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简介
廖永安,男,1972年生,湖南安化人,教授,博士生导师。湘潭大学法学学士(1994年)、硕士(1997年),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2004年),中国人民大学哲学学院博士后研究人员(2004—2006年),美国马萨诸塞州立大学波士顿分校访问学者(2010—2011年)。1997年起在湘潭大学任教,1998年破格晋升为讲师,2001年破格晋升为副教授,2004年被破格晋升为教授,2005年被评为博士生导师。现任湘潭大学副校长、“法治湖南建设与区域社会治理”协同创新中心主任、湖南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第四届学科评议组成员、湖南省普通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诉讼法研究中心主任、国家级精品课程“诉讼证据法学”主持人,兼任中国法学会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仲裁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湖南省法学会副会长、湖南省法学会诉讼法学研究会会长。
研究领域主要为民事诉讼法学、证据法学与调解法学等。独立出版的著作有:《民事诉讼理论探索与程序整合》(2005年)、《民事审判权作用范围研究》(2007年)、《民事证据法学的认识论与价值论基础》(2009年)。合著著作有:《民事诉讼原理研究》(2002年)、《民事诉讼理论与改革的探索》(2002年)、《中国统一证据法(专家建议稿)及其立法理由》(200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专家建议稿)及立法理由》(2005年)、《民事诉讼法专论》(2005年)、《诉讼费用研究——以当事人诉权保护为分析视角》(2006年)、《民事诉讼监督制约机制研究》(2011年)、《中美调解培训启示录》、《美国调解经典案例评析》等。主编教材有:《证据法学》(国家十一五规划教材)、《民事诉讼法学》、《模拟审判:原理、剧本与技巧》、《调解学教程》等。在《求是》、《中国法学》、《中外法学》、《光明日报》等报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百余项。先后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重大课题、青年课题以及其他省部级课题十余项。先后获国家教学成果二等奖,中国法学会科研成果一等奖,司法部全国法学教材与科研成果一等奖、二等奖,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等省部级奖励十余项。2005年被确定为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学术带头人,2006年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并被评为湖南省首届优秀青年法学家,2007年被评为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名师,2010年被评为湖南省优秀青年社会科学专家,2014年获第七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提名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