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深度访谈方法在老年社会学研究中的应用[47]
如上所述,既然我们认为意义探究是研究老年社会群体的首选进路,那么深度访谈自然就成为我们在研究方法上的首选。下面我们就来介绍深度访谈这样一种方法。
一、“深度访谈”的实质
“深度访谈”作为定性研究中的方法,在目前的社会学领域中有着重要的地位。所谓深度访谈,学界所指的主要就是半结构式的访谈。汤姆·文格拉夫(Tom Wengraf)指出了半结构式深度访谈的两个最重要的特征:第一个特征是,“它的问题是事先部分准备的(半结构的),要通过访谈员进行大量改进。但只是改进其中的大部分:作为整体的访谈是你和你的被访者的共同产物(joint production)”;它的第二个特征是“要深入事实内部”。[48]
关于第一个特征,文格拉夫指出,访谈员事先所准备的访谈问题必须要具有开放性,在访谈中,被访者对事先准备好的问题的回答和随之而来的问题都是研究者预先无法计划的,因而,访谈必须“以一种谨慎的和理论化的方式来加以改进”[49]。这一特征已经成为关于深度访谈的基本共识,也是我们对访谈的基本主张之一。在具体的访谈过程中,研究者不能试图去确定和提出每一个事先安排好的具体问题,甚至也不能够事先确定每一个具体的问题。在事先的准备过程中,“半结构式的访谈应当只确定主要的问题和框架,访谈员应能够改进随之而来的问题,并在同时探究意义以及出现的兴趣领域。在事先确定主题和话题领域的情况下,要渴望听取被访者的叙述。但访谈员也要注意改进问题,以澄清或者扩展回答”[50]。在这样的前提下,“尽管访谈员足以将谈话导引到感兴趣的题目上,深度访谈还是会为被访者提供足够的自由,他自己也可以来把握访谈”[51]。
但是深度访谈最重要的目的还在于它的第二个特征,即所谓“深入事实的内部”。这包括两个方面,一个是何谓“深度”,一个是如何能够深入事实内部。关于“深度”,文格拉夫提出了两个方面:“(1)‘深度’了解某事乃是要获得关于它的更多的细节知识。(2)‘深度’指的是了解表面上简单直接的事情在实际上是如何更为复杂的,以及‘表面事实’(surface appearances)是如何极易误导人们对‘深度事实’的认识的。”[52]
文格拉夫强调了更为丰富的细节知识和事实之间的意义关联。但是我们并不认为这是对深度访谈之“深度”的全面解析。如果考虑到格尔兹所强调的“深描”[53],就会发现,文格拉夫并没有关注访谈员在深度访谈中所遭遇到的舒茨所谓的两个世界的问题[54]。换句话说,所谓“深度”的问题,是与如何达到深度的问题密切相关的。而深度访谈的实质,并不是仅由对待“深度事实”的态度所构成。如果不对深度访谈的具体方法做详细的讨论和有清晰的认识,也很难达到访谈的目的。
格尔兹主张在面对复杂而又含混的文化结构时,首先应该掌握它们,然后加以转译。这种掌握是以被访者的概念系统来完成的。换言之,研究者要进入被访者的日常系统中去,“必须以他们用来界说发生在他们身上的那些事的习惯语句来表达”[55];然后再将所得到信息“转译”为社会研究的语言,对此信息的意义给出解释。所谓深度的事实,从意义的角度来说,首先是要了解它对于被访者而言的意义,然后才能够考虑研究者的意义情境。
对于深度访谈的态度直接由对待定性研究的态度决定。就意义角度而言,这就又回到了韦伯在讨论社会行动时提出的观点:社会行动是被行动者赋予了意义的,而这样的意义是可以被我们理解的;理解行动者赋予行动的意义是社会学的任务,而且这样的理解必然与解释联系在一起。[56]访谈资料既然来自被访人的叙述,那么这样的资料一定也是由被访人赋予了意义的(或者根据我们深度访谈的实践可以这么说,这是经由被访人主观建构的叙述),因此,一般说来,对访谈资料的理解和解释可以大体等同于对被访人赋予访谈资料的意义的理解和解释。我们要理解并给出解释的则应是被访人赋予访谈资料(话语)的意义。这其中包括被访者赋予这些资料的意义,以及这些资料和被访者的行为对研究者而言的意义。此外,我们还要关注访谈发生的场景,因为这样的场景同样是由被访人赋予了某种意义的,并且该意义与被访人赋予自己叙述的意义是存在着某种联系或一致性的。
我们实现研究目的的前提在于对这种访谈资料的理解和解释。于此,我们进一步认为,深度访谈发生的过程同时也是被访人的社会行动的发生过程。所有被访人在访谈过程中的表现,诸如动作、表情以及最重要的叙述行动,也需要我们去观察、理解与解释(即在深度访谈这一获取资料的过程中,必须将资料的载体也纳入资料的范围)。
但是这样的观察、理解与解释并不意味着研究者要与被访者的意义体系相混淆。我们应该在行为者的日常系统中完成对行为者的“投入的理解”和“同感的解释”[57]。这也符合韦伯的原意,也就是说,对于行动的理解要将其放置在行动者的文化背景之下来进行,但同时也要注意明确区分研究者与被访者:我们所理解的是行动者赋予行动的意义,而不是我们研究者主观认为并强加于行动者的意义。舒茨将各个有限的意义域称为各意义世界,进入社会科学的世界意味着,放弃自然态度,成为价值无涉的观察者(disinterested observer),同时具备了与日常生活不同的意义关联体系。但是问题也随之而来,既然社会科学与日常生活并非同一个世界,那观察如何可能?即使论域限定在访谈之中,问题也同样存在,研究者如何首先获得对于日常生活中的行动者的理解?其实进入访谈现场的社会科学的观察者,已经不再是日常生活的参与者。即使是在访谈类的观察中,也非如此,尽管访谈的特征是双方的互动。因为访谈一旦发生,被观察者的日常生活也就停止。要完成一个从日常生活的至尊现实世界到社会科学世界的跃迁,就必须将自己从实际的日常生活中抽离出来,“并将自己的目的动机限制在如实地描述与解释所观察到的社会世界”[58]。所以,如果研究者以社会科学观察者的“单一”身份来进行访谈,就不能够从根本的意义上完成对被访者日常生活的了解。研究者首先要做的,是与被访者共同建立一个“地方性文化”的日常对话情境。同时,研究者还必须能够分清楚,自身的世界——无论是作为社会科学研究者的世界还是自己作为常人的世界——不同于被访问者的世界。研究者必须要防止以自身对于世界和事件的意义性观点来取代被访者的观点。
因此,从意义的角度来看待“深度访谈”的实质,我们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它是对被访人在访谈时赋予自己的话语的意义以及被访人赋予访谈场景(包括被访人当时的衣着、神情、行动和居家环境)的意义的探究。[59]一旦研究者明确了这一点,便可以以一种积极能动的态度和立场去实现这样的探究。而这种积极能动的态度和立场的标志就是在访谈当时和现场就开始这样的认知。在这个意义上,深度访谈既是搜集资料的过程,也是研究的过程。
二、叙述的意义
“渐进式聚焦法”[60]是进行深度访谈时常用的一种方法。所谓渐进式聚焦法中的一般兴趣领域,就是被访人的日常生活领域。从其日常生活中最细微、最普通的方面入手,来展开访谈。这里的日常生活,包括被访人的生活环境和生活情况。日常生活中的行动者,彼此之所以能够相互理解,除了作为我群关系[61]的双方都处于同一个地方性历史的自然态度之下,共享同一个时空以外,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即他们会以社会行动来应对他人转向自己的社会行动的原因动机(because motive)。[62]在注意渐进式聚焦法的同时,我们还主张将话题更多地引向被访者的生活史。这不仅因为生活史一般都是被访者的兴趣所在,更重要的是,生活史的叙述有助于我们达到对被访者行动的理解,达到深度访谈之“深度”。生活史叙述的第一个重要的作用,就是追寻被访者行动的原因动机,即从他的生平经验中来理解他当前的处境、行动、态度,以及他所赋予他所叙述的材料的意义。将访谈中所获得的资料放入被访者的生平情境中,才能够获得更为全面的理解,才能发现在平淡无奇的日常生活中所隐藏的故事,也才能够为每一个访谈对象建立起一个立体和鲜明的形象,并与其他的人真正区别开来。
在有关生活史的访谈中,异常事件应当引起我们足够的重视。所谓异常事件,就是被访者在日常生活中经历的与常态不符的事件。被访者一般都会对此类事件记忆深刻,从而以故事的形式讲述出来。我们在访谈中的一个重要的目的就是要去寻找故事。叙述学家(Narratologist)认为,故事的讲述对个人在日常生活中的自我调适(adjustment)起了重要的作用。被访者讲述故事,并非只是在描述过去的经验,它们还是叙述者构建自身的重要方式之一。[63]通过被访者生活史中的故事,我们可以发现日常生活中的反思、决断以及行动,而这些对于理解行动者的意义都是很关键的。而通过被访者在访谈中对于故事的拣选、讲述的角度,我们可以发现被访者想要赋予故事的意义,他曾经的、现在的以及想要实现的身份认同及其中隐含的意义。而我们又可以借此来刻画被访者在地方性文化社区中的身份和日常形象。
但是我们的目的还不止于此。在对个体行动者的意义的研究中,我们还希望能够将个体生活与更广阔的思考范畴关联起来,获得一种普遍化的知识。在此关照下,已经有研究着眼于从社会—生活史的角度来展开,并认为通过对于个体经验的研究,同样能够考察到更广范围的社会变迁历史进程。在20世纪90年代,生活史的社会研究者们更加注意将人们描述成历史塑成的行动者:“其生活史对于充分理解其情境中的历史性行动是必要的。这种情境包括背景、意义和后果,而无论它们是有意识的还是无意识的。”[64]因此,以个人生活史为切入点的深度访谈隐含了这样的假设:宏观的社会变迁以及社会文化会以不同的方式投射到不同的个人身上,从而影响个人的生命历程。个人的生命历程由此就获得了一种共性。对于个人生活史的访谈本身就显现出一种社会意义,我们可以由此去透视社会变迁对个体的影响,通过被访人的讲述去进一步发现这样的社会变迁最后在个人身上留下了什么。我们也可以通过个体的叙述来发现“地方性知识”,从而达到对地方性文化的了解。如果在国家与社会的理论框架下对此做进一步的考察,我们就可以在微观层次上发现民众对国家力量渗透所做的回应。由此,以个人生活史为切入点的深度访谈就充分显示了其“口述史”的特征,从而可以“小中见大”,做出有社会意义的研究。
但是被访人的叙述本身并不是没有问题的。文格拉夫已经指出了作为“真实生活”(lived life)与“被讲述的故事”(told story)之间的区别。被访人的讲述与真实的生活之间是存在着距离的。如何利用与处理二者之间的相同点和差异部分,如文格拉夫所说,需要一系列具体的判断和分析。[65]真实发生的事情可以为我们提供研究的资料,但是被访人的讲述更是理解其用意的途径。被访人对于事实讲述的角度、拣选、讲述的时间地点以及讲述的真假,都有其自身的用意。这些都需要研究者在访谈过程中以及在访谈之后进行详细的讨论。
三、对访谈原则的讨论
半结构式的深度访谈并不意味着简单的聊天,“访谈中的改进需要在访谈前有更多的训练和心智上的准备”;同时,更为重要的,还需要“在访谈之后花更多的时间进行分析与诠释”。[66]另外,半结构式的深度访谈并不能够按照任何事先设计好的模式来套用。访谈能力的培养和提高,处理访谈问题的“直觉”的培养,都需要通过一定量的访谈练习才能够完成。所以,在意义的角度上,我们能够提出来的有关访谈的方法,其实只是一些操作的原则。
所谓悬置,在胡塞尔那里,简单地说,就是中止自然态度[67]下的判断,“我们使属于自然态度本质的总设定失去作用”,并由此,“我排除了一切与自然世界相关的科学”[68],尽管它们依然有效,但是在思考问题的时候不再使用与之相关的任何命题、概念,包括真理。只有经过悬置,才有可能去讨论作为“世界消除之剩余的绝对意识”。我们可以运用同样的方法,来对研究者自身的日常生活知识体系,以及社会科学的体系、知识以至判断进行悬置,也就是暂时中止研究者原有的自然态度以及科学态度的判断。悬置的意思是悬置我们自己(研究者)原来持有的“成见”,即我们以前所有的理论预设。它包括:首先是对我们(研究者)对于某些东西的习惯性信仰的悬置;还包括对传统的、割裂个别与一般的理论框架的悬置。当我们进入访谈现场开始工作的时候,我们应该在抛掉前述“成见”的前提下全神贯注地去感受访谈对象的各个侧面(包括外貌、衣着、神情、语言,也包括访谈进行中的环境)。如前所述,所有这些都是被访谈对象赋予了一定意义的。[69]打一个通俗的比方,就好像是用一张白纸去“印”访谈对象和场景,从而获得对访谈对象赋予访谈与访谈场景的意义的感知和认识。当然,这样的感知和认识是要经由沟通性的理解才得以实现的。[70]
这里的日常生活,包括被访人的生活环境和生活情况。在访谈开始之前,研究者需要充分了解所研究的地区的文化。而在访谈开始的时候,研究者首先要做的事情,就是悬置社会科学的态度,与被访问者一同参与到对话过程中去;并通过对日常生活的提问,掌握一些双方得以共同对话的基本知识,从而创造出一种真正的面对面的我群关系。这样一种关系,既为访谈营造了一种相互信任的融洽的气氛,使被访人乐意接受访谈;同时也为我们(研究者)理解被访人赋予访谈内容和访谈场景的意义打下了基础;而对于被访者日常生活结构的了解,也是我们(研究者)得以了解行动者目的动机的主要方式。
个人生活史或个人生命过程,就其实际内容而言,基本上可以等同于舒茨(即上述诸引文)的“生平情境”的概念(虽然它通过个人生活中的一系列过程如上学、工作、恋爱、结婚等显现出来)。舒茨认为,个体自童年时代开始,就通过自身的经验和父母、朋友、老师的言传身教获得应付各种事件及生存所需要的各种知识——认识、界定和适应环境、应付各种事件及生存所需要的各种诀窍等方面的知识。这种知识由日常语言和方言的命名而类型化。对个体来说,这样的关于日常生活世界的类型化知识,自童年时代开始不断积累,把这个世界既作为现存对象来接受,也作为具有过去和未来的对象来接受。这样的类型化知识和他生活过程中获得的具体经验,共同积淀为经验储备;后者即是他此后理解社会现象、采取相应社会行动的基础。另外,由于个体是在特定的社会环境条件下,由特定的人群哺育的,他因而具有特定的欲望、兴趣、动机、性格、抱负以及宗教信仰和意识形态信仰。所以,由这些经验和知识构成的经验储备具有鲜明的个体特征,舒茨称之为个体的“生平情境”(biographical situation)。在这里,“生平”系指个体经验储备形成的历史性。[71]显然,包含了被访者成长于其中的家庭背景在内的被访者的个人生活史是体现了这种历史性的。而从我们的实践看,被访人在访谈当时所具有的社会地位及他/她对自己的社会地位的认知、他/她的生活方式、行为方式与行为规范,乃至他/她的价值观念,无一不与他/她的个人生活史存在直接的联系。在访谈时,被访人的生平情境是必然会被其带入现场的。这样,被访人赋予访谈内容和访谈场景的意义就不能不受到他/她的个人生活史的直接影响(在某种程度上这甚至是决定性的影响)。所以,从他/她的个人生活史出发,我们自然能对他/她赋予访谈内容和访谈场景的意义给出一个合乎他/她的逻辑和情理的解释;与此同时,我们也可以由此获得对被访人在访谈中就其访谈内容所主观建构的意义的逻辑(访谈内容之间的内在联系)的理解和解释。显然,把握了这样的意义的逻辑,也就抓住了被访人赋予访谈内容的意义的脉络。
由个人生活史切入去了解被访人的另一层意义在于,没有两个个体的生命过程是完全相同的。所以,对个人生活史的访问,在某种程度上意味着被访人在其生命过程中被形塑的人格和个性特征的显现,而被访人赋予其访谈内容的意义与他/她的人格和个性特征是密切相关的。因此,了解被访人的人格与个性特征无疑有助于我们理解被访人赋予访谈内容和场景的意义。
对被访人的访问,首先从个人生活史开始,将访谈引入一种自然状态,有利于被访人放松戒备开始一种“自然”的讲述。当被访人开始这样的讲述时,也就不会有一般访谈常见的一问一答,而是主动和连贯的。这种主动和连贯的叙述会清楚显现被访人的叙述意图,即他/她最想告诉我们(研究者)的是什么;而在叙述背后,决定这样的叙述意图和叙述方式的则是被访人的价值观念。这是一个训练有素的研究者在访谈当时就能清楚地感受到的。另一方面,在这样的自然讲述的过程中,我们(研究者)可以发现和触及被访人的兴奋点(他们对自己的哪些事情最有兴趣),这会有利于我们(研究者)引导访谈的深入,帮助我们更深入地了解属于被访人自己和属于被访人家庭的重大事件,以及被访人对这些事件的看法,进而借由被访人对日常生活的态度去了解被访人对社会和人生的看法。与此同时,我们(研究者)也可以通过被访人生命过程中的“悖时”(off time)现象(在生命过程的某一阶段应该发生的事情实际上却没有发生,比如被访人在24岁应该结婚,但一直拖至28岁才结婚),去深入开掘被访人生命过程中发生的重大事件(即挖掘故事)。透过这样的事件,我们(研究者)可以看到被访人如何在一种具体的社会情境中去应对和处理他们面对的问题。在这样的事件中,被访人显然有着对周围环境的理性的认知,其行动因而也有着明晰的主观意图,而这些背后又有着社会的投射和个人个性及家庭的影响,我们(研究者)需要理解和解释的意义因此亦会凸显出来。
如前所述,研究者在访谈现场的观察之所以有重要的意义,是因为被访人赋予访谈的意义与被访人赋予访谈现场的意义(如果是在被访人家中进行这样的访谈,则还包括被访人的居家环境)之间存在着某种联系或一致性。因此,对被访人赋予访谈现场的意义的探究,有助于我们(研究者)对被访人赋予访谈的意义的理解(或做出验证)。我们在访谈实践中发现,被访人一般对自己会有一个明确的自我定位。他们在访谈开始时,也会根据这样的定位来确定自己与研究者的关系,并在话语和行动中有所体现。因此,在现场的被访人的衣着、神情、行动和语态无一不具有被访人主观赋予的鲜活的意义。除此之外,被访人的价值观和情感也会影响访谈现场,使我们(研究者)能识读被访人所赋予的意义。比如入户的访问,我们就可以观察被访人的居住环境,它是凌乱的还是整洁的,其实这里就体现出被访人的人生态度或者他们把什么看成是最重要的(如工作第一)。如果被访人是个老人且配偶已经去世,而居家的布置中又看不到有关他/她配偶的信息(比如照片),那么这背后隐含的可能是他/她与其配偶的感情淡漠或者是出了某种问题(这可以在访谈中加以验证)。被访人的居家环境中也许还会有些表面上看似乎不起眼的细节(微末的现象),但是背后却隐含着某种社会意义。[72]因此,在访谈现场的观察应该是全方位的,所获得的信息的意义也是与我们的访谈有着直接的关联或一致性的。
以搜集资料为目标的深度访谈会非常自然地将其目标锁定在获取“真”的资料上。这个“真”,按通常的理解即为“它是事实”。而要想通过访谈获取事实则必须经由被访人的口头叙述。如果将被访人的口头叙述通过记录整理变成书面文本,那么这种获取事实的方式就与历史叙述类似。而历史叙述的问题就在于,“虽说它是由经验所认定的事实或事件出发的,它却必然地需要有想象的步骤来把它们置之于一个完整一贯的故事之中。因此,虚构的成分就进入到一切历史的话语中”[73]。进一步地说,“因为历史学并没有客体,所以历史研究就不可能有客观性……从而历史学家便永远都是他本人在其中进行思想的那个世界的囚犯,并且他的思想和感受是被他进行操作所运用的语言的各种范畴所制约的”[74]。
这种情况同样存在于被访人在接受访谈时的叙述之中。他们所叙述的内容(包括研究者想了解的事实)是经过他们主观建构的,所以,想象的步骤是不可能不存在的,叙述中具有虚构的成分也是确定无疑的。其次,正因为访谈内容是被访人主观建构的,所以被访人的价值观和他所处的社会情境必然会影响他对叙述内容和叙述方式的选择。也就是说,他对某一事实的叙述可能是虚假的,或者只有部分是真实的(不完整)。这需要我们(研究者)通过对被访人在访谈时显现的关于访谈的意义脉络的了解来辨认和识别事实,或者通过访问了解这一事实的各类人来拼接事实或验证这个被访人关于事实的叙述是否真实,从而尽可能近似地达到对于某一件事的真相的认识。
以意义探究为目标的深度访谈虽然也重视获取事实,然而由其目标所决定,这样的访谈绝不会止步于资料的搜集或事实的获取。这时,“辨假”的另一层含义就变得十分重要。当我们作为研究者了解到被访人没有完整叙述一个事实或者被访人说了谎的时候,作为对真假的鉴别,任务已经结束了(因为事情已经搞清楚了),但是对于意义的探究来说,分辨出“假货”并不意味着事情的完结。因为被访人说谎这件事背后是隐含了他/她的动机的,也就是说,被访人是赋予说谎这个行动以主观意义的。对某件事,被访人虽然没有说真话,但是搞清楚他/她为什么说谎,我们(研究者)仍然获得了对他赋予行动(说谎)的意义的认识,而这个认识显然是“真”的,并且也是和被访人对访谈的主观意图是一致的。因此,在“假”的背后,我们对“真”的这样的发现,就又回到了韦伯对行动意义的强调,即这里所指的“意义”,是行动者主观的认为即社会学上的意义[75],这种意义无所谓对错,也没有事实层面的具有某种共同的标准的“真”与“假”之分。换言之,只要是被访人赋予其话语和行动的那种意义,就是“真”的。很明显,恰恰是这一点,才是我们做意义的探究的本意。
如果将被访人的口头叙述作为一个文本,那么这种意义的探究首先在于对文本的解读。作为文本的解读,有三个方面是必须要做的。第一,对文本中语句的字面意思的理解,也就是一般意义上的理解。比如说对于“队长”这个词,研究者与被访者都会具有相同的认识。第二,对文本中语句字面之外的意思的领会,即读出字里行间之外的意思。如,同样是“队长”这个词,在被访者那里的意涵绝非仅指农村组织机构中的一个职位,而是意味着若干其他的意义,比如某种便利条件的享受,比如被访人与他之间的关系,等等。第三,对被访人为何要做这样的叙述的主观意图的领会,这需要在被访人叙述的时候对其叙述有一个总体的把握和理解(这可以通过了解被访人叙述时自然流露的自我定位、他/她的关注点和兴奋点来实现)。显然,这三个方面的解读是需要一种在“我群关系”基础上的对被访人的理解的。这种解读的完成就意味着意义的探究的第一层工作的结束。第二层是从对文本蕴含的意义的价值的认识开始的(即被访人的叙述中哪些内容是十分精彩或者具有闪光点的),同时也可以对被访人做一个“类”的意义上的认识(被访人的个性中有哪些特征具有“类”的意义或具有某种共性)。在这个时候,研究者的视野开始显现,因为精彩点的发现和“类”的特征的把握都是以某种普遍性为前提的,而研究者只有具备一种全局观和理论意识才能对这种普遍性有相对准确的把握(其实,文本在此时已经被解析)。第三层分析是在前两层分析的基础上展开的,即以理论概括为特征,同时也试图在理论概括的基础上去寻求与以前相似专题的研究的理论对话点。到了这一步,意义的探究才可以说是完成了的。
四、小 结
到了这里,我们可以对作为意义的探究的“深度访谈”做出一个总结,即“深度访谈”涉及的是一种研究者与被访者在面对面情况下的我群关系。在这种关系中,研究者需要悬置自己的知识体系与立场,通过交谈,进入到被访者的日常生活中去;同时还需要随时保持反思性的观察,以便能够发现并追问问题与事件。访谈的结构需要依从日常生活本身的结构,需要从被访者的生活世界与生命史当中去寻求事件的目的动机与原因动机,以及主观与客观方面的意义;这样才能够对事件或者问题做出判断,进而对被访人做出“类”的概括并达到对访谈内容的普遍意义的认识。
需要说明的是,以上对于深度访谈的讨论只限于意义角度,并不能够代表对于访谈的全部思考。
还应该指出的是,深度访谈的这些原则适用于所有的人,当然也包括老年社会群体。而且,依我们团队的实践,对于老年社会学的研究来说,深度访谈这种方法因其平民性(即它常以聊天方式进行)而深具实用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