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亚与加拿大换文(奶制品)
2016年2月4日
加拿大
国际贸易部部长
克里斯蒂娅·弗里兰阁下
尊敬的弗里兰部长:
我很荣幸收到阁下于2016年2月4日发来的如下信函:
值此《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TPP协定》)于2016年2月4日签署之际,我很荣幸地确认加拿大政府和澳大利亚政府在《TPP协定》谈判过程中达成的如下谅解:
加拿大确认,澳大利亚的奶制品,包括那些在HS第3504章下进口的诸如牛奶蛋白浓缩物,可以尽最大可能地在加拿大的奶制品加工中使用,包括在奶酪制作中使用。
本谅解的任何内容无意减损WTO《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协定》和WTO《技术性贸易壁垒协定》下的任何权利或义务。
我再次荣幸地提议,本函,和阁下确认贵国政府同意本谅解的复函,英语和法语同等作准,将构成我们两国政府之间的协议,并于《TPP协定》对加拿大和澳大利亚生效的首日生效。
我再次荣幸地确认,以上内容反映了澳大利亚政府和加拿大政府在《TPP协定》谈判过程中达成的相互谅解,并且,阁下的来函和本复函,英语和法语同等作准,构成了澳大利亚政府和加拿大政府之间的谅解备忘录,并于《TPP协定》对加拿大和澳大利亚生效的首日生效。
谨启
安德鲁·罗布
贸易与投资部部长
澳大利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