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作出的保全裁定必然会对另一方当事人的财产或其他方面的权益直接产生重大影响,因此,对于人民法院作出的保全裁定,司法解释赋予权益受影响的一方当事人提出复议的诉讼权利。但由于人民法院决定采取保全措施都是针对的比较紧急的情况,错过一定时间,保全裁定就成为一纸空文了,因此,鉴于保全裁定的制度功能和特殊性,权益受影响一方当事人尽管有权对人民法院所作保全裁定提出申请,但复议期间仍然继续执行保全裁定。
【疑难解答】
本条在适用中,需要注意以下两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