复杂的社会历史领域,我们更经常看到一种状况:问题非常明显地摆在论者面前,但不同的人对它的理解和分析却很不一样,往往会显现出准确与差池、全面与片面、到位与离谱、深刻与肤浅等方面的差异和分野,更不用说对这些问题的处理和解决了。是什么影响着思考者分析问题的深刻性?为什么触及了社会问题却不能达至问题的本质?为此,在本章中我设置了一个“思想讨论会”的形式,主题是:社会主义者该如何理解资本扩张以来出现的社会现象及其解决之途。程序是:傅立叶先较为系统地阐述了他的看法,格律恩再对其观点进行概括、转述和评论;然后,马克思、恩格斯指出格律恩对傅立叶学说的理解存在偏差,接着一一检视了他的转述的客观、全面性问题,最后通过分析“对当代的斗争和愿望做出了当代的自我阐明”。通过这样的辨析和比较,空想社会主义者、“真正的社会主义者”与历史唯物主义者之间,面对同样的时代问题所采取的思路和所进行的分析的差别和高下,就看得很清楚了。
第二十章对比的是超越现实苦难的不同方式。对于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的超越性与现实性之间关系的思考,可以说,贯穿于社会主义理论探索和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实践的始终。早在巴黎公社之前,对这一问题的认识已经显现出很大的分歧。本章通过对《德意志意识形态》第二卷最后一章的梳理和剖析,甄别了号称时代苦难的“先知”和“救世主”的格奥尔格·库尔曼的解决思路和方式,以及莫泽斯·赫斯(同时也代表马克思、恩格斯)对他的分析和批判,借此表明:超越苦难、拯救苦难,不能无视苦难、背离苦难,需要的是沉入苦难中感受和体味苦难,又从苦难中奋起、“拿起真实的剑进行斗争”,这是一个漫长的艰苦卓绝的过程,它不是“先知”或“救世主”率领信众谱写美妙的“田园诗”,而是整整一个群体和阶级用行动演奏现实生活中的残酷的“战斗曲”。
第二十一章研究的是社会主义与人类之“爱”的关系。厘清共产主义(社会主义)与人本主义(人道主义)的关系,是理解经典马克思主义复杂内涵及其演变的重要维度。从马克思、恩格斯所撰写的著述看,他们既阐释和论证过共产主义的“人学”内涵,也深刻批判过将共产主义“人本主义化”的思路和做法。表面看来,这似乎是截然矛盾和对立的,但问题的关键在于,必须弄清楚他们是怎样阐释和论证共产主义的“人学”内涵的,后来又是在什么意义上质疑“人本主义”的。在这方面,作为《德意志意识形态》第二卷重要补充的《反克利盖的通告》可以说提供了一个很好的蓝本。本章借对这一部分的解读,仔细甄别和分析了如下的问题:当时马克思、恩格斯特意把共产主义与人类之“爱”对立起来用意究竟何在?是在否认《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所阐释和论证过的共产主义人学内涵吗?如果不是,他们又是基于什么考虑要质疑人类之“爱”的?
恩格斯等人反对克利盖、质疑他所谓的人类之爱,是有特殊的考虑的,那就是在共产主义运动的初期,在社会差别巨大、阶级关系空前对立,而无产阶级革命意识不强、组织程度不高的情形下,超阶级的“爱”的呼唤不惟于事无补,反而会削弱革命,因此,必须加以反对和拒斥。但这绝不表明,共产主义革命始终倡导和鼓吹仇恨、敌视,根本不讲爱意与和谐;更不表明,共产主义理论是“斗争哲学”,与人类源远流长的人道主义、自由主义、人本思想、共同进步等思想是彻底决裂的、根本异质的!如果我们把这里的论述与此前的《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此后的《哲学的贫困》《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等从人的角度对共产主义的阐释和论证结合起来理解,共产主义与人道主义之间复杂而非单一的关系不是展示得更完整、全面和深刻了吗?换言之,这些著述在文本题材、论述对象、角度考量以及对现实问题体察和理解等方面确实存在程度上的差别,但就思想整体看,是承续着的、互补性的和逐步深化的,“抛弃”“断裂”之类的定性显然是过于武断了。
在第二十二章中,我深刻反省了马克思主义如何面对现实的问题。不在少数的论者鉴于马克思主义强调社会性、现实性,因而形成一种根深蒂固的看法,认为只要面向社会、思考现实,人自然能成熟起来,理论就会达致深刻,并且还认定这是马克思、恩格斯的主张。其实这不过是一种相当简单、天真的主观愿望,它严重低估了社会、现实的复杂性,以及理解、把握它们的艰难程度,更不用说付诸行动的实践方面的多重制约了。历史的经验告诉我们,同样面向社会、思考现实,总会有肤浅与深刻、片面与全面、表象与客观、幼稚与深邃等的差别和分野。而深刻体察和领悟现代社会有机结构及其运动的马克思、恩格斯实际上早就关注到这一情形,特别注重对各种不同状况做出厘清和甄别。作为《德意志意识形态》第二卷的补充,恩格斯就曾以卡尔·倍克的《穷人之歌》为例剖析过作为“真正的社会主义”思想表现的诗歌和散文为什么会在反映社会现实时走向了肤浅和天真。我认为,重温这段思想史事件、清理其理论原委和实质,在今天仍具有重要价值和意义。
在这一章的最后,我特别分析了恩格斯对德国国民性的讨论。作为《德意志意识形态》第二卷重要“补充”的《诗歌和散文中的德国社会主义》,展示了格律恩和恩格斯对歌德身上所显现的现代德国的精神特质和民众心理的不同理解。尽管历尽思想探索,对德国现实的观照出现了“人学”转向,但格律恩对歌德作品思想内容的把握却没有达到应有的高度和水准。他没有看到,“研究了社会材料”和“站在革命之上”的歌德身上体现的却是“道地的小市民”的特质和心理;歌德对当时社会态度的两重性,缘于他本人生活的矛盾性。恩格斯的批判和借对“歌德现象”的分析所展示的视野、原则、立场乃至情怀值得我们深思。
这样,本书就按照《德意志意识形态》的写作顺序和原始结构,对其进行了详尽的文本解读和思想阐释,展示了马克思、恩格斯极为宽广的理论视野、丰富的知识领域、多样的论证方式、广泛的思想议题和独特的思考角度,这与我们长期以来通过教科书体系所把握和理解的“马克思主义”理论,与在别人心目中形成的那种狭隘、简单、刻板、抽象乃至肤浅的形象是多么大相径庭啊!
最后的“综论”部分,对《德意志意识形态》做了总体观照和总结。着重讨论的问题有:“马克思-恩格斯思想关系”,“新哲学”的对象、方法和特征,《德意志意识形态》在思想史进程和当代实践格局中的地位。我的看法是,作为马克思、恩格斯早期思想探索的阶段性重大成果,这一著述标志着马克思主义“新哲学”的形成。但很显然,这一哲学形态不是通过一部著述就完成其理论建构的,其中相当多的思想在马克思、恩格斯以后的思想发展中,在20世纪马克思主义理论和实践的变迁中得到了拓展、深化、变革和修正。本部分特别就“意识形态”的内涵变迁、“消灭哲学”的含义辨析、社会结构的整体把握、资本批判与“共产主义”建构等进行了分析。同时,我认为,除了思想史的视角,当代实践特别是全球化时代的社会变革也提供了理解和评价《德意志意识形态》的重要参照系,凸现出它的当代价值。
毫不夸张地说,本书是我数年来殚精竭虑、潜心研究的结晶。从版本考证、文本解读和思想阐释三方面对《德意志意识形态》的全面性研究,既可以弥补迄今为止国内外还没有一部全面解读这一文本的专著的缺憾,又可以提供我所理解和倡导的“文本学研究”的一般范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