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劳动合同的签订
一、签订劳动合同的注意事项
(一)怎么签订劳动合同?
张明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签完后等通知上班。但他根本没注意工资多少、有没有五险一金、假期多少就签了。经过律师朋友的指点,张明当天联系公司的HR要求再仔细看一遍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是随便签的吗?劳动合同是什么,签了有什么后果吗?万一反悔了怎么办?
劳动合同当然不是随便签的。找工作就像种萝卜,一个萝卜一个坑,什么样的萝卜配什么样的坑。找工作一定要劳资双方你情我愿,你满意单位的规章制度和工作原则,单位同意你的薪资待遇和工作方法,不满意的地方就好说好谈,各退一步,拍手言和,白纸黑字,签字盖章。
是的。从法律上讲,劳动合同就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共同签订的用来表明劳动关系存在的书面合同。只有订立了劳动合同,才能对劳资双方产生约束力,要求双方都要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否则,劳动合同就会被解除,双方还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
案例速览
2017年5月,赵成在幼师培训基地正式上岗,但是其在工作期间违反单位劳动纪律,多次离岗,不服从管理,于是幼师培训基地于2017年7月辞退了赵成,双方也因此产生争议。赵成申请仲裁后又向法院起诉要求与幼师培训基地补签劳动合同,继续履行劳动关系。2018年4月,法院就双方的争议作出了判决。法官认为,签订劳动合同的具体内容需要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相互协商确定,据此驳回了赵成要求判决双方签订劳动合同的请求。之后,赵成向法院申请执行上述已经生效的民事判决,在执行过程中,双方又未能协商一致,导致双方最终没能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上面的案例表明,签订劳动合同是双方自愿协商达成一致的结果,即使是法官,也不能强求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实践中,法官只能判决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一方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但不能强制要求任何一方在合同上签字。所以,是否签订劳动合同还要看双方的意愿。
(二)劳动合同包含哪些内容?
现在的劳动合同,少说也得四五页,多的有十多页,看得人脑壳儿疼,却也看不出个门道。
七八页甚至十多页的东西,半小时就要看完签字,都要看些什么呢。在这儿告诉你,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一定要盯紧这七点。
表3-1 劳动合同必要条款示意表
为了让大家更清晰地了解劳动合同的内容,下面专门罗列了几个劳动者万万不能签订的合同,而且正规的用人单位也不会给劳动者出具如下的劳动合同。
(1)口头合同:空口无凭,老板许诺给你配车配房,然后就没有后续了,让你空欢喜一场。这种口头合同不利于劳动者维护自身权益,因为没法证明老板许诺的条件。
(2)空白合同:有的用人单位拿出的劳动合同是已经写好的格式合同,仅留下几个会出现不同内容的空白部分,如工作岗位、劳动期限、工资等,这些空白部分一定要填好再签字,不能签订空白合同。
(3)简单合同:劳动合同内容过度简单,必备条款或者缺失,或者不详细,更没有其他具体内容进行解释。缺失必备条款的劳动合同是不成立的,视为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条款不详细的,容易出现任意解释引发争议。
(4)阴阳合同:两份合同约定的内容不一样,“见得阳光”的那份,即内容合法的那份,对不起,不用那个,而是用“见不得阳光”的那份灰色合同。
(5)“偏向”合同:签订的合同明显偏向于用工单位一方。甚至有的合同明显违反用工规定,要求劳动者无偿加班加点,严格遵守单位所有的守则等情形。
(6)“生死”合同:个别用工单位为了规避法律责任,在劳动合同中写明“若出现伤亡事故,本单位一次性补助××元,其他由劳动者自行承担”,或“劳动者须严格遵守本单位用工制度和施工措施,出现任何意外事件,单位概不负责”等。这些合同一般可能会出现在建筑、采矿行业。
小贴士
提示一: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时一定要注意单位这方盖章的是不是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若不是,要请他出示单位的授权委托书,还要看清授权书内容有没有招收劳动者这一项。
提示二:可以签订电子劳动合同。《合同法》第十一条规定了书面劳动合同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通过微信、电子邮件等签署的合同就属于数据电文的形式。不过要注意的是,签订电子合同需要具备两个条件:实名认证和电子签章。
提示三:合同千万不要留有空白,该填的都填满了,填不满就涂鸦。
提示四: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填写职工名册时一定要写正确的、能收到邮件等的住址,再写一个备用住址,可以是父母家或者其他亲戚朋友家的固定住所。变更家庭住址的,要及时通知公司并变更劳动合同内容,最好在24小时内,通知公司时最好有见证人在场或者通过拍照、录像、要求公司签字确认、及时更改职工名册的方式保留证据,即证据留痕。
提示五:劳动合同经劳资双方签字确认后才生效,而且,劳动合同至少是一式两份!一份交到劳动者手中,一份留公司存档。两份都要有公司盖章。万一你的那份丢了还能在公司提档。
(三)区分劳动合同和劳动关系
劳动者一定要弄明白劳动合同的内容。可是,劳动合同是指劳动关系吗?两者可以画等号吗?不是说劳动合同是表明劳动关系,明确劳资双方权利义务的合同吗?所以这两个到底是不是同一种东西呢?
劳动合同≠劳动关系
用工之日=劳动关系建立
《劳动合同法》第七条明确规定了,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干活之日)起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第十条则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其中还规定,即便用人单位在用工前就与劳动者订立了劳动合同,劳动关系也是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小贴士
无论是先签合同后干活还是先干活后签合同,都是从干活之日起确定劳动关系。这就防止用人单位为了逃避工资、社保而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或者在用工后故意拖延订立合同的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