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七五”普法规划中为什么要求突出学习宣传宪法?
答: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
我国宪法以国家根本法的形式,确立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发展成果,反映了我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意志和根本利益,成为历史新时期党和国家的中心工作、基本原则、重大方针、重要政策在国家法制上的最高体现。
我国现行宪法关于国家性质、国家政权组织形式以及国家的结构形式的规定,可使公民借助宪法性文件熟悉国家性质、政权组织形式、国家结构形式、国家象征形式、经济制度的基本内容和具体规定,了解和掌握国家性质、国家形式和宪法的关系,以及现行选举制度、政党制度的基本知识和我国宪政制度建设的基本状况。
另外,学习宪法关于国家机构方面的规定,具体涉及中央国家机关、地方国家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以及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公民掌握国家机关的相关构成和基本理论,明确各类国家机关的性质、宪法定位、职权以及法律限制,并对其立法含义与立法目的形成深刻认识,因而能较准确地分析相关的宪法现象。无论是国家行政人员的依法行政能力,还是普通公民的维权意识与能力,都能得到较大加强。
对于一般公民而言,了解涉及公民基本权利义务的一般理论与具体内容显得尤为重要。通过普法宣传教育,使广大公民了解宪法关于公民基本权利的理论与制度,从而推进百姓的宪法观念和维权意识。宪法以 “公民的基本权利”的名义规定了公民在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方面的人权。我国宪法对人权的保护具有以下两个特点:一是人权主体非常广泛。宪法不仅保障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也保护外国人的权利;不仅保护个人的权利,也保护群体的权利,如关于保护少数民族权利的规定,关于保护残疾人权利的规定,关于保护妇女权利的规定,关于保护华侨、归侨、侨眷的规定,等等。二是权利内容非常广泛,包括人身权利,政治权利,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获得救济的权利以及特殊群体的人权等。修宪还把 “国家尊重和保护人权”也写进了宪法,进一步推动我国人权事业的进步和政治文明建设事业的发展。
总之,宪法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是统帅我国法律体系的根本法,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突出学习宣传宪法,这是由宪法的地位决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