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质量强国的制度基础
一、质量诚信体系建设
强国的标志,不仅来自以经济为主要内容的硬实力,更重要的是来自以价值观为主要内容的软实力。价值观包括很多方面,最基础的、最应该被一个国家的国民所普遍遵循的,应该是质量诚信。因为,质量诚信是其他价值观的前提,也是价值观的基础。所谓诚信是在一个社会团体中,成员对彼此常态、诚实和合作行为的期待(福山,1998)。基于质量的诚信,就是对质量信息提供的常态、诚实和合作行为的期待,通俗地说就是提供好的产品或服务。我国的价值观是一个庞大的体系,而其中主要的内容实际上都是以质量诚信为基础。敬业是质量诚信在工作中的体现,个人敬业实际上是对委托代理关系中由于监督不完善而造成制度漏洞的自觉规避,把提高自己的工作质量作为自觉行为,因此,对于工作的敬业,实际上就是质量诚信的表现。平等的价值观,就是在与人交往的过程中不以人的身份不同而产生偏见,卖方提供的产品对任何人来说都是一样的,所谓童叟无欺讲的就是这个道理,这也是最早产生于市场经济中的质量诚信。待人友善的价值观,更大程度上也是质量诚信的表现,只有对别人以礼相待,才能获得别人的尊重和认可,而“善”往往是与“真”联系在一起的,就质量诚信的价值观而言,在市场交易中只有把产品做好,才能持续地获得市场收益,而一个缺乏质量诚信的人既不可能待人友善,也不可能通过提供高质量的产品来获得他人的尊重。我国价值观的软实力建设任务非常繁重,但只要抓住了质量诚信这一最基本的价值观,就能够牵引其他诸如敬业、平等、公正和友善等价值观的建设,并建构起中国作为一个强国,在国际竞争中最基本,也是最重要的软实力。
一个社会的交易成本越高,经济就越落后,特别是会影响到市场交易范围的扩大(Coase,1937)。要降低社会的交易成本,除了需要建立起法制的硬制度外,还需要建立起质量诚信的软制度。一个社会中,人们的质量诚信水平高,既可以降低交易双方谈判、执行与试错的成本,也能够扩大市场交易的范围。信任程度越高的地区,分工和交易越发达,地区优势越能得到发挥,因而经济增长也越快(张维迎,2002)。强大的国家都有良好的质量诚信,或者说质量诚信推动了强大国家的形成。质量诚信可以降低信息的获取成本,减少交易双方的信息不对称性。一项交易的达成需要进行信息的搜寻,而搜寻的过程需要耗费成本,经过多次重复博弈而形成的质量诚信,是对交易主体最好的质量信号,交易双方可以根据已有的质量诚信水平,迅速地达成交易从而降低信息成本。质量诚信还可以减少市场中介成本,虽然市场中介促进了交易的完成,但也会相应地带来交易成本的上升,质量诚信的提高可以提升购买者对其购买的产品或服务的信任度,从而可以显著地降低由于不确定性带来的额外市场中介成本。质量诚信还能够极大地扩大市场交易的范围,现代市场经济是典型的陌生人经济,特别是在信息化时代,交易日益虚拟化,交易双方的直接监督几乎不可能实现,只有在全社会建立起质量的诚信体系,才能够让市场交易的范围不断地扩大,让我国经济在信息化时代获得进一步发展。因此,良好的质量诚信不仅能够降低我国经济和社会的交易成本,而且能够有力地推动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
质量诚信是市场交易必须遵循的准则,世界上的任何一个强国,都有发达的质量诚信中介服务体系。只有建立起市场化的质量诚信体系,才能真正使作为价值观的质量诚信,在市场和社会中得到固化,从而保证以质量诚信为主要交易保障的市场经济获得健康发展。质量诚信产生于多种途径,而其中最为基础的是人们经济活动中的信任关系。由于交易主体重复博弈而与对方产生了信任关系,特别是在市场经济中,熟人经济逐渐扩展为陌生人经济,人与人之间的信任不可能再靠血缘、地缘关系等传统纽带来维系,而要通过重复的市场交易来验证,质量诚信从根本上来说是一种促进交易的资源,因而质量诚信的产生天然地具有市场属性。质量诚信作为一种质量信号,其本身的提供过程也在市场化的过程中不断地得到完善。随着交易范围的扩大和交易信息复杂程度的提高,个人或机构的质量诚信水平不可能由自己证明,也不可能由交易的主体来直接获取,需要专业的质量诚信评价机构来进行提供,同时这类质量诚信评价机构也是充满竞争的。市场化的质量诚信评价体系,可以使评价机构具有提供高质量诚信信息的内在激励,提供虚假质量诚信信息的机构不仅会被市场快速地淘汰,而且也会面临法律的制裁。通过市场化的公司来进行质量诚信评价,在实践上被证明是非常有效的,完全市场化的标准普尔公司不仅可以对金融机构等企业进行信用评价,甚至可以对国家主权债务进行信用评价。在美国,政府鼓励社会资本进入质量诚信中介服务业,从而使得市场中能够有大量的中介机构提供质量诚信服务,并形成了Experian(益百利)、Equifax(艾可菲)和TransUnion(全联)三家权威的公司,来向全社会提供可靠的质量诚信数据。一个真正强大的国家,质量诚信并不是简单的道德说教,而是一个市场和社会的基础制度装置,能够将质量诚信的价值观制度化、程序化和市场化。
二、国家质量治理体系建设
国家治理涉及各个领域,在众多的领域中,质量治理能力无疑是其中的关键组成部分,无论是政治治理,还是社会治理,特别是经济治理,都涉及对质量的治理。在某种程度上,对质量的治理是提高各领域治理改革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的重要基础和纽带。良好的质量治理是政治治理的基础,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质量已经成为影响一个国家政治治理水平的重要因素之一,各种产品和服务质量的治理水平,不仅关乎国内广大国民的安全与健康权的实现,而且往往超越了国界,成为各国开展经济、贸易、外交活动时需要考虑的重要要素。因此,现代国家需要不断地根据国内外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生态环境的发展形势,调整国家的质量治理体系,提升质量治理能力,通过现代化的质量治理来实现国家的长治久安和稳定发展。良好的质量治理是社会治理的基本目标,社会治理就是政府、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社区以及个人等,通过平等的合作型伙伴关系,依法对社会事务、社会组织和社会生活进行规范和管理,最终实现公共利益最大化的过程(陈家刚,2012)。社会治理的一个重要内容就是要积极增进广大国民的福祉。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对过上更好生活的要求增强,集中体现在对衣、食、住、用、行等方面质量的要求提高上。通过对质量的治理,能够保障广大国民享受到高质量的生活,这也是实现社会治理基本目标的重要内容之一。质量治理是经济治理的核心内容,质量是管理、科技等要素中不可分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促进经济发展的基础性要素和重要驱动力。要推进现代国家的强大,不能长期依赖数量型发展模式,而需要以有效的质量治理能力和质量秩序治理能力为基础,通过一系列科学有效的国家质量制度,让政府、市场和社会三大力量来建构国家质量治理体系,将发展的立足点切实转移到质量和效益上来,以促进经济社会有质量的发展,形成国家不断强大的内在动力。国家的政治治理、经济治理和社会治理,都涉及对质量的治理,良好的质量治理,是政治治理稳定的基础,更是经济治理的核心内容,而社会治理中的一个关键领域就是要使人民群众享受高质量的生活。
国家质量治理体系,并不仅仅是政府的责任,而是需要市场和社会的共同参与,在共同参与中实现对质量的有效治理。长期以来,在经济社会转型的大背景下,为了实现经济的跨越式发展,我国一直采取以政府为主导的赶超型发展模式,在质量领域也偏重于政府的单一治理。这一治理模式在改革开放重启的现代化进程中,已经无法有效地应对质量治理中的各种挑战,也制约了质量强国战略发挥应有的效用。质量治理的现代化就是要改变过去偏重于政府单一治理的质量管理模式,构建以政府、市场和社会互动为基础的现代化质量治理体系,从而实现从一元单向治理向多元交互共治的结构性变化(江必新,2013)。通过治理主体的多元化、治理手段的多样化、治理机制的高效化、治理责任的均衡化和治理要素的协同化,让政府、市场和社会发挥各自的治理优势,形成质量治理的合力,从而有力地推进质量强国战略的实施。让政府、市场和社会之间相互补充和角逐,不断地将市场和社会的治理功能吸纳到政府主导的质量治理过程中来,以推动现代化质量治理能力的持续改进和提升,形成科学的质量治理体系,促进国家的强大与发展。质量强国战略要得到有效的实施,最重要的制度基础就是政府、市场和社会治理体系的建设,以及三方的共同参与。
政府的质量治理,涉及质量安全监管和质量公共服务两个方面,要提高监管的效能,就必须以强大的质量公共服务为基础。质量安全监管主要是对由于质量安全风险和质量能力不足而可能导致的问题的监管。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作为质量的责任主体,质量安全问题只有在少数情况下是企业故意为之而产生的,大多数情况下是企业本身的质量能力不足以达到相关的质量标准。而这些质量能力不足的企业主要是中小企业。在我国特定的发展背景下,中小企业在质量能力上的发展面临着许多困难,如标准能力、质量体系应用能力和质量方法不能得到基本的应用。因而,提高政府对中小企业在这些方面的质量公共服务,能够有效减少企业在质量上的不确定性,降低企业的质量安全风险,从而能够更好地实现政府质量安全监管目标。政府质量公共服务的核心是要建立起以质量为导向的评价机制,明确地将质量纳入地方经济发展考核评价体系,改变单纯追求数量增长的发展激励机制。对地方政府的考核中加入区域全要素生产率和产品附加值比重等微观质量指标,可以同时反映微观产品质量和宏观经济发展质量的变化。通过鲜明地树立质量这一指挥棒,宏观上为市场和社会质量治理力量的成长创造了良好的战略环境。要建立有利于实现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质量救济体系(罗英,2012),应进一步推动消费者集体诉讼制度在质量领域的落实,完善惩罚性赔偿制度,推动吹哨法案的制定,加快形成侵权损害赔偿、责任保险、赔偿基金和社会救助并行发展的多元化质量救济体系。政府质量公共服务的立足点,应该放在服务中小企业上,实施“中小企业质量能力提升工程”。我国中小企业的数量占企业总数的99%以上,创造的GDP占全国GDP总量约60%、财政税收占全国税收收入约50%,同时提供了近80%的城镇就业岗位[25],对我国经济有着极为重要的作用,尤其是中小企业都是大企业的配套商,中小企业的质量水平最终决定了大企业的质量水平。国家的“中小企业质量能力提升工程”,基础是设置面向中小企业的质量投入专项,鼓励中小企业申请各级政府所设立的质量专项,通过国家财政的补助来提升中小企业的质量能力。在服务工程中,应转变我国各级政府标准院的设置方式,使其职能主要转变为向中小企业提供标准文献的服务。政府还应该通过采购的方式,为中小企业提供质量管理体系导入和质量人才培训的服务。在国家的质量公共服务中,应该从战略上改变我国高等教育的结构,着力发展职业技术人才的教育体系,调整我国高等教育的支出结构,将职业技术教育作为国家财政投入的重点,鼓励各地区大力发展与当地产业特色相适应的职业技术教育,对职业技术型人才制定专门的就业和社会保障机制,让职业技术人才得到更高的社会认同,使职业技术人才成为我国人才队伍的主体。完善政府的质量公共服务,不仅能够引导全社会将推动国家发展建立在提高质量的基础上,而且能够为企业的质量发展提供最为重要的公共服务,同时还能够促进质量强国战略的实施,实现劳动者经济和社会地位的显著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