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与秘鲁换文(关税配额)
2016年2月4日
秘鲁利马
外贸与旅游部
外贸与旅游部部长
马佳丽·席尔瓦阁下
尊敬的席尔瓦部长:
我很高兴收到阁下于此日发来的如下信函:
值此《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TPP协定》)签署之际,我很荣幸地确认秘鲁政府(秘鲁)代表与美利坚合众国政府(美国)代表达成的以下协议:
尽管有《TPP协定》第2.30.4条(分配)的规定,但自该协定对美国和秘鲁生效起,且在美国和秘鲁间有效期间,适用以下条款:
1.任何依据《美国-秘鲁贸易促进协定》附件2.3“美国关税减让表一般说明”中附录I所设立的、列入下表1中A列的关税配额(TRQ)进口到美国的货物数量,应计入:
a.依据该TRQ进口的货物数量;和
b.依据《TPP协定》“美国关税减让表”中附录A(美国关税配额)所设立的、列入下表1中B列相应行中的TRQ进口的货物数量;
2.任何依据《TPP协定》“美国关税减让表”中附录A(美国关税配额)所设立的、列入下表1中B列的TRQ进口到美国的货物数量,应计入:
a.依据该TRQ进口的货物数量;和
b.依据《美国-秘鲁贸易促进协定》附件2.3“美国关税减让表一般说明”中附录I所设立的、列入下表1中A列相应行中的TRQ进口的货物数量;
3.根据《美国-秘鲁贸易促进协定》附件2.18美国税率表所设立的、适用保障措施的税目税号进口到美国的秘鲁货物的任何数量,如果根据《TPP协定》或《美国-秘鲁贸易促进协定》进口,应计入下述保障措施的触发水平:
a.《美国-秘鲁贸易促进协定》附件2.18美国税率表所设立的相关保障措施;
b.《TPP协定》“美国关税减让表”附录B(美国的农业保障措施)设立的相应保障措施,且列入下表2中C列。
表1
(续表)
表2
我荣幸地提议,本函和阁下的确认复函应构成我们两国政府之间的协议,且适用《TPP协定》第28章(争端解决)的争端解决,并于《TPP协定》对美国和秘鲁生效之日生效。
我荣幸地确认,我国政府同意本谅解,并且,阁下的来函和本复函应构成我们两国政府之间的协议,且适用《TPP协定》第28章(争端解决)的争端解决,并于《TPP协定》对美国和秘鲁生效之日生效。
谨启
迈克尔·B.G.弗罗曼大使
美国贸易代表
西北17街600号
华盛顿特区20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