瑶族习惯法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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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序

如何有效地进行社会治理,是任何时代都必须面对的主题。中国社会要实现由传统向现代转型,社会治理现代化是其中关键一环。离开了社会治理的现代化,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实现,无异于空中楼阁。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将“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为“全面深化改革”战略的总目标,可谓切中要害、意义深远。

在当下的中国,社会治理需要处理好两层关系:一是中央与地方的关系;二是各地方、各区域治理模式、治理结构的异同关系。现代社会“人口跨区域流动频繁”、“利益不断分化重组”、“信息技术改变人类交往与生活方式”等变化,使“散杂居民族群众权益保护问题”成为第一层关系中的一个工作重心,进而促成社会管理“去政府单边主义”、多主体参与的改革趋势;由是,“社会自治能力薄弱”、“地方政府行政能力亟待提升”凸显,成为第二层关系中的主要问题。就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而言,如何创新其社会治理体制、改进社会治理方式以提升治理能力、治理水平,既是当前学界、政府和社会的关切点,也是实现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跨越式、可持续发展中不容回避的问题。

民族法学是一门以国家处理民族关系、保障少数人权益的法制政策以及少数民族或乡土性固有法及法律现象为研究对象的学科。曾几何时,民族法学研究一直被认为缺乏应用价值而不具发展前景,但事实并非如此。实际上,民族法学与当下中国社会治理可谓相互契合、相得益彰。

民族法学基于特有的人类学、社会学研究方法,不仅构建了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这一中国特色的调整民族关系、处理中央与地方关系制度的理论体系,而且还取得了如下成果:其一,提出了“法律多元”理论,丰富了作为调整社会关系工具的“法”概念;其二,证实了法的内生性与本土适应性,使人们开始关注制定、移植之外的法律的其他成长方式,以文化特殊性解释法律时代性,使中国法学界能够更理性地看待西方法治,重新认识中华法律的“本土资源”;其三,坚持社会系统论、“活法”论、“社会控制论”,注重法的实施过程和实际效果,抛弃了“立法中心主义”。

民族法学的上述研究成果,恰恰契合了当代中国社会治理之所需。中国当代社会治理需要引入多样智识,以构建符合中国实际的、科学有效的治理方案。民族法对于中国社会治理,尤其是基层社会、民族地区的多样性治理,能够提供“本土资源”和崭新视角,从而有利于更新社会治理观念,拓宽治理思路,提升治理的科学化、法治化水平。反过来,现代社会治理实践也恰可作为检验民族法学研究成果的真理性、展示成果应用价值的理想场所,从而解决该学科自身发展的重大问题。

我们认为,民族法研究与当下中国社会治理至少存在如下契合之处:一是现代社会均具有区域性和社群性,民族法在这些领域里恰恰是最富有经验的;二是社会治理涉及如何构建多元主体合作治理机制的问题,民族法恰曾经历过多种基层民主形式;三是社会治理事务庞杂,而民族法从来都以综合治理为其特征;四是区域治理是在国家统筹下实现局部社会自治,民族法也一直能达到这样的治理效果。概言之,民族法内外多元一体的基本治理理念,以及丰富的区域性、社群性实践,对于国家制定法既灵活多样又原则统一地实现社会治理,无疑具有不可替代的辅助性作用。

有鉴于此,我们于2012年成立了“民族法文化与社区治理协同创新中心”,收集、挖掘、整理多样民族法文化,提炼中华多民族基层治理经验,在城乡社区开展广泛的社会状况调查,进行社会管理改革研究与试点实践,以回应国家创新社会治理方式、构建和谐社会之需。2014年,为适应协同范围扩大、协同层次提高的需要,该中心更名为“民族法与区域治理研究协同创新中心”。我们将中心的核心任务确立为:“将民族法学研究成果应用于现代社会治理实践,以多元法智慧与资源,调整民族关系,解决地方基层社会治理难题,探索中国社会理想的治理模式,构建同时满足国家政治统一与地方治理多样需求的法治体系。”围绕这一核心任务,将协同各方力量建设三大平台:民族法学重大理论创新平台;民族事务管理法治化研究与实践平台;基层社会治理创新研究与实践平台。

三大平台中,“民族法学重大理论创新平台”将重点解决民族法学理论成果产出问题。其联合攻关课题内容侧重于:(1)区域治理的地方性与国家统一性之间的关系;(2)区域法治结构研究;(3)民族民间法在区域治理中的功能、地位与运作机理;(4)惯例、习惯法入法与司法化研究。其中内容(3)包括五个子课题:子课题一,广西民族地区法治状况调查;子课题二,广西11个世居少数民族习惯法研究(系列);子课题三,广西民族乡法治状况研究;子课题四,广西民族地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研究;子课题五,民族民间法在区域治理中的功能、地位与运作机理。此次出版的“民族法与区域治理研究”丛书,是“民族法学重大理论创新平台”的产出成果,具体言之,属于该平台联合攻关课题内容(3)之子课题二、子课题三和子课题四。

“民族法与区域治理研究”丛书包含九部专著,分别是《瑶族习惯法研究》、《西部民族地区农村法治与和谐社会的构建:以法人类学为视角》、《广西民族乡法治状况研究》、《广西少数民族地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研究》、《苗族习惯法研究》、《侗族习惯法研究》、《广西京族习惯法研究》、《边疆民族地区社区治理现代化研究》和《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问题研究》。本丛书立足广西、面向全国,以解决广西急需、国家急需作为宗旨和目的,以期于广西以至于中国的社会治理有所裨益,而于民族法学的学科发展有所贡献。

本丛书的作者均为广西民族大学法学院的中青年学者。他们为本丛书的问世辛勤调研,奋笔疾书,付出了巨大的劳动,在此表示衷心的感谢!由于各作者学术背景、学术水平不同,学术风格、研究思路有异,书中的疏漏和不足恐在所难免,恳请学界各位同仁批评指正。

丛书的出版得到中国法制出版社鼎力支持,该社戴蕊女士及编辑部同仁为丛书的策划和编辑尽心尽力、备其辛苦,在此谨致谢忱。

丛书主编 谢尚果

2015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