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相与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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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0章 骸骨事件50

艾尔除了提到他女朋友以外,他是否还向你提到过其他人?

譬如朋友、同事什么的。莫斯问。

几乎很少,无论工作或是他自身的交友圈子,他都很少向我提及,而且我也很少询问他。

他很反感我干预他的事情,无论工作还是他自己,反正只要我开口向他打听,很快就会被他堵回来,甚至还会发脾气。

从艾尔同事那里,我们稍微了解过一些关于艾尔的事情。

他似乎很喜欢慢跑运动,而且几乎每天都会做这种运动。

是的,艾尔喜欢慢跑这项运动已经持续了很多年,记得在他十几岁的时候似乎就迷恋上了。

莫斯先生。

说到这里,艾利又问:艾尔是不是惹祸了?

是这样的,艾利女士……

莉西!

正当莉西想说些什么,莫斯却瞪了她一眼。

我们只是找艾利女士随便聊聊而已。

······

看来她知道艾尔的事情远比我们想象更少,虽然她是艾尔的姐姐没错,但他们之间的关系似乎并没有我们想象的那么亲融。

从她口中描述,我大概能猜到艾尔这个人的性格,虽然喜欢慢跑运动,明眼看起来不算内向,但这只是表面现象而已,与其说悲感倒不如形容成自闭更加合适。

他的交友圈子非常狭隘,依我看除了艾利以外,和他有所交集的人无非只有洛克和莉娜两人而已。至于他口中曾提到的女朋友,目前任然还是一个未解之谜。

莉西,我出去一下,你在这里等我。

说完,莫斯走出了便利店。

他掏出一支香烟并点燃了它,随即又拿出手机拨通了丹尼尔的电话。

据莫斯猜测,此时的丹尼尔和尤纳斯应该很快就会赶到这里。除了调查洛克和莉娜以外,想必艾利这条线索他们也绝对不可能放过,毕竟,对警察而言,寻找线索最快最直接的办法,只有依靠拼凑去一步步完善它。

你好,我是丹尼尔。

电话另一头,丹尼尔这么说。

蛋糕店的详细情况,想必你们现在也了如指掌,怎么样?你认为他们的说法值得让人相信吗?

说法?你是指艾尔杀死安德鲁森那件事,还是洛克承认自己就是杀死安德鲁森的凶手?

嗯,两者我都想听听你的意见,你是警察,肯定拥有自己的专业分析办法,如果让你去分析他们,我觉得得出的结果也许会更加令人信服。

洛克的话充满矛盾,对于他自认杀人说法,目前我找不到理由去相信他。

另外,关于那个女孩,她所说的话倒是让我感到有些疑惑。

疑惑?

对,难道你没有注意到吗?丹尼尔反问。

很抱歉丹尼尔,我实在想不出你到底想问什么,能请你说明白一些吗?莫斯问。

那把蛋糕刀。

丹尼尔解释说:“艾尔杀死安德鲁森的那把蛋糕刀目前已经被我们带走,但令我们感到疑惑不解的是,蛋糕刀上面却什么也没有录下,就连血迹反应也没有。”

这不是很正常的事情吗?

莫斯说:“居然当初他们选择将蛋糕刀带回蛋糕店进行掩藏,那么就应该想到证据被毁灭的后果,而且,距离安德鲁森被杀已经过了好几天,上面的血迹被清除就很容易解释了。”

不,这并不正常莫斯。

丹尼尔反驳说:“虽然蛋糕刀表面不会留下鲜血,但被鲜血侵染过的刀身,所留下的不可视血迹,短时间内是不可能被完全清除的。”

血迹?鲜血?

这两者难道还存在区别?

当然有区别。

丹尼尔解释说:“鲜血这种东西附着能力其实并不强,虽然可以利用清水去消除它们,但血迹却没那么容易在短时间内被抹去。”

血液中含有血分子,这是血液内部含有的特殊物质。

所谓血分子,通俗点解释无非是指细胞膜。

这种膜没有颜色,更不会被肉眼看到。想要发现它,除了需要具备专业仪器以外,另外还需要利用蓝光光源去照射它,因为只有这样才能看清楚血液被清洗以后所留下的血迹。

我们在那把蛋糕刀表面并没有发现这些物质,尽管尝试多次利用蓝光照射,但依旧没有任何发现。

难道那把蛋糕刀并非是杀死安德鲁森的凶器?莫斯猜测。

对,它应该不是,因为上面根本就没有附着过血液,所以它不可能是杀死安德鲁森的凶器。

就算那把蛋糕刀不是杀死安德鲁森的凶器,但却不能以此否认艾尔杀人的事实。

莫斯解释说:“身为艾尔的同事,洛克和莉娜都表示艾尔就是杀死安德鲁森的凶手,对于这一点你们又有什么看法呢?”

他们的口供,目前我还没办法去证实。虽然拥有两人口述证明杀死安德鲁森的人就是艾尔无疑,但莫斯你别忘了,那只是单纯的人证而已,并没有直接的物证作为支撑。

目前艾尔已经死亡,并不具备辩解能力。依照我的看法去推测,同时我也有理由去否认洛克和莉娜陈述的事实,甚至还可以认为他们全部都在撒谎。

另外还一点你并不知情。

丹尼尔补充说:“法医官那边对安德鲁森尸体全方位解剖检验结果已经出具了最终报告,而在报告内里,却另外提到了一样东西。”

什么东西?莫斯问。

是一只耳环。一只银质耳环。

在安德鲁森的喉咙里,法医官找到了它。

耳环?

什么样子的耳环?难道是女人佩戴的耳环?

不,暂时我们还没有办法确认那只耳环到底属于男人或是女人,因为那是一只中性耳环,简单一点去理解,也可以解释为男女通用型耳环。

这就非常奇怪了!

莫斯思考片刻,接着说:“为什么耳环会卡在安德鲁森的喉咙里?还有,耳环又是谁留下的?难道它也是安德鲁森自己的所有物?”

不,耳环不可能属于安德鲁森。丹尼尔解释说:“法医官已经仔细对安德鲁森的耳垂做过检验,结果却发现无论他的左耳还是右耳,似乎都找不到佩戴过耳环的痕迹,甚至连耳洞也没有留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