蓟门法学(第四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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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宪法

探析言论自由之哲学基础的两大法系之别[1]

【摘要】言论自由在现代绝大多数国家被确定为一项宪法权利,但在界定言论自由的保障范围时学术界和实务界仍然存在争议。理论上任何言论只要合乎宪法保障言论自由的目的即为宪法所保护,而宪法保护的目的就必须追溯到言论自由究竟具备怎样的价值使得宪法必须将其纳为保障的对象,本文要探讨的就是这一核心问题,本文拟从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两个视角出发,选取言论自由发展历程较为系统、完善的美国和德国为代表,以言论自由在两国的宪政实践为素材,试图从理论渊源进升至哲学基础的逻辑进路,探析两大法系在不同的哲学范式指导之下的关于言论自由的两种证成模式——从功利主义哲学衍生的言论的自由市场竞争理论和从康德哲学衍生的“人的尊严”理论。

【关键词】言论自由 理论渊源 哲学基础 英美法系 大陆法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