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言[1]
编纂民法典是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重大立法任务,是体现执政为民的根本宗旨,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需要;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是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必然要求。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民法典编纂和民法总则的制定。全国人大常委会以及法律委员会、法工委、参与民法典起草的五个单位等为民法总则的制定做了大量工作。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律实务工作者、专家学者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贡献了意见、建议和智慧。
民法典的编纂分两步走:第一步是制定民法总则,第二步是制定民法分则各编。2017年3月15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以下简称《民法总则》),同日国家主席习近平以第六十六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公布这一法律。《民法总则》将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在施行期间暂不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到2020年左右,民法分则各编完成立法程序,一部完整的民法典将制定出来。
《民法总则》是民法典的开篇之作,在民法典中起统领作用。《民法总则》既具有现代民法的共性又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其共性主要是体现在对民事权利的确认与保护、对近现代民事立法和民法理论优秀成果的继受方面。其中国特色主要体现在:(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理论;(2)坚持人民主体地位;(3)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尽管民法姓“民”,是调整老百姓民事关系的法律,但民法又是概念繁多、体系庞大、结构复杂、底蕴深厚的法律。理解民法条文、把握立法本意、适用民法规定,具有极高的专业性要求。张新宝教授是我国当代主要民法学者之一,长期从事民法学的教学与研究工作,在民法总则、侵权责任法以及网络与信息法等领域有大量优秀作品问世。张教授撰写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释义》对《民法总则》的206个条文进行了以文意解释为主、兼及体系解释和目的解释等方式方法的解读,以期从专家角度帮助读者深入学习和理解《民法总则》这部具有划时代意义的立法。
以上简介,是为序。
注释
[1] 著名法学家、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委员长万鄂湘教授为本书作序。