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文字规范
文字规范是指正确使用文字,除了上节谈到的笔顺规范、笔画规范、结构规范之外,还要注意不用别字、异体字、俗体字和第二批简化字,正确使用繁体字。
一、别字
别字就是字形正确,但是使用环境不正确的字。比如“川流不息”的意思是(行人、车马等)像水流一样连续不断。“川”的本意就是河流。如果把“川流不息”写成“穿流不息”,就是用了别字。人们在书写有些成语时容易出现别字,比如“再接再厉”出自韩愈、孟郊的《斗鸡诗联》,“厉”是“砺”的通假字,在成语中是磨的意思。“再接再厉”的本义是斗鸡时鸡把嘴磨得更锋利些,继续进攻,比喻一次又一次地努力,坚持不懈。如果把“再接再厉”写成“再接再励”,也是用了别字。还有“桔”字念jié,只用在两个词里,“桔槔”是从井里汲水的设备,“桔梗”是草本植物,根可作药材。水果的“橘子”写作“桔子”也是用了别字。
二、异体字
异体字指跟规定的正体字同音同义而写法不同的字。如“牀”是“床”的异体字,“禕”是“考”的异体字,“楳”、“槑”都是“梅”的异体字。异体字增加了人们的记忆负担和印刷的困难,限制了汉字的交际功能,所以我们提倡写正体字,不写或少写异体字。
三、二简字
二简字即第二批简化汉字,因为产生过程仓促,许多字简化得不合理,比如用“旦”作“蛋”的简化字,用“艽”(念jiāo,秦艽是多年生草本植物,根可入药)作“韭”的简化字,把“道”字的“首”部简化为“刀”部,等等。国家已经废止《第二批简化字方案(草案)》。
四、繁体字
已有简化字代替的汉字叫繁体字。国家推行全国通用的简化汉字。文物古迹、古籍的出版印刷和书法艺术中可以保留或使用繁体字。需要特别注意的是,繁体字和简化字不是一一对应的关系。比如简化字“发”对应着两个繁体字,一个是“發”(fā),从弓癹声,指把箭射出去。另一个是“髪”(fà),从髟犮声,指头发。这两个繁体字的读音、意义、写法都不同,不能混淆。“钟”字也对应着两个繁体字,一个是钟情的“锺”,一个是钟表的“钟”,这两个繁体字写法不同,含义也不同,不能通用。再比如“后”字指时间的前后时,有繁体写法,写作“後”,而后稷、后羿、三后、后妃、皇后、王后、太后等词中的“后”,没有繁体写法。“范”字作姓氏时没有繁简之分,在模范、典范两个词中有繁体写法,写作“範”。书写繁体字时一定要查工具书,以免出现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