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化敌为友如何可能
左高山在《敌人论》的最后一章专门讨论了“化敌为友”的问题。他从“没有永久的敌人”之命题入手,进而“宽恕敌人”直至“爱我们的敌人”,以步步逼近的逻辑分析和例证辅助,尝试着解开“敌友关系”的死结。这一尝试是有价值的,但依旧留下了诸多开放的议题,需要更充分的展开深究。
受高山君研究的激发,我大致形成了一些基本上仅限于哲学范畴的解释,并期待对“化敌为友如何可能?”做出一个初步的政治哲学和政治伦理的解答。如前备述,“敌人”和敌友关系意识最初且根本上源自利益矛盾或利益争夺。因此,敌人和敌友关系之紧张的消解最终取决于利益矛盾和利益争夺的止息。这显然是一种现实主义的政治学解释。可是,仅仅限于政治学的视阈,这种消解是无望的,因为政治本身即利益矛盾的产物,也就是我前面所说的,因为敌人而有了政治,因为敌友关系而产生了对政治和政治学的内在需求。
然而,换一个角度或进一步扩展到哲学的视阈来看,敌人和敌友关系会有一种新的也许是更本原的理解。哲学自它在古希腊诞生起就建立了一种主客两分的认知框架或方法,从“惊异”(wondering)于外部世界开始,到“识汝自身”(“know yourself”,最初为铭刻于德尔菲神庙门楣上的箴言,后来成为苏格拉底一个最著名的哲学命题)的转折,主客两分几乎成为哲学的信条,从此影响深远。至近代,法国哲学家笛卡尔将这种主客两分的认知方法发展为一种系统完备的哲学方法论,成为西方思维模式的基本原理或原则。按照主客两分的认知原理,不仅人类的一切认识活动都是从自我主体出发的,而且这种主体意识同时也是主体存在及其意义的先在证明。笛卡尔的所谓“我思故我在”不仅是一个认识论的主张,同时也是一种主体存在论的证明:作为具有理性思维能力的生命存在,主体自我之思(“我在思想”)亦即主体自我之在(“我活着”)的明证。因而,自我主体的在先性逻辑预定不期然地蕴含了自我主体存在的优先性结论。于是,作为主体认知投射的客体,便随着他/她/它被对象化、客体化而被至于次要、从属或与主体相互矛盾甚至相互对立的位置。诚然,这并非主客两分模式的唯一推论,但却是一种较为自然的逻辑推演和逻辑结论,倘若它得到大量现实生活经验和实例的证实,则很可能成为人们习惯性的认知逻辑推理和价值判断依据。不幸的是,近代西欧早期的资本主义或商业社会的经济实践,既受这一思维逻辑的深刻影响,又以其现代经验事实给予这一思维模式以空前强力的实证支持。
于是我们看到,自16世纪开始,作为现代化先行者的欧洲便在一场旷日持久的利益争夺中,上演了一场关于敌人和敌友关系变幻不居的多幕剧,或悲或喜,此起彼伏。先是荷兰与西班牙等国的海洋霸权争夺,随后是英国海洋霸权的崛起,接着是大英帝国的雄霸天下,继之便是德意志先后两次发动世界大战,最后促成大西洋彼岸美帝国的超级霸权。这其中,谁是谁的敌人?敌友关系发生着怎样的变化?任何一种真实的解答都能构成一部充满鲜血、泪水和浩叹的现代社会断代史!马克思曾经凭借其资本分析,揭橥欧洲近代资本主义初期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的阶级矛盾和冲突,阶级剥削和阶级压迫成为马克思关于无产阶级革命和解放理论中独特的敌友关系镜像。马克思理论中的敌人主要还是“阶级敌人”,可让他始料不及的是,阶级之间的敌友关系后来竟然演变成了民族国家之间的敌友关系,后者的紧张爆发不幸酿成惨绝人寰的世界大战,国家政治意义上的敌友紧张也扩大为国际政治意义上的敌友决战。更为复杂的是,分属于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两个在马克思看来完全异质的人类社会阵营的国家,却因为民族战争而成为战时的朋友,而同属于资本主义阵营的国家却反而成了相互的敌人。两场世界大战,特别是波及几乎整个地球的第二次世界大战,让全人类认识到了国际战争中的敌人与朋友并非不可改变,战争中的敌友关系张力远甚于阶级革命中的敌友关系,史无前例的战争暴力把国家政治和国际政治都投进了硝烟烈火,经受着极端严酷的炼狱,烤得一片焦土。
于是,一些哲学家对主客两分的哲学思维模式更加确信不移,甚至将之看作不可变更的人类关系定式,客体或者他人被赋予更加极端的否定性含义。比如,法国存在主义哲学的代表人物萨特,便通过其剧本《间隔》中的人物喊出:“他人就是地狱!”把主体的“被注视”也就是“被客体化”视为人之主体性存在与自由的最大障碍和威胁。不过,另一些哲学家则开始反思这种主客两分的思维模式,力图突破过于消极的人际和群际之间相互客体化的片面理解。例如,海德格尔相信,人的存在样式并非只有自我主体存在这一种可能性,“共在”(co-being)、“让在”(let-be)甚至是“交互主体性”(inter-subjectivity)存在也是可能的。
尽管如此,西方哲学,尤其是西方近现代哲学的主客两分模式非但没有发生根本改变,而且随着西方现代性的不断强势而变得更加牢固,也更为苛刻。从老牌的欧洲帝国到当代强势的美国,主客两分、非友即敌、唯我独尊的“冷战式”思维定式依然支配着他们的政治思维和外交策略,成为其话语霸权的语法铁律。坦率地说,沿着这种绝对的主客两分性思路和原则走下去,很难看到人类社会真正能够化敌为友的希望,如同仅仅信奉“丛林规则”的人们很难走出荆棘丛生的“大林莽”一样。也许,在人类社会的多数政治情形中,我们的确还不得不徘徊在“丛林规则”所支配的林莽之中而难以穿越,但永远如此,人类社会将陷入无可救药的绝望!
感谢上苍!历经几千年的文明历程,人类不只拥有一种哲学或一种智慧,即使西方哲学本身也不只是一种思维模式的单声独奏,至少她还有倡导人类博爱和“四海之内皆兄弟”的基督教宗教哲学!我不是文化民族主义者,但我相信,在我们自己悠久而丰富的优秀传统文化中,或许可以找到一些解答“化敌为友如何可能?”的资源和启迪。儒家教导人们忠恕之道:最好能够“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最起码能够“己所不欲,勿施于人”。遵循先义后利的行为原则,追求“仁者爱人”,儒家的丰富学说和教诲的确给人类提供了解决各种人伦矛盾、协调复杂之人伦群际关系的“中庸之道”,只是儒家学说或者过于偏执日用人生和日常伦理,或者入世太深而期于高堂政道,终究难以让人完全超脱利益纠葛,完成化敌为友的政治伦理使命。所以,一旦遇到复杂难解的世俗价值冲突,便不得不剑走偏锋,少数极端道义论儒家(如宋明理学、清儒戴东原)甚至还提出“存天理,灭人欲”的激进吁求。人欲不存,天理何存?儒家的困难在于,如何使得一种偏于宗亲血缘和“熟人世界”的美德伦理,能够普遍化为适应于现代公共世界或“陌生人世界”的政治伦理?如若无法解决这一问题,则儒家学说即便能缓解乃至消解某一特定范围内的利益矛盾或价值冲突,也难以化解普遍存在的敌友紧张。
相较而言,道家的主张更为温和也较为彻底。以“道法自然”来化解诸种人为瓜葛和冲突,至少是一种比基于宗亲伦理或“熟人关系”更为普遍的理由,以此来化解人类诸种利益冲突和敌对紧张,理应更有道义和哲学的有效性,因而也应当更具思想说服力。易言之,以“自然法则”的名义要求人们降低甚至放弃自我的利益诉求,显然要比用亲缘伦理的美德规范来要求人们降低甚至放弃自我的利益诉求来得更有普遍道义的力量。然则,由于道家学说有着一种天然的“政治冷漠”倾向,加之“道法自然”所提示的自然法则本身只是一种哲学预设而非纯粹的信仰,因而道家同样难以根本解决人类的利益矛盾和价值冲突,因之也难以充分回应“化敌为友如何可能”的问题。
在儒、释、道“三教”中,最为彻底的解释是由佛教提供的。佛教既告示人类“众生平等”,又告诫人类“诸法空相”,让人们相信一切利益诉求都会产生烦恼和痛苦,只有看破,才能放下;只有放下,才能自在。佛教的教义逻辑上破解了“化敌为友”的难题:既然一切敌友关系紧张都根源于利益冲突,那么,解除利益冲突也就意味着化解导致敌友关系紧张的根源。看破并放下利益诉求是彻底消解利益冲突的方式。放下即无求(任何利益),因此可以最彻底也就是从根本上解决一切利益冲突。可是,佛教的这一教诲虽然具有最彻底的逻辑说服力,却并不同时具备现实合理性。因为,这一逻辑是以信仰为其前提条件的:当且仅当人们相信并承诺佛教教义本身,才会认同、接受、践行佛教的信条。也就是说,佛教的解释力量只能寄托于宗教信仰,因此其现实合理性只能相对于佛教信徒而言,而对于非佛教信徒来说,其说服力或有效性尚须存疑。
然而无论如何,古今中外的高僧大哲们已经给我们留下了足够多的思想智慧,让我们有可能借助人类现代文明的资源和条件,来解答“化敌为友如何可能”的问题。西方传统哲学的主客两分性思维模式提醒我们,敌友关系源于自我与他人之间的视差,而导致这一视差的显而易见的原因是利益矛盾或价值冲突。因此,欲化敌为友,必先化解基于主客两分的敌友关系之间的紧张。中国传统文化——包括儒家的道德哲学或伦理学、道家哲学和佛家宗教——则提示我们,欲化解人们之间的利益矛盾和价值冲突,有三种不同的路径或法门:或以义制利甚至义以去利,从而缓解或消解人们见利忘义、逐利害义的冲动;或顺从自然(本性)之道,返璞归真,复归婴儿之无利无害之单纯本心,从而去人伪于本性、防利害于未然;抑或更彻底地看破红尘、放下执着、自在空相,从而根本消解人之趋利之心,消弭人我之隔,达于无我两忘之境。
总之,化敌为友是有条件的,而且这条件并不一般,多而且高:他人终究不是自我,我、你、他或者我们、你们、他们的分别不仅客观真实,而且不可简单消弭。文化人类学家强调:不同人称代词的产生乃是人类意识和认知进步的标志,近代人文主义者甚至把自我意识的觉醒看作人类现代文明的伟大成果。所以,当“化敌为友如何可能”的问题要求我们突破和超越主客两分的模式时,所需要的不仅是对这一既定模式的反思批判,而且还需要寻找或者创造一种足以替代主客两分模式的新的人类关系模式。与之类似,人类的利益诉求是自然而然的,其利益竞争在所难免,因为资源的有限性与人类欲望的无限性之间始终存在着无法解决的矛盾,凡利益竞争必产生利益矛盾和价值冲突。如何消解人类社会的利益矛盾和价值冲突?儒家提供的是一种缓解而非消解的道德解决方案;道家的方案与其说是解决毋宁说是逃避;唯佛教的方案完全彻底,可惜它只能是适应部分人亦即佛教信徒的解决方案,而非适应所有人的解决方案。
于是,绕了一大圈,我们最后还是不得不回到现实中来。敌友关系及其解决亦即所谓“化敌为友如何可能”的问题所面对的现实是政治的现实。因此,政治因敌人而生,这意味着面对并处理敌友关系乃是政治的首要工作。然而,最高明的政治却不是为了消灭敌人,而是消除敌人。就此而论,我们甚至可以说,政治因敌人而生,也应因敌人的消失而终结。同理,政治哲学的基本问题是如何料理敌友关系问题,敌友关系的确如同施密特所言是最根本的政治关系,然而,真正高明的政治哲学却不是可以对敌友关系提供最好解释、最好分析和最好论证的政治反思,而是可以对“化敌为友如何可能”这一具有终极意义的问题提供最佳解答的政治哲学谋划。
行文至此,我又一次想起了两位西方哲人关于政治家的分类和比较:德国哲学家康德曾把政治家区分为“道德的政治家”和“政治的道德家”,并坚定地把前者看作人类政治生活的幸运。刚刚去世不久的著名政治哲学家罗尔斯更明确地指出,真正的政治家只关心选民,而政客则只关心选票。我想接着他们的话说,倘若政治哲学要真正充分有效地解答“化敌为友如何可能”的问题,那么,它恐怕不能只局限于政治哲学自身,还需要借助于道德伦理和宗教智慧。理由在于:消解敌友关系的紧张甚至化敌为友,不仅需要诸如政治宽容一类的智慧,还需要足够的道德资源和信仰力量,比如,儒家的忠恕仁爱和佛教的脱俗信仰。也许是因为我的职业习惯,即使在对待敌人和敌友关系这类极端严肃的政治课题时,也免不了对道德伦理和心性信念之精神力量的心属与执着。我总是在想,什么时候人类的“类意识”也能像现代人的“自我意识”这样充分自觉,并且形成理性而普遍的“我们之为人类”的共识,那时候,所谓“化敌为友如何可能”的问题也就成为多余的提问了。高山君告诉我,他觉得《敌人论》的研究尚未完成,他对此还有话想说。我听后甚为欣慰,对他的未来研究又多了一份期待。
成稿于2015年12月底,2016年1月31日凌晨改定于北京蓝旗营悠斋。左高山:《敌人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6年版。原序曾以“化敌为友如何可能?”为题,原文刊于《读书》杂志,2016年第4期。发表有删节,现以原题恢复原文重刊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