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异议书
文书简介
这里所讲的执行异议,是指人民法院在民事案件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被执行的财产的全部或一部分主张权利,要求人民法院停止或变更执行的请求。执行异议书就是向法院递交的相应法律文书。
文书样式
执行异议书
制作要点
1.标题:写 “执行异议书”。
2.异议人基本情况:异议人是公民的,应当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职业 (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异议人是法人、其他组织的,应写明其名称、所在地址、法定代表人 (或代表人)的姓名、职务和联系电话。
3.请求事项:这部分必须写明确、具体。有多个请求的须分项列出。
4.事实与理由:该部分主要是陈述提出异议的原因,说明案件执行标的(指物品、财产或某种行为)属于自己或者是案件的执行给自己的合法权利造成什么样的影响等。
5.尾部及附项:致送人民法院名称;异议人签名,异议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名;注明申请日期;附项附上相关证据及材料。
实例示范
孙小某的父母在其3岁的时候离异,孙小某跟随母亲夏某一起生活,父亲孙某定期给其生活费。孙小某从小体弱多病,经常生病住院,每个月都需要大量的营养费和医疗费。母亲夏某收入微薄,孙小某主要是靠父亲给的生活费进行医疗和生活。2015年3月,孙小某刚满8岁,孙某与他人产生债权债务纠纷,导致其银行卡以及所有的财产被人民法院冻结。孙小某得不到父亲的生活费,无法正常生活和继续医治。母亲夏某认为,对于孙某个人的债务,他应该依法履行义务,但是不能侵害其对儿子孙小某的抚养权。因此,夏某向法院提出了执行异议。
执行异议书
异议人:夏某,女,1977年1月2日生,汉族,住A市B区北甲路×号,电话:134××××2394。
请求事项:请求贵院保留对孙小某的抚养费。
事实与理由:申请人夏某系孙某的前妻,孙小某为二人之子。二人于2010年离异,法院判决孙小某跟夏某一起生活,但由夏某和孙某共同抚养。2015年3月,孙某与他人产生经济纠纷,财产被冻结,导致无法继续给付孙小某生活费。孙小某由于身体原因日常花费较大,申请人无力单独抚养。根据法律规定,冻结孙某的财产这一行为侵犯了孙小某被抚养的权利。
据此,申请人请求贵院保留孙某对孙小某的抚养费用,以保障孙小某的合法权益。
此致
B区人民法院
异议人:夏某
2015年10月6日
附:B区医院开具的孙小某身体状况说明1份。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五条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第二百二十七条 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