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O监管雷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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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雷区二:做项目的,能不能一直有活儿干?

本次监管层质疑的问题较多,我们先来看看监管层对于大客户问题的质疑。

请说明:

1.发行人同主要客户的交易是否有长期的协议约定,是否存在客户流失风险,是否具有可持续的风险;

2.发行人业绩是否存在下滑趋势或风险;主要客户营销方式是否存在重大变化,所处的行业地位和行业经营环境是否已经或者将要发生重大变化,是否对发行人的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相关信息和风险是否充分披露。[2]

从上述反馈来看,监管层主要对绩丰提出了三个问题:

(1)你和大客户有长期协议约定吗?要是没有,怎么保证这些客户不会流失,怎么保证你和他们的合作是可持续的?

(2)你对大客户的营销方式会变吗?你的行业地位和经营环境会变吗?

(3)要是上面问题说不清楚,那我可要质疑你的持续盈利能力了,你有没有主动披露这些风险?

在分析上述大客户问题之前,我们先来看一组数据:

2014~2016年,绩丰前五大客户营收占比分别为31.98%、35.74%、44.53%。这占比看着不算离谱。

2016年度前五名客户情况

但是,大家注意,这个占比在不断提高,中国中铁、中国铁建近几年都“榜上有名”。绩丰对此解释为,跟这些大客户合作多年了,我的能力大家都认可了,我的牌子也越来越响,所以大客户给的项目也越来越多。

前文我们提到绩丰获取项目的方式主要是邀标和议标。只有客户邀请了,绩丰才有机会拿到这些项目。监管层担心,如果以后大客户给的项目数量减少了,绩丰怎样保证持续盈利能力?

此外,绩丰自己也在风险披露中提及:对于项目类公司,一个项目结束后,客户不再继续采购服务,要想盈利,还得再开拓新项目。而绩丰除了老客户推荐,其对新项目的开拓能力也值得商榷。

看样子,工程公司不仅要注意项目操作的规范性,还要保证有持续获取项目的能力,其实也就是要有独立性。这些问题解释不清,监管层肯定会质疑绩丰的持续盈利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