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简介
胡德胜,男,1965年生,法学学士(国际法,北京大学),哲学博士、博士后(英国邓迪大学)。西安交通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2014—2015年度中美富布赖特项目访问学者。律师,经济师,仲裁员。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环境法学分会副主任委员,中国能源法研究会常务理事兼学术委员会副主任,中国环境资源法学会常务理事,中国自然资源学会水资源专业委员会、中国水利学会水资源专业委员会委员,陕西省能源法学研究会会长。胡德胜教授擅长进行跨法学、经济学和相关自然科学的交叉研究。主要研究领域:国际法和比较法,环境、自然资源和能源治理的科学、法律与政策,以及票据和投资。能源法学及相关著述主要有编著《美国能源法律与政策》(“2010—2011年河南省优秀图书奖”二等奖),译作《能源与自然资源中的财产和法律》《矿业特许税费:关于其对投资者、政府和市民社会影响的国际研究》和《确保澳大利亚的能源未来》,主编教材《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论文《论我国能源监管的架构:混合经济的视角》和“Opportunity,challenges and policy choices for China on the development of shale gas”(载Energy Policy,ESI高被引论文)等。
陈兴华,女,1978年生,工学博士,北方工业大学文法学院法律系讲师。中国能源法研究会副秘书长。主要研究领域:能源法、环境资源法、经济法。作为助理专家参加国家《能源法》起草小组专家组工作。主持国家能源办项目《能源法律与能源政策关系研究》。参加国家能源局项目若干,其中一项获“2008—2009年度国家能源局软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一等奖。发表学术论文十余篇。
张冰,女,1968年生,法学博士,西安交通大学法学院副教授。主要研究领域:经济法、能源法。德国柏林自由大学法学院访问学者。陕西省能源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出版专著两部、合著一部,参编教材四部。在《法学杂志》《西安交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江西社会科学》等上发表学术论文十余篇。
时颖,女,1972年生,硕士,西安石油大学人文学院副教授。长期从事能源法教学。主要研究领域:能源法、经济法。主持或参加国家和省部级项目若干。在《兰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宁夏社会科学》等上发表学术论文十余篇。
葛少芸,女,1963年生,硕士,西北民族大学法学院教授,法律硕士导师组组长。甘肃省政府法律顾问。主要研究领域:环境资源法、能源法、经济法。主持或参加国家和省部级项目四项。出版专著四部,参编教材一部。发表学术论文三十余篇。荣获省部级科研奖励三项。
王江,男,1980年生,法学博士,重庆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英国萨里大学访问学者,环境监管研究团队成员。主要研究领域:环境法、自然资源法、国际环境法。参编教材三部。在《管理世界》《法律科学》等上发表学术论文二十余篇。
吕江,男,1976年生,法学博士,法哲学博士后,山西大学法学院副教授。中国国际法学会理事。主要研究领域:国际能源法、气候变化法。曾赴美国爱荷华大学、英国邓迪大学(能源、石油和矿产法律政策中心)学习。主持或参加国家和省部级项目若干。出版专著两部,《英国新能源法律与政策研究》获省级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在《法学评论》等上发表学术论文三十余篇。
龚向前,男,1973年生,法学博士,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副教授。IUCN环境法委员会委员、国家高端智库武汉大学国际法研究所研究员等。主要研究领域:国际环境法、国际能源法。主持国家和省部级项目多项,参与《能源法(学者建议稿)》《原子能法》等的起草研究和学术论证工作。出版《气候变化背景下能源法的变革》等学术专著多部,在《中国法学》Journal of East Asia and International Law等上发表学术论文五十余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