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金融法律制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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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东县农村金融服务的现状及需求[1]

(2008年12月)

近年来,银行类金融机构不断加大对田东县经济发展的支持力度,贷款总量逐年增加。但金融机构还缺少符合地方经济发展特色的金融品种,特别是农业、农村、农民的不少金融需求难以得到满足,影响着当地经济特别是农村经济的发展。在农业保险方面,除了去年底开展了能繁母猪保险外,还没有其他农业保险品种。而田东县每年的受灾人口有15万多人次、农作物受灾面积16万多亩、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上亿元,因灾致贫、返贫率都较高。搞好农村金融和农业保险服务,是支持田东县经济发展特别是农村经济发展的当务之急。

目前,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保监会、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已经确定了支持田东县农村金融服务和农业保险发展的五项措施:

(一)支持田东县开展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试点。银监会提出,支持田东县组建村镇银行、农村资金互助社,支持银行类金融机构在田东县设立分支机构,支持田东县农村信用社尽快改制为农村合作银行。中国人民银行提出,将建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将田东县纳入小额贷款公司的试点范围。

(二)加大对田东县农村金融服务的资金支持力度。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提出,要在未来三年(2009年至2011年)期间对田东县安排信贷资金12.5亿元,重点投向支持粮食收购、农村道路和农田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特色农业产业化、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等四个方面。中国人民银行在已核准田东县3000万元支农再贷款额度的基础上,从今年12月起将该额度提高到5000万元,以推动田东县农村信用社发放小额信用贷款。银监会提出,协调有关方面将田东县工行和建行纳入小企业授信试点单位,在风险可控前提下适当增加县支行的授信权限等。中国农业银行提出,要适当扩大田东支行的信贷审批权限;加大对田东县重点项目和农户贷款的支持力度,总、分行将对田东县重点贷款项目开辟“绿色通道”,对重点项目投放所需的计划、资金等,由上级行专项调配,保障需求;积极开展农户小额贷款业务;总行和广西分行对田东支行增加费用、固定资产和资助设备,改造营业网点,充实配备人员,增强服务能力。

(三)支持田东县推动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中国农业银行提出,把农业银行田东支行列为服务“三农”试点重点行,在准入、担保、产品和服务流程等方面进行创新。

(四)改善田东县农村金融服务环境。中国人民银行拟将田东县列入2009年全国改善农村支农服务环境工作试点县,帮助田东县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银监会建议田东县政府建立信贷担保公司,主要用于支持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市场准入方面将给予支持。

此外,银监会和中国农业银行还提出,将田东县作为农村金融服务工作联系点,确保有关支持措施落到实处。

(五)支持田东县发展农业保险。保监会提出,将田东县列入农业保险试点县,并责成农业保险公司针对田东县特色农业的实际,开展水稻、香蕉、甘蔗、芒果等农业保险产品,要求总公司对开展上述农业保险产品给予支持,并力争明年将有关保险品种列入中央财政保费补贴项目,加大中央财政的补贴力度。


[1]注:2008年11月20日至21日,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调研组赴广西壮族自治区田东县就推动田东农村金融综合改革试点进行调研,本文系调研组向吴邦国同志呈报的调研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