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中国大众人权知识状况
第一节 人权知识的普及程度及方式
大众人权观念中最直观的是对人权的基本认知,即关于“人权是什么”的答案和想法。2004年,我国把“尊重和保障人权”写入宪法,在法律上首次使用了人权概念,将人权保障提升到宪法的高度,开启了以法治保障人权的新时代,标志着法治发展和人权保障进入了新的阶段。这不仅表明了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义务,也是对人权教育和知识普及工作的重要推动。但中国地域辽阔、人口众多,自上而下的教育和宣传不仅需要广度和深度,也始终面临着各种不平衡。在此次问卷调查中,我们主要从人权的相关知识、人权内涵的基本认识着眼,考察大众关于人权的认知程度以及人权知识的普及方式。
一、人权知识的基本普及状况
为了考察人权知识的普及方式和普及渠道,我们设计了“您关于人权的知识是从哪里获得的”这一多选题,调查结果如图2—1所示。
通过图2—1可以看到,在人权知识的获取途径这一问题上,最主要的媒介或活动是“广播电视”,所占比例为47.9 % ,其余依次为: “报刊书籍” (41.1 % )、 “课堂教育” (30.3 % )、 “网络” (29.8 % )、 “普法宣传”(26.6 % )和“从他人那里获得” (15.6 % ),表示自己从未知晓人权概念及知识的大众仅占6.9 % 。可见,人权理念和人权知识已经在全社会范围内通过各种途径得到了传播和普及,而这其中,借助媒体发挥的作用大于学校教育起到的作用,进一步而言,传统媒体的作用大于新兴媒体,专业教育的作用大于普法活动。
资料来源: “中国大众人权观念调查研究”数据库,卷A33。
“您关于人权的知识是从哪里获得的”这一多选题的统计结果中,仍有6.9 %的人选择了“从未听说过人权”这一选项,对“从未听说过人权”这一选项的数据进行进一步分析可以从另一个角度呈现人权知识普及的状况。依据经济发展水平与地理位置等因素,我国大陆区域整体上可划分为东部、中部和西部三大经济地区。我们按省份对问卷进行了东中西的地域划分,并将其与“从未听说过人权”这一选项进行了交叉分析。
数据分析结果显示,在被调查对象中,东部地区和西部地区均有占其各自总数6.2 %的人对人权缺乏基本的认知,表示从未听说过人权,低于全国总体的平均值6.9 % ,而中部地区的这一比例则是9.0 % ,高出全国平均值两个左右的百分点。东部和西部从未听说过人权的人数比例要低于中部地区(见表2—1)。
资料来源: “中国大众人权观念调查研究”数据库,卷A33。
二、人权知识普及状况认知的影响因素
以性别为变量进行考察,男女对于人权知识获得途径的选择存在一定的差异。男性的选择中排在前两位的是“广播电视”和“报刊书籍”,各占46.7 %和40.0 % ;女性的选择中排在前两位的也是“广播电视”和“报刊书籍”,但比男性的占比略高,分别为49.3 %和42.4 % ;在“从未听说”这一选项上,男性所占的比例比女性高1.4个百分点(见表2—2)。
资料来源: “中国大众人权观念调查研究”数据库,卷A1;A33。
从年龄的角度看,不同年龄阶段的人的人权知识获取途径存在较大差别。18岁以下群体的选择中占比最高的是“课堂”,为55.0 % ,比排在第二位的“报刊书籍”高出近10个百分点;19~29岁的人中选择最多的是“报刊书籍”,占47.2 % ;30岁及以上的受访者均认为获得人权知识的最主要途径是“广播电视”,所占比例分别为55.4 % 、58.3 % 、60.4 %和60.3 % ,远远高于其他选项的比例;同时,在“从未听说”这一选项上,从19岁开始,随着年龄段的增加,选择比例在逐步增高(见表2—3)。
资料来源: “中国大众人权观念调查研究”数据库,卷A2;A33。
以民族为变量进行分析,数据显示,汉族和少数民族的选择存在明显的差异。汉族和少数民族受访者的选择中排在前两位的都是“广播电视”和“报刊书籍”,但汉族对“广播电视”的选择比例要高于少数民族,少数民族对“报刊书籍”的选择要略高于汉族。在“课堂” “网络” “从他人那里获得” “普法宣传”这四个选项上,少数民族所占的比例均要高于汉族。汉族在“从未听说”这一项上的选择比例比少数民族高1个百分点(见表2—4)。
资料来源: “中国大众人权观念调查研究”数据库,卷A3;A33。
以政治面貌为变量进行考察,不同政治面貌的群体获取人权知识的途径存在一定的差别。群众中选择比例最高的“广播电视”,为44.2 % ;共青团员的最主要人权知识来源于课堂,占48.6 % ;中共党员的选择中“报刊书籍”和“广播电视”远远高于其他选项,分别占55.3 %和51.7 % ;民主党派获取人权知识的最主要途径也是“报刊书籍”,为52 % 。在“从未听说”这一选项上,共青团员和中共党员所占的比例要低于群众和民主党派,中共党员和共青团员的比例在5 %以下,而民主党派和群众所占的比例都超过了10 %(见表2—5)。
资料来源: “中国大众人权观念调查研究”数据库,卷A4;A33。
从受教育水平来看,不同的教育程度对人权知识获取途径的选择产生了影响。学历为小学及以下、初中、高中或中专的人的选择中排在第一位的都是“广播电视”,所占的比例分别为46.5 % 、48.3 %和46.0 % ,并且远高于对其他选项的选择。学历为本科或大专、硕士以及博士的受访者获取人权知识的最主要途径都是“报刊书籍”,均在五成以上,但是他们对广播电视、课堂以及网络的选择也都在40 %以上。在“从未听说”这一项上,学历为小学及以下和初中的人的选择超过了10 % ,其他教育水平的人的选择都在10 %以下(见表2—6)。
资料来源: “中国大众人权观念调查研究”数据库,卷A5;A33。
以个人年收入为变量进行考察,收入在2 000元以下的群体获取人权知识的主要途径是“报刊书籍” “广播电视”以及“课堂”;收入在2 000~5 000元、5 000元到1万元以及1万~3万元的群体选择最多的都是“广播电视”,其所占的比例远高于其他选项;3万~8万元的收入群体中选择比例最高的也是“广播电视”,但它与排在第二位的“报刊书籍”之间的差距较小;收入为8万元以上的群体的选择中,排在第一、二位的分别是“报刊书籍”和“广播电视”,二者各占48.6 %和47.7 % 。在“从未听说”这一项上,5 000元到1万元之间的收入群体所占比例在10 %以上,其他都在10 %以下(见表2—7)。
资料来源: “中国大众人权观念调查研究”数据库,卷A6;A33。
从宗教信仰的角度看,有无宗教信仰者对人权知识获取途径的选择存在差异。在“报刊书籍” “广播电视” “课堂”以及“网络”这四项上,没有宗教信仰的人所选的比例要高于有宗教信仰的人,在“从他人那里获得” “普法宣传”以及“从未听说”这三项上,没有宗教信仰的人所占的比例要低于有宗教信仰的人。同时,有宗教信仰和没有宗教信仰的受访者中,选择比例最高的都是“广播电视” (见表2—8)。
资料来源: “中国大众人权观念调查研究”数据库,卷A7;A33。
以户籍为变量进行考察,在“从未听说”这一项上,农村户口的人所占的比例要比城镇户口的人高出一半左右。在列出的获取途径中,除了“从他人那里获得”这一项上农村户籍的人所占的比例比城镇户籍的人高之外,其他选项上城镇户口的人的选择比例都要高于农村户籍的人口。不同户籍的人的选择中排在一二位的都是“广播电视”和“报刊书籍”,在“广播电视”这一项上二者的比例相差不大,但在“报刊书籍”这一项上城镇户籍的人要高12.3个百分点。同时,在通过网络途径获取人权知识这一选项上,城镇户籍的人要比农村户籍的人高11.3个百分点(见表2—9)。
资料来源: “中国大众人权观念调查研究”数据库,卷A8;A33。
以职业为变量进行考察,不同职业群体对人权知识获取途径的选择存在明显的差别。务农者、务工者、企业员工、经商、离退休人员以及无业失业者的选择中,排在第一位的均是“广播电视”;公职人员的选择中占比最高的是“报刊书籍”;学生的选择中,获取人权知识的首要途径是“课堂”,所占比例接近6成,同时, “报刊书籍”在学生的选择中所占的比例也较高,超过了50 % 。在“从未听说”这一选项上,务农人员所占的比例最高,其次是务工人员,二者都超过了10 % ,选择比例最低的是公职人员,为2.3 % ,比务农人员低14.2个百分点(见表2—10)。
资料来源: “中国大众人权观念调查研究”数据库,卷A9;A33。
三、小结
民众对于人权的认知离不开国家对人权知识的普及,开展人权宣传和教育是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重要议题之一。 《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12—2015年)》明确指出要广泛开展各种形式的人权教育和培训,在全社会传播人权理念,普及人权知识。我们对大众人权知识的获取途径进行了调查,数据分析显示,除了极少数人没有听说过人权以外,九成以上的受访者通过报刊书籍、广播电视、课堂、网络、他人以及普法宣传等途径获取了人权知识,其中尤以广播电视为最主要的获取媒介。同时,通过对受访者的地域分析,我们发现东部地区和西部地区从未听说过人权的人数要少于中部地区。
此外,我们以数据为依托,重点分析了人权知识获取途径在性别、年龄、民族、政治面貌等因素上的表现。结果显示,这些因素对人权知识获取途径的选择存在不同程度的影响。首先,在从未听说过人权这一选项的选择上,男性要多于女性,汉族多于少数民族,有宗教信仰的人多于没有宗教信仰的人,农村户籍的人多于城市户籍的人,务农人员多于其他职业群体,并且从19~29岁年龄段开始,随着年龄的增加,选择比例在逐步增高。其次,在已列出的人权知识获取途径上,整体而言,广播电视和报刊书籍是头两位的选择,其所占的比例要远远高于其他途径,但性别、年龄、民族、宗教信仰、户籍、受教育程度、收入、政治面貌以及职业等因素都对受访者的具体选择产生了或轻或重的影响。再次,网络等传播媒介对于受教育程度较高者、企业员工、公职人员、学生等获取人权知识具有较大作用,但对于受教育程度较低者、务农务工人员的作用较小。
从1991年中国政府发布首部人权白皮书,到2004年“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被写入宪法,再到2014年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全面尊重和保障人权,国家对人权保护的力度不断加大,民众对人权的认识不断加深,我国的人权状况不断改进,走出了一条适合中国国情的人权发展道路。但人权保障没有最好,只有更好。我国人权保障方面还存在着不少问题,从政府官员到普通民众,对人权的认识有待进一步深化,从立法、执法到司法,对人权的保障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同时,对人权理念和知识的普及有待进一步拓展。人权保障状况是衡量一个国家法治程度的重要标志,未来应当加强对人权知识的宣传和普及力度,加强对人权的保障力度,用法治为人权保驾护航,促进人的全面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