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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章 天才的背后(求收藏)

《天上紫月》的世界观非常宏大,地图也非常的多,出场人物更是一个接着一个。

为了写好这本书,他废寝忘食,以至于生活作息陷入了紊乱不堪的境地。

白天,生活的烟火气影响了他的思绪,灵感总是选择深夜突然袭击。

他是一个认真的作家,一有灵感,就会兴奋起来,在随身携带的小本子上,手机里,以及电脑上写下自己的想法,运用到文章之中。

他常常把黑夜当成白天用,因为黑夜能平息白天的喧嚣。

而白天的时候,他是一只懒惰的猫,在床上陷入沉睡。

长久以往,他患上了失眠症。

只有到深夜,他才拥有灵魂,是轻松的,自在的,具有生命力的。

白天的他,是疲倦的,困顿的,消瘦的。

每当别人夸奖他多么厉害的时候,他在内心里都会苦涩的笑笑。

所有人只见到了他的成功,都想着要成为他这样的人,但没人肯愿意付出和他一样的努力。

长时间的失眠,让他的身形快速消瘦,黑眼圈越来越严重,读者的催更和议论,让他心理压力倍增,每天上万的更新,更是在无形中消耗了他本就脆弱的生命力。

去杭湖市前三天,为了调整好自己的状态,也为了不让友人看见他憔悴凌乱的模样担心,他特地定了闹铃,早上八点半起来,晚上八点钟睡觉。早上出去爬山,下午回来写小说。晚上洗澡看书睡觉。

不论这几天读者怎么骂他,他都认了。

三天下来,他感觉自己好像好了一些,却也发现了巨大的孤独感。

一个人住在偌大的新房子里,没有现实中的朋友,没有家人,有的只是无尽的压力。

找不到地方发泄,找不到地方倾诉。

来到杭湖市,他和林尚谈了自己最近的状况,林尚劝他,书是其次,身体比书重要。

他说:“你已经获得了那么多的荣誉,就不要在拼命了,万一把自己搭进去了就不好了。”

林尚还劝他,可以找一个现实中的朋友,没事一起出去喝喝茶,健身,实在不行,报个厨艺培训班也可以。

应泽宇苦笑了两声。在这个孤单的城市里,他不知道还有谁,和他有共同的灵魂,拥有共同的梦想。

直到他碰见了顾小妮。

看见她写书的模样,他觉得又好气又好笑。

从她笨拙的模样,他看见了当年那个,在寝室里认真码字的自己。

不过……第二次见面,她居然没有把自己认出来。

想想也是,第二次见面和与第一次见面,中间隔了两个月,她不记得一个陌生人,也是正常。

写完了今天的稿子,才晚上七点。

走进书房,书架上摆满了他的书。

纤长皙白的手指轻轻滑过书册,仿佛游览了一遍凝固的时间。

一册册书将曾经的光阴固定在书架上,变成独属于他的纪念。

今天写了五千,高强度的压力,这段时间里,他实在是承受不起了。

顾小妮处理好公司的事情之后,回到家里,累的半死不活。

她过的虽然不是日夜颠倒的日子,但终日的倒班也让她心力交瘁。

淘宝客服是耗费精力的事情,终日与顾客打交道,忙得不可开交。

稍微回复慢一点,还容易被顾客骂。

这一行,没有想象中那么简单。

为了老的时候不被行业抛弃,她做了计划B。

计划B就是……写小说。

如果她有朝一日功成名就,就再也不用每日埋头在电脑面前,回着那些让人眼花缭乱的信息了。

这是她心中的最后一束光。

可就连着最后一束光,都要被人深深的打击。

可恶的老应!他的嘴怎么就那么毒呢!不知道别人的努力就随意说别人不行,大神难道都那么孤傲清高的吗!

她点开老应的《天上紫月》,发现最近这两天,他每天只写五千字,顿时呵呵哒了。

还号称行走的码字机呢,现在不也就五千多字吗。

再说了,他是全职作家,时间总是比她多的,她还要上班呢!

点开评论区,清一色的催更大队。

看着满满当当的评论,顾小妮羡慕嫉妒恨。

什么时候,才能有那么多人给她评论呀!

哎……

————

过了一个月,顾小妮终于把大纲整理出来了。

在呼哧呼哧存了三万的稿子之后,她发书了。

发书之后的第一件事情,不是求新书投资,也不是在群里宣传新书,而是打开了微博,用私信给老应发去了新书链接。

“大神,您好,这是我的新书,如果您要无聊的时候,可以看看,有问题您尽管提。”

老应正在体育馆游泳,炎热的天气,游泳是再好不过的运动了。

这一个月里,他修养生息。

刚开始爬山的时候,爬到半山腰就已经累得不行,。

现在的他,不光能爬到山顶,精神状况也比之前好太多。

至少白天不困,晚上能睡得着了。

哎,人的毛病,果然都是工作累出来的。

只要不工作了,一切毛病都好了。

尽管付出了代价,但代价是值得的。

催更大队已经从大西洋排到了太平洋,他的留言区的刀片都是一箱一箱的。

但这并不妨碍,不码字的快乐围绕着他。

除此之外,他还养了一条流浪狗,每天光铲屎都铲不完了,哪还来心思码字呀。

逗狗狗才是正确的选择。

游泳完毕,穿好衣服,坐在更衣室里,打开微博,收到了顾小妮的私信,点进去看了一眼。

眉头紧锁,紧盯着屏幕,不肯放过文字里的任何细节。

严谨且细心。

一个月没见,她居然学会了套路,一开头就用冲突的情节吊人胃口。

虽然情节很老套,但不得不说,她有进步。

她写的是《我的娇妻甜蜜蜜》,一本非常典型的总裁文。

“又是俗套却不过时的套路。”

他撇了撇嘴,微微叹息了一口气,如是说道。

细细品来,她的文笔其实不错,败就败在情节的节奏上,如果节奏再快一点,描述更精准一点,效果会更好。

他将手机收起,准备回家慢慢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