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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制度建设规范律所管理

2015-11-16 马国忠

律所是律师履行职责、服务社会的组织;是承担律师服务功能,体现律师服务价值的基本单元;同时,律所又是对律师进行管理的组织。因此,加强律所制度建设,是提高和促进律师服务能力,规范律所管理,树立律所良好形象的品牌工程。

一、律所制度建设的重要意义

制度是律所管理和发展的基本保证,没有制度的规范和保障,律所要实现持续健康的发展是难以想象的。但是,制度又必须不断地适应律所的发展要求。例如,在互联网+的现今,在客户所需求的法律服务更加专业化的今天,律所的发展必须跟上和适应互联网+的社会发展步伐,并达到和满足客户的专业需求。律所要跟上互联网+和满足客户的需求,在管理上就需要不断地变革和创新,在制度的建设方面,就要不断适应律所在发展上的需求。

律所的制度建设是律所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如果,在制度的制定、修改及废止上,不能进行常态化的管理;在制度的建设上不能适应律所的发展,那么,制度不仅不能保障和促进律所的健康发展,还有可能阻碍律所的发展。

有这样一个故事,说是五个人每天一起吃粥,问题是每天都不够吃,总有人多吃多占。为解决这个问题,大家决定轮流分粥,每天轮一个。于是五天下来,他们只有一天是饱的,就是自己分粥的那一天。后来采取推选出五人中道德最高尚的人出来分粥,其他人开始想方设法地讨好他,贿赂他,于是强权产生腐败,更无公平可言。然后大家开始组成分粥委员会,在不断互相扯皮的情况下,待粥吃到嘴里早已过了吃饭的时间。最后想出来一个办法,轮流分粥,但分粥的人要等其他人都挑完后,吃剩下的最后一碗。于是分粥的人,为了不让自己吃亏,想方设法尽量平均分粥,否则最少的那碗粥一定是自己的。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同样的一个团队,在不同的制度下,会营造不同的风气,执行不同的制度,会产生截然不同的结果。可见一个适合律所管理和适应律所发展的制度,不但能化解团队矛盾,还可以凝结集体的智慧和力量,加快团队的成长进步,提高工作效率。

二、律所制度建设的重要作用

第一,律所制度是法律及行业法规的延伸和细化。

律所制定制度是有法律依据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4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

又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23条规定,律师事务所应当建立健全执业管理、利益冲突审查、收费与财务管理、投诉查处、年度考核、档案管理等制度。

律所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延伸和细化相关内容,使国家法律法规在律所得到切实可行的贯彻和实施。

第二,律所制度有利于保证律所对律师的执业管理。

律所制度,主要是规范律所内部管理及律师执业工作,使律所的法律服务和各项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通过规范管理,提高法律服务工作的效率,增强律所在市场上的竞争力,促进事务所持续健康的发展。因此,律所应当制定如《执业管理规定》《收案收费制度》《执业利益冲突审查制度》《案件审批制度》《委托代理、法律风险提示制度》《服务质量跟踪检查制度》及《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制度》等,从而保证律所对律师执业工作的管理。

第三,律所制度有利于保护和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律所制定的内部制度,有很多内容都涉及到对员工合法权益的保护问题,如有关员工享有劳动报酬,享有休息休假,享受社会保险,享受福利待遇及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等。如笔者所在律所,在成立时,除按照国家规定缴纳五险一金外,就一直为员工提供午餐,后又增加了工间水果。在四年前,就制定并实施了《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员工带薪年休假的休假时间,高于国家规定的职工休假天数。另外还有员工年度体检、员工节假日福利及员工公费培训学习等,从多方面提高员工的幸福指数。因此,律所制度有利于保护和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三、律所制度的重要补充——律所文化和律所理念

律所制度的健全和不断的完善,是我们追求的目标。但同时,由于律所的不断发展,制度的建设在一定的时间内,将滞后律所的管理和发展。同时,制度也不可能达到全覆盖,对律所的每个问题,每个细节都有明确的规定。对于制度没有规定的问题,如何解决呢。这就是律所制度与律所文化、律所理念的关系问题。

对制度没有规定的内容和制度可能存在的漏洞问题,怎么解决,如何管理呢?实践证明,对于这些问题,需要通过大家共同的理念——律所的文化,来弥补制度的不足。如笔者所在律所,通过律所使命——我们确信,我们从事的是一项崇高的事业,我们以充满勇气之心,为维护尊严,维护权利而奋斗;通过愿景——我们致力于成为一家受人尊敬的律师事务所,员工在这里快乐工作、幸福成长,客户与我们结伴同行,成就卓越,我们以为他人,为社会竭诚贡献而自豪;通过做人价值观——正直、诚信、谦虚、友善等使命、愿景和价值观,高度统一员工的共同理念。用共同的理念,来弥补制度的滞后及制度的不足。

四、律所制度的执行与监督

制定制度虽然不易,但遵守制度,使制度落到实处将更难。一项再好的制度,如果得不到遵守,都将是一纸空文。

从制度的执行层面来讲,由于律所的合伙人是律所的核心,决定了合伙人是遵守制度的带头人。制度执行的情况如何,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合伙人的带头作用。而其他团队成员,也应当努力争创执行制度的模范,也应当自觉遵守制度的各项规定。

从制度的监督层面来讲,制度能否得到执行,能否落到实处,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工作就越加重要。制度的监督工作,除了及时纠正违反制度的行为外,还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推进制度的监督工作:

第一,建立制度执行评估机制。

通过明确制度执行评估主体、评估标准、评估方法,提出评估反馈等,提出制度中不符合事务所发展情况的问题,为完善和修改制度做好铺垫工作。如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制度评估。

第二,提出评估制度参考标准。

可以从制度的合理性、制度的实用性、制度的可操作性和员工认同度等方面作为制度评估参考标准。

第三,提出年度制度立、改、废计划。

通过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评估,提出年度制度建设、制度完善和制度废止计划,有计划地推进律所制度建设工作,努力使律所制度建设的步伐跟上律所发展的步伐。

笔者经过多年参与律所管理工作,真切地体会到,不能只重视制度的建立工作,还需重视制度执行、制度监督和制度评估工作。在制度执行、制度监督、制度评估和制度建立同步推进时,制度的管理作用才得以发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