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是早晨的十点钟。那天虽还是四月,天气却已很热。金色的日光从宽大窗口的蓝色窗帘里灿烂地流进思嘉房里来。乳色的墙壁上荡漾着光辉,桃心木的器具上泛出一种酒一般的深红色,地板闪耀得同玻璃一般,唯有那铺着地毯的部分,是点缀着五光十色。
空中已经颇有夏意了,这是佐治亚州初夏的消息,这是艳阳春日迟迟未忍遽去的时间。一种芬芳和软的热气倾泻到房间里来,里面重载着种种柔和的香味,有多种的花香,有新抽的树香,有潮润的新翻红土香。从窗口里,思嘉可以看见两种花卉在那里斗丽争妍,一种是镶在石子车道两旁的蒲公英,一种是像花裙子一般纷披满地的黄茉莉。反舌鸟和樫鸟本是不解的世仇,那时正在思嘉窗下争占一棵山茱萸,因而不住地斗着嘴,樫鸟之声刚劲而粗豪,反舌之声委婉而凄楚。
平常,这样一个富丽的早晨照例要把思嘉叫到窗口去,将一双臂膀倚在宽阔的窗台上,而狂饮着陶乐的香味和声音。但是今天,她没有闲暇的眼睛去看太阳和天空,心里只匆匆掠过了一个思想:“谢谢上帝,天没有下雨!”她的床上放着一件苹果绿的镶着本色花边的水绸舞衣,整整齐齐地折叠在一个马粪纸的大盒子里。这预备要带到十二根橡树去,等跳舞开场的时候穿的。但是思嘉一眼瞥见它,不由得耸一耸肩头。要是她的计划成功了,今天晚上她就不会穿这件衣裳了。等不到跳舞开场,她跟希礼早已动身到琼斯博罗去结婚了。现在的麻烦问题是,野宴会上她穿什么衣裳好呢?
什么衣裳最能够使她觉得动人?什么衣裳最能够吸引希礼?一直从八点钟起,她就把所有的衣服试穿起来,穿一件,丢一件,觉得没有一件能满意,现在她已觉心灰意懒,只穿着一件布紧身和一条镶花边的小裙子,呆呆地站在那里发恼。那些被弃的衣服丢满在地板上、床上、椅子上,五光十色地乱作许多堆。
那一件玫瑰色的薄棉纱布衫,配着一条粉红长带的,穿起来本来还合适,可是去年夏天媚兰到十二根橡树去的那回,她已经穿过,媚兰一定还记得。也许她不知轻重,竟会提起这事来。还有一件黑色羽缎的,胖袖子,花边领,跟她那种白皮肤倒非常相称,可是穿起来要觉得老成一点儿。一想到老成,她就急忙跑到镜子面前将脸仔细照了照,生怕已经有皱纹和懈肉似的。她想起了媚兰那样的娇嫩,就觉得自己无论如何不能装得太老成。还有一件条纹纱布的,四角都有阔花边,穿起来倒也美丽,却又跟她的身段怎么也不能相配。她觉得这件衣裳,只有像恺玲那样纤细的身躯和冷漠的神气,穿起来才能相配,若叫她自己穿,那就像一个女学生了。她想自己要跟媚兰那样袅袅婷婷的体态去比赛,装做一个女学生是无论如何不行的。还有一件绿色方格平缎的,四面都耸起皱边,皱边外面又圈着一道绿天鹅绒带子的,那是她平日最中意的一件衣服,却又可惜胸口上染着一块非常显眼的油渍。她原可以把别针插在那里,把它遮掉,但是媚兰眼睛尖得很,怕她要看出。除此以外,就只有几件杂色棉布的,当然不配在宴会上穿,还有一件就是昨天穿过的那件绿色花布衫,但那是一件午后穿的衣服,不宜于上午的大野宴,因为它只有极小的胖短袖子,而且领口低得很,竟可以当舞衣用的。要是再没有别的可穿,只有穿它了。虽然大清早起就穿露臂露胸的衣服,实在有些不合适,不过她的颈脖、臂膀和胸口,到底都还可以不怕露出来。
她对着镜看了一回,又扭转身子看了看自己的侧影,便觉浑身上下已经可以毫无遗憾。她的颈脖是短而圆的,她的臂膀是胖而动人的。她的胸口在小马甲上边隆然地膨起,也是颇为可观的。大多数十六岁的姑娘为了乳房未成熟,都得把丝绵垫进内衣,借以增加胸部的曲线,她却用不着做这套把戏。她很高兴自己已经承袭了母亲的纤细的白手和瘦小的脚儿,她又巴不得能有母亲那么苗条的身段,但是她看了看自己,觉得也可心满意足了。她又掀开了裙子,看了看一双浑圆白净的胖腿儿,心想这么美的胖腿儿可惜是不能露出。从前费耶特维尔的女同学们都赞美过它呢!至于她的腰,那是无论在费耶特维尔、在琼斯博罗、在邻近的三个区里,再也找不出第二条这样的细腰来的。
一想起了腰,她又回到实际问题上来了。那件绿花布衫的腰身只有十七英寸,嬷嬷却把她的腰束成十八英寸了。她为什么不把它束得再细些呢?她推开门,一听嬷嬷的沉重脚步是在楼下穿堂里,便迫不及待地放开喉咙来喊她。她知道这个时候就是再喊响些也不妨,因为母亲正在熏腊间里给阿妈量食物。
“人家当我两腿会飞呢!”嬷嬷嘴里咕哝着爬上楼梯。她进房时,将一张嘴嘟得长长的,像一个人期待着战斗而又很欢迎它来的神气。她的一双大黑手里捧着一个托盘,盘里几样食物冒着腾腾的热气,一样是两枚大山薯,上面都涂着牛油,一样是荞麦饼,把糖浆涂得滴零滴落,还有一样是一大片火腿,在卤里漾着。思嘉一看嬷嬷手里拿着的东西,她的面容就从小小的懊恼变成坚执的抗拒。她当时一心都在衣服上,却忘记了嬷嬷有一条铁一般的规律,凡是她们郝家女孩子要去赴宴会,必须先在家里把肚子装得十足,以便在宴会上可以吃不下东西。
“你拿来也没有用。我不要吃。你尽管拿回厨房里去吧。”
嬷嬷将托盘放在桌上,然后双手捧住屁股,摆出了一个架势。
“你得吃!上次野宴会的事儿不能再干啦。那一次俺是病啦,没有拿东西给你吃,人家可都怪俺来啦,这回你得一点儿都吃光。”
“我说不吃嘛!现在你来把我扎得再紧一点儿。时候已经太晚了,我听见马车都到门口了。”
嬷嬷用出了哄孩子的语气。
“乖的,嘉姑娘,来吧,吃一点儿。玲姑娘跟纶姑娘都吃光了的。”
“她们吃她们的,”思嘉不屑似的说,“她们是没有灵魂的,好像是兔子。我可不吃!我是出门之前再不吃东西的了。我还记得那一回到高家去,我是吃光了一托盘走的,哪晓得他们有冰淇淋,拿萨凡纳带来的冰做的,我就只吃了一瓢。今天我打算去乐他一天,要吃他一个痛快。”
嬷嬷听见这一番倔强的邪说,顿时气得皱起眉头来。在嬷嬷心目中,一个小姑娘家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是跟黑和白一般分得清清楚楚的,这两者之间决不容有折中的余地。苏纶和恺玲都很恭顺地听她的警戒,就如她手里的一团烂泥,可以由她怎样的搓搓捏捏。到了思嘉身上,她就一直跟她奋斗,而且这种奋斗往往要费却很多的辛苦和心机才能成功。
“人家谈论起咱们这家人家来,你可以不管,俺是要管的,”她滔滔地讲起来了,“要是大宴会上人人都说你家没有好教导,那俺可受不了。俺说过多回啦,女人家吃东西要像一只小雀儿,那你可以断定她,一准是个上等人。你这回到卫家去,俺一定不让你吃得像田里做活的人,馋得像老鹰似的。”
“妈也是上等人,可是她也吃东西。”思嘉反攻道。
“等你嫁了人,那你也可以吃了,”嬷嬷回驳道,“你妈在你这年纪的时候,出门去一点儿东西都不吃,还有你的宝玲姨妈跟幽籁姨妈,也是这样的。现在她们都嫁了人了。小姑娘家要是拼命只管吃,包会嫁不到男人。”
“我不相信。那一次野宴会你病啦,我在家没有吃东西,卫希礼还对我说,他顶喜欢看见女孩子有健康的食欲呢。”
嬷嬷预示不祥地摇摇她的头。
“男人家嘴里说的,跟心里想的,是两回事情。而且俺看希礼少爷也没有多大的意思要跟你结婚。”
思嘉听见这话,顿时冒起一把无明火,本待立刻要发作,随即忍住了。原来嬷嬷一下打着她的痛处,再也无可辩论了。嬷嬷见她那副执拗的面容,便拿起了托盘,另装起一张圆滑的面孔,变更了她的策略。当她开步向门口去时,她长长地叹了一口气。
“你不吃,好吧好吧。刚才阿妈在装这盘子,俺才跟她说,俺说一个女孩子是好是歹,看她吃东西就看出来啦。俺又说,俺看白人女孩子也看得多啦,可没有见第二个像韩媚兰小姐那么吃得少的,像那一次,她去看希礼少爷——哦,我说是去看英弟小姐——那一次,俺看见她的。”
思嘉对她射了一道深刻怀疑的眼光,可是嬷嬷那张阔脸上只现着一团诚实,以及十分痛惜思嘉不如媚兰的神情。
“你放下托盘,先替我束得紧一点儿,”思嘉无可奈何地说,“束好了我来试试吃吃看。要是现在就吃,怕是要束不紧的。”
嬷嬷知已胜利,却不现出来,便把托盘重新又放下。
“你打算穿哪一件?”
“那一件。”思嘉指着毛茸茸的一团绿色花布说。嬷嬷便又立刻反抗了。
“哦,那不行。那不是早晨穿的。你不到下午三点钟不能露胸口,况且那件衣裳又没有领子,又没有袖子,你要穿它,又会长起痱子来的。去年你在萨凡纳海滩上坐坐,长了那么一身痱子,俺花了一冬天的工夫,拿奶油擦着,好容易擦掉了又让它再长出来吗?你要穿,俺去告诉你妈去。”
“你要去告诉妈,我就一口都不吃,”思嘉冷然地说,“等我穿上了,妈看见了也来不及叫我回来换了。”
嬷嬷知道思嘉有可挟制自己的武器,只得叹口气对她让步。她懂得两害相权取其轻的道理,与其叫她跑到人家席上做老饕,宁可由她上午穿着下午的衣服。
“你抓住点什么东西,把气吸进去。”她命令道。
思嘉依着她的话,将身子耸了耸,就去牢牢抓住一根床柱子。嬷嬷便使出劲来,替她抽拔了一阵,直至那鲸鱼骨围着的腰部圆周渐渐缩小了,她眼睛里便露出一种得意喜爱的神色。
“现在谁也没有像你的腰了,”她称赞说,“每回俺给苏纶姑娘束,一到二十英寸里边一点儿,她就快晕过去了。”
“噗,”她感觉困难地喘着说,“我是一辈子也没有晕过的。”
“好吧,可是偶然晕这么一回两回也不要紧的,”嬷嬷教她说,“你有时候像是太粗一点,嘉姑娘。俺早要跟你说的,有时候看见蛇呀、小耗子呀什么的,你要能够晕一晕,倒是顶好看的呢。这当然不是说在家里的时候,是说出去做客人的时候。而且,我本来要告诉你的,而且——”
“哦,快一点儿吧!别说这多废话了。你放心好啦,我会找着男人的。我就是不喊,不晕,你看我找不找得到!哎哟我的天,我的小马甲紧煞了!快把衣裳穿上吧。”
嬷嬷将那十二码的花布衣小心地披上那高耸如山的衬裙,然后把那低领胸衣的后襟钩上。
“太阳底下你得用围巾围着颈脖子,不管怎么热也别把帽子去掉,”她命令道,“要不然,你回来的时候就像施家的老太太了。现在,你来吃吧,亲爱的,可别吃得太快。要重新打扮起来可就麻烦啦。”
思嘉顺从地在那托盘面前坐下来,只是心里疑惑着,如果她把食物装进胃里去,不知是否还有余地可以呼吸了。嬷嬷从洗脸台上摘下一条大手巾,小小心心地将它一头围上思嘉的颈脖,一头摊在她的膝头上。思嘉喜欢火腿,就把它先吃起来,居然被她勉强咽下了。
她又去进攻那山薯,可是实在有些厌恶它,于是她愤然地说道:“我真恨不得早些结婚了!谁想得到没有结婚的人要受这么多拘束的!样样都是这么不自然,我要做的事情偏是一样不能做,我真大不耐烦了。我要吃吧,偏不许你吃过一只小雀儿的量;我要跑吧,偏只许你慢慢儿地走;我才跳完一个华尔兹,偏要你说我快晕过去了,其实我再跳两天也不会累的。见到男人的见识不及我自己一半,偏要你对他说:‘你这人真正令人佩服啊!’有些事情我本来知道,偏要你故意装做不知道,好让男人来告诉你,因而觉得他们自己非常重要的样子。呸!……我一口也吃不下去了。”
“尝尝一块热饼吧。”嬷嬷坚决地说。
“我总不懂,一个女孩子要找男人,干吗就该装得这么傻?”
“俺想这是他们男人家自己都有主张的缘故。他们男人家都晓得自己要什么。他们要什么,你能给他们,你就省得苦恼,省得做一辈子的老姑娘。他们要的是小耗子一般的女孩子,胃口要像小雀儿的,要没有一点儿见识的。若使他们疑心你的见识比他高,他们就包不跟你结婚了。”
“可是结婚之后才发觉妻子的见识比他们高,那他们怎么办呢?”
“那就没有办法啦,来不及啦,既然结了婚啦,不过男人见到妻子有见识,总归是不大高兴的。”
“将来我可偏要照我要做的做,照我要说的说,随便人家怎样不喜欢,我都不管。”
“不,那可不行,”嬷嬷倔强地说,“俺活在这里一天,你一天不许这样。你吃饼吧。泡在卤里吃吧,亲爱的。”
“我想他们北佬儿的女孩子是不像这么傻的。去年我在萨拉托加见过很多北边女孩子,都像很有见识,就是在男人面前也是那么样的。”
嬷嬷嗤之以鼻,她说:“北佬女孩子!是的,俺看她们是有话便说的。可是俺在萨拉托加看见,就有许多女孩子简直没有人理她们。”
“可是他们北佬一定也得结婚的,”思嘉辩论道,“不见得他们就会自己长出来。他们也必须结了婚才会养孩子。可是他们的孩子并不少。”
“那是男人家贪她们的钱才跟她们结婚的。”嬷嬷坚执地说。
思嘉把麦饼在卤里浸了浸,然后放进口里去。她想嬷嬷刚才的话也许有一点儿意思。母亲也说过这样的话,不过说法不同,说得委婉些。就是她那些女同学的母亲,也都这样教她们的女儿的,都要她们去做那种娇弱依人、胆小如兔的动物,其实要养成这样一种姿态,要维持这样一种姿态,却也需要不止一点儿见识。也许她自己的举止的确是太粗一点。她往往要去跟希礼辩论,要把自己的意见坦坦白白讲出来。也许就因为这个,又加上她身体太好,喜欢散步和骑马的缘故,这才把希礼赶到那脆弱的媚兰那边去的。也许她变更了策略以后——但是她想希礼如果甘心屈服于这种女性的把戏,她就不能像现在这么尊敬他了。一个做男人的要是见了一个痴笑、一阵昏晕,或是一句“啊,你真令人佩服”之类,就会被她降服,这种男人就是不值得的了。然而他们似乎都喜欢这一套。
如果她过去对于希礼是用错了策略——好吧,过去是过去了,既往不咎了。今天,她要用另外一种策略,正确的策略。她要他,她只消几个钟头就可以得到他。如果昏晕或假装昏晕是可以有效的,那她就昏晕好了。如果痴笑、风情、装傻等等是可以吸引他的,那她也很乐意一样样都照做,并且可以装得比高嘉菱还要傻。如果必须采取比较冒险的手段,那她也决不恤去采取。总之,成败在此一举了!
其实思嘉自己的人格虽则活跃到有些惊人,却是比她所能采取的任何假面都容易吸引人,这一个事实,当时并没有人告诉她。即使有人告诉她,她也必定只觉得高兴,不会相信。不但她不会相信,就是她在里面占有一部分的那种文化也不会相信,因为那种文化对于女性自然性评价之低,竟可说是空前绝后的。
思嘉坐在马车里,从那红色大路上向卫家的垦植场奔驰而去。这时,她心中暗暗地欣喜,喜的是母亲和嬷嬷都没有加入他们的团体。野宴会上没有她们两个,就不会有人耸着眉毛或长着嘴唇来干涉她要实行的计划了。当然,明天苏纶是要报告一切的,可是事情如果能照她所希望的实现,那么她家里人因听到她跟希礼订婚或同逃而感到的那种兴奋,必定能够跟他们所感到的不快相抵消而有余。总之,此番她母亲因事不能同去,的确使她非常高兴的。
原来那天早晨父亲起来喝了几杯白兰地,竟把魏忠确实开除了,因此母亲不得不留在家里看魏忠交代垦植场的账目。思嘉临动身的时候,曾经到那间小小的办事房里跟母亲亲吻告别。她看见母亲照常坐在那个高个儿书记面前,魏忠手里拿着帽,站在她旁边,他那苍白瘦削的脸上,分明露着一种怒不可遏的神色。因为他那监工的位置,全区里要算第一,现在竟被这般无礼貌地开除了,为的只是区区一件风流案。其实他也曾对嘉乐屡次申辩说,施阿弥这个孩子,犯嫌疑的人可以有一打之多,何以偏要一口咬定他?嘉乐听了他的话,倒也有些心软了,而无奈有爱兰牵涉在里面,事情仍旧挽回不过来。因此他憎恨一切南方人。他憎恨他们外边装着冷漠的礼貌、心里实在非常看不起他的社会地位。至于爱兰,他当然尤其恨之入骨了。
嬷嬷是全家的女仆总管,不得不也留在家里替爱兰帮忙,所以现在只有蝶姐跟出来。她坐在阿道旁边赶车的座位上,女孩子们装舞衣的一个长匣子在她膝头上搁着。嘉乐跨着那匹大猎马,在车旁骑着,那时他的白兰地还未消散,而且为了魏忠的不愉快事件解决得这般迅速,心里正觉非常的舒畅。他把这件事的一切责任都推到爱兰身上,至于爱兰对不能参加宴会到底是否会感到失望,他就不去想它了,因为那天是晴朗的春天,他的田地显得非常美丽,鸟儿正在歌唱,所以他只感觉到自己很年轻,很高兴,再没有工夫去替别人着想了。不时地,他要哼出一支《矮背车上的小厮》,或其他爱尔兰的小曲子,或是那比较阴郁的《艾鲁伯[10]哀歌》:“她远远离开她那年轻英雄睡眠的国土。”
他想起了今天一整天,都得高谈阔论北佬和战争,心里觉得非常兴奋,回头看看自己三个女儿,穿着那样漂亮的膨裙,顶着那样好玩的阳伞,又觉得得意非凡。他没有去想昨天跟思嘉的一番谈话,因为那是他早已忘记了。他只想到她很美,是他可以大大自豪的,又想到今天她的眼睛同爱尔兰的山头一般绿。想到这一点,他觉得自己很聪明,因为这个譬喻是颇有诗意的,于是他给女儿唱了一阕稍微有点出调的《绿色的憔悴》。
思嘉对他看了看,心里感到的是一个母亲对于一个刚会跑路的孩子的那种亲爱的轻蔑,她想他今天晚快边回家的时候,一定又要喝得大醉,一定又要从十二根橡树一路跳篱笆跳到陶乐,所以但愿天保佑,但愿那马不糊涂,以免跌断他的头颈才好。
“爸爸是个可爱的、自私的、不负责任的宝贝儿呢。”思嘉想着,不由得对他涌起一股热烈的爱。因为今天早上她觉得非常兴奋、非常快乐,不但对自己的父亲觉得亲切,竟把整个世界都拥抱进她的亲爱感情里面了。她知道她自己很美,等不到今天晚上,她就要把希礼取为己有了。太阳温暖而柔和,佐治亚州的春光在她面前展现着。黑莓子藏在那些冬雨冲成的浅谷里,才吐出了一丝的嫩绿。红土里面突出的花岗岩石块上,正要披上点点的吉落矶蔷薇。它们四周围绕着的野罗兰,亦已透出极淡的紫色。过河的那些小山上,山茱萸盛开着晶莹的白花,仿佛万绿丛中尚有未融的残雪。山楂子的花儿正欲冲破花苞而开放,竞相从娇白转成粉红。树下则有一片野忍冬,造成了一条兼有猩红、橙黄和玫瑰红三色的地毯。微风里载着各种野花的香气,使得整个世界香到可以吃下去。
“我到死也忘记不了今天这么的美丽,”思嘉想,“也许今天就是我结婚的好日子呢!”
她于是心里略觉有点震痛地想了起来,也许就在今天下午,或是等晚上趁着月光,她同希礼将要飞马跑过这些美丽的花草,到琼斯博罗去找牧师了。当然,将来她还是要请亚特兰大的牧师来替她重新主持婚礼,但这又要叫父亲和母亲操心了。她想母亲听见了自己女儿跟别的女孩子的未婚夫一同逃走,一定会气得面孔发白,但是母亲一经看见她快乐,也就会饶恕她了。又想父亲知道这件事,也一定要大发雷霆,因为他昨天还说过他不愿意自己跟希礼结婚的话,不过他能跟卫家做了亲戚,也就会高兴得了不得了。
“总而言之,这些都可以等我结婚以后再想法儿的。”她这么一想,就把一肚子的心事完全抛到九霄云外了。
是啊,在这样和暖的太阳中,在这样富丽的春天里,而且十二根橡树的那些烟囱已经从过河的山顶上渐渐出现了,这叫她除了尽情享乐之外,还能发生别的什么情感呢?
“我这一辈子都要住在这边了,我将看见五十个像这样的春天,或者不止五十个。我将告诉我的儿女和孙儿女,说今年这个春天是特别的美丽,比他们所曾看见的哪一个春天都更美丽。”想到这里,她便快乐到了极点,不由得也加入了那《绿色的憔悴》最后一段合唱,而博得了父亲的大声喝彩。
“我不知道你今天早上为什么这么快乐!”苏纶一肚子不高兴地说。因为她到现在还是念念不忘,总觉自己穿着思嘉那件绿色绸子的舞衣要好看得多。她想,思嘉对于衣服和帽子为什么总是那么小气呢?为什么母亲老是帮思嘉的忙,说她不配穿绿呢?“你自己也知道的,希礼的订婚今天晚上就要宣布了。爸爸早上才讲的。我想你是对他痴了几个月了呢。”
“你只晓得这点儿罢了。”思嘉说着,对她吐了吐舌头,并没有光火。她想到明天这个时候,苏纶不知要惊骇到怎么样了呢!
“苏姊,你弄错了,”恺玲吃惊地抗议道,“嘉姊想的是伯伦呢。”
思嘉将一双微笑的绿眼睛朝着她的小妹妹,心想无论什么人都会这么痴心,觉得很奇怪。原来恺玲虽只十三岁,却已倾心在汤伯伦身上,而伯伦不过当她是思嘉的小妹妹看待罢了。这事全家人都已知道,往往母亲不在那里的时候,大家都要拿伯伦和她开玩笑,直要闹到她哭出来为止。
“小妹妹,我一点儿也不想伯伦,”思嘉声明道,因为这时她是乐得慷慨了,“伯伦也一点儿不想我。他在等着你大起来呢!”
恺玲的圆脸儿涨得绯红,为的是心里的快乐和怀疑在那里奋斗。
“哦,嘉姊,是真的吗?”
“嘉姊,妈说过的,恺玲还年轻,不能想男孩子的,你偏要去逗她。”
“别说废话吧,谁来理你的?”思嘉答道,“你是不要妹妹露脸吧,知道她过一年就要比你漂亮了。”
“你们今天说话客气点儿吧,要不看我回去抽你们,”嘉乐警告道,“不要响!是车声吧?大概是汤家的或是方家的。”
车近一片密林底下一个交叉路口的时候,便听见那树林背后的马蹄声、车轮声和嘁嘁喳喳的女人嬉笑吵闹声,愈来愈清晰了。嘉乐向前先跑了一段路,煞住马,回头招呼阿道,将车停在交叉处。
“是汤家的女眷。”他对女儿们报告着。那红润的脸上顿时泛起光彩来,因为他除了自己的爱兰之外,全区里面就最喜欢那个红头发的汤夫人。“是她亲自把缰的。啊,女人没有一个像她会弄马的了!轻松得像羽毛似的,强壮得像生皮似的,可是仍旧还是那么的美丽。可惜你们都没有她那么的本事呢,”他又补上一句说,一面带着喜爱而又责备的神气对女儿们瞥了一眼,“恺玲是害怕得什么似的,苏纶拿到了缰绳,一双手就像烙铁一般了,至于你,小妞儿——”
“我吗,我到底从来没有栽过筋斗啊,”思嘉愤然地嚷道,“汤太太是每次打猎都要摔跌的。”
“而且她还会像男人一样跌碎颈梗呢,”嘉乐道,“也不会发晕,也不会发慌。可是不要再说了,她快到面前了。”
正说着,汤家的马车果然快到面前了,嘉乐便在马镫上站了起来,刷地一下脱下了帽子。那车上满满装着女孩子,都穿着漂亮的衣服,撑着漂亮的阳伞,飘着漂亮的面幕。汤太太亲自坐在车厢里把缰,正如嘉乐之所料。因为单算女孩子已经有四个,再加上她们的嬷嬷,还有几只长长的装舞衣的马粪纸匣子,马车上已经塞得实实的,再没有余地可容马夫了。而且这位汤芘莉太太有一种脾气,只要她自己一双手闲着,无论黑人白人她都不肯让他们把缰的。她的骨骼生得很纤巧,皮肤非常白,仿佛脸上的血色都已给那一大堆火焰一般的头发吸收了去似的,她却具有十分充旺的健康和永不疲劳的精力。她养过八个孩子,都跟她自己一样的红头发,一样的富于活力,而且个个都教养得十分成功,因此全区人都说,她养孩子同养马一般,一面是溺爱而纵容,一面却又施以严厉的纪律。“你得惩治他们,却不要使他们精神颓丧”,便是汤太太所信奉的金科玉律。
她爱马,一直都在谈马。她摸得着马的脾气,驾驭得比全区里哪个男人都好些。她的小马满出了马房,满到屋前一片草地上,犹如她的八个孩子满出了山上那间游玩屋一般。她在自己垦植场上行走的时候,总有儿女、狗马一大群跟在后面。她相信她的马都具有人性,尤其是她最爱的一匹红雌马乃骊。她每天要骑着它出去跑一趟,有时家里事情忙,要迟一刻儿出去,她总要把一只糖碗交给一个小黑炭,对他说:“去给乃骊吃一把,告诉它,我这就要出去了。”
除开最难得的几次例外,她一直都穿着骑马装,因为无论事实上骑与不骑,她总是准备着要骑的,所以索性一起身就穿起骑马装来。每天早晨,无论天晴天雨,乃骊照例要搭配好鞍鞯,在屋前一来一往地牵着走,预备太太一有空,就可以抽身出去骑一个钟头。不过她家那妙峰山垦植场是不容易管理的,她往往要抽不出空来,以致乃骊白白在那里一程程地走。但是汤太太即使整天在家里做事,也要把衣襟钩在臂膀上,而露出底下六英寸来长一段闪亮的长靴来。
今天,她穿着一件下摆不很大的深黑绸衫,看起来也还是像穿骑马装似的,因为那件衣服完全照着骑马装的样式做。头上戴的是一顶小小的黑帽,旁边一支长长的黑羽,恰巧在她一只温热而闪烁的棕色眼睛上覆着,看去也同她打猎时戴的那顶破烂旧帽子一模一样。
她看见了嘉乐,就把鞭子一挥,将两匹如舞的红马突然勒住,车兜里那四个女孩子便都探头到前面来,放开喉咙稀里哗啦乱喊着,招呼了一阵,直把前面那两匹马也吓得蹦跳起来。像这般的情景,若有陌生人在旁观察,总以为她们两家人是多年不见了,其实她们分手了只两天。但是她们一家人向来喜欢邻舍家,尤其是喜欢郝家几个女孩子。不过郝家女孩子之中却只有苏纶和恺玲是她们喜欢的,至于思嘉,那是除了那个没有头脑的高嘉菱之外,没有一个人真正喜欢她。
每年夏天,这一区里差不多平均每个礼拜要有一次大野宴会和跳舞会,但是那些红头发的汤家人对于享乐的能耐极大,无论哪一次野宴会和跳舞会都使得她们很兴奋,仿佛从来没有见识过似的。那四个女孩子都长得娇媚玲珑,现在挤在一部马车里,衣裙压着了衣裙,阳伞倾轧着阳伞,已觉得热闹非常,又加各人头上都戴着一顶阔檐的草帽,草帽上插着那么些蔷薇,飘着那么些黑绒颈带,看起来更觉琳琅满目了。而且那四顶草帽底下露出的红头发,也是各人代表一样的,海弟的是正红,珈妹的是草莓金红,兰弟的是铜赭红,小贝子的是胡萝卜红。
“好一群漂亮的小雀儿啊,太太!”嘉乐将马勒到她们的马车旁边去献媚说,“可是要赶上她们的母亲,那可还差得远。”
汤太太将她的红褐色眼睛转了转,下边嘴唇吸了吸,以表示领情的意思。那些女孩子立即嚷了起来:“妈,你瞟眼睛啊,回去告诉爸爸去!”“老实告诉你吧,郝先生,妈要是有你这么一个好看的男人站在旁边,她就没有咱们的份儿了!”
思嘉听见了这番打趣,跟其余的人都笑了起来,但是嘴上虽然笑,心里却很觉得骇异。为什么她们汤家女孩子可以跟自己的母亲这样开玩笑的?她们仿佛把母亲当做自己同辈人看待,仿佛母亲的年纪还没有过十六岁似的。在思嘉看起来,要是她对自己的母亲去说这种话,那就要算是亵渎了。然而她又觉得她家母女的这种关系倒也十分有趣,而且她们对于母亲虽然这样批评、责骂和打趣,却仍是崇拜和尊敬的。思嘉并不希望汤太太来代替自己的母亲,但是能够跟母亲这么打趣,倒也是有趣的。不过在她自己,那是连这样的想法也要算不敬母亲,而应该觉得羞耻的。至于他们车里那四个红头发的女孩子。她知道她们脑子里并没有这种为难的思想在那里烦扰,于是她又觉得自己跟别人不同,而尝到了一种迷惑不解的苦闷了。
她的脑子虽然很敏捷,却没有分析的能力,但是她也半意识地认识着,汤家那些女孩子虽然像小马一般顽皮,野兔一般撒野,却都具有一种心地的纯一。这种纯一性就是她们一部分的遗传。因为她们的父亲和母亲同是佐治亚州人,并且同是佐治亚州北部人,离开最初的开拓者还不过一个世代。他们对于他们自己和他们的环境都有一种确定的观念。他们本能地知道他们是在做什么,正如卫家人一般,只是卫家人的趋向跟他们完全不同罢了。他们心里不会常常起冲突,思嘉却常常要被种种冲突所烦恼,这就由于她的父亲和母亲那两个血统太不能调和的缘故。她一方面要尊敬她的母亲,要崇拜她的母亲像一个偶像,而同时又想抓母亲的头发,想同母亲打趣。因此。她就感到冲突之苦了。同样,她既想在男孩子面前装做一个温文尔雅的闺秀,同时又想做那种有求必应的浮浪女人,因此,她心中的冲突无时不有了。
“爱兰怎么不见啊?”汤太太问。
“今天我们家里开除了一个监工,她要在家里查账。汤先生跟孩子们呢?”
“噢,他们几点钟之前就骑马到十二根橡树去了,去尝他们的糖拌酒去了。我可以包的,他们一定要从现在喝起一直喝到明儿早晨才完呢!等会儿我要拜托拜托卫先生,托他留他们在那里过夜,哪怕是马房里过一夜也行的。要是他们爷儿五个一齐灌醉了,那我可真受不了了。有三个,我还可以对付的,可是——”
嘉乐赶快打断她,换过了一个题目,因为他自己的三个女儿想起了去年秋天那次野宴会他从卫家回去的情形,已经在他背后吃吃地笑了。
“今天你为什么不骑马,汤太太?你要不跟乃骊在一起,就简直不像你了。你是一个司腾驼[11]呢。”
“一个司腾驼吗,我的好娃子!”汤太太学着他的爱尔兰土腔说,“你是说生驼儿吧。司腾驼是一种喉咙像铜锣的人哪。”
“是司腾驼,是生驼儿,不去管他吧,”嘉乐答道,他并不因自己的错误觉得难为情,“不过你赶起猎狗来的时候,喉咙也像铜锣的,太太。”
“这话对了,妈,”海弟说,“我也说过,你每次看见一只狐狸,就喊得像个高蛮鸡[12]。”
“总不像嬷嬷替你洗耳朵的时候你喊得响呢,”汤太太回道,“而且你还只有十六岁呢!讲到我今天为什么不骑马,嘿,乃骊一大早就养了。”
“真的吗?”嘉乐很觉有兴味地嚷道,当即眼中露出爱尔兰人爱马的热情来。但是思嘉心里又吃了一惊,这又是汤太太跟她母亲不同的地方了。在她母亲手下,雌马从来不养小马,母牛从来不养小牛,甚至于连母鸡也几乎不会下蛋。母亲把这些事情都当做忌讳,绝口不会讲起它。汤太太却没有这种忌讳。
“是一头小雌马吗?”
“不,是一头怪漂亮的小雄马,腿儿足有两码长。郝先生,你几时请过去看看吧。它真是我们汤家的马。一身毛红得跟海弟的头发一样。”
“它的样儿也怪像海弟的。”珈妹说了,那长脸儿的海弟就要去拧她,使得她鸡猫子喊叫似的直往那些衣裳堆里钻。
“我们这几匹小雌马儿今早晨乐得不得了呢,”汤太太说,“她们今早晨一听见希礼跟他那个小表妹的消息,就像发疯似的了。她叫什么名字儿的?哦,是媚兰不是?那孩子怪可疼的,可是我连她名字儿脸蛋儿都不记得了。我们家的厨子是卫家食事总管的外家妻子,昨儿晚上,她男人来了,说他们的订婚今晚上要宣布的。今早晨她告诉我们,这几个女孩子就乐得这么发疯似的,我也不懂为什么。其实希礼要跟她结婚,人家几年前就知道的,如果他不跟梅肯柏家表妹结婚的话,这也跟卫蜜儿要跟媚兰的兄弟察理结婚一样,并没有什么奇怪的。不过,我倒要请教,郝先生,他们卫家人如果不跟自己的表姊妹结婚,是不是就算犯罪呢?因为如果——”
末了这几句笑话,思嘉并没有听见。霎时之间,仿佛太阳被一片阴云遮掉,世界顿时阴暗,万物都失光彩了。那新绿的树叶变憔悴了,山茱萸变苍白了,一刻儿之前还是那么粉红娇媚的山楂子,骤然枯萎而衰残了。思嘉将手插进车帷里,她的阳伞有些儿颤抖。原来听见希礼订婚不算奇,听见人家谈起这事竟会这么随随便便的,那就使她难受了。但是过了一刻儿,她的勇气重新又奔涌回来,于是太阳又出来了,万物又光彩了。她知道希礼爱她。那是确定不移的事实。她暗笑着,心里想,今晚上要是没有订婚的宣布,不知汤太太该有多么的惊异,再如果有一件同逃的事件发生,又不知她该有多么的惊异,从此以后,她必定对邻舍家逢人便说,思嘉这小鬼头可真看她不出,她听她谈起媚兰,竟会坐在那里一点儿不响,谁知她跟希礼早已是——想到这里,她不觉乐得显出两个酒窝来。海弟听见自己母亲提起这件事,便十分留心看着思嘉脸上的表情,现在看见她这样,不由得皱了皱眉头,莫名其妙了。
“我不管你们的意见怎么样,郝先生,”汤太太加重语气说,“我总觉得这是完全错误的,这种中表结婚的办法。希礼要跟韩家的姑娘结婚,那是糟透了,至于蜜儿要跟那苍白脸儿的韩察理结婚——”
“蜜儿要不跟察理结婚,她就再找不着别个了,”兰弟说,她觉得自己有人捧,很有把握,便把人家说得一钱不值了,“而且他们虽然订了婚,他对她是并不怎样亲昵的。思嘉你总记得,去年圣诞节,他是怎样追求你来的——”
“你别傻了,姑娘,”汤太太说,“表兄妹是不应该结婚的,就是表表兄妹也不应该。这要减弱血统。这跟马不一样的。你可以让一匹雌马跟它的兄弟配,或甚至让老子跟女儿配,结果还是可以很好的,只要你知道血统的话。但是我们人,这就不行了。生育或许可以好,可是精力没有了。你——”
“不过,太太,这一点我可要跟你辩了!你能指出一家人家比卫家再好的吗?可是他们自从白连包鲁[13]做孩子的时代起,一直都是中表结婚的。”
“你看吧,到了时候总要中断的,现在就已有了形迹了。可是希礼身上还不大看得出来,他还是长得那么好看,虽则也已经是——可是你看他们卫家那两个一把渣儿似的女孩子吧。人呢,固然不错的,可都只剩一把渣儿了。再看媚兰那个小妮子,真怪可怜的!瘦得像一根杆子,弱得连风都吹得倒,而且一点精神也没有的。自己从来没有一点儿主见,只会说‘是的,太太’,‘不的,太太’。你懂得我这话的意思吗?我是说他家需要一点新血液,需要一点强有力的新血液,像是我们家的这几个红头毛,跟你们家的思嘉似的。可是你不要误会我的意思。要是照他们自己那种做人的方法说,他们卫家实在都是好人,我也都很喜欢的,不过我得说直话,他们是生育过度了,也是生育过熟了,是不是?在干燥的路上、稳固的路上,他们是走得很好的,可是一碰到泥泞的路,他们怕就是跑不动了。我相信他们那个种性的精力已经被他们生育完了,一时碰到了意外的事,我不相信他们能够经得起风险。他们是好天气里的种族。至于我,我可要一匹不论什么天气都能跑的大马呢!而且他们因为一直是自相通婚,脾气也跟人家不同了。一直都在摸钢琴,一直都把头埋在书本里。所以像希礼那样,你叫他打猎,他宁可读书!我这话是一点都不错的,郝先生!你再看看他们的骨骼,太纤细了。他家正是需要有力量的男女来生育——”
“啊——啊——嗯。”嘉乐说,因为他突然想到这一番谈话虽然对他自己极有趣也极正当,爱兰却一定大不以为然,因此他心里觉得很抱歉。他知道爱兰如果知道他容女儿听到这么毫无顾忌的一番谈话,一定要有一连几天不舒服。至于汤太太,这个无论关于马或人的种性问题,正是她生平最最喜爱的题目,她一经谈上了这个,就一切别的意见都不去管了。
“刚才我说的话,我是完全相信的,因为我自己也有几个表兄弟自相结婚,后来养出孩子来就都暴着眼睛,像田鸡一般,真可怜呢。当初我自己家里要我跟一个表表兄结婚,我就拗得像一匹小马似的。我说:‘不,妈,那不行。将来我的孩子都要害腿肿病跟膨胀病的。’妈听见我说起腿肿病,她就晕过去了,可是我很坚决,而且祖母是帮我忙的。我的祖母也懂得养马,所以说我的话很对。后来也是她帮助我,才得跟汤先生逃走的。现在你看我这些孩子!都是大手大脚的,健昂昂的,没有一个有病态,也没有一个是矮子,虽然我们的保义只有五英尺十英寸。可是他们卫家——”
“你不打算换一个题目谈谈吗,太太?”嘉乐急忙打断了她的话。因为他已注意到恺玲脸上现出一种惶惑的神气,苏纶脸上现出一种深刻的好奇心,生怕他们回去要拿这些问题去问爱兰,因而证明自己不配做女儿出门的监护。至于思嘉,却像规规矩矩地在想别的事情,他倒觉得放心了。
正在为难,汤海弟出来替他救急。
“怎么的,妈,咱们走啊!”她不耐烦地嚷道,“太阳快要把我烤熟了,我已经听见颈脖子上痱子暴出来的声音了。”
“再等一会儿工夫吧,太太,”嘉乐说,“营里向你们买马的事情,你们到底怎么决定的?战争说不定哪天起来,那些孩子们都急于要把事情决定呢。这是葛藟墩区的军队,他们要的也是葛藟墩区的马匹。可是你这位太太也太固执了,直到现在还是不肯卖。”
“也许战争不会起来的。”汤太太随风转舵地说,那时她心里已把卫家奇怪的婚姻习惯全然撇开了。
“怎么,太太,你不能——”
“妈,”海弟又插进来,“你不好跟郝先生等到十二根橡树再谈吗?”
“对了对了,海弟姑娘,”嘉乐说,“我真真一分钟都不敢耽搁你们了。咱们再一会儿工夫就到十二根橡树了,那边无论老的小的,都要问起马的事情来。可是,唉,想不到像你母亲这么一位漂亮的太太,会对于几匹马这么吝啬,真使我伤心!我请问你,你的爱国心哪里去了,汤太太?联盟州对于你难道一点儿没有意义吗?”
“妈,”小贝子叫道,“兰弟坐在我身上,裙子全给弄皱了。”
“那你推开她好了,不要闹了。郝先生你听我说,”她一面反驳,一面含怒地眨起眼睛来,“请你别拿联盟州的大帽来压我!照我算起来,联盟州对于我的意义跟对于你的并没有两样,我有四个孩子在营里服务,你可一个也没有。可是我的孩子会照管他们自己,我的马可不会。我要是能够知道,我的马是让我认识的那些孩子拿去骑的,是好种性的上等人拿去骑的,那我情愿一个钱都不要,白送给他们。可是拿我这些好马让那些惯骑骡子的猎户山民去糟蹋吗?那,那可不行啊,先生!我晚上做梦也在害怕,仿佛我的那些宝贝东西都给他们骑伤了,糟蹋了。你想我舍得让他们那班蠢货去糟蹋吗?那当然不行的,郝先生!你要问我买马,意思很好,可是我劝你不如到亚特兰大去买些老废物来给他们吧。他们反正分不出好歹来的。”
“咱们可不可以去了呢?”珈妹也加入那个不耐烦的合唱队来质问了,“你这些宝贝马儿到底还是要给他们的呢。等到爸爸、哥哥们回来跟你商量,说联盟州怎么怎么地需要它,那你就擦擦眼泪,给了。”
汤太太咧了一咧嘴,将马缰绳一抖。
“我决不做这样的事儿!”她说着,将马轻轻地抽了一鞭。那马车就飞也似的去了。
“真是好人儿,”嘉乐一面说,一面戴上了帽子,将马带到自家马车旁边来,“走吧,阿道。将来再去跟她说,总要说得她拿出马来。当然,她是对的,她是对的。谁要不是一个上等人,他就没有弄马的份儿。他只好去当步兵。可惜的是,咱们这区里地主的儿子不多,不够组织一个营呢。你的意思怎么样,小妞儿?”
“爸爸,请你骑在我们后边,或者骑在我们前边吧。你掀起了这么多尘土,快把我们呛死了。”思嘉说,因为她这时候再也不耐烦谈话了。她正在那里整理她的思想和她的面容,以备到十二根橡树的时候可以显得自然些。嘉乐也就依从她的话,将马刺了一下,便一阵红尘地追着前面汤家的马车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