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国文千字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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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本色曹操

在中国帝王级的人物中间,曹操是真正称得上为文人的一位。他的文章写得有气概,诗歌写得有声势。毛泽东都赞叹过的,“东临碣石有遗篇”,颇透出古今两雄惺惺相惜之意。老实说,文学家玩政治,和政治家玩文学,都有点票友性质,是不能正式登场的。在中国历史上,有几个像曹操这样全才全能的政治家兼文学家呢?因此,他的一生,既没有出过政治家玩文学玩不好丢人现眼的闹剧,也没有出过文学家玩政治玩不好把小命搭上的悲剧。所以,鲁迅先生说:“曹操是一个很有本事的人,至少是一个英雄,我虽不是曹操一党,但无论如何,总是非常佩服他。”

民国大学者章太炎,也是一个最铁杆的拥曹派,曾作《魏武帝颂》,赞扬备至:

夫其经纬万端,神谟天挺。出师而猃狁襄,戎衣而关洛定……加以恭俭,申以廉谨。廷有壶飧之清,家有绣衣之警。布贞士于周行,遏苞苴于邪径。务稼穑故民繁殖,烦师旅而人不病。信智计之绝人,故虽谲而近正。所以承炎汉之汽錄,握中原之魁柄。夫唯其锋之锐,故不狐媚以弭戎警。其气之刚,不宠贿以耍大政……

这样一篇朗朗上口的四六文章,对曹操的总体评价,应该说是相当公允的。

在中国,一提奸雄,必定马上想到曹操。如果看过京剧,立刻就会在脑海里浮现出那张大白脸,这是《三国演义》塑造出来的曹操。其实,奸,只是曹操的一个侧面,雄,却是他在历史上的全部。李卓吾在《藏书》中对其评价极高。“操芟夷群丑,其行军用师,大较依孙武子兵法,而用事设奇,谲敌制胜,变化若神。自作兵书十余万言,诸将征伐,皆以《新书》从事。与虏对阵,意思安闲,如不欲战。然而决机而乘,气势盈溢,故每战必克。御军三十余年手不舍书。”

王夫之在《读通鉴论》里说:“曹操父见杀而兴兵报之,是也;坑杀男女数十万人于泗水,遍屠城邑,则惨毒不仁,恶滔天矣。虽然,陶谦实有以致之也。”说实在的,就光明磊落这点,我是赞成曹操的,他不是鲁迅先生讽刺的“又想做婊子,又要立牌坊”的人。也不像时下一些先生们,台上握手,台下踢脚,当面称兄道弟,背后落井下石。搂得你挺紧,可捅进你腰里的一刀,也挺深。他当年,行刺董卓不成,亡命流窜,行到中牟地方,被陈宫捉了,因曹是个反董义士,不但释放了他,陈还挂金封印,随同他一块干革命去。途中借宿旧交吕伯奢庄上,因猜疑,便做出“宁教我负天下人,休教天下人负我”的杀人灭口之事,从此留下恶名。现如今,陶谦劫杀其父老全家,他还有什么犹豫,不去兴师问罪,大动干戈呢?“恶滔天矣”又如何,他就是要在徐州这一带大开杀戒,还有什么好顾忌的?

细想起来,曹操这样想,这样说,这样做,不也光明坦荡,心口如一,不失英雄本色吗?比之那些实际上如此行事,偏又做出一番假张致,满嘴仁义道德,高喊革命口号,甚至还流出两滴鳄鱼泪者,要大气得多。

王夫之对陶谦评价极低,说他很差劲,说他也颇不是东西。“盖谦之为谦也,贪利赖宠,规眉睫而祸福者也。然则曹嵩之辎重,谦固垂涎而假手于别将耳。”老先生总结曰:“吮锋端之蜜,祸及生灵者数十万人,贪人之毒,可畏也夫!”所以,什么谦谦君子,什么长者风度,什么见贤思齐,什么温良恭让,这些表面上看到的,书本上写着的,是当真不得的。姑妄听之,可以,竟然信之,那就不必了,这也是生活教给我们的聪明。

对曹操的评价,因文化程度的不同而异,低者,视为奸雄,中者,视为枭雄,高者,视为英雄。人,为什么要长一个脑袋,而且这个世界上,没有两个一模一样的脑袋呢?就是要让你用这个脑袋来独立思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