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语和汉语研究十五讲(第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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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句式变换分析的作用和局限

“变换分析”最直接的作用是可以更有效地分化歧义句式。在分化歧义句式上,“层次分析法”强于“句子成分分析法”,而“变换分析法”分化歧义句式的能力更强。也就是说,层次分析能分化的歧义句式,变换分析能分化;层次分析不能分化的歧义句式,变换分析也可以分化。

在现代汉语语法研究与教学中常常举“咬死了猎人的狗”来说明由于层次构造的不同所造成的歧义格式。这个歧义格式可以用层次分析法来加以分化。例如:

(22)a.咬死了/猎人的狗(动宾结构)

   b.咬死了猎人的/狗(定中偏正结构)

像“咬死了猎人的狗”这样的歧义格式,当然也可以用变换分析来加以分化。假设按(22a)理解的格式为A式;按(22b)理解的格式为B式。A式可以变换为C式,如(23);B式可以变换为D式,如(24)。比较:

(23)A式:动词+补语(了)+名词1+的+名词2

   →C式:把+名词1+的+名词2+动词+补语(了)

   a1.咬死了猎人的狗→a2.把猎人的狗咬死了

   b1.打碎了张三的玻璃杯→b2.把张三的玻璃杯打碎了

   c1.砸坏了张家的门→c2.把张家的门砸坏了

   d1.弄丢了研究室的钥匙→d2.把研究室的钥匙弄丢了

   e1.吓坏了小张的妈妈→e2.把小张的妈妈吓坏了

   f1.踢断了王小二的胳膊→f2.把王小二的胳膊踢断了

   g1.撕破了姐姐的衣服→g2.把姐姐的衣服撕破了

   ……

(24)B式:动词+补语(了)+名词1+的+名词2

   →D式:是+指量名词2+动词+补语(了)+名词1

   a1.咬死了猎人的狗→a2.是那条狗咬死了猎人

   b1.踩坏了庄稼的牛→b2.是那头牛踩坏了庄稼

   c1.打伤了孩子的人→c2.是那个人打伤了孩子

   d1.叼走了鸡的狐狸→d2.是那只狐狸叼走了鸡

   e1.打破了玻璃的孩子→e2.是那个孩子打破了玻璃

   f1.拆掉了房子的人家→f2.是那户人家拆掉了房子

   g1.输光了钱的赌徒→g2.是那个赌徒输光了钱

   ……

值得注意的是,A式只能变换为C式,不能变换为D式,如(25);B式只能变换为D式,不能变换为C式,如(26)。比较:

(25)A式:打碎了张三的玻璃杯→C式:把张三的玻璃杯打碎了

   A式:打碎了张三的玻璃杯→D式:∗是那只玻璃杯打碎了张三

(26)B式:踩坏了庄稼的牛→D式:是那头牛踩坏了庄稼

   B式:踩坏了庄稼的牛→C式:∗把庄稼的牛踩坏了

这样看来,层次分析能分化的歧义句式用变换分析也能分化,只不过看起来用变换分析法来分化(22)这样的歧义句式在手续上比用层次分析法要来得复杂。所以通常能够用层次分析法分化的歧义句式尽可能就用层次分析法来分化,而不必用变换分析法,正如在物理学中能用牛顿定律来解决的问题,就不一定非得用爱因斯坦相对论来解决一样。

问题在于,语言中有许多歧义句式是没有办法用层次分析法来加以分化的。例如“反对的是他”可以有两个意思:一个意思是“某人所反对的人就是他”,按此理解,“他”是“反对”的受事;另一个意思是“反对某人或某事的人是他”,按此理解,“他”是“反对”的施事。上述两种意思就不能用层次分析法来加以分化。而用变换分析法就可以清楚地分化这个歧义句式。“反对的是他”的词类序列是(27):

(27)动词[及物]+的+名词语

按上面第一种意思理解的“动词+的+名词语”为A式;按第二种意思理解的“动词+的+名词语”为B式。A式可以有(28)的变换形式;而B式则可以有(29)的变换形式。比较:

(28)A式:动词[及物]+的+名词语

   →C式:动词[及物]+名词语

   a1.反对的是他→a2.反对他

   b1.吃的是馒头→b2.吃馒头

   c1.看的是电影→c2.看电影

   d1.学的是英语→d2.学英语

   e1.惩罚的是他→e2.惩罚他

   ……

(29)B式:动词[及物]+的+名词语

   →D式:动词[及物]+实词语+的+是+名词语

   a1.反对的是他→a2.反对搬迁方案的是他

   b1.苦练的是她→b2.苦练基本功的是她

   c1.违反的是他→c2.违反纪律的是他

   d1.吃过的是小王→d2.吃过燕窝的是小王

   e1.出席的是冯平→e2.出席开幕式的是冯平

   ……

同样值得注意的是,A式只能变换为C式,不能变换为D式,如(30);B式只能变换为D式,不能变换为C式,如(31)。很显然,“反对的是他”这样一种层次分析所无法分化的歧义句式,由变换分析加以分化了。比较:

(30)A式:吃的是馒头→C式:吃馒头

   A式:吃的是馒头→D式:∗吃××的是馒头

(31)B式:苦练的是她→D式:苦练基本功的是她

   B式:苦练的是她→C式:∗苦练她

变换分析的作用当然并不只在分化歧义句式方面。必须了解层次分析只着眼于所分析、研究的结构的内部构造情况,而变换分析从本质上说是更注重句法结构与句法结构之间联系的分析。因此,变换分析的运用更有助于把语法研究引向深入,揭示更多的语法规律。已有的现代汉语语法研究成果也充分说明了这一点。

比如变换分析对双宾结构中远宾语特点的揭示。

“双宾结构”就是指一个动词后面带上两个宾语的句法结构,如“给他一本书”。一般将离动词较远的那个宾语(如上例中的“一本书”)叫“远宾语”,也叫“直接宾语”;将离动词较近的那个宾语(如上例中的“他”)叫“近宾语”,也叫“间接宾语”。双宾结构一直受到汉语语法学界的注意。从第一部现代汉语语法专著《新著国语文法》(黎锦熙1924)起,所有讲现代汉语语法的专著或教材都会谈到双宾结构,有关双宾结构的专题论文或谈到双宾结构的论文也有上百篇。可是大家都没能注意到其中宾语的特点——也不能说一点儿都没有注意到,但都只是说到“那远宾语一般指物,那近宾语一般指人”。其实,就现代汉语来说,双宾结构的宾语有着很重要的特点。首先一个特点是,远宾语通常要带数量成分,除非近宾语是人称代词,否则就不怎么能单独成句。例如:

(32)a.还图书馆五本书。b.给张老师一幅画。

   c.送隔壁奶奶两条鱼。d.还他十块钱。

上面(32)如果把其中的数量词“一幅、五本、两条、十块”删去,“还他钱”还能单独成句,而其余各句如说成“给张老师画”“还图书馆书”“送隔壁奶奶鱼”就很难单独成句,总得在前后加些别的成分才行。例如:

(33)a.该还图书馆书了。

   b.给张老师画,给王老师领带。

   c.送隔壁奶奶鱼吧。

其次一个特点,也可以说是更重要的特点是,远宾语不能是一个表示占有、领属的偏正结构。例如可以说(34),但是不能说(35)。比较:

(34)a1.把我弟弟的箱子给你。

   a2.她把爸爸的电脑送给张老师了。

   b1.我弟弟的箱子给你。

(35)a.∗给你我弟弟的箱子。

   b2.爸爸的电脑她送给张老师了。

   b.∗她送给张老师爸爸的电脑。

现代汉语双宾结构的上述特点,就是在运用变换分析考察、研究“把字句”的过程中才发现的。因为凡“把”的宾语为表示占有、领属的偏正结构,都不能变换为双宾结构。例如:

(36)a1.把我的书给他。→a2.∗给他我的书。

   b1.把妈妈的手表送张阿姨。→b2.∗送张阿姨妈妈的手表。

   c1.把你的帽子卖给我。→c2.∗卖给我你的帽子。

   d1.把我们家的房子赔给他们。→d2.∗赔给他们我们家的房子。

再如变换分析对现代汉语无标记受事主语句一个特点的发现。

现代汉语里有一种没有被动标记的“受事主语句”(即不带“被、给”一类字眼儿而表示被动意义的受事主语句),大家早就注意到了。关于这类受事主语句,一般都注意到这样两点:一是主语必须是“有定”的,即主语所指的事物,在说话人心目中,听话人是清楚知道的;二是谓语得是复杂的,即不会只是一个单个的动词。其实受事主语句还有一个很重要的特点,那就是主语不能是一个人称代词。例如我们可以说(37),却不能说(38),也就是(38)得说成(39)才合适。比较:

(37)a.那烂了的西红柿扔了。b.衣服卖了。

   c.书烧掉了。d.李教授请来了。

(38)a.∗你批评了?b.∗他请来了。

   c.∗那西红柿烂了,它扔了。

(39)a.你挨批评了?/你被批评了?/把你给批评了?

   b.把他请来了。

   c.那西红柿烂了,把它扔了。/那西红柿烂了,扔了它吧。

现代汉语里没有被动标记的受事主语句的上述特点,就是在运用变换分析考察、研究“把字句”与受事主语句的关系时发现的。因为凡“把”的宾语为人称代词都不能变换为无标记受事主语句。比较:

(40)a1.把这个字擦了。→a2.这个字擦了。

   b1.把旧报纸卖了。→b2.旧报纸卖了。

   c1.把那啤酒喝了。→c2.那啤酒喝了。

   d1.把鸡窝拆了。→d2.鸡窝拆了。

   e1.把他撤了。→e2.∗他撤了。

   f1.把它扔了。→f2.∗它扔了。

又如变换分析对程度副词“还”不同于“更”的某些现象的揭示。

先前一般辞书在谈到作为程度副词的“还”的时候,都说“还”就差不多相当于程度副词“更”。例如“他比我还高”,也就是“他比我更高”的意思。这会给人一个错觉,以为凡是用程度副词“还”的地方,都能用“更”去替换。可是事实告诉我们,虽然多数情况下确实是这样,但有时两个副词并不能随意替换。比如下面(41)中用于“比”字句的“还”就都不能用“更”去替换,即不能说成(42)。比较:

(41)a.她的胳臂比火柴棍儿还细。

   b.那蛇,好家伙,比碗口还粗。

   c.——你孩子有多高了?

   ——我孩子?比书架还高了。

(42)a.∗她的胳臂比芦柴棍儿更细。

   b.∗那蛇,好家伙,比碗口更粗。

   c.∗——你孩子有多高了?

   ——我孩子?比书架更高了。

略微思考一下就会发现,例(41)虽然是一种“比”字句,但其实都不是表示“比较”,而只是表示“比拟”。比如(41a)并不真是要把“她的胳臂”去跟“火柴棍儿”做比较,而只是用“火柴棍儿”来比拟“她的胳臂”,以强调说明“她很瘦”。再拿(41c)来说,说话人并不真要把“自己的孩子”跟“书架”比高低,而只是为了让听话人对自己孩子目前的高矮有所了解而临时拿“书架”作为衡量高矮的尺度罢了。

上述“还”和“更”的这种差异,也就是作为程度副词,“还”不仅能用于比较,还能用于比拟,而“更”只能用于比较,不能用于比拟,正是运用变换分析来研究比较“还”和“更”时发现的。比如下面(43)表示“比较”,变换式就能说,即变换成立;下面(44)表示“比拟”,变换式就不能说,即变换不成立。比较:

(43)a1.哈尔滨比这里还冷。→a2.哈尔滨比这里更冷。

   b1.我哥哥比我还有能耐。→b2.我哥哥比我更有能耐。

   c1.小张跑得比王平还快。→c2.小张跑得比王平更快。

(44)a1.那孔儿比针眼儿还小。→a2.∗那孔儿比针眼儿更小。

   b1.他呀,比狐狸还狡猾。→b2.∗他呀,比狐狸更狡猾。

   c1.他们跑得比兔子还快。→c2.∗他们跑得比兔子更快。

最后比如变换分析对表总括的程度副词“都”确切的语法意义的认定。

在以往的语法论著里,凡讲到副词“都”,都会说它表示“总括”。至于该怎么理解“总括”的含义,也就不去注意了。母语为汉语的人大概没有一个人是翻阅了词典、字典才去使用这个“都”的,都是要用就用,脱口而出,因为他是从小就习得这种语言的用法的。而外族人或外国人学习汉语,如果要使用副词“都”,就少不了要翻阅词典、字典之后用。而他们往往把“总括”理解为“只要前面是表示复数的名词性成分就能用‘都’”。按此理解,多数情况下是用得对的,但也往往会出现用得不对的病句。例如:

(45)a.∗麦克生日那天,我们三个人都给他送了一个大大的蛋糕。

   b.∗佐佐木、冈本俩都是同乡,都出生在鹿儿岛。

上面(45a)按现在句子的意思,“我们三个人”给麦克送了三个大蛋糕,实际只送了一个大蛋糕,句中的“都”应该删去。(45b)用了两个“都”,后一个用对了,前一个用错了,应该删去。为什么(45a)不该用“都”?为什么(45b)该把前一个“都”删去?这就是因为副词“都”并不是一般地表示“总括”,而是强调表示“性状或情况适用于它在语义上所指向的那事物集合中的每个个体无一例外地独自进行了后面所谈到的行为动作,或无一例外地各自具有后面所谈到的性状,或无一例外地属于后面所谈到的情况”。例如:

(46)a.爸爸、妈妈、姐姐都给我送了礼物。

   b.小芸和小玲都天资过人。

   c.小张和小李都是八字脚。

   d.王先生、张先生和我都是山东人。

上面(46a)是说爸爸、妈妈、姐姐每个人无一例外地各自给“我”送了礼物,而不是合着送了一份礼物。(46b)是说小芸、小玲每一个无一例外地各自具备“天资过人”的特性。(46c)是说小张和小李每一个无一例外地属于“八字脚”的一类人。(46d)是说王先生属于山东籍的人,张先生属于山东籍的人,“我”也属于山东籍的人。由于“都”表示的是上述语法意义,所以用“都”的句子往往可以扩充为一个并列复句,复句里居后的分句中往往用副词“也”,以强调彼此的类同关系。因此上面的(46)都可以说成下面的(47)。这种对于副词“都”的语法意义的新认识,就是在运用变换分析探究主语为复数的句子中为什么有的能变换为并列复句有的不能这一过程中获得的。比较:

(47)a.爸爸给我送了礼物,妈妈给我送了礼物,姐姐也给我送了礼物。

   b.小芸天资过人,小玲也天资过人。

   c.小张是八字脚,小李也是八字脚。

   d.王先生是山东人,张先生是山东人,我也是山东人。

“变换分析”的运用扩大了语法研究的视野,有利于揭示更多的语法规律,也把语法研究引向了深入。但是变换分析也有一些局限性。比如变换分析虽然可以用来分化歧义句式,却不能用来解释造成歧义句式的原因。举例说,前面讲到现代汉语里“名词L+动词+着+名词语”是个歧义句式,运用变换分析把这个歧义句式分化为“A式:名词L+动词+着+名词语(如“戏台上摆着鲜花”)”和“B式:名词L+动词+着+名词语(如“戏台上演着京戏”)”,从而达到了分化这个歧义句式的目的。但是如果要进一步追问,A式和B式词类序列相同,内部构造层次和结构关系也相同,为什么会表示不同的语法意义呢,也就是说“名词L+动词+着+名词语”这一歧义句式是怎么造成的呢?变换分析就回答不了了,它的局限就表现在这里。这就又需要寻求其他的语法分析手段。

主要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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