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政治经济学、哲学与政治思想:马克思与黑格尔
对黑格尔哲学的批判分析构成了青年马克思思想发展的重要节点。在过去的研究中,我们关注较多的是哲学层面,但值得我们注意的是:在黑格尔的思想中,对古典政治经济学的理解,使他深入到了资本主义社会的内在结构中,他的哲学思考也具有了社会历史的规定性。只有意识到这一点,黑格尔哲学与古典政治经济学及其政治思想的内在关系才能呈现出来。在我看来,从社会历史角度对黑格尔哲学的这种理解,是我们理解马克思批判黑格尔的理论入口。为了深入地分析这一问题,我们以《法哲学原理》中的“市民社会”一章为例。
在《法哲学原理》中,黑格尔以“自由”作为伦理精神的内在规定。这种伦理精神的直接形式存在于家庭中,市民社会则是伦理精神的形式普遍性阶段,国家制度则体现了普遍性与现实具体性的统一,是伦理精神的实现。市民社会是伦理精神的第二阶段,它包括三个环节:第一,“通过个人的劳动以及通过其他一切人的劳动与需要的满足,使需要得到中介,个人得到满足——即需要的体系”[2];第二,司法对所有权的保护,这是自由的现实性;第三,通过警察与同业公会,将上面两个系列的特殊利益提升为共同利益。对自由和市民社会的这一理解,既体现了黑格尔从政治经济学出发的哲学理念提升,也体现了他在面对资本主义社会时的政治态度。
黑格尔谈论需要与劳动是以政治经济学为前提的。黑格尔讨论的是市场条件下的需要。随着分工的发展,人的需要的满足方式也越来越特殊化,需要本身也会随着市场的发展而被创造出来。这种意义上的需要,当然不再是自然经济条件下的需要,其基础是资本逻辑意义上的劳动分工与市场交换。“替特异化了的需要准备和获得适宜的,同样是特异化了的手段,其中介就是劳动。”[3]这种劳动是资本时代中的劳动,而不是自然经济意义上的劳动。在资本主义市场体系中,劳动者不是直接生产自己的需要物,而是生产出他人的需要物,而自身的需要又依赖于他人的生产,需要的获得就变成了依赖于市场交换的过程。这正是政治经济学的基本内容。斯密指出:“自分工完全确立以来,各人所需要的物品,仅有极小部分仰给于自己劳动,最大部分却须仰给于他人劳动。所以,他是贫是富,要看他能够支配多少劳动,换言之,要看他能够购买多少劳动。”[4]对黑格尔来说,这种需要以及劳动,体现了人的解放,而不像一些过去的思想家所说的那样,仿佛只有在自然状态中,人的生活才是自由的。
黑格尔所说的劳动,体现了人的解放和自由。理解了劳动的这一本质规定性,也就理解了黑格尔在《精神现象学》“自我意识”一章中,为什么将劳动作为人的自我意识的确证。在黑格尔看来,真正的自我意识是具有欲望的双方的相互承认,但在主人与奴隶的关系中,奴隶虽然将主人的意识内化到自身之中,但奴隶一开始并没有认识到自己的力量,而主人则从来没有平等地承认过奴隶的独立地位。正是通过劳动,改变了这一切。
在主人面前,奴隶感觉到自为存在只是外在的东西或者与自己不相干的东西;在恐惧中他感觉到自为存在只是潜在的;在陶冶事物的劳动中则自为存在成为他自己固有的了,他并且开始意识到他本身是自在自为地存在着的。奴隶据以陶冶事物的形式由于是客观地被建立起来的,因而对他并不是一个外在的东西而即是他自身;因为这形式正是他的纯粹的自为存在,不过这个自为存在在陶冶事物的过程中才得到了实现。[5]
通过劳动过程,奴隶获得了真正的自我意识。这正是马克思后来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所说的:“黑格尔站在国民经济学家的立场上。”
黑格尔的《现象学》及其最后成果——辩证法,作为推动原则和创造原则的否定性——的伟大之处首先在于,黑格尔把人的自我产生看作一个过程,把对象化看作非对象化,看作外化和这种外化的扬弃;可见,他抓住了劳动的本质,把对象性的人、现实的因而是真正的人理解为他自己的劳动的结果。[6]
黑格尔自己也确实是在这个意义上认同政治经济学的:“政治经济学就是从上述需要和劳动的观点出发,然后按照群众关系和群众运动的质和量的规定性以及它们的复杂性来阐明这些关系和运动的一门科学。”[7]对政治经济学的这一理解,是他论述市民社会与国家关系的基础。
在政治经济学基础上,对劳动与需要的哲学理解,体现出黑格尔对资本主义社会的态度。早年的黑格尔非常憧憬古希腊的城邦制,认为它体现了个人与共同体的自由发展。站在这个立场上,他将基督教以来的历史看作文化的衰落,资本主义社会尤其如此。但在法兰克福时期,英国的经济发展以及政治经济学开始进入黑格尔的视野,他不再只是站在文化评判的立场上外在地面对资本主义社会,而是意识到资本主义社会是一个无法改变的过程,个人与社会的冲突如何能够在一个新的基础上“和解”成为他的哲学主题。这种思考的成果,最初体现在《耶拿时期的实证手稿》中,并在《精神现象学》和后来的《法哲学原理》中得以呈现。但在面对以英国为典型的资本主义时,黑格尔虽然认为它体现了一种历史的必然性,但又认为这种资本主义在体现自由和解放人类的同时,还不能真正地达到伦理意义上的自由。在《法哲学原理》“市民社会”一章中,黑格尔认为以自由竞争的市场为特征的资本主义社会,存在着以下问题:第一,虽然劳动分工促进了生产的发展,使人与人之间更加相互依赖,但生产的抽象化也越来越使劳动机械化,最后机器可以替代人,这时,需要的满足与人的存在都受到一种外在的必然性的制约;第二,市民社会中的利己心不能实现伦理精神,它们最多只能形成特殊利益集团。正是基于对市民社会的这种看法,黑格尔把理性和解的希望寄托在国家理性身上,认为这才是伦理精神的现实体现。君主制在他那里就体现为伦理精神在普遍性与特殊性上的统一。从这里可以看出,黑格尔对政治经济学的理解与他的哲学思考以及他的政治结论实际是内在一致的。
从黑格尔关于市民社会的分析中可以看出,他与古典经济学家处在同一个理论视线上。第一,他与斯密一样,强调劳动的人类学意义,并从分工出发来揭示劳动在现代社会的存在样式。第二,他所理解的市民社会的原子式私人利益特征,是以资本主义社会的竞争为基础的,正是这种竞争,不仅在交换的层面,而且也在生产层面体现出商品生产者之间、交换者之间的欺诈。如果从这样的理解出发,就会将资本主义社会中的问题归结为人的理性的问题,国家理性正是对这种竞争的控制。这当然是对竞争的表层理解,而没有意识到竞争是由资本的逻辑所决定的,因此不是资本家的欺诈导致竞争,而是资本逻辑的运行使竞争表现为资本家之间的欺诈,而实际上资本家只不过是在执行资本的职能。
竞争造成的对支配着资本家的那种关系的看法(因为,事实上在竞争中正是资本本身的规律在资本家面前表现为外部强制,既是他的资本对其他资本的强制,也是其他资本对他的资本的强制),使资本家完全不能理解他在其中活动的那些关系的内部实质,而资本家本人只不过是这些关系的有关代表或职能执行者而已。[8]
因此,黑格尔的国家理性是站在国民经济学立场上的对国民经济学的反思。这也表明,对黑格尔国家理论的批判不能仅从理性本身出发,否则就无法真正地透视黑格尔的国家观念。
写到这里我们可以看出,马克思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中虽然正确地指出了黑格尔思想中的唯心主义特征,但由于马克思此时还没有深入到政治经济学研究中,所以他实际上无法真正地透视黑格尔,特别是黑格尔对市民社会的经济学—哲学分析,更是处于马克思的理论视野之外。在这个意义上,马克思后来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的话,倒是真实地体现了他此时的思想情境。“法的关系正像国家的形式一样,既不能从它们本身来理解,也不能从所谓人类精神的一般发展来理解,相反,它们根源于物质的生活关系,这种物质的生活关系的总和,黑格尔按照18世纪的英国人和法国人的先例,概括为‘市民社会’,而对市民社会的解剖应该到政治经济学中去寻求。”[9]正是意识到这一点,才有了在法国完成的《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
按照我的看法,《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的意义在于:马克思通过经济学的初步研究,开始将哲学、政治经济学与社会主义联系起来,透视它们的内在联系,这也是他在批判黑格尔哲学之后的重要理论进展。这种透视在于:在德国体现为哲学思考的东西,在法国以政治的语言表达出来,而深入政治经济学之后,这种政治的语言又体现了政治经济学的原则。
平等不过是德国人所说的自我=自我译成法国的形式即政治的形式。平等,作为共产主义的基础,是共产主义的政治的论据。这同德国人借助于把人理解为普遍的自我意识来论证共产主义,是一回事。不言而喻,异化的扬弃总是从作为统治力量的异化形式出发:在德国是自我意识;在法国是平等,因为这是政治;在英国是现实的、物质的、仅仅以自身来衡量自身的实际需要。[10]
马克思“异化劳动”理论的意义也在于:“异化劳动”构成了他将哲学、政治经济学与社会主义思潮融为一体的理论基础。
在一些后来者看来,“异化劳动”是马克思思想走向成熟的标志,有些西方马克思主义学者据此建构了人本主义的马克思主义。仅从哲学的角度来看,“异化劳动”概念比马克思后来的任何一个概念都更具批判意味,但如果从哲学、经济学的内在关系来看,这个概念恰恰不能成为马克思批判理论的基石。在“异化劳动”理论中,马克思的一个重要思想在于对象化与异化的区分,以对象化作为人的类本质的体现来反对异化,并以此作为扬弃异化的共产主义的论证构架。按照我的看法,把劳动的对象化看作人的本质的体现这一理解,更多具有人类学的意义,也是对古典经济学以及黑格尔思想的直接继承,马克思后来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关于生产的论述也主要停留在人类学的水平上。但此时的“异化劳动”框架,无法说明资本主义社会中资本的内在逻辑,如果马克思的批判理论不能深入资本逻辑之中,他的批判就只能是外在的哲学批判,这种外在的哲学批判根本无法超越价值评判的水平。而一旦进入资本逻辑的运行之中,马克思恰恰发现,在资本主义社会中,正如黑格尔所说的,对象化就是异化,因为在资本主义社会的现实关系层面,对象化了的劳动恰恰就是资本,而劳动的对象化在这种资本与劳动的雇佣关系中,恰恰构成了剩余价值生产的关键。“资本按概念规定只应是对象化的劳动,在其中当然积累着一定量的劳动。”[11]“在资产阶级经济以及与之相适应的生产时代中,人的内在本质的这种充分发挥,表现为完全的空虚化;这种普遍的对象化过程,表现为全面的异化,而一切既定的片面目的的废弃,则表现为为了某种纯粹外在的目的而牺牲自己的目的本身。”[12]在资本主义的社会关系中,活劳动只不过是一种手段,它使对象化的死的劳动增殖,赋予死劳动以活的灵魂,而“劳动的产品表现为他人的财产,表现为独立地同活劳动相对立的存在方式,也表现为自为存在的价值;劳动的产品,对象化劳动,由于活劳动本身的赋予而具有自己的灵魂,并且使自己成为与活劳动相对立的他人的权力”。[13]需要揭示的是资本为什么增殖,劳动为何异化为他人的权力,马克思早年的“异化劳动”理论并不能真正地面对这一问题,在“异化劳动”的基础上最多只能建构人类学意义上的生产理论,这种人类学意义上的生产理论虽然在马克思后来的论述中也占有重要的地位,但它只有放在资本逻辑分析的基础上才具有重要意义,否则,马克思就无法将自己同古典政治经济学区别开来,当然也无法真正地超越黑格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