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英国预算编制
(一)复式预算结构
英国从1996年起实行复式预算制度。英国国库设立“统一基金账户”(Consolidated Fund Account)和“国家贷款基金账户”(National Loans Fund Account)分别对应经常支出项目预算和资本支出项目预算。经常支出项目主要包括:商品与劳务的购买支出、社会福利支出、对外援助支出、补贴支出、公共部门支出、利息支出等。资本支出项目主要包括:资本形成的投资支出、对公共部门的资本拨款、对私人部门的贷款支出等。
(二)预算编制程序
英国的一个财政年度为4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按照宪法规定,英国财政大臣负责预算编制。预算编制程序分为政府编制和议会审批两个阶段,在政府编制《拨款法案》阶段,财政部需要平衡政府部门之间的预算资源竞争,分配部门预算额度。从1961年起,英国开始施行公共支出调查程序(Public Expenditure Survey), 将预算产出结果和预算资源分配结合起来,以3年为一个期间,编制下一财年的预算支出明细及其后2年的预算额度预估。公共支出调查程序将未来3个财年的政府支出计划整合到一个文件中,使议会在审议预算法案时能够对政府未来的整体财政政策走势有所了解,但公共支出调查程序的约束力并不是很强,与实际支出规模往往存在一定差距,在预算执行过程中,需要通过预算调整和追加预算加以补充修正。
1.部门预算编制
英国财政部在每年2月份会召集中央政府部门长官探讨年度重大议题,拟定公共支出调查程序指导意见,形成指导方针,这是预算编制的基础阶段。根据各部门讨论结果,财政部将下发预算编制指导性文件,向各部门解释下一财政年度预算编制的原则性条款。各部门根据财政部的要求测算本部门的预算支出需求,4月份之前,将下一财年和其后2个财年的预算需求估算结果,以及前一年的支出目标达成情况送交财政部。财政部将部门之间的支出项目顺位、上财年支出目标达成情况和各部门的预算需求作为预算资金分配的依据。
2.内阁支出委员会讨论
5月份,财政部根据各部门提交的材料形成未来3年支出计划概算。在提交内阁讨论之前,由财政大臣担任主席、资深阁员组成的内阁经济国内支出委员会(Economic Domestic Expenditure Committee,简称支出委员会)将在专家顾问的协助下,对预算资金分配和绩效进行讨论,提出建议。内阁支出委员会的讨论是公共支出调查程序的一部分。
内阁支出委员会一般在7月上旬讨论完毕,7月底或8月初提交内阁讨论。内阁对支出委员会的建议鲜有修改,但预算需求被内阁支出委员会修改的部门部长可以与财政部长进行双边会谈。近些年来,随着政府部门削减支出压力增加,内阁支出委员会对支出上限的决策能力越来越强势,双边会谈的预算影响力大大降低。
进入11月,公共支出调查程序结束,各部门根据公共调查程序的反馈结果,尤其是预算额度上限,编制详细的支出项目计划。财政部整合各部门数据编制预算草案。预算草案编制完成后,进入议会审批阶段。
(三)预算审批程序
次年3至4月,财政大臣向议会提交正式预算报告,下议院进行三读审议。财政大臣要就预算案发表演说,详细阐述预算内容和经济状况,根据未来3年的经济发展进行预测,权衡公共支出重点。随后,下议院在野党主导质询,一读阶段的质询重点是政策层面的支出项目,不对预算额度进行调整,执政党议员也有质询权。质询结束后,下议院对《预算收入法案》中的税收收入提案进行投票,英国的税收分为两大类,一类是永久税,另一类是每年需要议会重新授权的年度税,如个人所得税、公司所得税等。年度税经过一读程序投票通过后,议会通过颁布财政法(Financial Law)[2]使其可以先行生效,无需通过二读、三读程序。二读程序通常只持续一天,二读之后,预算草案送交议会筹款委员会、供给委员会(Supply Committee)[3]等相关委员会讨论,委员会对预算草案进行详细审查并提出报告意见,这是议会修改预算草案的核心阶段。根据委员会审查意见,下议院会进入三读阶段,进行最后的投票表决。下议院表决通过后提交上议院审议,上议院因无否决权,上下议院之间并无争议。最迟在8月5日之前,英国国王签署同意,预算法案正式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