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我把自己的原则搁在一边,租了辆车开三天。呃,我也是没办法。我想去看看科茨沃尔德,可没过多久我就意识到,除非你自己能有动力机车,否则就看不到科茨沃尔德。早在1933年,J.B.普雷茨列就在《英伦之旅》中提到,即便在那个黄金时代(要知道,当时英国铁路系统几乎深入到该国每个角落,就连那些豪华古宅里有时候都有自己的专用车站),也只有一条铁路穿过科茨沃尔德。现在连这个都没啦,只有一条百无一用的沿着边缘开的线路。
于是我在牛津租了辆车,每回当我发现自己要掌控重达两吨的陌生的金属时,都会因为滚滚袭来的无穷可能性而头晕眼花,这回启程时也不例外。凭我跟租来的汽车打交道的经验,通常,在一座城里,只有当它们有机会跟大半地区都道了别之后,才会让你离城而去。我的这一辆就载着我走上了一段长长的征程,穿过博特利和欣克西,再驶上一段怀旧之路,途经考利的罗佛汽车厂那分布凌乱的厂房,然后往外开,穿过乌鸫草原。接下来,它载着我连续两次绕过一个环形交叉路,让我像沿着行星轨道转悠的宇宙飞船一样,又给扔回到城里去。对此我束手无策,这大半是因为我正全神贯注地试着让后面挡风玻璃上的雨刷停下来——而那雨刷似乎自有主张,与此同时,我还在琢磨怎样才能把一大团不透明的冒着泡泡的洗涤液从前面的挡风玻璃上弄掉。可是,不管我按哪个钮、摇哪支柄,那玩意儿就是汇成水流一股股冒出来,弄得视线模模糊糊。
至少我因此得到一个机会,看到了位于考利的那栋鲜为人知却又魅力十足的马铃薯营销理事会大楼,当我发觉自己迷路迷得七荤八素时,我就把车开进这栋楼的停车场,好掉个头。这栋楼是个20世纪60年代打造的实墩墩的庞然大物,楼高四层,面积大得——据我猜测——足以安置四五百个工人。我在汽车仪表板上的百宝箱里找到了一本车主使用手册,从上面撕下几页纸,跑到车外头去揩揩车窗,不料赫然发觉自己被“马铃薯营销理事会总部”那摄人心魄的肃穆劲儿夺去了视线。这栋楼的规模委实骇人,看在上帝的分上,推销马铃薯到底需要多少人啊?那里头肯定有几扇门上标着“爱德华国王部”和“非一般‘顶层浇头’分部”,身穿白衬衫的人围坐在长桌边,某个手里揣着活动挂图的家伙正在热情洋溢地简述针对彭特兰乡绅制定的秋季营销战略。他们是生活在一个多么奇特、多么封闭的天地里啊!想想看,把你整个工作生涯都奉献给那些可以吃的块茎,一旦别人的薯片和“复水马铃薯”销量位居第二,或者一旦“玛利斯派珀”马铃薯图表呈直线下降态势时,就会辗转难眠。想想他们的鸡尾酒会吧。想想就不堪忍受啦。
我回到车里,花了点时间试着摆弄那些控制开关,心里想,对于这些玩意儿,我有多么讨厌啊。有些人生来就跟汽车投缘,而有些人不是。就是这么简单。我想到车就头疼,说到车也头疼。当你弄到一辆新车,走进一家酒吧时,那一幕让人特别难受,因为总有人会开口盘问你。这事我最害怕了,因为我连问题都听不懂。
“看见你买了部新车啦,”他们会说,“开起来感觉如何?”
我已经蒙了。“呃,就像开一辆汽车嘛。天,你从来没进过一辆汽车吗?”
然后,他们开始连珠炮似的朝你发问:“你的车耗一加仑[86]汽油能开多少里程?引擎有多少升?扭矩是多少?有双高架凸轮或者双桶交流发电机附带汽化器吗?”我这辈子都没法理解,为什么有人会想搞清楚一台机器的方方面面。对于别的玩意儿,你可不会产生这样的兴趣。我都等了好几年啦,看有没有谁在酒吧里跟我讲他刚买了台新冰箱,然后我就能说:“哦,真的吗?那个宝贝疙瘩装了几加仑的氟利昂?它的BTU[87]级别是多少?它冷不冷啊?”
这辆车有一溜常规的开关装置,每一个开关都配着一个存心要让你搞不清路数的符号。真是的,碰上一个标着Ф的开关,你该怎么理解?谁又能想明白,一个长方形,看上去活像一台信号接收不良的电视机,居然代表后窗加热器?在这块仪表板中央,有两个大小相等的圆盘,有一个显然是标示速度的,可另外一个就让我完全摸不着头脑。圆盘上有两根指针,一根行进得极其缓慢,另一根似乎压根儿就没动过。我盯着它看了许久,终于恍然大悟——这可是千真万确的哦——原来这是一只钟。
等我找到路驶往牛津以北十英里的伍德斯托克时,已经精疲力竭,此时车子一头撞上了路沿,停下不动了,不由让我兴高采烈。接下来几个小时,我都将这玩意儿弃之不顾。我得说我很喜欢伍德斯托克。它那些乔治王时代的房子有一种踌躇满志、近乎王者风范的气度;那里的酒吧数量众多且温暖惬意,那里的商店饶有趣味且变化多端,门面一律保存完好。城里没有一块黄铜不是熠熠闪光的。邮局有一块老式的黑银双色招牌,比起他们现在用的那块红黄招牌来,要古朴典雅得多啦,就连巴克莱银行也好歹抵挡住了用一大堆水蓝色塑料把建筑门面遮掉的冲动。
主街上熙熙攘攘,沃尔沃汽车左闪右避,那些悠闲随意的顾客胳膊上挎着用酒椰叶编的篮子。我沿着一家家店子慢慢溜达,时不时地停下脚步向橱窗里张望,从那些傲气十足的石头房子门前经过,然后冷不防就撞上了“布莱尼姆宫及公园”的入口。在一扇气宇轩昂的拱门下面有一个售票亭,还挂着一块招牌,写着成人入场收费6.9英镑。不过,定睛细看,发现这里头包含游览皇宫、蝶屋、迷你火车、冒险游乐场,外加其他纷繁芜杂的文娱设施。再往下看,牌子上标明,单单进入此地要花九十便士。我也许一不小心就会上当,不过,如果没有像样的理由,谁也甭想从我这里拿走九十便士。我有一张可靠的英国地形测量局的地图,看得出这里是有公共通行权的,于是我脸上挂着一丝冷笑,大步流星地穿门而入,一只手就按在钱包上。售票亭里的人挺知趣,决定不来找我的麻烦。
一穿过大门,眼前的变化非但猝不及防,而且令人咋舌。在门这边,你还在一座熙熙攘攘的小镇里,到了门那边,你就置身于一处世外桃源。那种画面,仿佛非得安排几个庚斯博罗[88]笔下的人物漫步其中,才显得圆满似的。我的眼前铺展开两千英亩巧夺天工的景致——茁壮的栗树和优雅的枫树,如同台球桌面一般的草坪,一面颇具装饰性的湖被一座气宇轩昂的桥分成两半,而在此地的正中央,就是布莱尼姆宫那一堆不朽的巴洛克建筑。真够美妙的。
我沿着场子里蜿蜒的道路走,一路上先是经过皇宫和热热闹闹的游客停车场,再绕着“开心园”的外围前进。我稍后还要再回来看看,不过此刻我正穿过公园向布拉登街另一边的出口走去。布拉登是个无以名状的小地方,路过的卡车重重地压在它身上,弄得它瑟瑟发抖,不过,位于此地正中心的墓园埋葬着温斯顿·丘吉尔。天上下起雨来,而此时又得沿着一条繁忙的马路长途跋涉,弄得我不禁怀疑,是不是犯得上费那么大的劲儿。然而,我一到墓园,就庆幸自己还好来了。这墓园既讨人欢喜,又不失宁谧,丘吉尔的墓亦是如此不事张扬,以至于在众多歪歪斜斜的墓碑间,我颇费了一番周折才找到。来参观的唯有我一个。丘吉尔与克莱米[89]合葬在一小块简朴的、似乎早已被人遗忘的地盘里,这一点真让我深受感动,难以忘怀。在我所来自的国家里,哪怕是最最无名、顶顶不济的总统,也会在归天之后享有一座纪念图书馆——即便是赫伯特·胡佛,远在艾奥瓦的玉米田里,还有一块看上去活像是世贸组织总部的地盘呢——而英国20世纪最伟大的政治家,可资凭吊的,却只有议会广场上的一尊不起眼的雕塑和这方朴朴素素的墓地。想到这一点,真是颇为叹服。如此值得赞颂的克己之风,让我深为动容。
我按原路折回布莱尼姆,在“开心园”和其他户外游乐设施附近勘察了一番。所谓的“开心园”,显然是“拿你的钞票真开心”的简称,因为它的大半精力,似乎都用在帮着游客尽量把钞票多打发掉一点上,要么用在一家礼品店兼茶室里,要么花在购买布莱尼姆庄园锯木厂生产的花园门、长椅和其他类似物件上。有几十个人在周围开开心心地闲逛,他们为了看那些在任何园艺用品商店里都能免费观赏的物件,花了6.9英镑,可他们看起来并没有因此而耿耿于怀。我离开那些花园,举步朝皇宫方向往回走,一路上顺便将迷你蒸汽火车细细打量了一番。火车在横穿过场地一角的一段绝对不算长的铁轨上行驶。在一场冷冰冰、灰蒙蒙的细雨中,眼瞅着五十个英国人蹲在一部小小的火车上,巴巴地等着让车载着开上两百码远,而且他们还颇能自得其乐,这一幕我可不会轻易忘记。
我沿着一条铺着石子儿的小路走到皇宫门前,走过范布勒那座奢侈华丽的桥,向那根硕大的、自负得荒唐的柱子走过去,那是马尔伯勒一世公爵[90]在一座俯瞰皇宫和湖面的山顶上造起来的。这真是最最非同寻常的庞然大物了,不仅仅因为它高高大大、令人难忘,还因为,从至少一百扇皇宫的窗户里望出去,这玩意儿都是最最扎眼刺目的。我直纳闷,到底是什么样的人,竟然会在他自家的场子里替自己竖起一根一百英尺高的柱子?这跟亲爱的老维尼[91]的那座朴素的坟,形成了多么鲜明的对比啊。
或许我的头脑有点简单,不过我老是觉得布莱尼姆宫的规模和马尔伯勒本人的成就莫名其妙地不成比例。我可以理解,在一阵狂喜中,一个心怀感激的民族也许会奖赏他——比如,送他到加那利群岛上度假两周,没准还可以送他一套餐具或者一只咖啡壶。可我这辈子也弄不懂,怎么单单在那些闻所未闻的小地方——什么奥德纳尔德、马尔普拉凯特——零星打了几场胜仗,就能让人认定,应该把一栋欧洲名宅和一个公爵头衔,授予这位自我放纵的老厌物。更让我觉得匪夷所思的是,将近三百年之后,这位公爵的继承人居然能用迷你火车和巨型城堡把这个场子弄得乌七八糟,坐收门票,非但不劳而获,还能名利双收。这一切就因为某个远祖碰巧有那么点儿还算凑合的打胜仗的本事。在我看来,这样的安排实在古怪得紧。
我记得,有一回我读到,马尔伯勒十世公爵某次到自家的一个闺女那里去做客,在楼顶上大惊失色,嚷嚷自己的牙刷没好好冒泡。原来,以往一直都是他的贴身男仆替他把牙膏挤在牙刷上的,所以公爵不晓得牙具是不会自己冒出泡泡来的。我还是就此打住吧。
我站在那里,一边将景色尽收眼底,一边暗自沉吟,琢磨所谓的长子继承制真是件奇怪的事。恰在此时,一个衣着讲究、胯下骑一匹枣红马的年轻女郎跃过来,几乎跟我擦身而过。我根本不晓得她是谁,可她看上去既有钱又有权。我冲着她微微一笑,类似于公开场合向陌生人习惯性展开的那种笑容。她瞪大眼睛漠然地盯了我一眼,就好像我身份低微,根本没资格让她冲着我笑一笑似的。于是我狠狠瞪了她一眼。然后,我回到自己的车里,向前驶去。
我用两天时间,驾车穿过科茨沃尔德,却压根儿也不喜欢它——并不是因为科茨沃尔德不讨人喜欢,而是因为车子不讨人喜欢。在一辆运动的车里,你与世隔绝,节奏完全乱了套。我已经习惯了用步行的速度或者至少是用英国火车的速度运动,而通常,理所当然地,这两者几乎就是一回事。因此,在“碎石子儿”“屠夫”和“水上女佣”[92]这些杂七杂八的地方来回穿梭了一整天之后,我终于把车往百老汇的一家停车场里一丢,步行上路,顿有如释重负之感。
我上次看到百老汇是在数年前的一个八月的下午。那一回,堵车顽疾频频发作,各色游客络绎不绝,简直就是场噩梦。不过,眼下并非旅游旺季,此地看起来静悄悄的,似乎已被人淡忘,主街上简直空无一人。这里真是个漂亮得匪夷所思的地方,尖尖的屋顶,竖框的窗户,姿态各异的山形墙,还有整齐洁净的小花园。那种金色的科茨沃德石有点儿特别——它先是吸收阳光,随即将阳光反射出去的方式,使得百老汇这样的村落,哪怕在最最阴沉的日子里,都像是沐浴在永恒的柔美光泽中。事实上,今天阳光灿烂、晴朗明媚,空气中还洋溢着浓浓秋意,清爽宜人,天地间因而散逸着某种美好而洁净的、仿佛刚刚洗过的感觉。沿着主街走上一半路,我找到一个路标,指示科茨沃德路——一条长长的小路,然后我沿着一条老建筑之间的小路走下去。我顺着一条窄窄的路,穿过一片阳光下的草坪,再沿着长长的斜坡向上往百老汇塔楼走去,那是矗立在村子高处的一个傻头傻脑的庞然大物。从塔顶俯瞰广阔的伊夫舍姆山谷,从这样的角度看,眼前的景致总是美妙绝伦的,这次也不例外——缓缓起伏的梯田绵延到远方依稀可见的树木葱茏的山丘。在英国,那些看起来像小人书插图似的风景,终究还是比我所见识过的其他国家要更多些——在这样一个高度拥挤且工业观念浓重的小岛上,这一点真是难能可贵。尽管如此,我还是忍不住琢磨,但凡是十年,或者没准儿二十年前,这里的景色也许更有田园风味,更弥足珍贵。
在一片如此永恒、如此迷人的风景里,如此惬意地浸淫于古老的往昔,轻易就能忘记:要失去这一切有多么容易。展现在我眼前的画面里包含着高压电线塔,零星分布的居民区,还有远方那些在阳光下熠熠生辉的“现金结算式”大卖场。更要命的是,那些稠密的、精心编织的灌木树篱网已经明显地露出了磨损和断裂的迹象,就像是被好事之徒的手指拉散的烛芯纱盘花床单上的图案。在原本显得毫无特色的田野上,疯长的树篱被扔得这里一摊,那里一堆,一筹莫展,孤立无援。
从1945年到1985年间,英国流失了九万六千英里的树篱,这个长度足够绕着地球转上四圈。政府所采取的农村政策是如此混乱,以至于在二十四年时间里,农民可以手持一张许可证种植树篱,再拿出另一张许可证来把它们挖光。从1984年到1990年间,尽管政府撤走了用于捣毁树篱的资金,还是有五万三千英里陆续流失了。你常会听到这种说法(我之所以知道,是因为我有一回花了三天时间出席一场与树篱有关的研讨会,而我之所以去做这样的事,是为了让自己的孩子穿得起锐步鞋),说什么灌木树篱其实是一种暂时性的地貌特征,是“围篱运动”的遗迹,若是试图挽救树篱,只不过是人为阻碍了乡间自然景物的演化罢了。事实上,在英国,这种论调日渐抬头,说不管保护什么种群,都是无事生非、倒行逆施,是一种对进步的阻挠。就在我写的当口,眼前就有一段引自一位地位显赫的房地产开发商帕隆伯爵士的话,他认为所谓的“继承传统”,其一整套似是而非的概念里“携带着重重的负担,那是对于一个并不存在的黄金时代的怀旧情愫在作怪,即便那个时代果真存在过,这种情愫也有可能使得发明创新为之泯灭”。这话说得真够昏庸的,让我的心都碎了。但凡你沿着这条思路想下去,就会得出一个合乎逻辑的结论,该去把史前巨石阵和伦敦塔都拆掉拉倒。除了这一点荒诞不经外,事实上,许多树篱已经有了相当悠久的历史。据我所知,在剑桥郡有片特别可爱的树篱叫“朱迪斯树篱”,它比索尔兹伯里大教堂和约克大教堂的年岁更老。说真的,在英国,除了少数几栋建筑外,别的都不如这片树篱年深岁久,而在它的生存和毁灭之间,却没有一条法令可以抵挡。假如道路需要拓宽,或者房主们认定他们宁可让自己的房子被栅栏墙和铁丝网团团围住,那么,只消几个小时,绵延了九百年的活生生的历史就会被推土机铲除殆尽。这样子真是疯了。英国至少有一半的树篱在圈地运动之前就出现了,或许有五分之一可以追溯到盎格鲁—萨克逊时代。不管怎么说,之所以要拯救树篱,并不是因为它们已经存在了许久许久,而是因为它们能显而易见、确凿无疑地使此地的风景锦上添花。它们是使得英国之所以为英国的关键因素。它们若是没了,那这里就成了尖塔林立的印第安纳州。
有时候我真是想不通。英国人明明坐拥着或许堪称天底下最最秀丽、最最富于园林气息、最最安详美好的乡间景致,那是历经多少个世纪不知疲倦、发自天性的改造之后的产物,可是有时候,英国人似乎对此视若无睹,这一点真让人激愤。再过半个世代光景,它们多半就要永远消逝了。我们在这里可不是要讨论什么“对于一个并不存在的黄金时代的怀旧情愫”。我们在讨论某种绿意盎然、生机勃勃、美得无与伦比的东西。所以,但凡再有什么人跟我说“你知道,树篱其实不是一种古代地貌”,那我真有可能会照着他的鼻子一拳头砸过去。伏尔泰那句名言我深以为然:“先生,对你的说法我也许不敢苟同,但我将誓死捍卫你当一个十足浑蛋的权利。”可是,总会碰上某些时候,非得画条线分清是非对错不可吧。
我沿着一条栽满树木的小道走向三英里外的斯诺希尔。树叶金灿灿、红彤彤,天空碧蓝而辽阔,间或有正在迁徙的候鸟排成人字缓缓飞过。这真是个适合外出远足的日子——是那种会让你挺起胸膛、用保罗·罗比森[93]的嗓门高唱“齐普——啊——迪——嘟——达”的天气。斯诺希尔在阳光下打着盹儿,一堆石头小房子围拢在一片绿茵茵的斜坡旁。我买了一张进斯诺希尔庄园的门票,如今这座庄园归“国民托管组织”管,但在1919年至1956年间,它曾是一位名叫查尔斯·韦德的怪人的居所。此人穷其一生,攒了一大堆漫无主题的什锦杂碎,有些是上好的,有些就跟垃圾差不多——翼琴、显微镜、佛兰德斯挂毯、鼻烟盒、地图和六分仪,日本武士的甲胄、前轮大后轮小的古自行车[94],应有尽有——直到他把整个房子都撑得满满当当,自己一点儿空间都没有为止。晚年,他开开心心地住在这栋房子边上的屋子里。如今,那里也跟主宅一样,按着他去世当日的情形,保存得完好无损。我在那里玩得很尽兴。之后,等日头西沉,天地间充满了长长的影子和一丝隐隐约约、勾魂摄魄的秋日里焚烧林木的味道。当我走了一长段路回到车里时,又成了一个快乐的男人。
我在塞伦塞斯特过夜,次日,先是欢欢喜喜地在小小的科里涅姆博物馆扫了一眼——那里的藏品很出色,却莫名其妙地鲜为人知,有罗马镶嵌画、古钱币外加其他手工艺品——然后开车到温奇康姆去实地看看真货[95]。你瞧,在温奇康姆高处的一座山上,有一个人迹罕至的地方,如此特别又如此美妙,以至于我简直犹豫该不该提一笔。那些为数不多的、闯进科茨沃尔德的这个宁静角落的游客,多半只要在苏德雷城堡转上一圈,或者到远处著名的贝拉斯山的长岭上走上一遭,通常也就心满意足了。可是我径直走上了一条草坡上的小路,那条路名叫“盐道”。如此命名,是因为早在中世纪,这条路是用来运盐的。一路穿过开阔的乡间散步,实在是叫人心旷神怡,能远远地望见线条清晰明朗的山谷,似乎看不见一辆车,也听不见一把锯子的声响。
小路伸展到一个名叫科尔山的地方,陡然坠入一座分外繁茂的树林里。此地幽暗深邃,给人颇为原始的感觉,地上荆棘丛生,几乎难以穿越。我知道,我此行的目的地就在这里——就是在地图上标作“罗马别墅(遗址)”的地方。在约莫半个小时里,我用手杖披荆斩棘,一直走到一座古墙的基石跟前。这里乏善可陈——没准儿是一个老猪圈的遗迹——不过,再往前走几英尺,小路两边各有一整溜矮墙,几乎全掩藏在野生的常青藤里。小路本身铺着石板,石板上覆着一层形如地毯的湿漉漉的落叶。于是我知道,我已经置身于别墅之中了。在遗址的其中一间房里,地板上小心翼翼地盖着塑胶肥料袋,四角都压着石块。我来这里就是为了看这个的。有个朋友跟我讲过这个,可我压根儿就不怎么相信。因为压在那些袋子底下的是实实在在的一整块罗马镶嵌画,约莫五平方英尺,图案精巧雅致,除了边沿略有一点儿断裂以外,保存得完好无损。
我没法跟你说清楚当时的感受是如何奇特,那一刻我站在一座早已被人遗忘的森林里,在那遥不可及的过去,这里曾是一个罗马人的家,我置身于其中,盯着一块至少是一千六百年前铺在此处的镶嵌画出神,彼时这里还是一片阳光普照的开阔地,就连围绕在它身边的这片古树林,也是要到很久以后才成长起来的。在博物馆里看这些玩意儿是一回事,到铺设实地去一眼看到它则完全是另一回事。我不明白,它怎么会没被搜罗起来,弄到类似于科里涅姆博物馆的地方去。我猜那是一个挺严重的疏忽。可是,能有机会看见它,真让我感激涕零。我在那块石头上坐了许久,又是惊叹又是钦佩地发呆。我不知道究竟是哪一个念头更让我动心,是因为想到那些穿着托加袍的人曾经站在这块地板上用他们的母语拉丁文聊过天呢,还是因为它居然仍保留在这里,在这片蔓草丛生的地方,完美无瑕,丝毫不受惊扰。
这话也许听起来有点傻头傻脑,不过,生平头一次,我恍然大悟。原来这些年里我曾凝视过的所有那些罗马的古玩奇珍,它们之所以被创造出来,并不是为了总有一天要在博物馆里终老的。既然那幅镶嵌画还待在原来的位置,既然它没有被人截下来塞进某栋现代建筑里,那么,显而易见地,令人欣慰地,它就仍然是一片地板,而不仅仅是一件趣味盎然的手工艺品。这玩意儿是为了让人在上面走动的,是为了给人使用的。毋庸置疑,它一定感受过罗马人的凉鞋懒懒走过时造成的摩擦。它似乎缭绕着某种奇特的魔力,让我暗自兴奋莫名。
过了好久,我站起身,把所有的肥料袋一丝不苟地放回去,再用石头压压好。我拾起手杖,又将我干的活儿检查了一番,确信一切就位以后,才转过身,开始披荆斩棘、长途跋涉,回到那个属于20世纪的莫名其妙而又粗心大意的地方。
又及:数月之后,本书的英国版付梓,有个对当地颇为熟稔的人写信告诉我,那幅镶嵌画根本就不是罗马的,只是维多利亚时代的复制品罢了,要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