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历史方位:“家”在中国历史及传统文化中的特有地位
习近平强调,一个国家选择什么样的治理体系,是由这个国家的历史传承、文化传统、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决定的,是由这个国家的人民决定的。我国今天的国家治理体系,是在我国历史传承、文化传统、经济社会发展基础上发展演化的结果。[1]理解和解决中国问题及其发展,治理中国和建设中国,思路上必须从对中国特有的“家”的历史、文化及中国人“家”情结的民族心态的认知开始。“思想有多远,我们就能走多远。”抓家庭建设,首先必须解决思想认知自觉问题。家庭、家族、家文化,之所以在中国获得了独特地位和价值取向,这与中国走过的独特社会历史道路分不开,与中国特有的血缘根基、历史、传统文化分不开。在今天,我们强调中国社会治理体系和能力的现代化,家庭建设就是多维治理体系中的重要一维。我们今天建设和谐中国、幸福中国、现代中国,思路上决不能忽略或离开家庭建设这个重要基点和视域。
(一)中国传统家庭模式及血缘社会根基
血缘关系是人类社会共同的历史起点,血缘氏族的彻底解体与历史性地保存,使中西方走了两条不同的文明之路。而这一历史性的分界,终使“血缘关系”成为中国特有的以家庭为核心基础的“家”文化的逻辑起点。中国固有的这一同步于历史的逻辑起点,造就了中国传统独特的血缘宗法社会,以及与此相应的一整套宗法制度和以血缘人伦为基础的“家”文化传统。中国儒家传统“修齐治平”的德性思想,就是站在维护治理传统血缘社会的立场上,对古代中国“亚细亚”的宗法社会存在所做的一种历史性总结。历史造就了儒家的德性思想,因而历史最终又选择了儒家,致使儒家的“家文化”得以历史地延续,并成为影响整个中国文化、历史进程的思想元点。
中西传统家庭模式和文化的差异,根植于中西方不同的历史发展模式。许多著名经典作家在论及人类由原始社会进入文明社会的历史进程时,都认为中西方走了两条不同的历史道路,即以西方古希腊为代表的“古典的古代”,和以古代东方国家为代表的“亚细亚的古代”。简单地说,“古典的古代”的发展道路是从氏族到私产再到国家,个体私有制冲破了氏族组织,城邦国家代替了氏族;“亚细亚的古代”则是在没有摧毁原始氏族组织的情况下,直接进入奴隶制国家,血缘氏族制同国家的组织形式相结合。进一步说,“亚细亚的古代”形式的特点是基本不存在个人所有,土地以公有制为主,宗法血缘关系非常强。“古典的古代”的形式的特点是国家所有和私人所有并列,宗法血缘关系相对淡弱。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一书中谈到城邦国家和氏族制度的区别,指出国家“按地区来划分它的国民”,而氏族制度的基础是血缘关系。[2]对此,梁漱溟先生曾做过专门分析,他认为在中西方社会结构中家庭的社会地位和作用有很大不同。简单讲,西方社会往往以个体为中心,家庭地位和功能相对次要,而中国传统社会往往以家庭为中心,家庭是社会生活的基本单位或细胞。费孝通在《乡土中国》中分析中西方社会结构时曾说,西方社会结构是像田里柴捆一样的个体集合体,而中国社会“格局不是一捆一捆扎清楚的柴,而是好像把一块石头丢在水面上所发生的一圈圈推出去的波纹的‘差序格局’,这和西方的‘团体格局’大不相同”[3]。在“差序格局”中,社会由不同个体按亲疏关系组成网状关系,是放大了的“家”。对此侯外庐先生曾分析:“古典的古代”是从家庭到私产再到国家,国家代替了家族。“亚细亚的古代”是由家族到国家,国家混合在家族里面,叫作“社稷”。[4]西方人的“country”在中文叫作“国家”,实缘于指称家族的血缘关系和国家的政治关系一体化的宗法性社会政治组织,国家政治体制中带有浓厚的氏族遗制,使得中国古代的社会结构、文化精神、历史进程获得了极大的特殊性。
(二)家国同构格局中的“家国文化”取向
中国传统社会属于“家国同构”的社会历史模式。这是中国特有的历史模式。“亚细亚”历史道路表明,古代中国所处的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土地公有制,以及低下生产力所必须依赖的社会组织形式,使得国家公共职能在没有完全分化解体的氏族组织基础上产生。由此,国家的社会结构自然就落在了天然的血缘组织上。在一般意义上,氏族血缘组织同国家政治经济组织是完全不同的,氏族制度同国家制度也存在本质区别。
“家国同构”的社会历史模式在政治理念上往往是把“国”当作“家”来治理的,而在家庭观念中则是把治家和治国放在同等重要的地位上看待的。儒家文化就是感悟到了当时中国社会关系的血缘宗法性质,看到了忠孝德治对于国家秩序稳定的重要性,把“齐家”与“治国”提到同等地位。鲁哀公问孔子:“敢问为政如之何?”孔子答:“夫妇别,父子亲,君臣严。三者正,则庶物从之矣”。《周易·家人》也表达了同样的思想:“父父,子子,兄兄,弟弟,夫夫,妇妇,而家道正;正家而天下定矣。”《大学》也说:“其为父子兄弟足法,而后民法之也。此谓治国在齐其家。”
中国传统文化是把孝亲、尊祖等家庭伦理扩展至国家治理,他们认为如同以孝道伦理维护宗族一样也应以忠孝伦理治理国家。在他们眼中,孝道是维系整个社会秩序的支柱。而孝道是源于天然血亲之爱,爱亲之情,仁爱之心天生就有,人性本善,人道天生。人道即是天道在人世社会的体现。“亲亲,尊尊,长长,男女有别”(《礼记·丧服小记》)。仁爱既是人道之大,又是天道具相。在逻辑上,得天道者必践“亲亲”“尊尊”孝忠之道,这几乎是不言而喻的了。
(三)“家”是中国人安身立命的精神家园
与西方文化或其他民族文化相比,中国人的心灵家园不似西方文化,是把精神家园置于宗教信仰中。中国文化有一种独特现象,即没有自生出严格意义上的典型的高级形态宗教。这种现象不得不引发我们思考,为什么作为人类普遍历史文化模式的宗教没有在中国产生出来。中国文化有其独特的系统和特质,这个问题同许多问题一样,只能在中国历史和文化整体的内在结构中寻找原因。原因多维,但中国血缘宗法伦理实践和家文化传统,是从根本上影响中国宗教信仰地位和走向的根源性原因。
探讨典型宗教没有在中国产生的原因,不能不考察华夏民族的祖先崇拜文化。人类自发的宗教和对超然力量的崇拜分不开。应当说,“大自然崇拜”是人类早期比较普遍的一种崇拜。原始人感觉到自然界有一种异己的强大力量,便把它作为一种神秘力量加以崇拜。除大自然崇拜外,原始人还存在着“灵魂崇拜”和“祖先崇拜”。对于中国古代民族来说,祖先崇拜是最重要的崇拜,这和中国古代特有的血缘宗法社会根基相联系。宗族首领作为智慧、能力、德性方面出色的长辈,生前给部族带来繁荣和强大,人们当然幻想祖先去世后不死的灵魂仍会在暗中保佑自己的部落和子孙后代,所以那些有德有功的祖先就从先祖中突显出来,被称为“祖宗”而成为崇拜对象。西方文化在彼岸神灵的天国寻找灵魂寄托,而中国传统文化中,“家”以及家国就是我们安身立命的永远的情结所在。
正是由于家庭在中国社会中有着独特的政治、文化地位,是独特的精神寄托之处所,“家”概念对于中国人而言有了极特殊的含义,没有哪一个民族的“家”文化,能够像在中国文化中这样凸显和丰富,没有哪一个国家的人,对家的依恋能够像中国人这样强烈。在中国家文化观念中,“家”的地位和意义超越着个体,在人生中甚至具有“根”的意义。“家”就是那个我们生于斯、长于斯的世代相传的“生根”的地方,是可以永远依赖和寄托我们身体和心灵的居所。对于大多数中国人来说,人生道路上如果没有一个“家”,在精神上就会永远处于“居无定所”的状态中。正因为如此,“乡愁”成为中国文学中一个亘古常新的浓厚的主题。
席慕蓉的《乡愁》说:“乡愁是一棵没有年轮的树,永不老去。”对家乡的眷恋可以说是人类共同而永恒的情感,但尤以中国人的乡愁心理为浓烈,远离故乡的游子无论在何处,老了之后总希望能落叶归根。余光中的《乡愁》说:“乡愁是一湾浅浅的海峡,我在这头,大陆在那头。”艾青的《我爱这土地》说:“为什么我的眼里常含泪水?因为我对这土地爱得深沉……”现代社会,市场经济、城市化进程、人口流动成为常态,但乡愁之情仍弥漫在中国人的心头。打工诗人郑小琼也写“乡愁”:“夜晚的乡愁添加着我们的记忆……它在我的身体里安置了故乡的灯火。”中国人注重过春节,在外媒报道中,春运已不叫春运,而叫“地球上最大规模的人口迁徙”。春节的另一个含义就是“回家”。春节回家是每个在外工作、学习的中国人一年中最大的期盼。这就是中国人,中国人的乡愁就是这样浓。家或家乡已成为中国人的一种永远的“情结”。
中国形成了以“家”为核心的传统文化,也形成了特有的社会治理理念。在中国,“百善孝为先”“家和万事兴”“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是中国历史实践的经验总结,更是中国独特历史根源和社会基础所导致的文化特征的一种显现。当下中国文明建设和现代治理进程中,国家顶层以及习近平总书记一再强调家庭建设的重要性,根源即在于此。
注释
[1]见习近平2014年2月17日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的讲话。
[2]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65:194.
[3]费孝通.乡土中国 生育制度.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25.
[4]侯外庐.中国思想通史: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5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