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商扶贫:理论与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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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我国电商扶贫发展历程及现状

“互联网+”时代,电商扶贫作为精准扶贫的重要创新模式,从理念的提出到被纳入国家扶贫政策体系,再到政府层面真正推动,历时只有短短几年。它对贫困地区赋能,为扶贫开发开辟了新路径,是我国贫困地区实现“弯道超车”的有效途径。其间的亮点与困难同在,是一个值得期待的新事物,也是一个亟待加强研究的新课题,需要各方共同努力。

一、电商扶贫的提出

2011年,中国社科院信息化研究中心主任汪向东就开始呼吁电商扶贫,认为在贫困的中西部地区,运用电商这一载体,会有效促进扶贫开发工作。这一呼吁在2014年终于变成了现实。国务院扶贫办印发的《刘永富主任在全国贫困村旅游扶贫试点座谈会上讲话》中,明确提出把“电商扶贫工程”列为2015年精准扶贫十大工程之一。

二、电商扶贫的优势

电商扶贫是利用电子商务对接广域大市场的方式,突破贫困地区本地市场的局限,为贫困地区经济发展和贫困人口创业就业、增收脱贫提供强大的市场动力。其优势有以下5点:一是打破贫困地区地域市场的限制,对接线上广域市场。电商扶贫借助互联网无界限的核心优势,打破了时空界限,可以缩减交易环节,打破信息不对称,建立良好的经销渠道,提高产品流通效率。二是精准扶贫的“滴灌器”。直接到户式的电商扶贫,可以精确地定位当地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通过帮助其开办网店或代销农产品,直接帮助其增收。三是投资少、便利、见效快。开办网店的成本要远低于开办实体店,而且面对的消费群体更为广阔。随着移动互联网的快速发展,电子商务工作变得越来越灵活、便捷,可以随时随地进行网上交易。四是加快农村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构建以市场为导向的电商大数据中心,农户根据市场供求信息,自发地调整农业生产结构,制订科学合理的生产计划,包括调整农产品的类型、产量、面积等,倒逼农产品品牌化,以对接市场需求、优化农业供给结构。五是提升农民的综合素质。转变群众思想观念,改变传统的生产生活方式,使普通农民综合素质和能力得到提升,培养了“互联网+”时代的新型农民,扩大了农村就业渠道。

三、电商扶贫的国家战略与政策指向

电商扶贫已经由民间的探索、学者的呼吁上升为国家战略。近几年来,中央与国家相关部委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基本明确了电商扶贫的方向、重点和扶持目标。地方政府也积极探索,初步形成了电商扶贫的工作体系。

(一)中央对电商扶贫工作的总体部署

“中央一号文件”中对农村电商的部署给出了明确的政策信号,即要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加强农村贫困地区的网络信息化建设。

2015年11月印发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中发〔2015〕34号)第四章第15条专门就电商扶贫作出明确部署。在部署中明确提出要“实施电商扶贫工程”,同时就网络覆盖、物流配送、电商平台、人才培训、政策补助、互联网金融6个配套问题作了安排,涉及多个国家部委。

同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加快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8号)中指出,“农村电子商务是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重要手段,是精准扶贫的重要载体”。对2020年农村电商的发展目标,明确要求“在推动农民创业就业、开拓农村消费市场、带动农村扶贫开发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在提出的7条推进措施中也明确指出,“把电子商务纳入扶贫开发工作体系,以建档立卡贫困村为工作重点,提升贫困户运用电子商务创业增收的能力,鼓励引导电商企业开辟革命老区和贫困地区特色农产品网上销售平台,与合作社、种养大户等建立直采直供关系,增加就业和增收渠道”以及“重点支持老少边穷地区物流设施建设”等。

(二)国务院对电商扶贫工作的推动

2014年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的若干意见》,强调“加强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

2014年12月,国务院扶贫办宣布将电商扶贫列入精准扶贫十大工程。

2015年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的若干意见》,指出“创新农产品流通方式”。

2015年5月,国务院扶贫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在甘肃陇南启动电商扶贫试点。重点在陇南市9个县区1365个建档立卡村中选择确定450个贫困村先期开展试点,探索建立电商扶贫六大体系:行政推进体系、网店服务体系、网货供应体系、网络物流体系、人才培训体系和考核评价体系。

2015年8月,财政部、商务部、国务院扶贫办等19个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快发展农村电子商务的意见》,将电商扶贫工程作为农村电子商务发展重点工作。

2015年9月,农业农村部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共同印发了《推进农业电子商务发展行动计划》,明确了农业电子商务的总体目标和具体任务,提出了20项具体落实行动。同月,国务院扶贫办与苏宁集团签署全国农村电商扶贫战略合作协议。根据公开的信息,双方将在“电商扶贫双百示范工程”、电商扶贫O2O展销专区、“10•17扶贫购物节”、农村电商人才培养等4个方面展开合作,在100多个贫困县开展“双百示范行动”,覆盖234万贫困家庭。

2015年10月,国务院扶贫办在北京专门举办“2015减贫与发展高层论坛”,邀请相关电商平台、专家就电商扶贫问题展开专门研讨,进一步凝聚了共识。

2015年10月31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加快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农村电子商务是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重要手段,是精准扶贫的重要载体。“把电子商务纳入扶贫开发工作体系,以建档立卡贫困村为工作重点,提升贫困户运用电子商务创业增收的能力。”

2015年11月,国务院扶贫办联合苏宁启动第二轮电商扶贫试点,计划3年内在18个省(区、市)的104个贫困县开展电商扶贫探索。

2015年12月,国务院扶贫办在北京召开全国扶贫开发工作会议。

2016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落实发展新理念加快农业现代化实现全面小康目标的若干意见》,提出“加强农产品流通设施和市场建设”。同月,国务院扶贫办与京东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将共同探索“产业扶贫、创业扶贫、用工扶贫”3大模式,京东计划“十三五”期间投资30亿元,主要用于贫困地区生鲜冷链宅配体系建设。

2016年2月,国务院扶贫办联合京东在全国832个贫困县中选择200个县作为电商扶贫示范县,在“产业扶贫、创业扶贫、用工扶贫”方面推出了一系列项目。

2016年5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8部门共同印发了《“互联网+”现代农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出台支持农业电子商务发展的具体扶持政策,为贫困地区农业电子商务发展提供了良好政策环境。同月,财政部、商务部、国务院扶贫办3家首次联合下发通知指出,国家将投资36亿元在240个县实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其中,明确规定国家级贫困县占比不低于50%,而最终比例达到了66%。

2016年6月,财政部、商务部和国务院扶贫办提出,力争在今后3年内对有条件的600多个国家级贫困县进行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全覆盖,得到国务院批复同意。

2016年10月31日,中央网信办、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务院扶贫办联合对外发布《网络扶贫行动计划》,计划要求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实施网络扶贫行动的重要指示精神,充分发挥互联网在助推脱贫攻坚中的重要作用,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

2016年11月4日,国家16个部门联合出台《关于促进电商精准扶贫的指导意见》,指出“在当地政府的推动下,引导和鼓励第三方电商企业建立电商服务平台,注重农产品上行,促进商品流通,拓宽贫困地区特色优质农副产品销售渠道和贫困人口增收脱贫渠道”,进一步创新扶贫开发体制机制,将电商扶贫纳入脱贫攻坚总体部署和工作体系,实施电商扶贫工程,推动互联网创新成果与扶贫工作深度融合,带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增加就业和拓宽增收渠道,加快贫困地区脱贫攻坚进程。

2016年11月23日,国务院印发《“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明确了“将农村电子商务作为精准扶贫的重要载体,把电子商务纳入扶贫开发工作体系,以建档立卡贫困村为工作重点,提升贫困户运用电子商务创业增收的能力”。

2017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的若干意见》中专设一节从多个方面强调“推进农村电商发展”。5月19日,商务部、财政部和国务院扶贫办3部门联合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工作,每个县可以享受2000万元的资金扶持,重点为农产品上行、县域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乡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站和电子商务人才培训。前4批全国总共有756个县,其中有499个国家级贫困县,占66%。2017年示范县创建范围仅限于国家级贫困县和纳入《“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的革命老区。

2017年8月,商务部联合农业部印发《商务部农业部关于深化农商协作大力发展农产品电子商务的通知》,要求开展农产品出村试点和农产品电子商务标准化试点,打造农产品电商供应链。

2017年12月,农业部办公厅在《关于深入实施贫困村“一村一品”产业推进行动的意见》中进一步明确“一村一品”产业推进行动的指导思想、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和工作要求。

2018年1月,国务院扶贫办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完善扶贫龙头企业认定和管理制度的通知》中明确了扶贫龙头企业认定条件和程序,对扶贫龙头企业的支持政策、带贫减贫机制、监测评估和动态管理提出相关要求。

2018年5月,财政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国务院扶贫办综合司联合发布了《关于开展2018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的通知》,强调了“贯彻落实改进考核评估体制、更多地体现省负总责的新精神新要求,强化支出责任,推动地方因地制宜开展工作”。

2018年8月,中国电商扶贫联盟正式成立,确定了414个重点推介产品,帮助6000多种来自贫困地区的产品实现了上网销售;同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电子商务法》,鼓励各类社会资源加强合作,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发挥电子商务在精准扶贫中的作用。

2018年10月,“2018扶贫日”论坛组委会在北京举办了“2018全国电商扶贫精准论坛”,探讨了如何进一步促进电商扶贫,探索更精准、更有效的电商扶贫方法。

(三)各地政府对电商扶贫工作的推动

在国务院扶贫办积极推动电商扶贫的同时,各地方政府也从实际出发,纷纷与电商平台签约,推动农村电商及电商扶贫试点。

2014年,包括海南、广西、贵州、浙江、新疆、甘肃、广东、河南、吉林、天津在内的12个省级行政区与阿里巴巴分别建立了合作关系,除了帮助当地政府培育大数据云计算创新技术,发展农村电子商务也是重点内容之一。

2014年11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甘肃省同阿里巴巴签订战略合作协议,推动电商发展,助力农民增收和农产品销售。虽然当时没有明确提及电商扶贫,但已经包括部分实质性内容。

2014年12月,广东省政府与阿里巴巴在广州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淘宝网特色中国“广东馆”和阿里巴巴农村电子商务清远市试点正式启动。同月,吉林省政府与阿里巴巴分别签署了企业电子商务合作协议、农村电子商务合作协议和跨境贸易电子商务合作协议。

2015年,各省与各大电商平台的合作进一步密切,19个省级行政区与阿里巴巴、京东、苏宁、腾讯等建立了合作关系。

2015年4月,云南省政府与阿里巴巴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2015年5月,福建省政府与阿里巴巴签订战略合作协议。

2015年7月,山东、陕西省政府与阿里巴巴签订战略合作协议,陕西省政府与苏宁签订战略合作协议。

2015年8月,贵州省政府与阿里巴巴在贵阳签署农村电子商务建设战略合作协议。同月,四川省商务厅与苏宁云商在成都签署全川农村电子商务建设战略合作协议。

2015年10月,黑龙江省政府与腾讯、京东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同月,四川省政府与京东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绵阳市、内江市、凉山州还分别与京东签署电子商务进农村战略合作协议。

2015年11月,河北省政府与阿里巴巴与签署“互联网+扶贫”合作备忘录,双方商定在“互联网+扶贫”领域开展深入合作;湖北、湖南省政府与阿里巴巴签订战略合作协议;河南省政府与苏宁云商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共谋在农村电商等方面的合作大计;江西省扶贫办、商务厅、邮政公司3家联合签署《江西省电商脱贫战略合作框架协议》,计划3年在全省所有贫困村联合建设2900个“农村e邮精准脱贫站”,带动10万贫困人口脱贫致富。

2015年12月,陕西省政府与京东正式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将在电子商务进农村和电商精准扶贫等方面展开紧密合作。同月,重庆市商委与京东签署《重庆市电子商务进农村战略合作协议》;广东省政府与京东签署包括农村电商在内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2016年3月23日,贵州省扶贫办与京东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并正式启动丹寨电商扶贫项目。根据协议,双方就抓住电子商务快速发展的重要机遇,加快推进贵州“互联网+”战略发展达成共识,将在“互联网+现代物流”“互联网+三农”“互联网+商贸流通”等方面开展紧密合作,促进贵州产业结构转型升级。

2016年4月29日,济南市政府与阿里巴巴正式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将在菜鸟物流、跨境电商、农村电商和特色中国等重点领域合作,积极探讨在云计算与大数据、蚂蚁金服、智慧城市、信用城市等领域的合作方向。

2016年7月13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与阿里巴巴签署了县域电子商务建设全面战略合作协议。

2016年10月16日,江苏省与阿里巴巴、蚂蚁金服在南京分别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双方将以协议签署为契机,全面合作、共同发展,加快推进协议落地落实,携手做到真合作、实合作,突出重点、打造品牌,共同研究如何以新技术、新思维重点推动智能制造、新金融、未来城市管理等方面实现新突破。

2018年4月13日,西安市政府与杭州市政府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双方将推动西安高新区和杭州高新区在推进创新创业、科技成果转化、人才引进、科技金融结合、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新型创新组织培育、产城融合等领域的全面合作。

2018年5月9日,河南省商务厅与全球贸易通、敦煌网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商务厅将支持2家企业以“河南省商务厅战略合作伙伴”的身份与河南外贸企业接洽,在河南市场推广和拓展业务,支持其为河南外贸企业提供专业培训及人才孵化服务,改善企业传统经营思维和理念,提升企业电子商务应用水平,培养外贸专业人才。

四、我国电商扶贫发展现状

当前,电商扶贫已经从一种理念演化为一种共识,也从初期探索演变为广泛实践。从2015年国务院扶贫办开展试点至今,电商扶贫在政府、平台、网商、传统生产主体等方面的推动下蓬勃发展,为推动农村创业就业、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破解“三农”问题、助推精准脱贫和实现乡村振兴注入了新动力。

(一)扎实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

2018年新增示范县260个,其中国家级贫困县238个(含“三区三州”深度贫困县64个、欠发达革命老区县22个),占比达91.5%。2014年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以来,综合示范已累计支持示范县1016个,覆盖国家级贫困县737个(其中“三区三州”深度贫困县137个),占国家级贫困县总数的88.6%。2018年上半年,832个国家级贫困县实现网络零售额857亿元,同比增长60.8%,高出农村整体增速19.3个百分点。其中,前4批756个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中的499个国家级贫困县实现网络零售额728.9亿元,同比增长64.5%,高出贫困县整体增速3.7个百分点。建成县级电商服务中心277个,县级物流配送中心206个,乡村电商服务站点2.17万个,覆盖建档立卡贫困村2.4万个,服务建档立卡贫困户837.6万人。

另外,按照《关于深化农商协作大力发展农产品电子商务的通知》中充分发挥商务、农业协作协同作用,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加快建立线上线下融合、生产流通消费高效衔接的新型农产品供应链体系的要求,示范地区以具备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村贫困户为服务重点,以农村产品和服务上行为工作重点,初步建成“两中心一站点”的运营体系,初步打通双向物流通道,“贫困户+合作社+电商”等利益联结机制进一步加强,增强了贫困地区的自主造血能力,促进了农村地区的就业和稳定。

(二)农村网络零售额同比增长

2017年,农村实现网络零售额首次突破万亿大关,达12448.8亿元,同比增长39.1%。农村网店达985.6万家,较2016年年底增加169.3万家,增长20.7%,带动就业人数超过2800万人。农村网络零售额中,实物类产品网络零售额达到7826.6亿元,占62.9%;服务类网络零售额达4622.2亿元,占37.1%;其同比增速分别为35.1%和46.6%。(1)2017年,农村服务类产品网络零售增速(46.6%)快于实物类产品网络零售增速(35.1%),在线旅游(同比增长66.8%)、在线餐饮(同比增长58.6%)和生活服务(同比增长45.3%)均有较快增长。在实物类产品网络零售中,服装鞋包、家装家饰、食品保健位居农村实物类产品网络零售额前3位,分别达到1600.3亿元、1129.5亿元和1031.0亿元,同比分别增长30.5%、6.4%和61.0%。在服务类产品网络零售中,在线旅游、在线餐饮和生活服务分别达到1831.9亿元、1625.8亿元和180.7亿元,同比分别增长66.8%、58.6%和45.3%。按区域来看,农村网络零售额,东部占比最大(63.5%),但也同时进入稳定发展期(同比增长33.4%),其他区域处于高速增长期[中部(同比增长46.2%)、西部(同比增长55.4%)、东北(同比增长60.9%)],但总体规模有限。

2018年上半年,全国农村网络零售额达到6322.8亿元,同比增长34.4%,占全国网上零售额的比重为15.5%,增速高于全国水平4.3个百分点。全国农产品网络零售额达到906亿元,同比增长39.6%。其中,水果、茶叶和坚果销售额排名前3,占比分别为21.4%、16.5%和13.8%。水产品、蔬菜和奶制品同比增速排名前3,分别为53.1%、46.4%和45.5%。(2)

(三)电商巨头成电商扶贫主力军

随着“振兴乡村”战略的贯彻实施和精准扶贫的加速推进,以阿里巴巴、苏宁为代表的电商巨头们在广阔农村的布局更加深入,竞争也越发激烈。以阿里巴巴、京东、苏宁为代表的电商巨头和以拼多多、瓜子二手车、易果生鲜、小红书等为代表的“独角兽”,频繁入局农村电商,投入了相当数量的人力、物力,已经成为我国精准扶贫的新生力量,在农村经济发展和电商扶贫中发挥了巨大能量。而社交电商平台也凭借很低的获客成本,大大降低“农产品进城”门槛,推动了电商扶贫下沉落地。

近年来,在苏宁易购坚持不懈的帮助下,众多贫困地区的农产品通过苏宁O2O智慧零售的搭桥引线,纷纷“触网”热销,从穷乡僻壤走向全国消费市场,在让全国消费者品尝到各地美食的同时,帮助众多贫困地区通过电子商务实现脱贫致富。据悉,近年来苏宁易购全渠道累计实现农产品销售超60亿元,惠及200多万农民,开展农村电商培训超10万人次,带动回乡创业就业青年超过1万人,为1500多万农民提供了高效优质的服务。

京东自2016年开始,就积极响应国家号召,发展电商精准扶贫,把实施电商扶贫工作作为一项重大的使命来部署。一是充分发挥平台、技术、物流、金融等方面的优势,从产业扶贫、用工扶贫、创业扶贫和金融扶贫4大领域入手,打造出了“跑步鸡”“游水鸭”“飞翔鸽”“王二舅黑猪肉”等一系列扶贫项目。二是从上而下,从销售端到营销端认真执行业务。就拿“游水鸭”来说,京东生鲜从养殖、营销推广、技术追溯等各个环节介入,打造绿色农特产品规模化、标准化的品牌,实现了贫困户、消费者和项目实施企业的多方共赢。

京东扶贫“3.0模式”的核心内容是:打破传统意义上的扶贫,将“输血”变成“造血”,通过“公司+农户”模式,帮助贫困地区找到适宜发展的产业。而随着收入水平的不断升级,贫困地区更要打破升级所带来的藩篱,进一步增强产品和产业的抗风险能力,帮助扶贫产业真正走向市场,将贫困地区从扶贫之路引入致富之路。(3)

阿里巴巴的电商扶贫强调的是思考如何结合自己的生态平台,带动全社会力量参与,帮助当地形成好的产品、好的产业,真正做到授人以渔。阿里研究院发布的《中国淘宝村研究报告(2018)》统计显示,全国约1/5淘宝村分布在贫困县,其中,43个淘宝村位于国家级贫困县,近600个淘宝村位于省级贫困县,电商脱贫已成为贫困县重要的脱贫路径。(4)

据不完全统计,全国共有180万商家、3.8亿用户通过阿里巴巴平台参与到脱贫行动中,阿里巴巴公益和蚂蚁公益双平台帮扶贫困人口超过774万人次。(5)2017年12月1日阿里巴巴脱贫基金启动至今,国家级贫困县在阿里巴巴电商平台的商品交易总额已经达到541亿元。在云南元阳,阿里巴巴脱贫基金专门组建了团队,进入元阳进行深度合作。用农产品订单包销的方式,从红米种植到产出、包装、运输全方位介入。时至今日,元阳红米已经成为一个非常响亮的互联网品牌,在当地直接帮扶1000户贫困户,建立了3000亩的示范基地。(6)

诚然,在“互联网+”时代,农村电商和电商扶贫发展到今天,不是仅仅罗列几大现状、几点问题、几项任务,就可以囊括发展现状本身和发展实践需要的,理论研究者和实践探索者必须要透过现象看本质,透过表象看内在,以发现规律、解决实践中出现的不足和问题,这样,电商扶贫才能在中国大地上结出累累硕果,才能为我国扶贫攻坚披荆斩棘,让贫困户在2020年和全国人民一道步入小康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