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汉语词法的基本单位是语素
语素(morpheme)是语言学尤其是词法学经常提到的概念,但西方语言学文献中关于语素的定义并不统一,概括起来看,有以下三种:
(1)语素是最小的具有意义的单位。这是欧洲结构主义语言学家的定义(Hjelmslev 1963,Martinet 1960,Matthews 1972b等)。
(2)语素是构词过程中的参与者(agent in word-formation process)(Aronoff 1976等)。按照这种观点,一些虽然无法赋予明确的意义,但是却在构词过程中起作用的词内语音片断也是语素。
(3)语素是呈互补分布的语素变体的集合[21]。这是美国结构主义语言学家的定义(Bloomfield 1933,Harris 1978,Nida 1946)。生成学派的词法学研究虽然没明确表明,但实际上基本也是持这种观点。按照这种观点,表示复数的语素在英语中有这样几个语素变体(allomorph):-s,-es,-en,-Ø[22]。英语表示复数的语素就是包含这几个语素变体的集合。因此,正如音位是一个抽象出来的实体一样,语素也是经过抽象概括之后所得到的实体。
根据这三个定义所确定的语素的集并不完全相同,而是有交叉的(Ford et al.1997)。
汉语中语素一般定义为最小的音义结合体,基本是用定义(1)的标准来确定的。由于汉语语素的意义相对比较明确,语素的音形也是边界明确的,所以这个定义在绝大多数情况下都是适用的,但也不是所有的汉语语素都能符合这条标准。由于历时的变化,一些语素也变成了词内无义的成分,如“老鼠”“老师”“老虎”等词中的“老”,虽然无意义,但却参与构造了一些名词。如果采用定义(2),这类成分也就可以归入语素。定义(3)所界定的语素,与汉语的相关性不大,因为在汉语中语素变体是比较少的。
词法的基本单位是什么,这在词法学研究中是一个颇有争议的问题。古代的希腊语和拉丁语语法学家所进行的最早的词法研究是以词形变化表(paradigm)为模式,把词看做整体并作为词法研究的单位。当结构主义语言学兴起之后,词被切分成更小的单位,语素的概念被提出来,词法的研究就转而以语素为单位进行。生成语法学出现之后,又有一些学者主张放弃语素,以词为单位(Aronoff 1976,Anderson 1992,Ford et al.1997等),将词法定位为研究词与词之间的关系。这些学者认为只有在词这个层面形式才与意义有稳定的联系(Aronoff 1976等),虽然词不论是在形式上还是意义上都可以进一步切分,但这些切分出来的成分的意义与形式之间的关系往往不是一对一而是多对多,这样语素在词法中就不具有一个稳定的地位(注意,这是基于印欧语的事实得出的结论)。也有一些人对这种不以语素而以词为词法基本单位的主张进行了反驳(Bauer 1979,Lieber 1981,Selkirk 1982等)。部分鉴于这些批评,Anderson(1992)进一步将以词为基础的词法(word-based morphology)重新表述为以词干(stem)(即去掉屈折词缀之后的部分)为基础的词法。
对语素和词的地位问题的争论在汉语中也有,但主要反映在语法研究的本位问题上。最早的汉语语法研究(如《马氏文通》)是词本位。结构主义引进中国之后,占统治思想的是词组本位,由于词组的构造单位是词,因此词组本位蕴涵了词本位(陈保亚1999),所以词组本位与词本位有相通之处。20世纪90年代初,徐通锵提出了字本位思想,将“字”作为汉语研究的基点(徐通锵1991,1994,1997等)。在汉语词汇研究领域,词和语素这两级单位都被使用,这二者在词法中谁是基本单位的问题没有被明确提到[23],但从目前已有的词汇方面的研究论著来看,似乎是二者并重,因为在谈词的内部构成时,是要讲语素与语素之间的结构与语义关系的;但是在谈词汇的一些聚合以及意义的演变时又是以词为单位的。但由于同义词、反义词等词汇聚合实际不是词法研究的内容,而应是词汇语义学(lexical semantics)研究的内容,那么从词法的角度来看,在汉语词汇的研究实践中语素是一个重要的概念[24]。
我们认为,词法的基本单位可以因语言而不同,在汉语中,词法的基本单位是语素。理由如下:
(1)汉语的语素中单音节的占绝大多数,语素与语音和语义有着稳定的联系。
这一点是汉语语素的一个突出特点,王洪君(1994,1999,2001a)以此为基础,多次论述过单音节语素作为汉语语法语音最低交汇点的枢纽地位及其在语言类型上的重要性。
汉语语素与语音的稳定联系表现在:语素大多对应于一个音节,且有声调作为标志,语素在组合成词时音形稳定,语素与语素之间的边界清晰,绝大多数情况下语素的边界对应于音节的边界。而有些语言中的语素在音形上则是很不稳定的,经常由于出现环境而发生语音变化。以芬兰语的词karahkoja(棍子,部分格复数形式)为例(引自Anderson 1992),这个词中包含三个语素:/karahka/(棍子)、/i/(复数)、/ta/(部分格),但这三个语素在组合成词的过程中相互影响发生了一系列音变,因而在词中失去了本来面目。这些语素在组合成词的过程中经历了三种语音变化,表示如下(从上到下依次是输入形式、三种语音变化过程和输出形式):
从这个例子就可以看出,在一些西方语言中要剥离语音变化的影响来确定语素是一件多么困难的事。汉语的语素由于音形稳定,因此在语言使用者的语感中是一个清晰可辨的单位(徐通锵1997等对“字”的一系列研究中,在论证“字”的重要性时,实际也反复强调了与此相同的事实,因为汉语的语素大多数情况下对应于“字”)。虽然汉语的语素在组合成词的过程中可能会发生变调,但变调只影响到超音段音位,而不影响音质音位,对于语素的辨识并不造成实质性的困难。
汉语语素与语义的稳定联系表现在:一个语素形式虽然孤立来看往往是多义的,但在具体的词中仅对应于一个单一的概念。对比其他一些语言,一个语素形式(如屈折词缀)有时可以同时对应多个语法意义。比如,拉丁语的-ō在ferō(我拿)中既表示第一人称单数主语,也表示现在时。这样的语素在词法学中被称为“累积语素”(cumulative morphs);也有时一个语法意义可以用不止一个语素(如屈折词缀)来表达,如冰岛语的词hafðir(义为“有”,直陈语气,单数,过去时)中,单数是由后缀-i和-r来表示的,过去时是由后缀-ð和-i来表示的[25]。汉语语素在词内与意义的稳定联系也使得其地位更为清晰稳固。
汉语词内语素的意义以及语素与语素之间的语义关系是比较清晰的,也就是说汉语合成词大部分都具有比较清晰的内部结构(internal struc-ture)。笔者在参与编写一本汉语的语源词典的过程中,发现大部分汉语双音词的内部语义都是透明的,其造词理据一目了然,无需过多解释,真正需要解释其语源的双音词只占总数比例的很小一部分。而在英语中情况就很不相同,很多词的语源义都不是一般人所能了解的了。可见,大部分语素义在说汉语的人的头脑中是很容易提取的,而在英语中语素义的理解则在很大程度上需要较高的教育程度和专门的语源知识。
(2)汉语中的很多词法过程都以单音节语素为作用对象。
A.重叠
汉语中的词法重叠都是以单音节语素为单位进行的,如单音形容词的AA式重叠(如“高高”),双音形容词的AABB式重叠(如“干干净净”)和ABB式重叠(如“白花花”),一些方言中存在的AAB式重叠(如“梆梆硬”)等。
罗福腾(1996)指出胶东半岛的招远市和长岛县等地方言中有以“V+VP”重叠方式表达疑问的现象。其特点是,如果提问部分是单音节,则直接重叠该音节;如果是多音节或短语,则只重叠第一个音节。如:
山东招远方言:
山东长岛方言:
谢留文(1995)、黄伯荣(1996)也分别指出,江西于都和福建长汀的客家方言中也存在类似的语言现象。这种“V+VP”格式实际上是一种表示语法意义(疑问)的词法手段。这种词法操作的基本单位也是单音节语素。
古汉语中的词是以单音节为主的,虽然在语言发展过程中,单音节词很多都变得不能单用了,但词法过程仍是以单音节为单位进行的。现代汉语中,单音节大部分都是语素,因此词法过程就基本上是以语素为单位进行的。
双音动词的ABAB式重叠(如“研究研究”)看起来是以词为单位进行重叠,但实际上动词重叠是从句法手段发展出来的。范方莲(1964)首次提出“VV”应在实质上与动补结构同类。历时的研究表明,“VV”格式是从“V一V”格式变来的,汉语历史上是先出现“V一V”格式,后出现“VV”格式(张美兰1996,2003;张赪2000)。“V一V”格式是动补结构,其构成是“V+数词+借用同形动量词”,当“V一V”中的“一”因语义虚化脱落之后才形成“VV”。由于动词重叠是从句法手段发展出来的,因此其操作单位可以是词。
状态形容词的重叠看起来也是例外,其重叠模式也是ABAB,如“雪白雪白”。状态形容词的重叠也许不属于词法重叠而属于句法重叠,因为如同沈家煊(2011)所指出的,名词性、动词性、形容词性的词组重叠之后都可以变成摹状词语,如:
这样看来,摹状词语可以由句法重叠构造,而状态形容词也属于摹状词语,因此状态形容词也有可能是句法重叠的产物。
汉语的双声叠韵联绵词以及由类似方式构造的拟声词(如“噼里啪啦”)可以看做部分重叠,这种重叠在实质上也仍是以音节为模板的,因为隔位重叠的部分(声母或韵母)必须以音节为背景来确定,是音节中特定部位的音段而不是任意的辅音或元音。
汉语语流中的连读变调也是以音节为单位进行的。汉语音系学与方言学对变调的研究表明,不管是发生变调的成分还是诱发变调的成分都是“字”(单音节),这也是很自然的,因为声调作为超音段特征就是以音节为作用范围的。
词法变调(即以词法条件控制的变调,而不是单纯由语音条件控制的变调)也是以单音节语素为单位,比如北京话中AABB式形容词中B变读为阴平,如“老老实实、马马虎虎、糊糊涂涂”,显然这类词法变调的单位仍是语素。
轻声现象这种常见的伴随着词性或词义的改变而发生的语音变化也是在单音节内实现的。轻声的声学表现不仅有音强的减低,还有调域的缩小与时长的缩短,这些都是作用于整个音节的超音段特征的变化。
另外,王洪君(2001a)还指出,汉语中大规模的有规则的历时性音变也是在音节内实现的,而在印欧语中音变是在韵律词内实现的。
(3)汉语语素普遍在构词活动中起着活跃的作用。
在英语中,只有词缀在构词中反复出现,而黏着的词根语素构词能力比较弱,一般不能在不同位置上反复出现。个别词法著作(如Beard 1981)甚至只把词缀称为“语素”(morpheme),而把属于开放类的非词缀语素称为“词位”(lexeme)[26],因为这二者在词法性质上具有很大差异。汉语则不同,黏着的词根语素在构词中出现的位置也不固定,而且构成的词的数量也比较多(Packard 1998),这就说明汉语中的语素整体上在构词中的地位更为凸显。
正因为汉语词根语素出现的位置不固定,具有关联的由词根语素复合而成的词的数量就比较多。比如假定A和B是黏着的词根语素,而且它们彼此可以相互组合成词,当A和B在词中出现的位置不固定时,由它们和同样是位置自由的词根语素C造出的所可能关联起来的双语素词,从可能性上说有以下六个:AB、BA、AC、CA、BC、CB。如果A和B在词中出现的位置固定,由它们和同样是位置固定的词根语素C所能确定的有关联的双语素词,从可能性上说只有两个:AB、AC/CB或BA、BC/CA(斜线前后的成分只能出现一个,不能同时出现。)由此可见,当语素位置不固定时,不同的词就能够以相同的构成语素为纽带,形成多维的联系。这就证明:语素位置越不固定,语素整体(而不只是个别语素)在复合词法中的地位就越凸显。
汉语语素之所以能成为词法的基本单位是与其在历史中的地位有关的。很多语素在汉语历史上曾经就是独立运用的词。虽然到了现代汉语中,很多原有的单音词都已降格为单音语素,但其“出身”仍给其性质打上了烙印,在一定条件下,黏着的语素甚至还可以出现在词所能出现的句法位置上(详细讨论见第三章)。
需要说明的是,我们认为语素是汉语词法的基本单位,但并不否认由语素所组成的合成词在汉语词法中的重要地位。实际上,汉语语素的特点与汉语复合法的广泛运用是联系在一起的,正因为语素音形稳定、与意义具有明确的对应,所以语素才在构词中如此活跃,语素与语素的复合才成为汉语生成词的主要方式。所以我们承认语素是汉语词法中的基本单位与承认复合词在汉语词汇系统中的重要地位并不矛盾,二者是一致的。
以上我们论证了汉语词法的基本单位应该是语素,但以下与单音语素相关的两个问题却不是现代汉语的词法所要关心的。首先,由单个语素构成的词也就是单纯词(多数也是单音词)的形成不是现代汉语的词法所要研究的对象,因为对单纯词的形成的研究基本属于语源学(etymology)的内容,其构造规则在现代汉语中已基本不起作用,在共时状态下可以简单交由词库来处理。其次,词的语义引申也一般不是词法研究的内容。这是因为一方面新的义项一般并不构成独立的词,即使分化为新的词,其发生方式也不属于规则性的词法模式。词义的引申是语义范畴内的变化,可以交由语义学来处理。词法更关心的是语素与语素结合的方式与规则。
确定语素为汉语词法的基本单位,也就决定了汉语词法研究模式的选择。在一个语素有着明确的边界和以线性方式组合构词的语言中,采用项目与配列模式(Item and Arrangement)是比较合适的(Matthews 1974)。和项目与配列模式同时被Hockett(1954)提及的还有另外两个词法分析模式:项目与过程模式(Item and Process)、词和词形变化表模式(Word and Paradigm)。词和词形变化表模式显然不适合汉语,因为汉语中的词不具有词形变化表式的聚合。项目与配列模式把词与词之间的联系归因于享有共同的语素,而项目与过程模式将词与词之间的联系归因于享有共同的基式以及派生过程中的相同规则。项目与过程模式同项目与配列模式比起来限制更小,因为凡是用项目与配列可以解释的现象也可以看做是一种过程,而反之则不行,不是所有的过程都可以看做项目与配列(Anderson 1992)[27]。汉语的一些词法现象用项目与过程模式解释较为合适,如重叠构词(但McCarthy 1981和Marantz 1982等认为重叠从本质上看仍可以分析为词缀而不看做过程)。但大部分的汉语词法现象都可以在项目与配列模式之中得到解决。由于本书以复合词的词法为主要研究对象,因此项目与配列模式是适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