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院校产学合作行为影响因素研究:专用技能人力资本形成的分析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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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分析框架[82]

探索性案例分析多用于在既有研究的基础之上,对现有理论进行扩展补充,从而尝试形成新的理论假设和观点。本章将以新制度经济学的两大分支——交易成本分析和产权分析为研究视角,前者聚焦于短期内的治理机制,后者则聚焦于长期内的制度环境。本节首先以治理机制为理论框架,将不同社会的产学关系类型定义为某种治理机制;然后将不同社会的技能形成制度定义为影响产学关系的制度环境;最后用治理变迁模型分析不同技能形成制度中的高职产学关系。

3.1.1 治理机制与产学关系类型

要分析不同经济体技能形成制度下的产学关系,先要将不同的产学关系类型定义为某种治理机制。本书大都基于如下逻辑起点:从交易成本的角度,企业面临技能需求的时候,可以选择从市场购买、企业生产或与院校合作三种方式(或治理机制)获取技能,而选择与院校合作来获取技能也可从不同的教育机构选择,最终选择与高职院校合作培养技能主要取决于(获取专用技能的)效率与成本的比较。

近年来,新制度经济学在治理机制领域有了最新研究进展。根据第2章的理论基础描述,本书按照新制度经济学区分治理机制常用的两个维度来划分产学关系类型。(1)区分治理机制的第一个维度是正式整合的程度,它体现了组织正式或者非正式的程度。据此可以将教育机构与企业的关系区分为整合程度低(没有离散的组织结构)、整合程度中(自治连接,但相互独立的行动者)和整合程度高(完全科层等级控制)。(2)区分治理机制的第二个维度是合作的范围,即参与交易的组织数量。根据产学关系的参与组织数量,基于技能的产学关系可以是技能的供需双方——学校和企业间的双边合作;也可以纳入第三方力量——比如政府和行业在多边关系中发挥作用,行动者互相作用从而形成集体行为。

依据上述两个维度可以将各种产学关系治理机制类型划分为市场、责任网络、等级制、监控制、推广网络、行会六种(如表3-1所示)。需要指出的是,这六种产学关系治理机制类型是从新制度经济学抽象出来的理想类型,未必都能获得高职产学关系案例的支持。

表3-1 基于治理机制的产学关系类型

3.1.2 技能形成制度与产学关系

上一小节从治理机制定义了不同产学关系的类型。从新制度经济学的视角,还可通过制度环境这一“系列参数”将制度环境和治理机制两个“明显相关却经常分离的”部分结合起来:各种产学关系短期内受制于技能专用性所引致的治理机制;在长期内则受制于技能制度环境,即技能制度环境参数(财产权、可信承诺等不确定性)导致的比较治理成本变动,从而引发从市场制(或层级制)到混合治理机制(合作)的变动。[83]从制度环境的角度,企业往往根据所在经济体技能形成制度进行成本和价值判断,并根据干扰频率最小和合规性最大原则来获取技能并采取合适的产学关系策略。

(1)从治理机制的角度,任何技能形成制度下的企业对专用性中间技能(Intermediate Skill)的需求都是高职产学关系的关键变量。以威廉姆森比较静态分析法(Comparative Statics)为基础,本书就企业技能需求与产学关系作如下分析:将市场、层级制和混合制分别对应于企业购买技能、企业生产技能、(企业与院校)合作培养技能,并将资产专用性和干扰频率分别对应于技能专用性和技能制度环境的不确定性。从图3-1可以看出:从治理机制的角度,产学合作的需求短期内受制于企业对一定专用性程度的(K1到K2之间)技能需求。[84]问题的关键是:什么样的技能才是“一定专用程度的”技能?从而让企业放弃“自产”(企业内部职业培训)或“外购”(企业市场招聘),而更倾向于与高职院校(而非其他教育培训机构)合作培养?本章研究对上述问题的回答是:从历史上来看,企业对专用性中间技能的需求是高职产学关系的关键变量。

图3-1 企业产学合作治理机制对技能形成制度的反应

(2)制度环境角度,企业与高职院校产学关系长期内受制于技能制度环境的保障。从图3-1中可以看出,制度干扰频率的增加会使得组织形式背离“混合制”或契约精神,只有在“合适的”制度环境中(不确定性或干扰频率较小、合规性较大的情景下)才会出现合作行为。[85]然而不同学派、不同学者对于什么是一个有利于高职产学合作的合适的制度环境有着不同的阐述。根据技能形成领域的既有研究,不同经济体中有市场型、社团合作型(或“协调性市场经济模式”)和发展型等不同的技能形成制度。通过对不同技能制度环境下的产学关系分析,总结出一个有利于企业与高职产学合作的“合适的”制度环境正是本章所研究的重点。

图3-2 产学关系治理变迁的分析框架

(3)技能人力资本形成制度演变中的高职院校产学关系变迁。上述分析框架仅仅是静态地阐述了技能人力资本形成制度对产学关系治理机制的影响。但是高职产学关系治理机制不是孤立存在的,若从历史演变的角度进一步分析技能形成制度对高职产学关系变迁的影响,还需引入治理机制变迁模型。根据治理机制变迁模型,当变迁压力产生时,行动者在一定条件下选择替代治理机制,变迁就会发生,从而产生新的治理机制(如图3-2所示)。[86]不同经济体在不同工业化阶段技能需求的改变形成了企业产学关系现有治理机制改变的压力。根据新制度经济学和技能形成理论,改变的压力可能来自内力(出于技术与技能需求改变导致的理性计算),也可能来自外力(国家或地区政策和技能形成传统的合法性约束)。所以,企业、高职院校、国家(或地区)或行业组织这三类行动者在技能形成制度背景中通过复杂的依赖和独立关系联系在一起,三个行动流共同构成了产学关系演进的中心动力机制。

由于英国、美国、德国同属典型的发达经济体,我国台湾地区和韩国又属典型的东亚新兴工业化经济体,而且上述经济体分别代表了主要的技能形成制度模式,本章选取上述经济体为研究对象,聚焦于三个维度的现实问题:第一,就某个社会(或经济体)而言,什么样的技能需求具有一定程度的技能专用性,从而引发了多数企业与高职院校基于技能的产学合作需求?第二,哪些制度性因素减少了企业集体投资于工作技能的不确定性(或干扰频率),并进而保护了企业与职业院校基于技能的产学合作?第三,在工业化进程中的不同时期,哪些改变的压力促使企业、行业、高职院校、国家或地区政府等多个行动者相互作用从而形成产学关系演变的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