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经济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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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养老保险的运行模式

社会养老保险的运行模式可以从两个维度区分,一个维度是基金积累程度,分为积累制与非积累制;二是待遇与缴费的联系程度,分为缴费确定型与待遇确定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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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3-1 养老保险运行模式

实践中,各国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安排都是将这两个维度进行不同程度的组合,主要有以下四种模式:

(1)现收现付制,这是非积累制与待遇确定型相结合的一种财务模式。先明确退休时养老金对退休前工资的替代率,再结合人口年龄结构和工资水平确定缴费率,用当期雇员和雇主的缴费形成统筹账户,用以支付当期退休人员的养老金,统筹账户养老基金结余较少。

(2)完全积累制或个人账户制,这是积累制和缴费确定型相结合的模式。工作时的缴费完全进入个人账户,退休时的养老待遇根据个人账户所积累的资金额而定。该模式对个人账户投资具有较高的要求。

(3)混合制或部分积累制,是现收现付制和个人账户制相结合的模式,又称“统账结合制”。养老保险缴费一部分进入现收现付制的养老保险基金统筹账户,一部分进入个人账户。退休时养老保险待遇一部分来自统筹账户,一部分来自个人账户。

(4)名义账户制,这是非积累制和缴费确定型相结合的一种财务模式。首先确定工作期间的缴费率,并设立名义账户及账户的名义收益率,由此决定退休时的养老待遇。当期的缴费用于支付当期退休人员的养老金,个人账户空账运行,无投资需求。

四种运行模式在现实中运用得最为广泛的是现收现付制,到2011年,共有130个国家(包括统账结合的国家)采用了现收现付制,17个国家采用了完全积累制,8个国家采用了名义账户制。与此对照,1990年有140个国家采用现收现付制,17个国家采用完全积累制,但是尚没有国家采用名义账户制。可见,现收现付制仍然是最主要的运行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