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人养老维权案例大讲堂(最新增订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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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无言的结局——老年人再婚以后为什么容易离婚

七、功利婚姻裂变记

题记 老年人失去配偶以后,再结良缘是度过幸福人生的桥梁。但不是再婚老年人都能够"老夫喜作黄昏颂,满目青山夕照明”,相当一部分老年人的"夕阳晚恋”以分手而告终,原因就在于婚姻的功利性太强。

关键词 婚姻基础

案情讲述

你找粮票我找保姆 丧偶老人再缔姻缘

老蒋是工人,上世纪七十年代老伴去世,撇下两个孩子。经人介绍,他认识了丧偶带着三个孩子的农村妇女吴喜花。老蒋希望有个知冷知热能够照顾家庭的人,吴喜花希望有个挣工资能够帮助她把孩子拉扯大的人。两个人,一个找保姆,一个找粮票,见面后一拍即合。于是,他们登记结婚,两家合为一家。那个年代考虑不了感情生活,所以老蒋和吴喜花并没有什么夫妻感情,也常常为经济开支闹纠纷,家就像一个合伙过日子的组合体。

上世纪九十年代初,老蒋退休,每月靠千元退休工资生活。吴喜花没有工作,孩子长大成人以后,她觉得待在城里没有事情做,就回到了农村老家。结果,老蒋和吴喜花城里乡下两处分居。2009年,70多岁的老蒋向法院起诉要和妻子吴喜花离婚。两个人虽然是再婚夫妻,但是也过了二十多年了,怎么突然闹起了离婚呢?

你是凑合我是将就 无爱婚姻最终解体

原来,老蒋的子女看到吴喜花不和爸爸共同生活,一方面担心爸爸生病住院没人护理,另一方面爸爸若先去世,房产、退休金和抚恤金都得被吴喜花拿走。他们感到心里不平衡,经常到老蒋处挑拨离间。老蒋在子女支持下,向法院起诉要求与吴喜花离婚。

在法院开庭时,原告老蒋陈述说,这几十年来,我们都是将就凑合过来的,一直与她没有建立起夫妻感情,这个婚姻再维持下去没有意义。被告吴喜花答辩说,我们已经共同生活了20多年,他嫌我是农村人,在家里我一直没有地位。为了孩子我忍辱负重,离婚会被人笑话,我不愿意离婚。

法官为了妥善解决这起老年人的婚姻纠纷案件,分别给他们及子女做调解工作,最后,老蒋同意一次性资助吴喜花10万元,他们协议离了婚。

法眼聚焦

再婚老年人夫妻感情为何容易破裂?

首先,老年人再婚时一般感情基础比较差。再婚老人婚前由恋爱到结婚以“短、平、快”居多,即婚前交往时间短、感情平淡、结婚快,以致感情基础先天不足。

其次,老年人再婚时,择偶动机的功利性强。部分老年人出于解决住房、子女户口、贪图财产等功利心理,或者有人照料生活、解决老年孤独等生活动机而结合,忽视恰恰是婚姻中最重要的感情因素。

再次,老年人再婚后与子女关系失调。老年人重组家庭,打破了原来的家庭结构。无论对子女或老人,如果不从重组后的家庭角度去考虑问题,势必导致新的婚姻矛盾的产生。

再婚老年人如何避免功利性婚姻?

婚姻应当基于两情相悦而缔结,老年人再婚组成家庭,互相照应的心理胜于爱情,因此要避免功利性婚姻。首先,老年人选择再婚配偶要注重思想交流,看看双方是否有共同语言,情投意合的婚姻才能持久;其次,老年人选择再婚配偶要注重门当户对,双方反差小的婚姻趋于稳定,只有双方交流的是思想感情而不是物质利益时,婚姻才能持久;再次,老年人选择再婚配偶不要一意孤行,要听取家庭成员意见,当局者迷旁观者清的道理也适用于老年人择偶。

法律快车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条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的若干具体意见〉》

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和审判实践经验,凡属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锦囊献计

再婚老年人要避免婚姻家庭烦恼,在重新组建家庭时要把握好下面几点:

第一,要打牢与再婚配偶的感情基础。老年人再婚之前,不妨多接触一段时间,不要急于办理婚姻登记手续。对象,就是对一对看跟自己双方像不像,避免草率结婚又离婚。

第二,要处理好再婚前财产与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属于子女应当继承已去世配偶的遗产,应当先让子女继承;属于家庭共同财产,应当在共有人中进行析产,然后,自己再谈婚论嫁。

第三,要处理好再婚后财产的归属关系。老年人再婚后的日常消费较少,对于再婚后取得的财产再婚夫妻可以书面约定归属,防止一方出现意外时,子女因为财产问题与配偶发生争议。

八、疑心病引发的婚姻纠纷

题记 再婚老年人一般都有过婚史,几十年后相遇,怦然心动的不只是对方的容颜,还有对方的品格。不放心的是对方的异性交往史,特别是曾经因为外遇婚姻破裂的老人。关注适当,对方会感觉到珍重;关注失当,对方会感觉到束缚。

关键词 人身自由权

案情讲述

疑心搅乱黄昏恋

王阿姨来到街道司法所,让调解员帮她写诉状,说要和老伴秦天某离婚。调解员问她为什么要离婚?王阿姨无奈地摇摇头,苦笑着说,我像一个与特务打交道的人,每天生活在监视之下。

原来,王阿姨和秦天某是再婚夫妇,他们都已经退休。王阿姨性格开朗,退休后整天在外面参加老年人的唱歌跳舞活动。秦天某好静不好动,王阿姨一开始让他一块去参加活动,他多次拒绝。后来,秦天某突然主动和王阿姨一起去参加各项活动。开始,王阿姨以为老秦被他们热情的氛围所感染,后来,才发现秦天某每次参加活动既不张嘴唱歌,也不起身跳舞,就像一个影子一样跟在王阿姨身边。这时,王阿姨才明白秦天某跟她出来不是为了活跃晚年生活,而是为了监视她的行踪。王阿姨指责秦天某对她不信任,侮辱她的人格。秦天某辩解说,自己的前妻就是因为和别人有染他们才离婚的,他不是不放心王阿姨,而是特别珍惜他们的婚姻才和她一起活动的。在无形的压力下,王阿姨很快感到自己的高血压、心脏病状况一天比一天严重。为此,她想出了离婚的下策。

检讨挽得姻缘存

调解员认为他们夫妻之间没有根本性的利益冲突,感情也没有破裂。秦天某的行为已经违反了夫妻平等和行动自由的原则,干涉了王阿姨正常的社交活动。于是,调解员就登门拜访秦天某,耐心细致地跟他谈心。经过调解员的悉心调解,秦天某认识到了自己行为的错误,诚恳地表示自己是真心爱妻子,所以才有胡乱猜疑的毛病,今后将全心全意照顾好她。调解员看到时机成熟,就把王阿姨喊到一起进行和解,秦天某连声对王阿姨赔不是,表示他要爱王阿姨一生一世。王阿姨最后松口了,对调解员说,观察老秦一段时间再考虑是否离婚!为了挽回婚姻,秦天某还当场写下保证书,郑重地签字画押。于是,夫妻俩尽释前嫌、重归于好。

法眼聚焦

以爱情的名义就可以干预对方行动吗?

“长相知,不相疑”是处理夫妻关系的原则,再婚夫妻间的互相猜疑,最终会导致感情破裂而再度离婚。秦天某认为自己作为丈夫,有权看护妻子,岂不知这一行为已经违反了法律关于配偶人身自由权的规定。我国婚姻法规定了男女平等的原则,是指男女两性在婚姻关系和家庭生活的各个方面,均享有平等的权利,承担平等的义务。再婚老年人应当明白,没有自信就不会有健康的生活,没有信任就不会有美满的婚姻。

什么是配偶的人身自由权?

配偶的人身自由权,基于公民的人身自由权而产生。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配偶人身自由权主要包括以下内容:第一,夫妻双方均有参加生产工作的权利;第二,夫妻双方均有参加学习的权利;第三,夫妻双方均有参加社会活动的权利。这三项权利都是指夫妻虽然因为婚姻而组成家庭共同生活,但是他们之间的人格和权利义务是平等的;同时,夫妻在家庭中的权利义务也是对等的。夫妻之间应当互相尊重,平等相待。

法律快车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十五条 夫妻双方都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一方不得对他方加以限制或干涉。

锦囊献计

人身自由权规定的目的,在于限制丈夫对妻子人身自由权利的干涉,这是我国婚姻法对妇女参与社会活动权利的保护。妇女的人身自由权,不仅取决于其在家庭中的地位,主要的是取决于妇女在社会中的地位。

人身自由权不能滥用,夫妻任何一方不能不顾家庭、为所欲为。行使人身自由权,必须符合法律规定与公序良俗,必须做到权利义务相一致。毕竟已婚男女对配偶、子女、家庭都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只有兼顾家庭生活与社会活动,才是符合立法本意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