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投标文件的审查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编制完成以后应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从整体上来说,投标文件应当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条件和要求,否则招标人可以拒绝,并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正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另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51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六)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投标文件的审查一般分为对商务标的审查和对技术标的审查两部分。
(一)商务标的审查
对投标文件中商务标的审查大致包括如下内容:
1.施工范围与预算的一致性,工程量相对应定额子目是否有缺漏。
2.工程价款的计价方式与确定形式。工程价款的计价方式主要有:①工料单价法;②综合单价法。工程价款的确定形式主要有:①固定价;②可调价;③成本加酬金。工程价款的计价方式与确定形式是有明显区别的,后面有解释在此不赘述。
3.工程质量的标准。一般分为合格与不合格,有些工程质量要求较高,需要确保获“鲁班奖”等荣誉称号的,投标人需要慎重考虑,有没有能力实现,没有能力实现就会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4.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的有关工期、质量要求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并按照招标文件的格式要求进行编写。
5.如果是联合体投标的,应附有联合体协议书。
6.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载明的项目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
7.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部分建设工程工作分包给其他单位施工的,应在投标文件中说明。
(二)对技术标的审查
对投标文件中技术标的审查大致包括如下内容:
1.涉及工程造价的施工技术方案;
2.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主要包括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依据、拟投入的主要物资计划、各工种的配置、机械设备的配制、劳动力安排、施工现场合理布置、确保工期的技术组织措施等;
3.技术规范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