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个人与宗族一体化关系的解除
随着屈原形象的被道德抽象化,他那惊心动魄的心灵冲突和不可调和的矛盾在岁月中逐渐淡化而被人遗忘,只留下一道走向自我毁灭的生命轨迹供后人陨涕,另外就是被抽象化了的忠贞和峻洁被世世膜拜,口口传诵,生生不息地孳乳着一代又一代诗人。王原《屈子节解序》云:“三代而下,臣子之事其君父,若屈子者,斯可谓忠矣孝矣,抑亦可谓仁矣。《离骚》之词,其真怨诽而不怒者乎!此固学者之所宜肄业及之服膺而三复者也。”[450]越到后来,这种从道德角度将屈原及其《离骚》经典化的议论就越成为屈原评价的主流。道光间王棻《读国策》一文,将屈原与孟子、庄子并推为战国时代的三位伟人:“以举世皆趋利慕势之徒,而有被服仁义,守先待后,尊王贱霸,如孟子其人者焉;举世皆朝秦暮楚之辈,而有志笃忠贞,謇直不挠,沉身不去,如屈子其人者焉;举世皆同流合污之人,而有高瞻远瞩,特立独行,一国非之不顾,天下非之不顾,如庄子其人者焉。”[451]至此屈原的评价可以说达到了古典时代的顶峰。近代以来,随着国运的衰弱,领土的沦亡,救亡图存的民族主义思潮成为时代的最强音,屈原的家国宗社之恋逐渐被解读为现代民族国家语境中的所谓爱国主义精神,而屈原同时也被推为古代文学表现民族精神的最光辉的典范。
1949年以来,社会意识和思想观念虽有了许多变化,但对屈原的道德评价主要还是集中在爱国主义和人格峻洁这两个方面,认为屈原身上两种最主要的精神品质,“就是对于恶势力所施加的压迫、摧残所表现的无畏抗争精神,和即使蒙受多大冤屈、遭受多大摧残,也决不背弃祖国、民族的忠贞精神”。同时屈原的伟大也被从这个角度加以肯定:“他无所畏惧地抗争黑暗,但这种对黑暗世道的不屈抗争,并没有导致他对祖国母亲的任何抱怨,更没有想过欲借他国之力来伤害自己深爱的祖国。倒是可以这样说:正因为他深深爱着自己的祖国,才有那样的勇气向祸国殃民的黑暗王朝抗争,才有那样不折不挠的韧性,支持了十数年孤苦绝望的放逐生涯。他的死,既是不妥协抗争精神的最后迸发,也是对祖国忠贞不渝的精神的灿烂升华。”[452]这种看法是很有代表性的,也常为科教书和主流意识形态所采纳,但从学理上细究,却是有问题的。
正如前文所说,顾炎武已将民族、天下和王朝、国家作了区分。这里提到的民族、祖国和王朝或者说国家,也是不同的概念。在我看来,“祖国”一词是不太适合用来讨论问题的名词,尤其是在谈民族问题的时候。因为它根本不是一个政治学或社会学概念,缺乏内涵和外延两方面的具体规定。日常语言里的“祖国”大体上指国土与生息其上的民族和文化,故可以比喻为母亲。在这个意义上,人和祖国的关系是不可选择的,而且如同亲子关系那样,原则上是互爱的。可是我们知道,对于生活在具体社会现实中的人来说,祖国的意义通常是由现行政权及其规制的自然、文化生态来体现的。当郁达夫《沉沦》的主人公发出“祖国呀祖国,我的死是你害我的!你快富起来,强起来罢”的悲鸣时,“祖国”指的是北洋军阀统治下的中国;美国影片《第一滴血》续集的结尾,主人公悲愤地嘶喊:“美国,我们是爱你的,可是你爱我们吗?”(大意)美国指的是约翰逊政府主宰下的美国。祖国的意义就是这样通过国家,更具体地说是现政权、政体及由此决定的经济基础、上层建筑和意识形态的总和体现出来。既然如此,就不存在什么抽象的爱国主义了。所谓爱国首先是指爱现行国体和社会生活,在封建社会就表现为爱现政权也就是世袭的某姓王朝。这种情感与乡土人情意义上的爱国其实是不同的,但人们常混为一谈,而统治阶层更是竭力用各种手段来制造强化这种爱国就是爱现政权的错觉。于是屈原的个人悲剧在不同时代也总是被付以各种意识形态的美化。
然而屈原自己是很清楚的,他爱他的国土他的人民,但并不太爱楚怀王。怀王父子抛弃了他,他一腔热诚换来的是谗毁、冷落,终至流放。《离骚》里的楚怀王是很不成器的形象,公子子兰及其周围一帮佞臣更是他深恶痛绝的龌龊小人。到衔悲去国之际,他对王室已彻底绝望,毫无留恋。然而痛苦的是,他生在那个宗族国家的时代,身为王族一员,被王室抛弃就意味着失去了生存的依据。楚国是他的先茔、宗庙所在,是他宗祀、裔亲传衍的根本,楚国对于他的意义绝不是现代人的一点乡土之情可以比拟的。去是肯定去不得的,活又能活得下去吗?从他诞生起,对血缘、才华的骄傲就注定了他未来的悲剧命运。理想与现实、独善与兼济、洁身自好与同流合污、生存与毁灭一对对矛盾的尖锐冲突,迫使他在不断退却的选择中逐步否定生存的理由,最后走到自杀的终点。这种结局在特定的历史语境中,有时被理解为一种反抗。像闻一多先生说的:“他的时代不允许他除了个人搏斗的形式外任何斗争的形式,而在这种斗争形式的最后阶段中,除了怀石自沉,他也不可能有更凶猛的武器。”[453]后来又有人以浅薄的乐观态度否定这种反抗方式,说“在社会主义历史条件下,因为人民群众享受着广泛的民主权利,不需要也不应该采取屈原那种‘孤高激烈’的‘反抗’方式,因此(它)在实际生活中失去了意义”。这都是将屈原的自杀视为积极的反抗,我不这么看。屈原的自杀绝不是积极的反抗,充其量只不过是消极的逃避,属于彻底的个人行为,和爱国主义根本不沾边,也没什么值得赞美的崇高色彩。在同命运抗争失败的绝望中,选择生存有时比赴死需要更大的勇气和毅力,也更需要信念与责任感。对于处在个人与宗国一体化关系中的屈原,我们当然不能以此来要求他,但也不需要盲目地拔高,将这种个人行为比附于现代民族国家语境中诞生的爱国主义精神。
据历史学者和民族主义研究者考察,爱国主义观念是18世纪末在法国大革命中兴起,并随着三色旗、马赛曲、仪式、誓言、集会、游行等传播开来的,纯粹是与现代民族国家伴生的观念,也是基于个人和国家的一体化关系消解以后的自由意识和民主观念之上的。波兰当代诗人赫贝特(1924-1998)说:
相比之下,屈原的所有观念与行为都不出宗族意识的范围,就连黄宗羲所说的“小儒规规焉以君臣之义无所逃于天地之间,至桀、纣之暴,犹谓汤、武不当诛之,而妄传伯夷、叔齐无稽之事,使兆人万姓崩溃之血肉,曾不异夫腐鼠。岂天地之大,于兆人万姓之中,独私其一人一姓乎?”[455]这种对君臣关系、个人与国家关系的清醒认识,屈原也不可能拥有。将屈原的自杀解释为对黑暗势力的反抗,将战国时代氏族国家贵族文人对宗族的眷恋和绝望解释为爱国主义、民族气节及对祖国忠贞不渝的感情,都属于赋予古人以现代的情感和观念,同时也等于将爱国主义、民族气节这些概念偷换了内容,使忠于王朝、爱君主、爱现政权这类封建时代对臣民的实质性要求罩上了美丽的现代光晕。不清醒地认识到这一点,非但会妨碍我们正确理解历史上文人士大夫的命运与选择,对他们的观念和行为作出错误的评价,同时也会混淆我们对个人、国家、民族及其关系的认识,丧失一个现代公民应有的个人意识和价值自居。
无论后人基于什么观念,怎么理解和评价屈原,他的自杀都是氏族社会处于个人和国家一体化关系中的贵族的悲剧,其根源在于宗族意识和个体意识的冲突。作为宗族的一员,他被宗族意识要求认同王室,服从王室;可是屈原又是个体意识觉醒的有独立人格的人,有自己的政治主张和价值理念,两者的冲突无法调和,最终个体意识不能战胜和超越宗族意识,只有走向自我毁灭的结局。类似的悲剧当然不会是绝无仅有的,但只有屈原的悲剧具有心态史的意义。这就在于屈原用文学展现了悲剧背后的心理历程和文化内涵,由是赋予了它不可替代的精神史意义。就像弃官归隐并不从陶渊明开始,但陶渊明用诗文使归隐行为诗意化,从而成为高士的象征性代表,为后人膜拜。在这两个例子中,文学很大程度上已不是自杀和归隐行为的记录和装饰,而简直就是它本身;文学使这两桩纯粹个人的行为成为对思想史有意义的事件,并引起广泛关注,反过来又影响士大夫的观念和行为。古典文学与华夏民族精神建构的关系在这两个问题上表现得非常充分,非常典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