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遗产(第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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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言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驻华代表处代表 青岛泰之

1972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大会通过了《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通常称为《世界遗产公约》),目的在于更好地履行我们共同的义务,有组织、有计划地整理和保护全世界范围内的文化和自然遗产,并从中体现对历史、传统和一切文明成果的尊重。自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遗产公约》通过以来,全世界已有754处文化遗产和自然遗产被列入《世界遗产名录》。中国于1985年正式签署《世界遗产公约》,成为缔约国。作为一个拥有悠久的文明史和深厚的文化传统的国家,中国从加入公约至今(2004),已有29处遗产被列入《世界遗产名录》,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成员国中名列第三。在这29处遗产中,21处为文化遗产,4处为自然遗产,另外4处为文化与自然双遗产。除此之外,还有120处遗产被列入世界遗产预备名单,等候将来申报审批,成为《世界遗产名录》中的新成员。

被列入《世界遗产名录》对某一特定的遗产地来说具有两点含义。一方面,它意味着该遗产地将从此享有一定的优势,增强了对游客的吸引力,提高了遗产地自身的经济效益。另一方面,它意味着该遗产地所在国的国家政府、地方机构和当地居民负有重大的责任,即更好地保护该遗产并与世界人民共享,因为该遗产自列入《世界遗产名录》之日起,就已成为全人类的共同财富。

中国在保护其文化与自然遗产方面取得了巨大的成就。然而,在遗产地的管理方面还存在一定问题,仍有待改进。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对中国在保护人类共同遗产方面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赞许,并大力支持中国为解决现有问题而继续努力。由日本政府资助的保护世界遗产洛阳龙门石窟,以及保护新疆库车附近库木吐喇千佛洞的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信托基金项目,就是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履行其协助中国更好地保护在漫长文明史中遗留下来的文化遗产这一使命的实际证明。

作为历史文化传统的继承者以及建设未来的中坚力量,青年人对于世界遗产的保护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我相信,这本《世界遗产》教科书的出版发行,意味着中国的世界遗产保护与宣传工作又向前迈出了重要的一步。它将增强年轻一代对本民族文化个性的自豪感,提高他们对世界遗产作为全人类共同财富的认识,并培养其保护与宣传世界遗产的意识和责任感。我谨代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对参与此书编撰出版工作的各位专家学者与工作人员表示衷心感谢。

愿此书得到各界有关人士的关注与支持。愿我们共同努力,保护好人类的共同遗产,并把它传承给我们的子孙后代。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驻华代表处代表 青岛泰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