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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临床心理学与审讯策略概述
“临床心理学”这一术语由美国心理学家赖特纳·韦特默于1896年首次提出,其目的是为了促进个体的发展,通过观察或实验了解个体学习的基本原理,后逐步发展为“综合运用科学、理论和实践,来理解、预测和改善人们的适应不良、能力缺乏、情绪不适,并促进人们的适应、应对和个人发展。”[1]。随着社会发展和需要的变化,临床心理学已经发展成应对心理问题、心理疾病的一门学问,是运用心理学的知识和原理,对偏离常态的个体心理和行为进行研究和探讨,并通过心理干预,帮助个体纠正心理和行为问题乃至行为障碍、培养健全人格,以便个体有效地适应环境和更有创造力的学科。犯罪人从心理学意义上说是有心理障碍的人,特别是在面对审讯人员追问与犯罪有关问题的过程中,受审讯压力、心理防御、主观认知、信息刺激等多种因素的影响,不可避免地出现心理问题。而原有心理障碍与审讯活动中特有心理问题双重叠加,使犯罪人在审讯中更容易对抗审讯,拒不认罪。在长期的实践中,广大审讯人员积极运用心理学原理,探索了大量行之有效的审讯策略。从临床心理学的视角研究审讯策略,运用临床心理学理论与技术分析审讯的机理和审讯策略内在的运行机制,有助于审讯人员更加充分了解一些特定审讯策略产生心理作用的原理,并有针对性采用一些临床心理学的理论和技术,解决一些被审讯人的心理障碍,为审讯的顺利进行提供更多更有效的路径和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