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好事有时候是白做的
那时法兰西最健美的男儿,正在跟联盟国最健美的男儿一刀一枪的厮杀【1】;因此,按照埃里安德的理论,邦斯的丑陋被称为别具一格【2】。他替什么美丽的太太办了一点事,人家会叫他一声“可爱的人”,但他的安慰也不过是这句空话而已。
在这一段约莫有六年(一八一十—一八一六)的时期内,邦斯搅上了好吃好喝的坏习惯,眼看请他吃饭的主人们那么豪爽,端出时鲜的菜,开出顶好的酒;点心,咖啡,饭后酒,无一不讲究。帝政时代就有这种好客的风气;正当多少的国王王后云集巴黎的时候,大家都模仿他们光华显赫的气派。当时的人喜欢学帝王的样,正如现在的人喜欢学国会的样,成立好多有会长、副会长、秘书等等的团体,例如苎麻研究会,葡萄改良会,蚕种研究会,农业会,工业会,形形色色,不一而足;有人还在寻访社会的烂疮,把良医国手组成团体呢!
再说邦斯吧。受过这种训练的胃,必然影响到一个人的气节;对烹调的了解越深刻,志气也就越消沉。肉欲盘踞着你整个的心,在那里发号施令,意志和荣誉都给打得粉碎;它要你不惜牺牲使它满足。口腹之欲的专横,从来没有被描写过,因为每个人都得生存,所以连文学批评都把它放过了。但为了吃喝而被断送掉的人,你真想象不到有多少。在巴黎,以倾家荡产而论,饮食等于在跟娼妓竞争;并且在另一方面看,一个人的吃是收入,嫖是支出。赶到邦斯因艺术家身份的低落,从无席不与的上宾降而为吃白食的清客的时候,他已经没法离开精美的筵席,跑进四十铜子一餐的饭店去尝斯巴达式的【3】牛奶蛋花羹。可怜他一想到要独立就得作那么大的牺牲,他就发抖,他觉得什么下贱的事都能作,只要能继续好吃好喝,按时按节尝到当今的珍馐美果,吃着精致的名菜大快朵颐!他仿佛觅食的鸟,含了满嘴的食物高飞远走,只要嘁嘁喳喳唱上一支歌就算道谢。并且那么好的酒饭都吃在人家头上,吃完了扯个鬼脸就跑:邦斯也觉得相当得意。跟所有的单身汉一样,他怕呆在家里,喜欢老混在别人府上;凡是应酬场中的门面话,没有真情的假殷勤,他都习惯了,他也学会了把客套随口敷衍;至于看人,他只看个表面,从来不想去摸清底细。
这个勉强过得去的阶段又拖了十年,可是怎样的十年呵!简直是风风雨雨的秋天。邦斯尽量巴结那些走熟了的家庭,以便保住饭桌上的地位。终于他走上了末路,替人当差,跑腿,几次三番的代替用人和门房的职司。多少买卖都由这一个家庭派他到另一家庭中去探听消息,做个并无恶意的间谍;可是他跑了那么多回腿,当了那么些有失身份的差使,人家并不感激他。
“邦斯是个单身汉,”人家说,“他无聊得很,能够替我们跑跑才高兴呢……要不然他怎么办?”
不久他开始散布出老年人的那点儿凉意,像北风一般把人家的感情都吹凉了,尤其他是个又穷又丑的老人,那不是老上加老吗?这是人生到了冬季,鼻子通红,腮帮灰白,手脚麻木的冬季!
一八三六至一八四三之间,邦斯难得有人请吃饭了。每个家庭都不想再找他,他要上门,就耐着性子担待他,像忍受捐税一样。大家觉得没有欠他一点儿情,甚至也不把他真正出过力的事放在心上。老人在那里混了一世的几个家庭,都不是尊重艺术的,它们只崇拜成功,只重视一八三十年以后得来的果实:财富或地位。既然邦斯在思想上举动上都不够气魄,没有那种教布尔乔亚敬畏的聪明或才气,结果他当然变得一文不值,只是还不至于完全被人唾弃罢了。但他跟一切懦弱的人一样,受了社会的白眼不敢说出来。慢慢的他学会了把情感压在胸中,把自己的心当做一个避难所。好多浅薄的人,管这个现象叫作自私自利。孤独的人与自私的人的确很相像,使一般说长道短之辈毁谤好人的话,显得凿凿有据,尤其在巴黎,没有人肯用心观察,一切都快得像潮水,昙花一现像内阁!
所以,人家在背后责备邦斯自私,而邦斯也就给这个罪名压倒了,因为你一朝加了人家罪名,结果终会把他坐实的。诬蔑给一般懦弱的人多大的打击,可有人想到过?谁又会描写他们的痛苦?这个一天天恶化的局面,说明了可怜的音乐家脸上的悲苦;他的生活是以可耻的牺牲换来的。可是为了嗜好而做的丢人的事,反而加强你对嗜好的联系;越需要你卑躬屈膝的嗜好,你越觉得宝贵;你会把所有的牺牲看作消极的储蓄,仿佛有无穷的财富在内。譬如说,给有钱的混蛋极不客气的瞪上一眼之后,邦斯津津有味的呷着包多酒,嚼着焗鹌鹑,像出了一口怨气似的,心里想:“总算还划得来!”
在伦理学家心目中,他这种生活是情有可原的。人必须在某方面有点满足才能活。一个毫无嗜好,完全合乎中庸之道的人,简直是妖魔,是没有翅膀的半吊子天使。基督旧教的神话里,天使没有别的,只有头脑。但在我们的浊世上,所谓完人便是那迂腐的葛兰狄逊【4】,连街头的神女对他也不成其为女性的。而邦斯,除了漫游意大利的时期,大概靠气候帮忙而有过一二次平凡的艳遇以外,从来没看见女人对他笑过。好多人都遭到这一类的厄运。邦斯是天生的丑八怪,当初他父母是晚年得子,诞生既过了时令,他自有那些过了时令的瘢痕,例如死尸一般的皮色,很像在科学家保存怪胎的酒精瓶里培养出来的。这位艺术家,生成一颗温柔的心,有幻想,有感觉,却为了一副尊容不得不过那种生活,绝无希望得到女人的爱。可见他的独身并非由于自己喜欢,而是迫不得已。赶到饕餮来勾引他,他就奋不顾身的扑上去,像当年奋不顾身的崇拜艺术品和音乐一样;好吃的罪过,不是连有道行的僧侣都难免吗【5】?为他,珍馐美食与古董代替了女人;因为音乐是他的本行,而世界上哪有人喜欢他挣饭吃的本行的?职业有如婚姻,久而久之,大家只觉得它有弊无利。
勃里拉-萨伐冷,在《食欲心理学》一书中有心替老饕张目,但对于人在饮食方面真正的快乐,似乎还说得不够。消化食物,需要不少精力,那是一场内部的战斗,对那些供养口腹的人,其快感竟不下于爱情。一个人只觉得生命力在那儿尽量发挥,头脑不再活动而让位给横隔膜那边的第二头脑,同时所有的机能都麻痹,使你入于完全陶醉的境界。便是巨蟒吧,它吞了一条公牛,就会瘫倒在那里听人宰割。一过四十岁,谁还敢吃饱了饭马上工作?因此,所有的大人物对饮食都是有节制的。大病初愈的人,精美的食物给限制得很严,他们往往觉得吃到一只鸡翅膀就能迷迷糊糊的愣个大半天。安分老实的邦斯,一切乐趣都集中在胃的活动上,所以他老像病后的人,希望凡是珍馐美食所能给他的快感都能享受到,而至此为止他的确每天享受到。可是世界上就没有一个人有断瘾的勇气。好多自杀的人临死都改变了主意,因为丢不下每天晚上去玩“接龙”的咖啡馆。
注释
【1】那时指一八一十至一八一六年间,正是拿破仑战争达到高潮的时期。
【2】在莫利哀名剧《厌世者》的第二幕第四场中,埃里安德有长篇台词,大意即爱情与人之美丑无关。即情人眼里出西施之意。
【3】古代斯巴达的国民以生活严肃、饮食清苦著称。
【4】查理·葛兰狄逊爵士在英国李查逊小说《葛兰狄逊》中是一位典型的正人君子。
【5】中世纪起,基督旧教修院中的僧侣及一般传教士,即以讲究饮食著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