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色”,是日常视觉经验中的一种状态,这是一种含糊的表述方法。物理学家从分光反射率及透射率来考虑色,而化学家却从颜料和染料的化学成分来考虑色。文学家对色的说明更为直截了当,所谓色就是被破坏了的光。生理学认为,色在视觉中是一种由电子化学作用而产生的感觉现象;精神物理学则认为,色是具有色刺激特性的色感觉。最后这种说法似乎更接近人们通常意义上的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