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我母亲的娘家姓福尔摩斯
我母亲的娘家姓“福尔摩斯”,而父母亲当年险些就要选用它而不是用平淡无奇的“爱德华”做我的中间名。
当我回首往事时,没有发现除此以外我的早年生涯中有什么迹象显示我将来要成为一名心理侦探或罪犯画像师。
我出生在纽约市布鲁克林区,离皇后区不远。我父亲杰克是《布鲁克林鹰报》的一名印刷工。我年满8岁时,他出于对犯罪率不断上升的担忧,把家迁到长岛的亨普斯特德,后来担任过长岛印刷工会的主席。我有一个大我4岁的姐姐阿伦,从很早的时候起,无论在学业方面还是在运动方面,她都是家庭的明星。
我在学业上毫不出众,得分通常是B-或C+。因我待人客气随和,虽然成绩平平,却总是受到拉德卢姆小学老师们的喜爱。我最感兴趣的是动物,在不同阶段养过狗、猫、兔子、仓鼠和蛇。因为我说过想当个兽医,所以母亲对这一切都很宽容。由于这种努力显示出我有希望当上兽医,她一直鼓励我朝这个方向发展。
我在学校里显露的惟一天赋就是讲故事,从某种角度上来讲这种天赋在我日后调查案件时发挥了作用。警探和犯罪现场分析家必须把一堆迥异的、貌似不相关的线索转变为一个前后连贯的故事,因此讲故事的才能是一种重要的天资,对于凶杀案的调查尤其如此——因为受害者本人已无法讲述他或她的不幸故事。
无论如何,我常常施展自己的天资以逃避真正的功课。我还记得上九年级时有一回出于偷懒没有阅读一本小说,而老师要求每个人当着全班的面做口头读书报告。于是轮到我上台时(我至今仍然不敢相信竟然有这种胆量),我编造了书名和作者,接着开始讲述关于一群野营者围坐在篝火旁过夜的故事。
我一边讲一边编造故事内容,同时心里在嘀咕:这样讲下去我还能坚持多久?当我讲到一头熊偷偷摸摸逼近野营者,眼看就要猛扑上去的节骨眼上时,一下没词儿了。我的精神开始崩溃,别无选择,只好向老师承认这一切都是捏造的。我一定是出于良心不安才这样认了错,由此可以证明我完全没有罪犯个性。我站在讲台上,像个原形毕露的骗子一样。我知道这次要不及格了,要在全班同学面前丢丑了,我也已预料到母亲得知此事会怎样说我。
可是让我吃惊和不解的是,老师和其他孩子完全被故事内容吸引住了!当我承认故事是编造的时候,他们却说:“把故事讲完呀!快告诉我们后来发生的事情。”于是我讲完了故事,最后得了一个A。我一直没把这件事告诉我的孩子,因为不想让她们误以为犯罪是值得的。不过从中我了解到,只要能向人们推销你的主意并引起其兴趣,你就常常能得到他们的合作。这一认识使我获益颇多,因为我身为执法官员,往往不得不向自己的上司或者当地的警方宣传我们的工作,鼓吹它的重大价值。然而我不得不承认,正是这同一天资在某种程度上会被骗子和罪犯利用,以逃避惩罚。
顺便提一下,我虚构的野营者最终确实安然无恙地得以逃脱,这一结局与我原定的结局相去甚远,因为我真正喜爱的是动物。为了当一名兽医,我用了3个暑假的时间参加了康奈尔大学兽医系开设的康奈尔农庄培训班,地点在纽约州北部的牧场。对城里孩子来说,这可是走近和接触大自然的绝好机会。为了得到这一优惠待遇,我每周要打工70至80小时,每小时酬金是15美元;而此时我的校友们都已返回家中,正在琼斯海滩上尽情享受着日光浴。
这种体力劳动确实使我有强健的体魄参加体育运动,而这是我的另一个特长。上亨普斯特德高中时,我担任过棒球队的投手和橄榄球队的防守队员。如今回想起来,也许就在这一时期,我对个性画像的兴趣头一次真正显露出来。
一踏进投球区,我很快就会想到,投球既猛又准只是赢得了一半比赛。我能投出一手漂亮的快球和相当有水准的滑行曲线球,但是不少高中的投手也会这一手,或者说水平与我不相上下。赢球的关键就在于,要能在心理上压倒对方的击球手,而我意识到这主要是靠树立必胜的信心,同时尽可能让站在本垒板处的那个家伙内心忐忑不安。多年后,当我着手发展我的审讯技巧时,这种体会出色地以相似的方式派上了用场。
念高中时,我已身高6英尺2英寸,我常常会利用这一优势。就实力而言,我们的球队在强手如林的联盟中表现平平,因此我很清楚,要想在赛场上脱颖而出并确保必胜的精神状态,就要看投手的场上表现出色不出色。作为高中生,我拥有上佳的自控力,但我决定不让对方的击球手了解这一点。我想装出冒失莽撞、表现相当不稳定的样子,这样一来,那些击球手就不会在本垒板处用脚刨出小坑,以便击球时好用上力。我想让他们以为,如果他们那样去做,就会有被60英尺开外的这个疯狂投手的快球击出本垒的危险,甚至还会更加糟糕。
亨普斯特德高中的橄榄球队确实水平不错,体重188磅的我在队中担任防守线上球员。同样,我认识到比赛时我们可以在心理上略占上风。我估计,如果我发出不满的咕哝声或者抱怨声,外加满场疯狂的表现,还是能够对付那些个子更大的球员的。没过多长时间,我就让其他线上的球员效仿我的做法。后来,我经常会担任一些利用精神失常作为辩护理由的谋杀案的审讯工作。从自身经历中我早已晓得,行为躁狂这个单一事实未必意味着一个人压根不知道自己在干些什么。
1962年,我们与旺托高中进行了一场争夺索普杯的比赛,该奖杯是奖励长岛地区最佳高中橄榄球队的。对方球员人均体重超出我们大约40磅,因此我们清楚,很有可能我们会在满场观众面前被打得落花流水。于是在赛前,我们设计了一套热身练习,目的只有一个:要在心理上占优势,要震慑住对手。我们排成两行,每行的第一人上前堵截——实际上是击倒——另一行的第一人。这一场面适时配合上各种咕哝声、抱怨声和痛苦的尖叫声。从旺托球员的表情中我们可以看出,预期效果已经达到。他们八成是在思忖:“如果这些家伙真的愚蠢到自相残杀的程度,天才晓得他们会拿我们怎么样。”
事实上,这整个插曲是经过精心设计的。我们操练过摔跤式攻击,因此看上去好像是重重摔倒在地,其实是不伤皮毛的。进入实际比赛时,我们始终保持着这种疯狂表现,仿佛当天下午我们才被从精神病院放出来,比赛一结束又要直接被遣送回去。球赛的比分一路咬得很紧,当混乱场面最终平息下来时,我们以14比13赢得了比赛,捧回了1962年度的索普杯。
我平生第一次接触“执法”,事实上是我第一次对画像的“亲身”经历,发生在18岁那年,当时我在亨普斯特德一家名叫“煤气灯东部”的酒吧俱乐部找到一份看门人的工作。我的工作表现很出色,后来在长岛冲浪俱乐部得到了同样的工作。在这两个地方,我的主要职责有二:禁止未满法定饮酒年龄者入内,换句话说,禁止任何比我年轻的人入内;阻止聚众饮酒之处难免会发生的斗殴行为或者驱散闹事者。
我站在大门口,要求任何年龄可疑者出示身份证,然后盘问此人的出生年月以验证此人是不是身份证的主人。这是最标准的程序,人人都料到会如此,因而早已有所准备。大凡颇费周折才弄到一张假身份证的孩子,很少会粗心到不去记住证件上的出生年月。我一面盘问,一面直视他们的眼睛,这一招对有的人还挺管用,尤其是对女孩子,因其在这个年龄一般而言还是较有社会良知的。不过那些存心要混进来的人仍然能够闯过大多数检查,只是他们事先要集中精力进行练习。
每一组年轻人走到前排接受盘查时,我实际要做的就是仔细审视站在后面大约三四排的那些人;当他们准备接受盘问时,注意其反应,观察其身势语,查看其是否表现得紧张不安或迟疑不决。
驱散闹事者则更具挑战性,为此我依靠的是以往体育比赛的经验。如果他们从你的眼神中看出你这人轻易惹不得,再加上你稍稍表现出行动疯狂,那么有时甚至连那些膀大腰圆之辈都会考虑是否要与你纠缠。如果他们认为你这人很不对劲,连自身安危都不挂在心上,那么你便是更加危险的对手。大约20年过后,比方说,当我们为研究重大系列杀人案而对囚犯访谈时,就发现典型行刺犯的个性在某些重要方面要比典型系列杀人犯的个性更具危险性。这是因为行刺犯不同于系列杀人犯,行刺犯只会挑选他认为能够对付的一个受害者,然后不遗余力地逃避缉捕;系列杀人犯则一味迷恋于执行他的“使命”,一般来说不惜以死去实现它。
要人们对你另眼相看——例如,认为你蛮不讲理、行动疯狂、深不可测,另有一层需考虑的因素,即你必须在上班的全部时间里保持这一人格面貌,而不仅仅是在你认为人们注意你的时候才如此。我曾前往位于伊利诺伊州马里恩的联邦监狱访问加里·特拉普内尔,一位臭名昭著的持枪抢劫犯和劫机犯。他声称可以愚弄任何一位监狱精神病医生,令其轻信他患有他愿意具体指明的任何一种精神疾病。他告诉我,成功的秘诀在于无论何时何地都要装出病成那个样子,哪怕独处囚室时也不例外,这样一来,当医生进行走访时,你便不必“费神思考”如何才能蒙混过关,那种“思考”会让你露出马脚。由此看来,在受益于此类“专家”的建议之前很久,我似乎就已具备像罪犯那样去思考的某些本能。
如果无法在酒吧里震慑住斗殴之徒,我便会尝试采用业余画像手法去退而求其次,在事情闹大以前加以制止。我发现,凭借我的一点经验,加上认真观察人的行为和身势语,我就能将这些情况与最终爆发为斗殴的那种行动联系在一起,因而便能预料某人是否准备肇事。出现这种情形时,或者心存疑虑时,我总是首先出击,采取出其不意的行动,在那个潜在的肇事者弄明白到底发生了什么以前,就想法把他请出酒吧,轰到大街上。我总是在对人讲,大多数性杀人犯和系列强奸犯已变得擅长于支配、操纵和控制,而我在另一种环境下努力要掌握的就是完全相同的技能。起码可以说,我已有所长进。
高中毕业时,我依然想当兽医,可是考试成绩达不到康奈尔大学的录取线。以我的考分,只有去蒙大拿州立大学读一门相关学科。于是,1963年9月,我这个在布鲁克林和长岛长大的小伙子便启程前往幅员辽阔的国度的中部。
一抵达博兹曼,我便体验到前所未有的文化冲击。
我在早期的一封家书中写道:“请接受来自蒙大拿的问候,在这里男子汉就是男子汉,胆小鬼就得提心吊胆。”正如蒙大拿似乎拥有我心目中西部边疆的全部陈规陋习和陈腐思想那样,我给当地人的印象也是个标准的东部人。我参加了一家联谊会的当地分会,其成员几乎清一色是当地小伙子,因此我显得很不自然。我喜欢戴黑色帽子,穿黑色服装,蓄着长长的连鬓胡子,活像《西城故事》中的人物,而当时像我这样的纽约人给人的印象就是如此。
于是我充分利用了这一点。每每出席社交聚会,本地人都会穿西部服装,跳两步舞,而我前几年一直满腔热情地收看电视上查比·切克的舞蹈教学节目,对扭腰舞的一招一式都很熟悉。由于我姐姐阿伦比我大4岁,她很早就把我当成她的练习舞伴,因此我很快成为整个大学社区的舞蹈教练。我的感觉就像是一位传教士进入了一片从未听说过英语的穷乡僻壤。
我的学业情况一直不太理想,而现在因为把精力都集中在其他事情上,成绩更是一路滑坡。我早就在纽约的一家酒吧当过看门人,但是在蒙大拿这地方,法定饮酒年龄是21岁,这实在令我失望。不幸的是,我并没有让它对我有所妨碍。
我第一次与法律产生冲突的经过是这样的:
当时我和大学生联谊会的一个哥们儿带上在未婚母亲之家碰上的两个时髦女孩外出。她们看起来比同龄人要成熟。我们在一家酒吧前停下,我进门去买一盒6罐装的啤酒。
酒吧服务员说:“请出示身份证。”我递给他一张精心伪造的义务兵役证件。从过去当看门人的经历中,我很清楚伪造身份证的隐患。
那家伙看了看证件说:“嗯,来自布鲁克林?你们东部人都是大混蛋吧?”我有点不自然地笑了笑,只见酒吧里的所有人都转过身来,我知道这下可有证人了。我回到停车场,后来我们喝着酒上了路。我哪里会知道其中一位女孩将喝空的啤酒罐丢进了汽车行李厢。
突然,我听到警车的警报声。一个警察把我们拦下了。“下车。”
我们只好下了车。他开始搜身检查,尽管我当时也知道这是不合法的,可绝不会去跟他顶嘴。他弯下腰时,手枪和警棒露了出来,于是我的头脑里闪过一个疯狂的念头:我可以夺下警棒,猛击他的头部,再拿走手枪逃之夭夭。所幸我并没这样铤而走险,否则后果不堪设想。不过,我晓得他马上要搜查我,便赶紧从皮夹子里取出身份证,塞入了内裤。
他把我们4人带回警察局,进行了隔离,这下子我可紧张得浑身冒汗,因为我担心另一个家伙会招供,牵连到我。
有位警官对我说:“好吧,孩子,把情况都告诉我们。如果酒吧服务员没有要你出示身份证,我们会回去找他算账。我们以前就找过他麻烦。”
我回答说:“我来自东部,我们那里人是不兴告发人的。我们不会干这种事。”我俨然一副乔治·拉夫特的口气,不过事实上我自忖道:他当然要过我的身份证,而我出示的是一份伪造证件!在此过程中,那证件已从内裤中掉了下去,正紧紧压迫着我的要害部位。我不知道他们会不会要我们接受脱光衣服之类的检查。我的意思是,这地方对我来说可是边陲之地,天才晓得他们会干什么。于是我迅速估量了一下形势,假装身体不适。我告诉他们我感到恶心,要上一趟厕所。
他们允许我单独上厕所,不过我倒是看过不少电影,因此走进厕所后,对着壁镜看了看,惟恐他们正从另一头监视我。我走到厕所的另一头,把手伸进内裤,取出了身份证,随后又走到洗手池边佯装呕吐,以防被人监视。我走进厕所的隔间,把义务兵役证丢进抽水马桶用水冲走,然后信心倍增地走了回去。结果我被罚款40美元,并获缓刑。
我第二次跟博兹曼警察打交道发生在大学二年级那年,这次情况更加糟糕。
当时,我同另外两个东部的家伙和一个来自蒙大拿的家伙一道去观看骑术表演。终场后,我们驾驶一辆1962年型史蒂倍克车离去,车上放有啤酒,于是我们再度碰上了麻烦。那天雪花漫天飞舞。开车的是波士顿的小伙子,我坐在前排乘客座上,当地的那个家伙坐在我们中间。不知怎么的,开车的人冲过了十字路口的停车标志。而你猜怎么着?有名警察正巧就站在那里。这似乎成了我的蒙大拿生涯的标志。人们总是说,当你需要找警察时,到处都见不到他们的影子。尽管这样,1965年的博兹曼可不是这么回事。
我那位大学生联谊会的白痴老兄居然就不停车,我简直不敢相信!他驾车驶过后,那个警察在后面紧追不舍。
每当我们转弯暂时避开警察的视线时,就往车外扔啤酒罐。我们一路驱车向前,来到了一处住宅区,猛地冲过防止车速过快而建造的路面突起物:嘣!嘣!嘣!一道路障挡在前面;那名警察肯定用无线电通话器通知了前方的警察。我们绕过了路障,径直穿过某家的草坪。我一直在大声疾呼:“快停下这该死的车!我要下车!”然而那个白痴就是不肯停车。车在飞速行驶,雪仍在铺天盖地地下着。我们听到身后警报声大作起来。
我们冲到一个十字路口。他猛地紧急刹车,来了个360度大转弯,车门冲开,我被甩出车外。我紧紧抓住车门,屁股在雪地上拖移。突然不知谁大叫了一声:“快跑!”
我们撒腿就跑,各自朝着不同的方向。结果我跑进了一条巷子,发现有辆空的轻型货车,便一头钻了进去。我在逃跑中扔掉了黑帽子,身上套的是一件正反皆可穿的、反面是金色的黑夹克,于是我反穿夹克,金色的一面朝外做掩饰。然而我浑身汗流不止,弄得车窗上满是雾气。我心想:哦,真见鬼,这样他们是能发现我的。而且我担心车主随时会回来,在这一带地方他们可能会携带枪支。我揩去一小片车窗上的雾气朝外望去,只见我们丢弃的汽车周围一片热闹景象:有警车,有警犬,反正什么都有。这时他们开着警车朝巷子驶来,手电筒的光照在轻型货车上,我紧张得差点要尿裤子。可是我简直不敢相信,他们没能发现躲在车内的我,驱车直接驶了过去!
我偷偷摸摸回到了学校,所有人都已听说了这件事。我发现我和两个东部家伙得以逃脱,警察抓住了蒙大拿的小伙子,他已把实情和盘托出。他供出了我们的名字,于是警察将我们一一带走。他们前来抓我时,我承认有罪以求从轻发落,我说开车的不是我,当时很害怕,曾经恳求开车的家伙停车。开车的波士顿人被投入牢房,室内只有弹簧床而没配床垫,有面包和白开水,还有规定要穿的全套囚服。然而不可思议的是,我依然吉星高照,再度被罚款40美元并获缓刑。
不过警察通报了校方,又通知了我的父母,他们闻讯大为光火。而我的学业也是一团糟。我各科的平均成绩是D,其中演讲课因从未到堂上课而不及格,这可是我多年来拿到的最低分,因为我一直认为演讲才是我的最强项。我并未想方设法去摆脱这种困境。第二学年结束时,很显然,我在西部荒野的冒险生涯已走到了尽头。
如果说我对这一时期的全部记忆似乎都与倒霉事件和自毁前程有关,当时的情形对我来说好像正是这样。我离开大学回到了家,生活在不无失望的父母的眼皮底下。母亲得知我再也当不了兽医时尤为伤心。像以往一样,当我自己拿不定主意该做什么时,便重新仗着自己有体育特长,于1965年夏季干上了救生员的工作。夏季结束时,我用不着返回大学了,便找了份工作,负责管理帕乔格假日酒店的健身俱乐部。
在那里开始工作后不久,我认识了桑迪,她是酒店鸡尾酒会的女招待。她年轻漂亮,带着一个年幼的儿子,我很快就为她神魂颠倒了。她穿上那套酒会招待员的小号制服时真是迷人至极。由于经常运动和健身,我的身体显得十分健壮,她似乎也挺喜欢我。我当时住在家里,她老是打电话给我。父亲对我说:“到底是什么人一天到晚给你打电话?而且总能听到背景中传来小孩的哭闹声。”
住在家里可没有干好事的可乘之机,不过桑迪告诉我,在酒店工作的人能够非常便宜地租到一间未被预订的客房。于是有一天我们双双进了一间客房。
次日凌晨,电话铃响了起来。她接了电话,我只听见她说:
“不!不!我不想跟他通话!”
我半梦半醒地问道:“是谁呀?”
她说:“是总台打来的。她们说我丈夫来了,正在上楼。”
这下子我完全清醒了,说:“你丈夫?这是什么意思,你丈夫?你可从没告诉我你还是有夫之妇!”
她指出她也从没告诉我她离婚了,接着又解释说,他们已分居了。
没什么大不了的,我思忖道。这时我听见那个疯子沿着过道冲了过来。
他开始一个劲地捶门。“桑迪!我知道你在里面,桑迪!”
客房有扇玻璃百叶窗开向过道,他正在用力扯拽着窗户,想把它们从窗框上扯下来。与此同时,我正在寻找一个能够跳下去的地方——我们住在酒店二楼——可是没有窗户能够让我跳下去。
我问她:“这家伙会不会携带枪支什么的?”
“他有时带把匕首。”她说。
“噢,该死!这下子可好了!我一定要离开这里。打开门。”
我摆出一副拳击的架势。她拉开了门。那位先生冲了进来,直冲我而来。不过就在这时,他看见了我的身影轮廓。我肯定显得又高又壮,因此他改变了主意,收住了脚步。
但是他仍然在大叫大嚷:“你这狗娘养的!给我滚出去!”
我心想,男子汉的阳刚之气我已经展示了一天,况且现在时间还早,便很客气地说:“好的,先生。事实上我正准备要走。”我又一次逢凶化吉,皮毛无损地摆脱了另一个尴尬局面。然而我无法回避这一事实,即生活中的一切都已弄得乱七八糟。顺便提一下,我驾驶父亲的绅宝车与朋友比尔·特纳驾驶的红色MGA车进行一场比赛时,还撞坏了父亲车子的前轴。
一个星期六早晨,母亲拿着一封兵役局的公函走进了我的房间,信中称他们想约见我一次。我来到曼哈顿的怀特霍尔街,与其他300人一起接受了一次兵役体检。他们要我做深屈膝动作,当我弯腰时,你能听见膝关节噼啪作响。同乔·纳马思一样,我因打橄榄球受伤,被取下了膝盖的软骨,只不过他的律师在这件事上肯定更有本事。他们推迟了录不录用我的决定,但最终还是通知我说,“山姆大叔”确实需要我。我不愿进陆军去碰运气,而是立即报名参加了空军,虽说那意味着4年服役期,但我估计空军会提供较好的教育机会。或许这正是我所需要得到的。我非常肯定自己在纽约或在蒙大拿已把教育机会差不多都糟蹋掉了。
我选择空军还有另一层原因。当年是1966年,越南战争正在不断升级。我这人并不热衷于政治,一般来说,我认为自己是肯尼迪的民主党的支持者,那是因为我父亲是长岛印刷工会的官员。可是要我为一个我仅有模糊概念的事业去卖命,我不大甘心。我记得当时有位航空机械师曾告诉我,只有在空军里是当官的——即飞行员——上前线参战,而让当兵的留在后方提供支援。既然我无意当一名飞行员,这种情形听起来倒挺对我的胃口。
我被派往得克萨斯州阿马里洛接受基础训练。我们这一训练班共有50人,大约半数是像我这样的纽约人,半数是来自路易斯安那州的南方小伙子。教官们总是与北方人过不去,然而大多数时候我认为那是合情合理的。我喜欢和南方人待在一起,我发现他们比较可爱,远不像我那些纽约伙伴招人讨厌。
对许多年轻人而言,基础训练压力重重。我在团体比赛运动方面曾接受过教练的严格管教,我承认近几年来一直惹祸不断,因此将训练教官的申斥责骂视同玩笑一般。我能够识别出教官在动什么脑筋和玩什么心理把戏,而我的体格向来就很棒,故而基础训练对我来说是不难对付的。我很快成为一名M16自动步枪的射击能手,也许这是因为我在高中时做过投手,练就了善于瞄准的本领的缘故吧。我参军以前惟一的枪支射击经历就是10几岁时用气枪瞄准路灯射击。
在基础训练期间,我又一次获得了惹是生非的名声。我练习举重后会气喘吁吁,再加上剃了个短平头,大家便叫我“俄国熊”。另一班中也有一人得到了类似的诨名,于是不知是谁提出了一个绝妙的观点:要是让我们俩进行一场拳击赛,对鼓舞基地的士气将会大有好处。
这场拳击赛堪称基地的一大盛事。我们俩势均力敌,谁都不肯示弱让步。结果双方打得不可开交,我的鼻梁则第3次被打断(前两次是在高中打橄榄球时发生的)。
无论这是好是坏,我最后夺得了全班50人中的总分第3名。通过基础训练后,我接受了一系列测试,并被告知完全有资格上无线电截收学校。可是该校已经招生额满,而我又不大愿意干等到下一期开班,于是他们让我干上了文职打字员,尽管我压根就不会打字。大约100英里以外的新墨西哥州克洛维斯郊外坎农空军基地的人事部门尚有一名空额。
就这样我最后分到了那里,整天用两个手指吃力地打出DD214文件,即退伍军人文件。我一面在替那个白痴军士做事,一面心想,我一定得离开这地方。
在这里我又一次吉星高照。人事部门隔壁就是特勤部门。听我这么说,大多数人会以为那是指绿色贝雷帽之类的特种部队。但这是特别勤务部门,说得具体一点,就是运动特别勤务部门。具备了我这样的背景,去那儿工作倒是实现必要时报效国家的最佳途径。
我开始了四下窥探,站在门口偷听,于是听到里面有个人说:“这个项目快要完蛋了。我们根本找不到合适的人选。”
我自忖道:这下机会可来了!我走过来走过去,最后敲了敲门,说:“你们好!我叫约翰·道格拉斯,请允许我介绍一下我的情况。”
我一边介绍,一边注意着他们的反应,同时“画像出”他们所需要的那种人选。我知道成功有望了,因为他们不断相互望着,好像是在说:“这可是奇迹!他正是我们要找的人!”就这样他们将我从人事部门调了过来,从那一天起,我就再也用不着穿制服了。他们让我这个士兵负责所有运动项目,并付给额外的薪金,而且我还有资格参加自学考试课程的学习。该项教育计划由政府出资支付75%的学费,学员利用晚上和周末时间上课。我确实是这样做的。上课地点在20英里以外、位于波塔利斯的东新墨西哥大学。为了要扭转大学期间平均成绩为D的不利局面,我必须全部课程都拿到A才可继续进行自学考试课程。不过我平生第一回觉得人生有了奋斗目标。
我代表空军基地参加过诸如网球、足球、羽毛球一类角逐激烈的体育比赛。因为表现突出,他们便决定让我来管理基地的高尔夫球场和高尔夫球专卖商店,尽管我这一辈子从来没打过高尔夫球。身穿那套阿诺德·帕尔默牌运动服管理着各项高尔夫赛事时,我看起来倒很像那么回事。
一天,基地司令官走了进来,想知道那场比赛应该使用什么压缩系数的球。我不清楚他都说了些什么,结果就像几乎10年前那次做读书报告的情形一样,我又被发现是个冒牌货。
“你到底是怎么混进这里进行管理的?”他查问了实情。事后我便从高尔夫球场调离,换到了女士宝石部。这听起来够令人兴奋的,后来我才发现这个部门是做石细工的。我同时被指派负责管理女士用陶瓷品和军官俱乐部游泳池。我不禁纳闷:那些当官的冒着生命危险在越南上空飞行,而我却在这里替他们轻浮的太太搬椅子、递毛巾,教他们的孩子学习游泳,为此他们还付我额外的薪水、让我攻读大学学位,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我的另一项职责仿佛使我回到了看门人的岁月。游泳池紧挨着军官俱乐部,里面经常挤满了来战术空军司令部接受训练的年轻飞行员。我不止一次上前拉开酒后发疯、打成一团的飞行员,有时是把他们从我身上拉开。
到空军服役快满两年时,我正在攻读大学本科学位,了解到当地有家专门帮助残疾儿童的机构。他们在开展娱乐活动方面需要帮手,于是我当了一名志愿服务者。每星期一次,我在几位非军方人员陪同下带领大约15名儿童或者溜旱冰,或者打迷你高尔夫球或保龄球,或者进行某种能让孩子们练就出各自独立的技能技巧的运动。
大多数孩子都面临着严重残疾的挑战,像双目失明、先天愚痴或严重的肌肉运动失控症。这份工作是十分吃力的,比方说吧,你要一手拉着一个儿童沿着场地一圈又一圈地溜冰,同时要尽力保证他们免受伤害。尽管如此,我绝对喜欢这份工作。事实上,我一生中还很少有如此快乐的体验。
当我每星期在学校门前停住车子时,孩子们就会跑出来迎接我,把车子团团围住,我一下车就同他们拥抱在一起。每回活动结束之际,他们都是依依不舍地望着我离去,我也同样为不得不离去而感到难受。我从中获得了很大的满足,领受到深厚的友爱和伙伴情谊,而这般感受在我生命的这一阶段实在无法从其他渠道获得,因此我开始晚上去那里为孩子们讲故事。
我在基地里接触的那些健康的、所谓正常的孩子习惯于成为人们关注的中心,从父母那里得到渴望的一切。相比之下,我的那些“特殊”孩子则反差鲜明,他们非常感激别人对他们做出的一切,而且尽管身患残疾,却总是待人友善和渴望冒险。
我并没有意识到自己跟孩子们相处时的大部分举动都被别人看在了眼里。我对此竟从未有所察觉,这一点足以说明我的观察力如何!总之,我的“表现”受到了东新墨西哥大学心理系的评估,后来他们主动为我提供了一份攻读特殊教育专业的四学年奖学金。
虽然一直向往的是攻读工业心理学,我倒也非常喜欢孩子们,心想也许这是一个很好的选择。事实上,我可以留在空军,并以此为职业成为一名军官。我向由文职人员主管的基地人事部门递交了提供奖学金的有关文件。他们经过一番斟酌,认定空军并不需要拥有特殊教育学位的人员。我觉得这种决定很奇怪,因为基地有那么多的家属小孩。但那就是他们的决定。我放弃了以特殊教育作为职业的想法,但仍旧继续着我如此热爱的志愿服务者工作。
1969年圣诞节,我打算回家探亲。我必须驱车几百英里返回阿马里洛去搭乘飞往纽约的班机,可是我的大众牌甲壳虫车经不住这种长途跋涉。于是我在基地最要好的朋友罗伯特·拉丰把他的卡曼基亚车换给我作长途旅行。我不愿错过特勤部门的圣诞晚会,而跟他换车是我赶到阿马里洛准时搭乘班机的惟一办法。
我在拉瓜迪亚机场走下飞机时,父母已来接我了。他们面色凝重,好像患了战斗疲劳症,我不清楚个中原委。毕竟我的人生已有改观,总算能让他们没有理由对我感到失望了。
原来他们接到通知,说是有位身份不详的大众车驾驶人员在基地附近出车祸身亡,有关失事车辆的描述与我的车子正相吻合。在看见我走下飞机以前,他们一直不知道我是死是活。
原来罗伯特·拉丰像其他人许多一样在圣诞晚会上喝得酩酊大醉、不省人事。当时在场的人告诉我,有几名军官和军士把他架出去送进我的车子里,将车钥匙插入点火装置。当他清醒过来后,便试图驶离基地。当时天下着雪,地面已上冻;他一头撞上了一辆客货两用车,车上坐有一位母亲和她的孩子们。谢天谢地,他们都安然无恙,可坐在我那辆不堪一击的车子里的罗伯特·拉丰却猛地撞上方向盘,冲出了挡风玻璃,不幸丧生。
这件事一直困扰着我。我们交往甚密。我总在想,要是他没有借给我他那辆好车,悲剧兴许就不会发生。返回基地后,我必须去认领他的遗物,把他的所有私人物品打包装箱,寄给了他的家人。我好几次回到出事地点去看我那辆破烂车,经常梦见罗伯特和那场车祸。那天我还同他一道去为他远在佛罗里达州彭萨科拉的父母亲购买圣诞礼物,而就在礼物寄到家的当天,基地的军官也赶到他家,告诉了他父母这一噩耗。
我不只是悲伤难过,而且义愤填膺。我就像日后成为调查人员时那样,不断向人打听,最后把我认为应对此事负责的目标缩小到两个人。我找到了他们的办公室,一把揪住他们,把他们顶在墙上,然后挨着个狠狠揍了一通。其他人不得不上来将我们拉开。我非常愤怒,才不在乎是不是会因此上军事法庭呢。在我眼里,就是他们杀害了我最要好的朋友。
上军事法庭将是很棘手的事情,因为法庭将不得不先审理我对这两人的正式指控。再说,当时美国对越南的军事介入正处于收尾阶段,军方会让服役期还剩几个月的士兵提早退役。因此为了大事化小,人事部门便让我提前几个月退伍了。
在空军服役期间,我完成了大学本科学业,并开始攻读工业心理学的硕士学位。我的生活来源是美国《士兵权利法案》所保障的生活费,住的是克洛维斯的一套无窗地下室公寓,每周租金7美元,终日要与体长3英寸的水蝽军团作战:每当我走进房间打开电灯时,它们就会排出进攻队形。由于不再能使用基地的良好设施,我参加了一个设施陈旧的廉价健身俱乐部,其氛围和内部装修与我那套地下室公寓相差无几。
1970年秋天,我在俱乐部结识了一个名叫弗兰克·海恩斯的家伙,后来才晓得他是联邦调查局的特工。他在克洛维斯单独主管一个办事处。我们在健身俱乐部相处得很好。后来他告诉我,他是从已退休的基地司令官那里听说我的情况的,于是开始设法激起我对加盟联邦调查局的兴趣。坦率地说,我压根就没想过要去从事执法工作。我打算一拿到工业心理学学位就以此谋职,供职于一家大公司,处理诸如人事安排、雇员援助和压力管理一类的事务,这看上去会提供给我一个稳定而可测的未来。到眼下为止,我与联邦调查局只打过一次直接交道。那是在蒙大拿的时候,有一回我托运回家的皮箱被盗了,当地一名特工约见了我,认为我有可能精心策划了这起失窃事件以骗取保险金。不过那件事最后不了了之。如果说联邦调查局办理的就是这类案子,那么在我看来,这种差使并没有什么大不了的。
弗兰克却执意认为我会成为一名出色的特工,不断地鼓励我加盟。他屡次邀请我上他家进餐,把我介绍给他的太太和儿子,还向我展示他的枪支和工资单存根,这两样东西我都望尘莫及。我得承认,与我那寒酸的生活相比,弗兰克简直过着国王般的生活。于是我决定试一试。
弗兰克一直住在新墨西哥州,多年之后,我们又会相遇,那时我为一桩杀人案的审判出庭作证,而这案子就是他经办的。凶手以残忍的手段杀害了一位妇女,又将尸体焚烧,以逃避侦破。不过话说回来,对这种办案工作我在1970年的秋天是根本料想不到的。
弗兰克将我的申请表送交阿尔伯克基的外勤工作站。他们对我进行了专为非律师人士设计的标准法律考试。尽管我体格健壮、肌肉发达,但按照联邦调查局的标准,以我6英尺2英寸的身高,220磅的体重已经超标25磅。调查局里惟一一位体重超标的人便是那位传奇般的局长埃德加·胡佛本人。我在两个星期里除了诺克斯牌减肥凝胶品和煮得很老的鸡蛋,别的什么都不吃,好歹把体重降了下来。同时我还连续剃了3次头才被认为可以拍摄身份证用照。
最后到了11月份,我接到了试用期任命书,起薪为10869美元。我总算搬出了那套令人沮丧的无窗地下室公寓。倘若我当时就知道,我在调查局的大半职业生涯将在另一间无窗地下室里度过,而追踪的是更加令人沮丧的案子,真不知我那时会作何感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