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创意写作的学科视野、理论基础与教学教法
创意写作是指以写作为样式、以作品为最终成果的一切创造性活动。作为一个历史概念,它最初仅仅是指以文学写作为核心的高校写作教育改革,以“一项在全国高校内开设的小说、诗歌写作课程的校园计划”和“一个招募小说家、诗人从事该学科教育教学的国家体系”形式拉开序幕[1],后来泛指包括文学写作在内的一切面向现代文化创意产业以及适应文学民主化、文化多元化、传媒技术的更新换代等多种形式的写作以及相应的写作教育。它在美国的发展中,为应对战后军人战争创伤、黑人教育、移民浪潮、女权运动、多元文化差异、文学类型化、美国梦以及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等问题发挥了巨大作用,与此同时自身也发展为一门成熟的学科,在欧美、澳大利亚及亚洲等地区推广开来。
创意写作学科创生八十多年以来,在欧美、澳大利亚及日本、韩国、新加坡、香港、台湾等国家和地区迅猛发展,但有个问题如影随形,自20世纪30年代起,每隔一段时间或每在一个新的发展地区,都会以同样的方式提出,引起一波又一波的争论,这个“世纪之问”即:“作家是否真的可以培养?”“写作是否真的可以教学?”。或者类似于这样妥协性但更具颠覆性的假设,如约翰·弗雷德里克(John T.Frederick)在1933的文章《创意写作在美国校园里的位置》(The Place of Creative Writing in American School)指出的那样:“它对极少的天才而言是重要的,因此它仅仅是正常课程的装饰,一点粉饰。”
这些问题的长久存在以及被反复提出,究其原因之一在于传统写作教育有其合理性、生命力,但更重要的原因在于创意写作自身的学科建设自一开始就缺乏必要的理论准备,在学科视野、理论建设及教学教法方面缺乏系统的研究,导致学科视阈十分模糊,如格雷戈里·莱特(Gregory Light)所描述的那样:“虽然创意写作作为正式的学科在英国和美国等发展了很长时间,但其自身的学科视阈限却仍未完全设定。”[2]他在文中引用英国作家、东英吉利大学创意写作学科创建人之一马尔科姆·布拉德伯里关于创意写作发展过程特点的表述:“在创意写作繁荣的过程中,却有一个奇怪的特点……它只产生过很少的自我分析或理论出版。”[3]而对创意写作的研究、认知也需要综合的考量,罗伯特·斯滕伯格(Robert Sternberg)在为由斯科特·巴里·考夫曼(Scott Barry Kaufman)和詹姆斯·考夫曼(James C.Kaufman)编写的由剑桥大学出版社出版的创意写作研究经典著作《创意写作心理学》(The Psychology of Creative Writing)中指出:“创意写作研究是跨学科的,涉及认知、社会、个性、心理学、生理等方面……”[4]与此同时,创意写作活动本身也具有自身的独特性,正如黛安娜·唐纳利(Dianne Donnelly)判断的那样:“创意写作一直是这样的一个领域,它避开了学识问题。”[5]
因此,创意写作是一个怎样的学科?它关心和要解决的是什么问题?写作为什么可以教学?作家为什么可以被培养?以及如何在技术上培养?这些根本的问题关系到创意写作学科的根基与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