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修辞研究:法律修辞与法治话语(第四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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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古代蒙古社会

蒙古高原历史上先后出现过强大而持久的匈奴、突厥、鲜卑和回鹘等游牧帝国,其政治中心大都在哈刺和林即斡难河、土刺河和克鲁伦河三河源头附近。唐末,乞尔吉思的黠嘎斯将回鹘从蒙古高原中心地带驱逐到“东突厥斯坦”,却没能在蒙古高原形成稳定的游牧民族政权。至此,蒙古高原出现权力真空,诸多种族和部落竞相迁徙至此。蒙古人的先祖就是在此期间,从贝加尔湖畔的森林迁徙到蒙古草原。唐末到1206年蒙古统一的350多年间,蒙古高原整体上处于混战状态。虽然辽曾经在高原中心地带设置权力机构进行统治,但后来撤离,金朝基本上没有在蒙古高原核心地带设置过权力机构。辽、金政权对蒙古高原采取政治上压迫、经济上掠夺的间接统治,使得各部族相互冲突、彼此牵制。蒙古高原部族内部氏族之间,部族与部族之间,部族与辽、金政权之间一直处于错综复杂的战乱之中,形成长期的“天下扰攘,互相攻劫,人不安生”的乱局。[5]

经济上,随着蒙古高原与汉地、西域贸易的发展,外部文化和铁器传入,推动了草原生产力的发展。古代蒙古出现私有制,牧户家庭拥有牛羊、帐幕、车辆、简单的生产工具等私有财产,并且将自己的畜产都烙上标志。早在铁木真第12世祖脱罗豁真伯颜时,他有“一个家奴后生,名孛罗勒歹速牙勒必。又有两个好骟马,一个答驿儿马,一个孛罗马”[6]。游牧经济的经营方式已经由氏族社会早期的古列延游牧方式,转变成以阿寅勒及个体牧户游牧经营占主导的方式。

观念上,在12和13世纪的蒙古高原实现统一并对外征服是人心所向。首先,草原各部想早日结束“大金家”的外部压迫和部族间的内部混战。金朝颁行“强取逐步羊马法”对蒙古高原进行科敛,[7]还“每三岁遣兵向被剿杀,谓之减丁”。[8]其次,草原游牧经济非常单一和脆弱,依赖自然气候。《后汉书·匈奴列传》中记录匈奴“连年旱蝗,赤地数千里,草木尽枯,人畜饥疫,死耗太半”的自然灾难,在蒙古草原是不断上演的。干旱、冰冻、水灾、瘟疫等灾难对于游牧经济都是致命的,所以对定居农业经济的依赖性要求游牧民族必须与中原定居民族进行贸易或对之掠夺。中原地区存在强大政权,游牧民族必须组建“超部族政体”,才能实现财富掠夺。[9]宗教文化上,古代蒙古信奉萨蛮教,当草原上的英雄人物让草原民众确信他获得“长生天”的支持而征服天下时,就能够点燃民众内心构建帝国实现劫掠财富梦想的狂热心理。萨蛮教教义认为万物有灵,死亡不过是存在形式的转换。[10]信奉萨蛮的蒙古人以战死为荣,耻于病死,他们视战争之日为新婚之夜,把枪刺看成是美女的亲吻。[11]

在政治、经济、文化因素的共同作用下,12、13世纪的蒙古社会结构正经历着深刻的变革。古老的氏族联盟被冲击、打散,社会组织在分解的同时也在进行重新组合,蒙古高原先后存在大大小小的诸多部落联盟,比较强大的有乞颜部、泰亦赤兀部、克烈部、塔塔儿、蔑儿乞、乃蛮等部族主导的部落联盟。这里以乞颜部组建的舍不勒联盟、1189年铁木真联盟和1206年的帝国为例,描述和分析社会组织的逐步演变。

(一)舍不勒联盟

最早的强大的蒙古联盟应该是海都时期的联盟,但史料缺失,已经难以知晓其具体情况。舍不勒联盟是乞颜部和泰亦赤兀部主导的尼伦部联盟,其同盟关系蔓延至蒙古诸部。舍不勒的联盟是以血亲、姻亲和拟制血亲为基础的联盟。正如拉施特在《史集》中指出:“在舍不勒汗做蒙古汗时,大多数乞牙惕部落都是出自他的氏族。蒙古尼伦诸部都是他的堂兄弟,而其他蒙古分支,其中各支在他之前的就以自己专有的名号著称,全都是他的叔伯和祖辈,由于与他有亲属关系和友谊而被看作他的朋友和同盟者,一有袭击和不幸事件,他们就会成为他的协助者和保卫者。”[12]舍不勒联盟范围是乞颜部、尼伦部和其他蒙古分支。这里的“其他蒙古分支”也就是尼伦部以外的迭列蒙古部,至少有札刺亦儿、弘吉刺等诸部。札刺亦儿部是乞颜部和泰亦赤兀部的永久性属部。弘吉刺部是乞颜部的通婚部族,两者是长期稳定的“亲家”。舍不勒联盟是一个由乞颜部主导的非常广泛的同盟,联盟先后首领为舍不勒、俺巴孩、忽图刺。这期间联盟没有实质的变化,也保持一种较强的实力,称雄一方。

舍不勒联盟具有较强的传统氏族联盟特征,联盟以血缘关系为基础,联盟首领由联盟会议即忽里勒台大会选举英雄人物为联盟首领。前任首领可以指定继承人,但必须经忽里勒台大会通过。联盟首领只是在征战、围猎和宴飨三个大事上具有组织和指挥的权力,其他方面对各成员部族没有直接的权力。比如,忽图刺时期,也速该帮助王罕从其叔父手中夺回部众时,忽图刺是不赞同,但也速该并没有听从他。当时的联盟以盟誓为基础,基本都能遵守盟誓,在祭祀、围猎、征战、复仇中都能统一行动。

(二)1189年的铁木真联盟

舍不勒联盟在忽图刺时期盛极而衰。忽图刺之后,实力较强的泰亦赤兀部因内讧丧失凝聚力,联盟由乞颜部也速该巴阿秃领导。随着也速该被塔塔儿人毒死,联盟彻底分崩离析。此时,氏族组织已经悄然改变。古代蒙古社会组织由于频繁战争及阶级分化,氏族遂演变为血缘成分不尽相同、阶级互异的复合组织,其中有世拥统治权的贵族——那颜、被统治的平民及俘自他族的奴隶,更有他族投奔而来的“伴当”。[13]这些“伴当”仅为主君个人的附庸,而不属于氏族全体。伴当平时为主君操劳家务,战时则领军出征,具有魅力的主君往往拥有为数众多的伴当。冯承钧也指出,当时的部族因为“牧”“猎”“劫”“战”等事的变迁,分合不常,甲部落中常有乙丙丁等部落的人。[14]在分化组合后,主要的社会组织以大氏族的形态存在,符拉基米尔佐夫称之为“克兰”。比如,泰亦赤兀部是由作为主部的泰亦赤兀部、与泰亦赤兀结盟的属部、作为其世袭奴隶的部族、部族贵族的众那可构成,其中属部、奴隶部又有自己的属部和那可。[15]

铁木真在历尽劫难后在王罕的扶持下于1189年成立乞颜部联盟。联盟以尼伦部为基础,由乞颜部主导。从联盟十三翼之战时的兵力构成来看,铁木真的13个圈子之中有12个尼伦部和札刺亦儿部。札刺亦儿部在海都时期就成为尼伦部永久性的隶属部族。12个尼伦部中,有8个是舍不勒为始祖的乞颜部。1189年的同盟在实际构成上是乞颜部的联盟,相对于舍不勒联盟,不仅仅是联盟范围和成员氏族数量的大大减少,更为主要的是成员氏族之间的关系已经迥然不同。在金朝的打击和高原部族内战的持续下,基于血缘关系产生的联盟的凝聚力远远不能够维系联盟的稳定。乞颜部各贵族尽管选举铁木真为首领,但内部暗流涌动。舍不勒长子后裔主儿勤部的撒察儿和泰出、忽图刺的儿子阿勒坛、捏坤太师的儿子忽察儿、铁木真的叔祖即舍不勒的幼子脱朵延吉儿帖,都依仗身份更为高贵并不将铁木真放在眼里。之所以推举铁木真为首领,是因为铁木真与王罕的父子同盟关系,借此可以避免强大的克烈部的打击。

部族联盟首领本来仅仅在统一征战、围猎和宴飨中具有指挥权,早期联盟中铁木真的这些权力也很难有效执行。在宴会上,主儿乞人公然羞辱铁木真的厨子。在对塔塔儿的战争中,乞颜部诸贵族不听从铁木真战前统一要求的命令。另外,部族之间的联盟关系更为松散和脆弱。在与札木合的十三翼之战中,铁木真的军队“被札木合推动”后退。“推动”一词足以显示此战并非你死我活的残酷厮杀,而札木合没能乘胜追歼铁木真,正是因为两者阵营中的部族你中有我、我中有你,联盟首领的权威进一步降低,联盟赖以存在的盟誓失去先前因宗教禁忌而产生的敬畏心理,从而难以约束部众。

(三)1206年的帝国

1206年立国时的社会结构明显发生变化。铁木真的那可和投靠铁木真的实力派贵族成为主导者。最显著的变化就是尼伦部和黄金家族以外的乞颜部的影响力大大减少。铁木真的竞争者和没有追随他的人都被消灭或边缘化。最典型就是主儿乞的撒察儿、泰亦赤兀的塔儿忽台、乞颜部的阿勒坛,甚至铁木真的叔父斡赤斤。这个联盟的权力分配不再是以血缘的远近为基础,而是以对成吉思汗的忠诚和统一过程中所建立的功勋为条件。平民甚至奴隶出身的答刺罕,因对铁木真有救命之恩或者提供关系其集团生死的军事情报而晋升为贵族。铁木真的那可因忠诚或功勋而成为千、百户长或万户长,最终的结果是异己被消灭,所有的那可和贵族成为黄金家族的家臣,他们的氏族都称为黄金家族的属部,无条件服从黄金家族的命令。

支撑帝国的主体框架是怯薛组织和千百户组织。该框架的构建起始于1203年进攻乃蛮,在统一过程中逐步扩充和革新,于1206年成熟。怯薛组织和千百户组织相互交织,以维护成吉思汗的权威为中心而紧密结合。怯薛主要由千、百户长的子弟入质组成,成员经培养后,可以任命为千、百户长,也是千、百户长的培养摇篮。怯薛组织是帝国的权力中心,而千百户是执行机构。千户长、怯薛与大汗形成紧密相连的利益共同体。怯薛成员在千百户之上,而又惟大汗马首是瞻。这样,大汗登上权力之巅,形成内部的“命令—服从”关系,最终构建了大汗一人主导,以黄金家族为核心,有怯薛和千百户为依托的,对全体部族平民和奴隶进行专制的封建社会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