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胡汉融合与南北朝官僚政治的复兴
十六国政治的胡汉杂糅 拓跋皇权-军功贵族-国人武装体制 “胡化”与“汉化”的交错行进 专制官僚政治的复兴和帝国的重振
“五胡十六国”时期北方各少数民族的政权此起彼伏,政治动荡。不过在政局的不确定性中却也孕育着新的可能性,各政权一波一波的“汉化”,各民族之间的文化交融,最终在北朝孕育出强大的王权,孕育出军功贵族官僚的统治,并由此带动了专制官僚秩序的全面复兴(图2-8)。
图2-8 北齐骑马文吏俑,山西太原王郭村北齐娄睿墓出土,山西省考古研究所藏
这是一个曲折的历程。在北方走上另一条道路的初期,各少数民族建立的政权,在保留浓厚民族因素的同时,又在寻求专制权力、采纳适合统治编户齐民的官僚行政,这两方面的共同影响,就使得政治体制呈现出了“胡汉杂糅”的各种“变态”。有的政权依然在使用胡式的部落名号和制度,例如匈奴的汉赵政权设置了大单于及单于左右辅,各领“六夷”10万落;又如鲜卑拓跋政权的俟厘、直懃、乞银、羽真、阿干、比和真之类官称,和汉晋官号相去甚远。也有些官名,虽然字面上看着像是汉式名号,但并不是真正的汉魏制度,如石赵的门臣祭酒、门生主书,北魏的典师、内三郎、麒麟官之类。而且对汉制的搬用移植也常出现各种扭曲。北魏初期尚书省的结构、运作就与魏晋很不相同,其南北部尚书分知南北州郡的制度,就依然带有昔日鲜卑南北部制度的影子。北魏的“内行官”系统也很有特色,宫中另有一套内秘书、内尚书、内博士、内兰台及内侍等,独立于外朝的同名官员之外。又十六国以来,镇戍、护军一类军事性设置遍于各地,社会呈现出一派“军事化”的面貌。北魏对境内的一些游牧部落,以其首领为“领民酋长”以统率之。
十六国、北朝政治结构的主干,是少数民族皇权、军功贵族和国人武装,因而与东晋南朝有异。政治结构的差异,最终影响到了南方和北方不同的政治前景。在东晋元帝司马睿不得不拉着王导同登御座,专制皇权进入低谷之时,北方政权的统治者却显示了强大的军事专制权力。赵国的石虎“立私论朝政之法,听吏告其君,奴告其主”;石虎的太子石宣围猎,文武皆跪立[55]。北魏政权之所以有能力实行均田制和三长制这种大规模改革,被认为是“拓跋氏王权十分强化的结果”;而王权之所以强大有力,则源于前封建因素的浓厚,即自由民的广泛存在并成为皇权的军事支撑[56]。当时本部族的自由民号称“国人”,统治者向他们计口授田的做法,“体现了村社分配土地的遗迹”[57]。由于传统的氏族“同胞”观念,“国人”得到了皇权的保护,反过来他们又为皇权提供了强大支持。
在大多数十六国政权中,军功贵族构成了最大的权势者,其核心则是皇族及姻族。汉赵政权的263名官员中,刘渊一族占了44人,刘氏宗族占了30人[58]。与西晋和南朝的宗王经常造成动乱的情况很不相同,北魏拓跋政权的宗王们很少觊觎皇位,他们“枝叶扶疏”的家族构成了环卫皇权的防波堤。北魏宗王势力之下是异姓权贵和汉族世家。宣武帝曾颁布“五等诸侯选式”,规定同姓宗室、异族贵族和“清修”(汉人士族)封公爵者,其出身资格分别是正六品下、从七品上、从八品下,这种差异表明了三种势力的不同地位。
“五胡”政权大都积极招纳汉族士大夫,北魏孝文帝也积极扶植了以“四姓”为核心的汉族士族,并确定了若干鲜卑权贵的崇高门第。不过,北方士族门阀的形成,是以当朝官爵为准的[59];这种“姓族”出自“钦定”的情况,大不同于江左的“士大夫故非天子所命”;汉族士族是被征服者,政权的中坚是鲜卑军功贵族。所以尽管北朝也有士族门阀现象,但却不存在门阀与皇权“共天下”的情况。
北朝官僚政治,是在“胡化”和“汉化”的反复交替中曲折发展的。拓跋族在入塞之初保留了很多的部族因素;孝文帝改制则是一个“汉化”的高潮,使洛阳成了北部中国的汉化中心。然而这时代北六个军镇的鲜卑武人地位,由崇高而低落,由“国之肺腑”而“役同厮养”了。六镇起义中一大批胡酋边将突然崭露头角,随后的东魏北齐和西魏北周两个政权都源于六镇鲜卑,他们带来了浓厚的“鲜卑化”因素。在东魏北齐出现了“鲜卑共轻中华朝士”的情况,朝廷上的多次党争,往往以汉族士族受到重创而告终[60]。西魏、北周的“鲜卑化”看来更深刻些,不仅恢复了胡族诸将之胡姓,还向汉人广赐胡姓。在府兵制下军人都要随从主将的姓氏,具有浓厚的部落兵色彩,六柱国对他们“抚养训导,有如子弟”。北周建德四年改军士名为“侍官”,军人由“役同厮养”,重新成为“国之肺腑”。从某种意义讲,一度有衰解之势的皇权-军功贵族-国人武装体制,由此得到相当的修复;而北朝政治的“汉化”步伐实际也未中止,北周和北齐的制度建设都有值得称道之处。所以,魏末动乱和东、西魏的分裂,其实也是一个各种政治进化因素的重组和调适的演进环节。
南朝皇权的重振动力来自武将和次等士族,而十六国、北朝的军功阶层(贵族和国人),重振皇权的能量比南朝更大。政权不断更迭,皇权却在稳步回升,并在北魏孝文帝改制后迎来了官僚政治的全面复兴,开始展现出比南朝更大的政治活力。
北朝官僚政治的发展保持着强劲势头。北魏的公卿三省制,与南朝已无大不同。北齐尚书诸曹在隶属及分工关系上,比南朝又有所改进。北周的“六官”制,也促进了三公九卿和三省六部关系的调适磨合[61]。门下省是诏敕必经之所,拥有封驳之权,北齐还出现了门下复奏之制,成为后世三覆奏、五覆奏制度的起源[62]。
南朝的考课往往徒具其文,但北魏“官罔高卑、人无贵贱”统统考课的情况,却给人留下了强烈印象。孝文帝和宣武帝颁布了一系列考课的法规,经常亲临朝堂考察黜陟,考第分成九级或七级,有细密的量化计分方法。北齐的考课,还对闲局、平局、繁局做出区别,可称合理。北魏、北齐“选用御史皆当世名辈”,而没有南朝那样的御史遭门阀歧视的情况。监察体制在调整磨合中日益协调,廷尉与御史台之间还形成了“寺署台案”(御史台断案,须经廷尉审核签署)的分工制衡关系,有人说这是唐代“三司推事”制度的先声。魏末的东西道大使、畿内大使,看来则是唐代的分道巡行制度之滥觞。
察举和考试制度,十六国时就被众多政权采用了。北凉举孝廉和西凉举秀才之事,在吐鲁番出土文书中得到了印证,《西凉建初四年秀才对策文》是今天能看到的最早的秀才对策原件[63](图2-9)。北魏孝文帝时察举进入盛期,“州举茂异,郡贡孝廉,对扬王庭,每年逾众”[64]。随后社会上便出现了大量的游学之徒,国家考试为他们提供了进身之阶,任官的门第限制日益松弛。与南朝相似,北朝的察举制也在向科举制进化。北齐的地方长官还对秀才进行初试,这实际就是后世“乡试”制度的起源。很值得一提的,还有魏孝明帝有一次以考试选拔御史,参加射策考试的达八百余人;齐文宣帝也曾以考试选拔东西省官,参试者达两三千人。考试选官如此盛况,不仅为东晋南朝之所无,甚至是汉魏以来从未有过的,若是以此来证明北朝官僚政治的蓬勃生机,不为过吧?
图2-9 十六国西凉秀才对策文残卷(局部)
十六国战乱频仍,但各国的统治者仍未遗略文教,许多政权都设有学校,其规模大的有达上千人的。后赵设有经学、律学和史学祭酒,把“史”设置成专门学科,这是石勒首创。后秦姚兴让儒者教授于长安,诸生自远而至者万数千人。北魏迁都洛阳后设置了国子学、太学及小学三学,再加上律学、书学和算学,逐渐形成了“六学”体制,为唐王朝所沿袭。
正像吕思勉先生所说的那样,十六国统治者“其重视法学,转非中国之主所能逮也”[65]。北魏经一个世纪以上的立法努力,最终在孝文帝、宣武帝的时候,结晶为《魏律》二十篇。程树德评曰:“太和中改定律令,君臣聚堂,考订之勤,古今无与伦比。”[66]陈寅恪指出:“律学在江左无甚发展”,而“元魏之刑律取精用宏,转胜于江左承用之西晋旧律”[67]。北齐王朝花费了15年时间精心编定的《齐律》十二篇,更代表了北朝法典的最高成就,成为隋唐刑律的直接来源。
北魏孝文帝对官阶制加以改革,把九品官品分出正从上下阶,别有流外七品,从而形成流内流外制度。这个改革还曾反馈到南朝,促成了十八班及流外七班的产生[68]。这说明北朝的制度建设青出于蓝,其创制能力如此之大,已能向南朝提供制度的反馈了。北周制定的将军号、文散官和戎秩,就是唐代文武散阶制和勋官制的渊源[69]。北朝的爵制乃“是隋唐之制的母体,南朝爵制只能算作远亲”[70]。
以前有这么一种倾向:把北朝的制度进化描述为学习汉晋南朝的进程。这个认识并不全面,北朝制度也有自己的创造。已有学者提出过这样的看法:“同样的制度在北朝就比在南朝运行得更好些。”这尤其提示我们要把视野扩大到制度形式之外,进及于政治文化形态之上。
南北两方的政治面貌,有很多类似的地方,例如北方社会的依附关系、庇荫人口现象同样相当严重,北朝的显贵和士族也拥有着优越的任官特权,等等。不过,北方政权的不同政治结构、胡汉矛盾造成的政治张力,却孕育着突破这一局面的新机。汉族士族既无可能与鲜卑皇权“共天下”,便不能像江左冠冕那样“矜高浮诞”,只能兢兢业业为异族政权效力。尚武功、重军法的部落传统,在建立政权后顺理成章地演化为崇尚事功、崇尚法制。士庶的界限,在北朝淡薄得多。出身卑微的周、齐新贵,不大可能对由“冢中枯骨”而来的门望、清浊,抱有崇敬之情,像江左那样。西魏宇文泰和苏绰“六条诏书”宣称:“今之选举者,当不限资荫,唯在得人。苟得其人,自可起厮养而为卿相!”[71]
像均田制、三长制这样的重大改革得以完成,编户齐民体制得以重建,充分显示了北朝的国家能力之强大。“国家户籍上以自耕农为主的均田民增多,比之南朝,封建依附者在全部人口中所占比例要少得多。”[72]刘宋的淮北四州在入魏后不久就出现了户口激增,这“正是三长制得到切实推行,取得明显成绩的结果”[73]。自吴至陈三百年中,江南户口几乎没有增长,主要原因在于政府控制的软弱。而十六国时期,北方编户就有了引人注目的增长迹象。北魏末年的河北括户曾使当地丁口增加了一倍之多,东魏括户凡获逃户60余万。隋朝“大索貌阅”“输籍定样”,进丁达44万余、得口多达164万余。这样的事实都在显示,“从宏观来看东晋南朝和十六国北朝全部历史运动的总体,其主流毕竟在北而不在南”[74]。最终是北方得以统一南朝,是北朝而非南朝构成了隋唐盛世的来源,这不是偶然的。
陈寅恪先生说:“李唐一族之所以崛兴,盖取塞外野蛮精悍之血,注入中原文化颓废之躯,旧染既除,新机重启,扩大恢张,遂能别创空前之世局。”[75]对这“塞外野蛮精悍之血”不妨做一个引申的理解:北方少数民族的制度与华夏制度的剧烈碰撞,最终在北方地区激发出了新的变迁动力与演进契机,交替的“胡化”和“汉化”孕育出强劲的官僚制度化运动,它扭转了魏晋以来的帝国颓势,并构成了走出门阀士族政治、通向重振的隋唐大帝国的历史出口。当然,北朝的军功贵族统治仍非“常态”。就整个中华帝国历史来看,其常态应是“士大夫政治”,即士人承担的专制官僚政治。隋唐科举制,为正在悄悄发展的民间知识分子提供了入仕通道,逐渐形成的“进士集团”在政坛再度承担主角,在这时候,帝国政治就真正回归于常态了。
注释
[1]本章所论“帝国”和“官僚帝国”概念,可参考如下论述。苏秉琦先生提出了“中国国家起源三部曲”:古国、方国、帝国,帝国始于战国时代。见其《辽西古文化古城古国》,《文物》1986年8期;《中国文明起源新探》,三联书店,1999年,第129页以下。严文明先生的分期则是古国、王国、帝国;从秦到清实行郡县制和中央集权,最高统治者称皇帝,可称“帝国”。见其《黄河流域文明的发现和发展》,《华夏考古》1997年1期。“官僚帝国”概念,可参看以色列学者S.N.艾森斯塔得的《帝国的政治体系》(阎步克译,贵州人民出版社,1992年),它指称这样一种政治体制:处于传统君主的治理之下,存在着众多不分化的社会因素,同时又出现了中央集权和官僚组织。
[2]参看祝总斌:《两汉魏晋南北朝宰相制度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0年,第5页。
[3]牟润孙:《汉初公主及外戚在帝室中之地位试释》,《注史斋丛稿》,中华书局,1987年,第51页以下。
[4]参看胡宝国:《〈史记〉、〈汉书〉籍贯书法与区域观念变动》,载《周一良八十生日纪念论文集》,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3年。
[5]《东海郡集簿》,《尹湾汉墓竹简》,中华书局,1977年,第77—78页。
[6]顾炎武:《日知录》卷九《部刺史》,花山文艺出版社,1990年,第407页。
[7]高敏:《汉初法律系全部继承秦律说》,《秦汉史论丛》第6辑,江西教育出版社,1994年。
[8]《汉书》卷八《宣帝纪》文颖注,中华书局,1962年标点本,第253页。
[9]H. G. Creel,“The Beginning of Bureaucracy in China: The Origin of Hsien”, Journal of Asian Studies, XXXII,1964.
[10]《东海郡下辖长吏名籍》,《尹湾汉墓简牍》,中华书局,1997年,第85页以下。
[11]余英时:《汉代循吏与文化传播》,《士与中国文化》,上海人民出版社,1987年。
[12]《后汉书》卷二六《韦彪传》,第918页。
[13]《后汉书》卷四一《第五伦传》,第1400页。
[14]《太平御览》卷九一引华峤《后汉书》及《东观汉纪》,中华书局,1960年影印本。
[15]《史记》卷一一二《平津侯主父列传》,第2950页。
[16]据廖伯源统计,尹湾汉简中属吏以功次升迁为朝廷命官的情况占到43.54%,见其《汉代仕进制度新考——〈尹湾汉墓简牍〉研究之三》,《严耕望先生纪念文集》,台北稻乡出版社,1998年。
[17]日人纸屋正和认为:“众所周知,汉代在百石以下小吏和二百石以上官吏之间,横有一道非经察举等不能逾越的森严关卡。”(见其《前汉时期县长吏任用形态的变迁》,《日本中青年学者论中国史》上古秦汉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5年,第512页)这个论断更适合东汉而不是西汉,参看前注。
[18]见《后汉纪》卷一五《殇帝纪》载尚敏《陈兴广学校疏》;以及王充《论衡·程材》。
[19]《三国志》卷二《魏书·文帝纪》,卷三《明帝纪》,分别见中华书局,1971年标点本,第74、93页。
[20]赵翼:《廿二史札记》卷二,见王树民:《廿二史札记校正》,中华书局,1984年。
[21]李开元:《前汉初年における军功受益阶层の成立——“高帝五年诏”を中心として》,《史学杂志》第99编第11号,1990年11月。
[22]李开元:《汉帝国的建立与刘邦集团——军功受益阶层研究》,三联书店,2000年,第2章第2节。
[23]唐长孺:《魏晋南北朝隋唐史三论》,武汉大学出版社,1992年,第42页。
[24]唐长孺:《东汉末期的大姓名士》,《魏晋南北朝史论拾遗》,中华书局,1983年,第28页。
[25]余英时:《东汉政权之建立与士族大姓之关系》,《士与中国文化》,上海人民出版社,1987年,第220页。
[26]《三国志》卷三五《蜀书·诸葛亮传》,第935页。
[27]《宋书》卷三《武帝纪下》,中华书局,1974年标点本,第60页。
[28]田余庆:《东晋门阀政治》,“后论”,北京大学出版社,1991年。
[29]田余庆:《东晋门阀政治》,第337、354页。
[30]祝总斌:《两汉魏晋南北朝宰相制度研究》,第190、347页。
[31]翦伯赞主编:《中国史纲要》,人民出版社,1995年修订版,上册,第219页。
[32]唐长孺:《魏晋南北朝时期的吏役》,《江汉论坛》1988年8期。
[33]葛洪:《抱朴子·审举》。
[34]《三国志》卷二一《魏志·卫觊传》,第611页。
[35]程树德:《九朝律考》,中华书局,1963年,第225、311页。
[36]《文选》卷三六王融《永明十一年策秀才文》,中华书局,1974年影印,第510页。
[37]艾森斯塔得:《帝国的政治体系》,第2章第1节“中央集权政权的演生模式”。
[38]《晋书》卷五九《八王传序》,中华书局,1974年标点本,第1590页。
[39]叶适:《习学记言》卷三二《南史二·梁书》,上海古籍出版社,1992年,第293页。
[40]唐长孺:《魏晋南北朝隋唐史三论》,第52页。
[41]王夫之:《读通鉴论》卷一一,中华书局,2002年,中册,第350、351页。
[42]田余庆:《东晋门阀政治》,“前言”及“后论”。
[43]祝总斌:《两汉魏晋南北朝宰相制度研究》,第223—224页。
[44]参看阎步克:《西晋清议呼吁简析及其推论》,《中国文化》1996年4期。
[45]参看阎步克:《南齐秀才策题中之法家论调考析》,《北京大学学报》1997年2期。
[46]祝总斌:《两汉魏晋南北朝宰相制度研究》,第385页。
[47]黄惠贤:《中国政治制度通史》第4卷(魏晋南北朝卷),人民出版社,1996年,第162页。
[48]汪贵海:《汉代官文书制度》,广西教育出版社,1999年,第155页。
[49]《梁书》卷二《武帝纪中》天监四年正月诏及天监八年五月诏,中华书局,1973年标点本,第49页。
[50]《旧唐书》卷四二《职官志》,中华书局,1975年标点本,第1805页。
[51]张建国:《魏晋律令法典比较研究》,《中外法学》1995年4期。
[52]章太炎:《检论》卷三《汉律考》,《章太炎全集》(三),上海人民出版社,1984年,第438页。
[53]祝总斌:《略论晋律的“宽简”和“周备”》,《北京大学学报》1983年3期。
[54]《北史》卷八三《文苑传·许善心传》,许善心《梁典序》,见中华书局,1974年标点本,第2804页。
[55]《资治通鉴》卷九七晋穆帝永和三年。
[56]王仲荦:《魏晋南北朝史》,上海人民出版社,1979年,下册,第523—524页。
[57]唐长孺:《魏晋南北朝隋唐史三论》,第126页。
[58]周伟周:《汉赵国史》,山西人民出版社,1986年,第184页。
[59]唐长孺:《魏晋南北朝隋唐史三论》,第189页。
[60]缪越:《东魏北齐政治上汉人与鲜卑人之冲突》,《读史存稿》,三联书店,1962年。
[61]刘后滨:《北周官制与南北朝至隋唐间政治体制的演变》,《法门寺文化研究通讯》第12期(1998年法门寺唐文化国际学术讨论会专号),及《史学论丛》1998年。
[62]祝总斌:《两汉魏晋南北朝宰相制度研究》,第8章第5节。
[63]见哈拉和卓96号墓出土文书第21份《功曹下田地县符为以孙孜补孝廉事》,及哈拉和卓91号墓出土文书第2份《西凉建初四年秀才对策文》。《吐鲁番出土文书》第1册,文物出版社,1981年。
[64]《魏书》卷八四《儒林传序》,第1842页。
[65]吕思勉:《两晋南北朝史》,上海古籍出版社,1983年,下册,第1328页。
[66]程树德:《九朝律考》“后魏律考序”,中华书局,1963年,第339页。
[67]陈寅恪:《隋唐制度渊源略论稿》,中华书局,1963年,第101页。
[68]参看阎步克:《北朝对南朝的制度反馈——以萧梁、北魏官品改革为线索》,《传统文化与现代化》1997年3期。
[69]阎步克:《西魏北周军号散官双授制度述论》,《学人》第13辑,江苏人民出版社,1998年;《北周北齐军号散阶制度异同论》,《历史研究》1998年1期;陈苏镇:《北周隋唐的散官与勋官》,《北京大学学报》1991年2期。
[70]杨光辉:《魏晋南北朝的封爵制度》,北京大学历史系1988年博士论文,第1—9页。
[71]《周书》卷二三《苏绰传》,中华书局,1971年标点本,第386页。
[72]唐长孺:《魏晋南北朝隋唐史三论》,第105页。
[73]周一良:《从北魏几郡的户口变化看三长制的作用》,《魏晋南北朝史论集续编》,北京大学出版社,1991年。
[74]田余庆:《东晋门阀政治》,第360页。
[75]陈寅恪:《李唐氏族之推测后记》,《金明馆丛稿二编》,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年,第39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